第二百一十三章

徐云慕大急道:“既然都这样了,为什么还是舔了?” 夏芷月红唇妩媚,对着他一双美眸带笑道:“仙女姐姐自然是这样说了,可谁知道这矮冬瓜不依不饶,还脸皮又厚脑袋机灵的很,他说他是下贱奴才,给姐姐擦鞋是最合适不过的了,既然清水可以,那他就要用舌头,还说他这种奴才给仙女姐姐舔鞋,是他理所应当的事情。” 徐云慕怒道:“呸!他这分明是为了舔仙女姐姐的高跟玉足,还找来一大堆理由,就是不知道他这矮冬瓜舔的爽不爽,气煞我也!” 夏芷月仙子容颜带着尤物一般的神情,好笑道:“你当然说的对,他那矮冬瓜一辈子都没有见过漂亮女人,何况仙女姐姐这般?他是把姐姐看做仙女下凡,所以当一堆歪道理出来,姐姐答应他时候,就是要他死了,他都不带犹豫的。” 徐云慕是又恨又羡慕道:“哼,那可真是便宜他了。” 夏芷月道:“可不是嘛,他跪在地上时候,可是之前说过一辈子没有碰过女人的,别人都看不起他,嘲笑他,所以姐姐当时都有些同情他了,一方面是试探,一方面是同情,就那么答应让他让他舔,只是实在忍不住厌恶,就提醒他注意身份,姐姐当时就没把他放心上,只当全看别处风景了。” 徐云慕恨恨道:“虽是如此,那他也一定很享受吧?” 夏芷月不由自主,把一双美眸落在他脸上,似有一种别样情绪的笑说道:“仙女姐姐平生,最看重的就是自己这裙底玉足,男子好色,但又自惭形秽的不敢看姐姐的脸,因此都肆无忌惮的偷看仙子玉足,我虽然习惯如此,但却也不是谁人都能染指,你懂吗?” 徐云慕到了这时候,才明白夏芷月一直对他说的,她对他很好的话了。 夏芷月看他明白,也不多做停留的继续道:“再说起当时,仙女姐姐心中厌恶,自然不愿意看着一个猥琐矮冬瓜,去舔自己的高跟鞋,你知道,这双高跟鞋仙女姐姐经常穿,也是最喜欢的,只是这次为的就是了解一下他们和我们有什么细微的不一样,以期能帮助到后来的事情,因此,就强忍着让这色胆包天的矮冬瓜舔了高跟鞋,只是这矮冬瓜贪得无厌,他越舔越忘了自己身份!” 徐云慕看见从来不生气的夏芷月脸上浮现一丝的薄怒,不由急忙道:“是这矮冬瓜不知分寸吗?” 夏芷月点了点头道:“我本意是让他见好就收,谁知道他舔个没完没了,闻着仙女姐姐的玉足香气,一边说香,一边舌头乱舔,跪在地上跟狗一样惹人讨厌,还敢直接就对着仙女姐姐的高跟鞋底舔了上去,他也不嫌弃脏,把姐姐高跟鞋底下的泥沙都舔的一干二净吞了下去,最后还敢打姐姐高跟鞋跟主意时候,才被姐姐生气打断。” 徐云慕听的目瞪口呆,满脸又恨又羡慕道:“什么,老奴才竟然舔了仙女姐姐的高跟鞋的红色鞋底?” 夏芷月嗔道:“谁说不是呢,仙女姐姐看着自己的高跟鞋踩着那张老脸的时候,都差点吐了。” 徐云慕气道:“你真是吃亏吃大了,你的高跟鞋多少男人想舔都舔不成,却被一个老奴才给舔了。” 夏芷月倒笑道:“也算他运气好吧,谁叫他那天误打误撞,正遇到好时机了。” 徐云慕哼道:“去了一趟萧明琅那里,真是吃亏大了,那小子就是个倒霉星!” 夏芷月好笑道:“是吗?记得上次仙女姐姐给过某人很多次机会,甚至是翘起来美腿,让他美美享受一下其他男人做梦都没有的待遇,可以肆无忌惮的用舌头舔一舔北燕第一才女夏芷月的高跟鞋底是如此滋味,却被他宁死不屈的拒绝了,现在后悔了?” 徐云慕说不后悔是假的,可事已至此,也没办法道:“我不管,以后可不许你这样了。” 夏芷月点头道:“你当仙女姐姐的高跟玉足,是谁人想舔就能舔的?” 徐云慕这才有些安慰道:“这倒也是,除了我,也没人能享用过仙女姐姐的高贵玉足了。” 夏芷月又温柔笑道:“而且今天受益匪浅,等那老奴才一走,萧明琅一来的时候,我们两个聊了一些,他说起许多我所不知道的事情,也算是明白了边镇之人其实与我们这里的人一模一样,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说人性使然。” 徐云慕好奇道:“那个败类说的什么事?” 夏芷月美眸仰望头顶窗外大雨,她仙女容颜绝世脱俗,此时清丽动人道:“如果你知道,就是那样一个风流倜傥的状元爷,在少年时候也曾白雪夜里,轻骑弯刀带着几百人冲入千人蛮兵大营,血飞刀刃,马悬人头时候,你就知道除了人性使然之外,他们边镇的凶悍其实就来源于见多了许多人间惨酷,血雨腥风。” 徐云慕听出了神道:“仙女姐姐这样一说,我就知道我什么地方跟他们不一样了。” 夏芷月回头一笑,看着他道:“所以说,之前仙女姐姐和你一样,还都是盲人摸象一样胡乱猜测,其实这人就是这般,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有好人,都有坏人。” 徐云慕道:“那你看我和状元爷比,究竟是谁强?” 夏芷月伸出玉手摸了摸他脸,仙子美眸可爱道:“你和他,各有千秋。” 徐云慕嘟囔道:“你这算是什么话嘛。” 他却不知道,夏芷月刚才有意无意,把萧明琅要挟她上床的话给省略了,没有对徐云慕说起来,但徐云慕关注点就是在这里,便忍不住问她道:“那他这个败类看见仙女拜访,没有对你不敬吧?” 夏芷月聪慧的绝色一笑道:“他曾特意提起过,他在凉州时候就听过姐姐的名字,并且视为仙子仰慕已久,很早之前就下定决心,好好读书好来皇城见仙女姐姐一面,还说他一见仙女姐姐,就惊为天人,其他的美女佳人他全看都不看。”

小说推荐

春莺啭封面春莺啭蜜姜安如莺天生一管嗓音若莺啼,安父喜之,取名如莺,乳名莺莺。将满十岁那年,她在自家院中撞见了一个人,那人向她讨要肚兜……十岁前,她是安府一隅小小宅院中的莺莺,十岁后她是闯入祁氏兄弟梦中的一只春莺。此处说的便是莺莺与祁家表哥们的事。 女主:安如莺 男主:祁世骁、祁世骧 注:男主处…玄媚剑封面玄媚剑说剑人是分阶级的,他努力让自己登上阶级的顶峰! 萧径亭,心*随心所意,不顾忌礼法,甚至伦常。但行事手段,为人之术却又颇是厉害。 他常打扮作一个老头,以画尽人间美人。面对许多红粉美人,他不迂腐,也不愚笨。 行走天下间,也将自己带入了险恶错杂的世界。 引出国家的矛盾,民族的矛盾,权势人物的野心,各式各样的厉害对手。 引出神一般的武林人物,几乎不可攀折的美人,以及怎么也脱离不了的温柔交织。 便是在这前所未有环境中,让他达到人生阶级的最顶峰。红楼艳梦封面红楼艳梦三生三石阿宝一觉醒来,忽然发现,身边不在是他正在阅读一本红学专着图书馆,而是布置精美的古代大屋子,铺满绫罗锦被的精美卧榻。 阿宝还没有反应过来,脑子突然一阵剧痛,无数信息涌入脑海里。 “啊” 原来,自己竟然从现实世界,穿越到了红楼世界,自己变成了贾宝玉。此时,贾母、王夫人等人受尤氏的邀请,在宁府赏玩梅花,饮酒作乐,贾宝玉一时困乏,被秦可卿引到她的屋中午睡,刚刚梦游太虚幻境醒来。 阿宝连忙一手伸进囊中里,果然,囊中里一片湿漉漉,“自己”在太虚幻境里被警幻仙子教以云雨之事,又和她的妹妹,可卿仙子一番气息交织,迷失处男身,梦遗啦。 阿宝又惊又喜,正在难以置信之间,一个身材苗条,容貌秀丽温婉,正靠在卧榻边打盹的漂亮丫环,听到阿宝的闷哼声,猛然惊醒,下意识就扑了过来,抱住了阿宝:“爷,怎么了?怎么了?”魔刀丽影封面魔刀丽影猎枪因为不小心冒犯继母与妹妹,在气愤的父亲棒打追杀之下,魏小牛只好先离家避风头。 谁知在跑路的途中,竟不小心被卷入一场武林夺刀风波,而且,还遇上了人人追问的那个独眼魔头…… 黑熊怪?牛精?传说中的魔刀?那是什么东东?他魏小牛只是个想成为人人尊敬、众女狂爱的大侠客。 不管是妹妹小袖、梅府的七姨太以及崂山那两名美女弟子,都是他想得到的目标。 就算是传说中凶狠无比的西域仙姬,他也要将她制服,成为他的女人。无耻魔霸封面无耻魔霸店小三这是一条成魔之道 杨小天既然走上了这样的一条道路 就决不回头 不论前途怎么样 都要面对它 他一定要成为至尊 武林的至尊 江湖的至尊 天下的至尊 成王败寇 成功了 他就是名传千古的霸主 失败了 他就是遗臭万年的恶魔孪生千金的随从江湖封面孪生千金的随从江湖小脚两晋时期,中国汉文化处于历史最黑暗的时期。名族内乱,外族入侵,天下大乱,民不聊生。各地的起义军,藩王,外族势力轮番轰炸。使得两晋王朝摇摇欲坠,百姓水深火热。王权国法荡然无存。 张翼,岭南富商,佳田万顷,富甲一方。能在这乱世依旧屹立不倒,成为当时江湖赫赫有名的大财主,全靠张员外名震江湖的十二路千手观音。以及广交天下英豪和达官贵人的交际。张员外不但武艺高强,且精通商道,善于识人。关键在于乐善好施,每逢知己,哪怕散千金也就谈笑间。天下英雄无不敬佩。小*贼奸女侠封面小*贼奸女侠Lionking彤云四合,朔风怒吼! 是岁末,保定城出奇的冷,连城外那一道护城河,都结了层厚厚的冰,厚得你甚至可以毫不费事地赶着大车从上面驶过去。 雪停了,但是暮色却为大地带来了更大的寒冷,天上当然没有星,更不会有月了。 是以,大地显得格外地黑暗,就连雪,你看上去都是迷蒙的灰黑色。 保定城里,行人也还不如往常地多,除了达官贵人的豪华大轿外,谁肯冒着这么大的寒冷在街上走,就是有几辆大车,车上的廉布也是放得严严的,只剩下赶车的车把式,缩着头起伏在凛冽的西北风里,喃喃地抱怨着天气的寒冷。伏法记 + 刑场上的秦般若封面伏法记 + 刑场上的秦般若里见瞳在琅琊榜的小说和电视剧中都没有详细交代秦般若最后的下场。 在电视剧的简介中说到她最后在法场斩首示众,只是没有把这宝贵的片段弄成画面,真是太可惜了。秦般若貌若天仙,心如蛇蝎,可是如果从她的立场看,很难判断她是正是邪。唯一的是她有些不择手段,甚至牺牲同伴以求达到目的也在所不惜。 一直想为她写下最后的一段路,与其让她怀恨受刑,不若让她在最后一刻放下人间一切怨恨往生…天龙八部之风流林枫封面天龙八部之风流林枫风信子五峰山,淮南的世外桃源,山雾缭绕,剑河宫屹立湖畔,宛如武侠片里的顶级片场。 每五年,五峰剑的东西两宗都会在这儿搞一场剑术大比,胜者能霸占这风水宝地五年,败者只能灰溜溜回去苦练。 这天,练武大厅里剑光闪闪,杀气腾腾,但底下藏着的,是一股子让人脸红心跳的媚意。凌霄烛照日月清封面凌霄烛照日月清逛大臣“嗷呜!!!”伴着凄厉的鸣叫,入夜的草原一阵骚乱。 刚休憩不久的马群慌忙逃窜,从黑暗中冒出的狼群则亮着绿油油的双眼紧追不舍,不断逼近展露爪牙使得一只只残幼的野马落下丧生狼口,这也是狼群一贯的作风,但…… 一道血影从狼群中杀出,极速地贯穿野马群带来一声声凄厉嘶鸣,所过之处尸首繁华,以至于捕猎的狼群都减缓了速度,沉吟交流间心有戚戚。 那匹比它们更加壮硕的红狼实在过于凶残,比起满足生命需求的捕猎,它的行为更像是为取乐而无情杀戮,这已经违背了自然法则,令作为同类的狼群也不由畏惧。 更何况,它杀戮的猎物并不会大方地分享给同类,在杀戮结束后这匹嗜血红狼会盘踞在自己的杰作上巡视战利品,不允许任何同类接近,直到这屠夫丧失兴趣离去后,其他的狼才能和秃鹫一起使用残羹冷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