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啊?”小丫神情微动,嘴角抽搐了一下,脸上表情颇为怪异。 在他们这个小圈子里,刘义国的话语权无疑是最重的,不管是他的背景,还是本人的实力乃至于如今的地位,都是当之无愧的核心人物。 但是,要让小丫相信刘义国的这句话,却也是万万不能的。 他们几个人虽然不是什么世界首富,也无法与省部级的大佬相提并论。但是,他们都有着身后的底蕴,人脉、财富和权利都不容小觑。 方健这个年纪能够发明什么新药? 就算他发明了新药,又能达到什么高度…… 提鞋也不配,这也太夸张了吧? 转头朝着沐雪看去,小丫干笑道:“小雪,你这个兄弟挺厉害啊。” 沐雪淡淡地一笑,道:“如果他的药真的有效,那么刘哥会心甘情愿地给他提鞋。至于你嘛……”她突地委婉一笑,道:“那时候想给他提鞋的人会很多,你怕是轮不到了。” 看着她娇笑开心的模样,小丫也是忍不住心头一跳,但他立即转过了脑袋,目光在方健、刘义国的身上巡弋了两圈,他的脸色却是突然微微一变,道:“帕金森?” 方健一怔,小丫是如何猜到的。 “真是帕金森么?”小丫看着方健脸上的表情,忍不住惊呼了起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方健双眉一扬,道:“你先说,怎么猜到的。” “这还不简单,能够让刘哥心甘情愿为你提鞋,那肯定是对他有大恩。但是我想来想去,如果是因为某种特效药的缘故,那就只可能是治疗老太太的帕金森特效药了。” 方健心中感叹,这个世界上,果然不缺乏聪明人啊。 其他人就算拥有同样的信息,但也很难就凭这两人的话做出准确的判断。 小丫凑了上来,这一刻他似乎才真正地展现出了自己的热情。 “方兄弟,你给哥们来个实话,真的弄出来了?”他顿了顿,又道:“不是哥不相信,而是此前从没有听到风声啊。” 帕金森虽然是一种少见病,但以人类的种族基数而言,其总体数量却绝对不少。 如果真有这方面的特效药开发出来,绝对是会是一件轰动全球的事情。 小丫可不是什么孤陋寡闻之人,但他对此确实是闻所未闻。 方健淡然一笑,道:“是研究出来了,不过还没有通过验证,正在进行个别体的尝试呢。” “真的?”小丫眼眸中精芒一闪,道:“不是老太太吧?” 刘义国沉声道:“是徐恒的父亲,在他之前,还有一位老人已经基本康复,如果这个也成功,那么……” 他虽然没有说话,但接下来的意思众人都已经明白了。 只要徐恒的父亲痊愈,那么老太太能够独立站起来走路的日子还会远么? “哦,是徐董事长的父亲啊,我是听说过,他父亲是帕金森患者。嗯,已经有一位痊愈了……”小丫看着方健的目光越来越亮。 “小丫。”沐雪突然叫道:“你不要动什么坏心思,他已经有合作伙伴了。” “哎哎,小雪,我们熟归熟,你可不能污蔑我啊。”小丫翻了个白眼,将心中的那份遗憾压了下去。 只是,那个念头依旧是在脑海中一闪而过。 如果这小子不认识小雪就好了。 不过,这只是一个奢望,除非是他先发现,否则这个机遇注定与他无缘。 因为就算没有小雪从中作梗,但只要方健能够治好老太太,他还能把对方怎么样么? 要是说没有治好老太太……那这种特效药还值得他费尽心机去获取么。 刘义国突然开口,道:“方健,小丫在经商上确实有着天分,如果你与他合作,肯定比你一个人单打独斗要强。” 方健微微一笑,道:“多谢刘哥,不过我已经本地的一家药厂达成了合作关系,他们应该已经在进行动物实验了吧。” “本地的药厂?”小丫想了想,道:“本地能够拿得出手的药厂,只有两家。呵呵,方健,我不会挡你的财路,但要是有机会能够合作的话,请你也不要拒绝啊。” 方健微怔,沉声道:“小丫哥,与我合作的是余家的药厂,他儿子余惠亮是我的死党,这款特效药能够诞生,他也有一份功劳。” 小丫何等聪明,立即明白了他的顾虑,笑道:“你不用担心,都是你的朋友,我怎么可能用手段。”他停顿了一下,道:“余家的药厂虽然有些规模,但要想运作这个级数的药物,怕也是力有不逮吧。呵呵,我会上门寻求合作,一切走正轨程序。当然……我希望那特效药能够起到真正的作用。” 方健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缓缓点头。 然而,在他的心中已经将小丫当做了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物。 这个人看上去普普通通,没有狼哥身上那种咄咄逼人的气势。但是,此人所表现出来的心思之稠密,足以让他心生警惕了。 或许,他是一个比老狼更加难以应付的人。 几个人再谈片刻,沐雪突然站了起来,道:“方健,我们走了,送你回家。” 小丫一怔,道:“这么早?” “他明天还要上班实习,不能熬夜。”沐雪毫不客气地道。 方健站了起来,向两个人微微点头,跟着沐雪离开。 小丫摇着头,道:“刘哥,你觉得他怎么样?” 刘义国拿着酒杯沉吟半晌,缓缓地道:“小丫,别算计他。” “啊?”小丫苦着脸,道:“刘哥,在你的心中,我就是这样的人啊。有你和小雪在,我怎么可能算计他?” 刘义国缓缓摇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沉吟片刻,道:“方健这个人,看上去挺无害的。但是……他不简单。” “不简单?”小丫哑然失笑,道:“能够被你和小雪这么看重的,当然不简单了。” 刘义国站了起来,走到了木靶子前,看着上面一个细细的小点。 虽然银针已经被方健收走了,但是这针点却依旧是清晰可见。 忽然,他想到了那录像中狂飙的车辆,那么快的车速,竟然没有一场车祸发生。 这个人,真的不简单啊!

小说推荐

大奉打更人封面大奉打更人卖报小郎君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 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 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 …… 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以及累累白骨。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PS:本书不悲剧!极品公子封面极品公子烽火戏诸侯叶无道,一个以卫道者自居的花花公子,以征服美女为最大乐趣!为什么要把女人当作神圣不可侵犯的女神?为什么我不可以把她们当作我的玩物,当作我利用的棋子,当作我的随从? 钱,他将继承一个超过百亿美元资产庞大家族的财产,多得可以当用美金当纸烧; 貌,他妈妈是省花,爸爸是风流倜傥,长得堪称女人的“杀手”; 既然上帝如此慷慨赋予身为两个庞大家族第三代中唯一的男*公民的他这么多,他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征服美女——上帝送给男人的最好礼物?巫师之旅封面巫师之旅一行白鹭上青天给我无尽的知识,我便以自身为支点,撬动无尽世界。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为格林的巫师,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运气,学习自己独特的巫师知识,游历异域世界,参与不同文明之间战争的故事。  一直想写一本理*的风格迥异巫师类作品,所谓的理*可以理解为伪科学,因此会有很多巫术推理和伪科学实验情节。恶魔法则封面恶魔法则跳舞一个一无是处的,被认为是废物和白痴家伙,把灵魂卖给了恶魔,能换取到什么?美色?力量?财富?权力?颠覆这世界的所有规则吧,让我们遵寻着恶魔的轨迹……“我知道,终有一天,这个世界将被我踩在脚下!!”——杜维完美世界封面完美世界辰东一粒尘可填海,一根草斩尽日月星辰,弹指间天翻地覆。 群雄并起,万族林立,诸圣争霸,乱天动地。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一个少年从大荒中走出,一切从这里开始……普罗之主封面普罗之主沙拉古斯他叫李伴峰,山峰的峰,不是发疯的疯,医生说过他没有疯。 为了救朋友一条命,他去了96号站台,上了1160蒸汽列车,来到了停留在蒸汽时代的普罗州。 他遇到了老唱机里的红颜知己,月份牌里的绝世佳丽,老座钟里的摇摆名姝,酒葫芦里的世外高人。 这里有越吃越猛的食修,越抽越强的烟修,越杀越狠的武修,越喝越狂的酒修。 这里有哪都想去的旅修,还有哪都不想去的宅修。 天下百门,谁与争锋。 普罗万修,谁是魁首。 伴峰穿上西装,戴上礼帽,拿上鸡毛掸子,认真问了一句:告诉我,谁是普罗之主?老子是癞蛤蟆封面老子是癞蛤蟆烽火戏诸侯国士。 国士无双,一骑绝尘。 红顶。 那一年,风雪漫京城,我一鸣惊人。剑来封面剑来烽火戏诸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陈平安,唯有一剑,可搬山,断江,倒海,降妖,镇魔,敕神,摘星,摧城,开天!我叫陈平安,平平安安的平安,我是一名剑客。走北俱芦洲,问剑正阳山,赴大骊皇城,至蛮荒天下。斩大妖,了恩怨,会旧人,归故乡。刻字剑气长城,陈平安再开青萍剑宗!地煞七十二变封面地煞七十二变祭酒地煞七十二般变化,每一般变化,就是一项神通。一本神奇的 黄壳书将李长安送回古代世界,每斩杀一个妖魔,就获得一项 神通。 画皮鬼、僵尸王、蜘蛛魔....一个个妖魔倒在他的剑下。 通幽、剑术、斩妖.....一项项神通从书中获得。 当他诛灭百鬼,拔剑四顾一世枭雄封面一世枭雄烽火戏诸侯道一个承诺,背负一世枷锁,以悲歌落幕,这是英雄。 扯一个弥天大谎,让整个世界随之起舞,而自己却冷眼旁观,这就是枭雄。 主角在安详闭眼的时候,觉得自己足够资格去第十八层地狱,但是长着翅膀的鸟人却告诉他,天堂很多人在等他。 新人读者看书是怕主角武力值不够高,老书虫看书是怕主角智力值不够高。 很灵动地告诉大家,此书的主角两者都不错,偶尔轰鸣的时候更是变态到令人发指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