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胭凝,你会不会觉得……你的眼睛现在流露着悲伤?” “会!而且不只是悲伤,我现在简直是悲痛,痛不欲生、痛心疾首、痛得快要尿出来了。” “那么……现在的你,也渴求着鲜血吗?” “鲜血?才不咧,我现在需要的是绷带和止痛药,还有一只壮壮的大狗。” “……你要一只大狗做什么?你的手刚刚断了,而且这里闲杂人多,我不建议你去玩那些不道德的变态游戏。” “浑帐,我是要关门放狗,咬死一个对朋友手断骨折视若无睹,一大早把伤者闹起来后,满嘴胡说八道的冷血畜生!” 胭凝的话倒是分毫不假,从昨晚开始,她不只一次感叹着自己的无辜与受害,负责下命令的公瑾只出一张嘴,计划实施得轻松惬意,自己却要负责实际工作,结果什么好处没捞到,一只左臂却三天两头骨折,搞到现在可以表演九十度垂直转弯,真是得不偿失。 公瑾把昨晚发生的事,全部告诉胭凝。 他不是一个喜欢与人商量问题的男人,但如果说有些话想与人喝酒聊聊,那个对象一定是胭凝,这四百多年来一向如此,双方都对这个情形习以为常……从这点上说来,他与小乔的孤独状况其实很类似。 胭凝听完公瑾的话,收起了调侃的微笑,面上神情转为认真,道:“公瑾,你一定觉得她的话很可笑,对吧?” “难道不是吗?在战场上常常犯职业病、止不住自己行为的你,那还比较像,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会特别嗜血。杀戮与鲜血,我并不会特别渴求,即使不伤人命地去解决事情,我也不会觉得不满。” “是吗?我的朋友,有一点我想我必须要先澄清一下,我在战场上的杀性,那不完全是因为长年与魔族战斗的结果,有时候我常扪心自问,若是我拥有师父那样的力量,我可能会血洗这片大陆,毁灭所有的一切,把这里化为黑暗世界。” 胭凝道:“我与你们这些整天想要拯救世界的人不同。这块大陆、这个世界明天是否还存在,我并不会觉得有什么痛痒,我所看到的人类,他们没有一个是好东西,比魔族更加可恶,如果给我选择,我会在魔族重新入侵的时候,把整块大陆连同上头的人类、魔族一起毁灭,从此再也不用烦恼什么魔族入侵的问题……” “够了,这些话不用说下去,若是被人知道,对你对我都没有什么好处的。” 几乎是疾言厉色,公瑾打断了胭凝的话语,不让她继续说下去,借此袒护她这名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友人。 至于为什么胭凝会这么说,公瑾心里头非常明白。 鬼夷人与人类的混血,外表都会有特征,或是长角,或是身上、脸上有奇形花纹,能够如同胭凝这般毫无异状的混血儿,可说是万中无一,所以白鹿洞当初才会失察。 得天独厚的外表,本来胭凝是可以像一般孩童那样成长的,但她的母亲却不给她这个机会。 将这婴儿命名为贱,那名被鬼夷战士轮暴生子的陶姓女子,对这孩子充满怨恨,让她自小就在满是恨意的环境中生长。 住在肮脏污秽的花街柳巷,母亲是一名放荡形骸的娼妓,胭凝自小所接触的,就是这世界黑暗的一面。 九岁那年的一个晚上,母亲和隔壁的屠夫谈好价钱,用三百四十六枚铜币的代价,让那名屠夫进到自己家来。 ……那是胭凝第一次接客。 之后还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胭凝母亲逝世、她离开生长地方的时候,她已经是那个城市里最红牌、最富有的娼妓。 而不管是初次失去童贞的那个冰冷夜晚,赤裸躺在满是霉味的破床上;或是在埋葬母亲的那个下午,凝视着那个简陋的墓碑,这名美艳无双的女郎,都挂着讨人欢喜的笑容,再也不曾掉过眼泪。 从青楼联盟所提供的资料中,公瑾读到这些东西,也得知胭凝在母亲死后,把十多年来累积下的大笔钱财、华服、名车、豪宅,全部分赠他人,自己分文不取,只随意披着一件白袍,毫不留恋地离开了出生地,并且在一年后投考进入白鹿洞门下。 胭凝很喜欢笑,以前在娼馆的时候,这就是她得以脱颖而出的最大优点,每个恩客都喜欢听她的笑语,仿佛这样能把所有尘俗不快一洗而空。 单纯听她的笑声,会以为她是出身某个很好的贵族豪门,只是时运不济,沦入娼馆,但仍然开朗乐观,成为这污秽俗地中的一朵向阳鲜花。 在污秽的黑暗中,仍然盛放着灿烂阳光,这是大多数人都喜欢看到的东西;但只有极少数人能够看到,在盛放阳光的死角下,浓烈而腐败的黑暗气息,其实从来不曾被驱散。 公瑾是这极少数人之一,他确实明白胭凝的深层心情,所以总是掩护着她的这一面,不让宿老堂抓到把柄来攻击。 “不用再说这些东西了,你与我并没有那种力量,不用发这种不切实际的议论。” “是吗?公瑾,可是有些事情没法逃避,纵然你以为它已经被抛得远远的,有一天它仍然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就像你早知道我会为白鹿洞带来灾厄;就像你我都很明白,为什么你这么想要消灭鬼夷人,我相信在心里的某个地方,你想要毁坏这个世界的欲望不比我少,这是我们为何能变成朋友的最佳理由……” 胭凝拂开落在额前的细细发丝,缥缈虚无的眼神,像是一缕风中的幽魂,那么美,却又那么不真实。 “但公瑾你有没有觉得很荒唐?师父看出了我的黑暗,所以让宿老堂派我去狩猎魔族,发泄我的杀性;但对你……一个黑暗欲望不比我少的人,却派你来建设这块大陆,一再负责改朝换代,这样不是很荒唐?” “师父量材适用,改朝换代是为了除去瘀血,让人间界更好,也能培养出更好的人才,日后抵御魔族入侵。我觉得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而且我和你不同,破坏是为了建设,我从不造成无意义的杀戮。” “是这样吗?但魔族什么时候会重来?几月几号几点钟?如果魔族两万年以后才来,这个世界已经被我们给改换成什么样子了?公瑾,你说你不嗜血,不妄杀,但你似乎不曾想过,这几百年来你不断改朝换代,掀动叛乱战争,因此造成的死伤何止千万?魔族进攻人间有什么错?不过就是杀伤人命而已,公瑾,口口声声说着不嗜血的你,杀的人可比魔族更多啊!” 讨论就在这里告一段落,为了彼此的友谊,胭凝和公瑾都懂得适可而止,当自己不能够改变什么,人就要懂得在应该停止的地方停住,不继续去揭无意义的疮疤。 只是,这个晚上的谈话是否当真没意义可言,公瑾和胭凝都没法肯定,他们只是照平常相处的习惯一样,把疑惑留在心里,让时间去过滤一切,这就是他们过去四百年的交往模式。 小乔第二次击败胭凝,而且还不倚仗神器之功,纯凭一己实力,这件事情在隔日把她的威望推到一个新高点,本来对她还心存轻视的不满份子,现在全部改了态度,给予她应有的敬重与服从。 从这天起,也是整支叛军在水濂休养生息的日子。 这块山地虽然隐密,但开发程度不高,小乔必须分派众人各自执行工作,伐木建屋,猎兽捕食,甚至辅导战士们暂时放下刀枪,在简陋建成的小铺子里,做着公营的小生意。 在之前的战斗里,所有士兵都从小规模的掠夺中,获得了一小笔钱财,数目不多,可是能够活着享用这笔小财,却是比什么都重要的事情。 这是小乔计划中的一环,因为有了积蓄,就有消费的欲望,而她尝试进行一些措施,让士兵们学着从战斗、掠夺以外的途径获得钱财。 要执行这些工作,只有小乔的构想当然不足,她需要有执行能力的人才,这点并不容易,因为联军中虽然不乏优秀的战士,但却没几个读过书、头脑清楚的人,所以在这种情形下,公瑾与胭凝的地位立刻水涨船高。 两人都是白鹿洞最顶尖的俊才,文武双全,只要牛刀小试,就能把小乔所分配的工作完美达成,这让小乔加倍地倚重他们,除了提升他们两人在盟军中的地位,三人也在频繁的见面与合作中,持续累积着“友谊”。 公瑾对这段交往并不存有什么好心,他只是需要从小乔那边尽可能套出情报,明白这女孩的背后究竟还藏着多少东西而已。 她的武功、她的法术、她的成长过程、她的出身来历,还有她到底打算做什么,公瑾都要查出来。 小乔对自己仍抱有几分戒心,这点公瑾是明白的,但是就他看来,对方不过是一名涉世未深的少女,纵使聪颖多智,对人世阅历终究有限,只要自己花时间去亲近,哪有不手到擒来的道理? 所以公瑾赌上自己的信心与尊严,誓要把这少女的一切查得水落石出。 为了要尽可能查出情报,并且占有联军内的大权,公瑾除了卖力完成任务,一有时间就与小乔见面谈话,想从这些相处过程中,多了解这个少女的内心,期间多数谈到的,都是目前的各种施政方略。 “依照古代政治家的做法,本来是应该让士兵屯田耕种的,但我们现在是冬天,五榖不收,联盟中的储粮又很充足,所以我让士兵们学着商业往来;另外一个理由是,我觉得白鹿洞重农抑商的思想,是一种逃避,那样一味偏废工商的做法,不能提升社会的生产力,也没有进步。” 站在山岗上,小乔与公瑾往下俯视,那里已不是初到时的一片荒地,许多摊子都已经成形,像是一个热闹的市集,遵照四边入口所写的市场规定,买卖着形形色色的货物,有些摊子甚至已经颇具规模,扩建发展成了店铺。 从山上往下俯视,可以闻到许多不同食物的香气,还有群众来来往往的鼎沸人声,目前底下所买卖的东西,主要是各族各地的不同饮食,还有取材自附近区域的木制品,虽然花样不多,却是个好的开始。 频繁的买卖,需要精准的记帐,要实现这一点,就要有会算帐的人才,但这里的士兵九成以上不曾读书识字,更不可能有会计知识,这点就是陶潜与公瑾的任务,在每日行政之余,他们也负责开班授课,把这些知识传授出去,进一步促成这个市集的兴隆。 小乔的计划不只如此,还有其他很多的课程正在展开,有文事、也有武技,整个冬天困守于荒山,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为了排遣这份寂寥,那些本来认为自己一坐下就会睡着的士兵,还是选择加入学习,并且从中得到新的启发。 而无论是教授知识或是做生意,小乔另外还进行一个含意深远的政策。 透过巧妙的编排,她把原有的势力分配打散,让所有人与原本陌生的种族、人类共存相处,如果不学习合作与和谐共处,很多的事情就无法完成。 推行这些工作并不容易,也不是每个人都乐于配合,纵然暂时处于同一阵线,但鬼夷族、兽人、盗贼群相互有着矛盾,并肩作战并不代表他们就认同对方,三个种族之间仍有歧视与歧见,如若有得选择,他们当然是继续与族人相处,不会与外族人往来,避免擦枪走火的分裂可能。 但小乔却不给他们这样的选择,用各种积极方式去诱导,让不同种族的人们密集交流与合作,在这样的关系下,累积互信基础,渐渐化解彼此的歧见。 三个月的时间,她希望把联军内部的不稳因子尽可能消除,不让这些东西成为日后的致命伤。 公瑾在这方面,很肯定小乔的用心,但对于她鼓励耕织与商业的做法,就显得不是那么认同。 “教导士兵们这些,有意义吗?这些人不是盗贼就是蛮子,要他们拿刀砍人,掠劫钱财,他们会大呼痛快;要他们学习平淡度日,他们怎么可能再平淡下去?” “瑜兄,我也是个蛮子,请你也给我们鬼夷人一点尊重。” 仿佛有意强调这一点,小乔摇了摇头,额上的尖角分外刺眼。 “我相信他们是愿意学的,瑜兄,不管是那些盗贼也好,我们鬼夷人也好,很多本来都是安分守己的农民,都是因为被逼得无法生活,所以才群起反抗的,如果给他们机会,他们其实只想平平安安地过活,不被伤害,也不去伤害什么人。” “是吗?但恕我直言,我们应该利用这个冬季,尽可能强化士兵们的战技才对,他们的战力越强,我们来春复出后就越占优势,盟主你让士兵们做起生意,他们做得越顺利,心里就越松懈,等到来春复出,他们就直接扔下兵器,从良当老百姓了,那时候我们又怎么办呢?” “是的,战胜艾尔铁诺是我们的目的,但作战只是为了破坏吗?战争结束了又该怎么办呢?士兵们不可能永远都在作战,当战争把一切破坏之后,我不想大家都只感觉到虚无与得不偿失。为了到时候能够洒下建设的种子,我想现在就让大家了解,我们是为了什么而作战的。” 说着这样的话,小乔再次给公瑾一种奇特的感觉,仿佛她不是一名手握大权的领袖,而是一名爱作梦的理想少女。 这个感觉最近常常出现,尤其是大家交情渐渐变深,从小乔口中所听到的,从来就不是如何争夺权势、稳定统治权,而是一些如何改变这世界的策略。 每当听着这些,公瑾和胭凝都觉得很古怪,纳闷这个女孩究竟是为了什么才承受重大压力,向艾尔铁诺发动革命? 她是鬼夷人,但满脑子想的都是促进种族和谐;她千辛万苦地夺取了盟主大位,可是所作所为从不曾替自己多捞一丝好处,反而把整颗心都用在整个联盟的份子上。 “很抱歉,我想我必须要说,小乔盟主你太过理想化了,就算这些人有了谋生技能又如何?他们原本就是被恶劣环境给逼为盗贼的,就算想要再回去过以前的生活,贪官污吏与严刑苛法,也会把他们再次逼成盗贼的,况且……” 公瑾本来想说──“人要自我堕落的时候,永远都有借口可找。”但小乔却抢先一步说话。 “他们不会再回去过以前的生活的。” 并没有望向公瑾,小乔的目光凝视着山岗之下,看着人们来来往往,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只要给他们公平的法律、公平的生存机会,他们一定会比以前生活得更好。至于怎么为他们整理出这样的环境,那就是我们的责任,是我们之所以聚集在这里的理由……我们之所以要革命的理由。” 像是在说着某个誓言,小乔沉静的娇颜上,流露着极为认真的表情。 在旁边目睹到这样的神情,公瑾突然感觉到不愉快。 这个少女想要革命,自己想要改朝换代,两者所做的事情是那么相像,但为何双方心情会有那么大的差别? 自己从来不曾像她那样,相信某事,为着某个想法而执着、奋不顾身,那不知道是怎么样的一种心情? 想到这一点,公瑾不由得对小乔有一种妒意,略为后退半步的他,不让小乔看到自己此刻的表情……那是一种蕴含着阴森气息的冷笑。 不管这个女人再好,她也不过是一个流着鬼夷之血的贱种,不配飞上天去,理想越崇高,最后就会跌得越重、摔得越惨,而自己肯定会在旁目睹那个令人愉悦的悲惨结局。 只是,在唇边冷冷绽出笑容的同时,一个念头却在公瑾的脑海中飞快闪过。 (如果小乔不是鬼夷人……) 当这个念头在脑里一闪而过,公瑾面上的笑容突然僵住,跟着他用力地摇头,把这个毫无意义可言的想法甩出脑外。 时间过得很快,眨眼间一个月过去,粮食充足的联军,在花果山域过着酷寒却温暖的冬天,天气虽然恶劣,但每个人的心头却平稳安逸,像是被晶莹的初雪给洗涤过了。 小乔的策略实施得很成功,不管是提倡商业或是辅导族群融合,这些苦心都在急速地开花结果。 能够在短短时间之内,有着明显而正面的成效,公瑾和胭凝的努力绝对功不可没,尤其是一心想要获得小乔信任的公瑾。 姑且不论心里的真实想法,在众人眼中的公瑾,执行各项任务的时候,简直是没日没夜地在卖命,堪称小乔理想最忠实的实践者,如果没有他抢先一步排除掉所有纷争,那么这个新成立的水濂镇,早已因为误会冲突而发生数次大械斗,小乔的苦心也就毁了。 除却之前进行的食品、木制品生意外,士兵们也尝试与邻近山区的原住民以物易物,取得一些物资,加工之后来贩卖,而当大雪越下越多,逐渐封闭对外道路时,小乔指导众人,开始了对附近山区的挖掘工作。 小乔并不是胡乱挑选潜藏地点的,之所以看中花果山域一带的密林峻岭,除了易守难攻、地理位置隐蔽外,很大的一个理由,是因为这里有丰富的矿产,根据记载,在许久之前这里甚至还有过矿坑与矿工。 进入花果山域后,小乔就花时间在重新定位、探勘上,经过一整个月的时间,矿脉的位置被重新发现,并且打通被掩埋的古矿坑口,正式开始采矿。 要打穿层层坚硬厚密的岩层,这点花了不少功夫,特别是众人物资不算充裕,没有趁手工具,所以通常都是由胭凝或是小乔在最前头开路。 胭凝刚猛无匹的五岳神雷,固然是开辟这些地方的好工具,但到底是血肉之躯;换穿使用上两大神器的小乔,简直就是一个包裹在盔甲中的破坏魔神,平等神锤飞掷而出,不管是多坚硬的岩盘都应手碎裂,恐怖威力令人咋舌。 隐藏住自身力量的公瑾,一直在旁边细心观视,想要了解小乔与两大神器的配合程度。 博爱圣铠、平等神锤,看似威力无俦,但那都是大量损耗使用者元气的结果,两年前景阳岗上,自己与鬼夷族叛军领袖一战,对方以平等神锤力发十三击,结果在第十三击上击落自己兵器,呕血数升而亡。 小乔是纤弱的女儿身,纯以身体抵抗力来说,她远比那名粗壮汉子更加不如,唯一所恃者,就是她的精纯内力。 但是小乔的内力,在两大神器一起使用下能够支撑多久,这是公瑾急欲知道的事,自己很有可能要预备与小乔动手,因为……前天宿老堂已经透过奸细,送来了密函,要公瑾选择时机,把这个太过危险的女人暗杀掉,然后自己夺取盟主之位。 (要下手暗杀她吗?什么时候比较好?目前这个节骨眼上,宿老堂未免太心急了。) 公瑾对于自己的计划受到干涉,感觉十分不满,但他并没有深思,自己接到要暗杀这女孩的时候,心里究竟有什么感觉。 “不好!大家快点退!” 沉思中的公瑾,忽然听到一声惊呼与连声惨叫,本来在矿坑深处碎石的小乔,连同几名浑身血淋淋的战士一起奔出,在他们身后追着某种不知名的巨硕凶兽,似有形、若无形,不但一口吞噬掉走避不及的战士们,而小乔的平等神锤甚至还对它们透体而过,伤之不着。 (这……这不是什么真实的野兽,是力量或魔力所形成的能量体……) 小乔似乎看出了这一点,抛开平等神锤,想用魔法设下屏障,而这个做法确实发生效果,一道急速形成的结界屏障,暂时挡住了那些如象如豹的恶兽,让其他人得以逃逸,但全力张设结界的小乔,却没发现一头恶兽由岩壁穿出,往她背心空档攻击过去。 “趴下。” 为了隐藏身分,公瑾所惯用的长鞭兵器没有带在身边,这时只能自己高速冲过去,尝试把人拉开,至于什么时候该下手刺杀,公瑾已经管不着,脑里唯一存在的念头,就是不能让这女孩死在这里、死在此刻。 白鹿洞最快的身法,让公瑾抢在千钧一发之际,把小乔扑撞倒下,而在两人面容相距不过短短数寸,他看到小乔眼中闪过感激与谢意的同时,自己背心传来一阵骨肉分离的剧痛,跟着……他就失去意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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