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收徒?”我吓了一跳,这个小鬼? 我一眼就看出来,鲁斯贝尔是个天生就无法使用魔法的狎西,就算是雷兹。 法比尔重生,智贤者诺查。丹玛斯再世,也无法教会他武功的。 智贤者诺查。 丹玛斯? 想到这个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传奇人物,突然间,我的脑子里灵光一闪,有了个主意。 “我是不会收你做徒弟的!”我说。 “为什么?”少年用惶恐地看着我,目光中充满了失望以至绝望。 “因为我不会教你,再说,”我顿了一下,“我叫你小兄弟,你是我的小兄弟啊,我怎么能收自己的小弟为徒呢?”我下面的话会比较重,所以,我先要提高一下他的自信。 正如我想象中那样,鲁贝尔斯被我的这句话几乎感动得要哭出声来,能和龙战士称兄道弟,上天对我并不是不公啊。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很可笑,可是在帝国,出于对自己统治的需要或者是各个方面的原因,帝国在各个方面的宣传上都将龙战士神化了。 在人们的心中,龙战士就是神,甚至比神还伟大,你可以当街辱骂神明,高喊着要操创世之神的祖宗十八代,都不会有人去管你的,可是你要是辱及龙战士的话,那你可就要倒大霉了。 “你知道吗,其实每种生物都有他自己的独特的才能的。例如鸟儿的才能是飞,鱼的才能是在水里游,豹子的才能是跑得快,可是如果叫鸟儿在地上跑,鱼在天上飞,豹子在水里游,那会是什么样的情景?”我拉着鲁斯贝尔的手在一棵枫树旁坐下,“你是说我没有学武的潜能?”鲁斯贝尔并没有象我想象的那样笑了起来,他一下子就听出了我话里的意思,“是的。” 我的话一出口,鲁斯贝尔的脸色就一下子变得苍白无比。 “但你或许有学习另一种本领的潜质!”我一边说着,一边把手按在他的背上,将体内的龙劲输入鲁斯贝尔的体内,以免他因情绪激动而伤了身子。 “什么样潜质?”他回复信心的速度之快,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我没有答他,我反问道,“鲁斯贝尔,你知道人类中最强的本领是什么?” “当然是龙战士的力量了!”他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错!”,我说,“再想想?”鲁斯贝尔闭着眼睛沉思了一会儿,张开眼睛,叹了口气,“我不知道,难道这世上还有比龙战士更强的吗?” “有,天上的神就比龙战士强,否则……” 我想起了我身上的那个诅咒,在那一瞬间,我有了个决定,如果雪芝她们真的能原谅我的过错的话,我一定要好好地补偿她们,并且在我有生之年让她们幸福。 至于希拉,我决定和她分手,我要和她分手并不是我不爱她,相反,而是我太在乎她了。 想到父亲死后,他的那些女人们许多都以死殉情,包括我的母亲在内,而我,也受着众神的诅咒,绝对无法和她白头偕老的,与其将来痛苦,倒不如现在做个了结。 做个真正的男子汉,就必须对自己所做的一切事负责,这是父亲过去常对我说的。 “你怎么了?”鲁贝尔斯的问话打断了胡思乱想中的我。 “人类最强的本领是智慧和创造力!”我说,“你明白了吗?” 鲁贝尔斯愣了一下,很快他就做恍然大悟状。 “你真的明白了?”我问道。 “那当然,你是要告诉我说就是世上最强的龙战士也是人类创造出来的,人的智慧才是人类最厉害的本领。你想让我去当炼金术士吗?”我对这家伙的脑精转得极快感到非常的惊讶,我虽不是要让他去当个炼金术士,但也差不多了。 “你知道十贤者的故事吧?”这回我又没有直接回答他,他点了点头。 “十贤者中最出名的智贤者,改变了整个世界格局的伟大的智者,其实他也和你一样,也是个什么魔法力量都没有的狎西。”我拍着他的肩膀说道。 鲁贝尔斯瞪大了眼睛,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被称作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魔法师,智贤者诺查。 丹玛斯居然是个狎西? 但这真的是事实,不知是为什么,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历史学家总是不愿接受这个事实,他们在史书中把智贤者写成了一个拥有强大力量的魔法师,双手一挥,聚出个魔法球,就可以把天撕开。 而在学校的教科书里所提到的智贤者,也是一个强大的魔法师,就连家中那些七老八十的老爷爷给小孙子讲故事的时候,也是在大大地鼓吹着智贤者如何运用各式各样强大的魔法,一招发出,连屠数条妖龙的传奇经历。 我若不是拥有七世龙战士的记忆,先祖卡鲁兹亲眼面对面地见过了智贤者,我也会以为他真的是个强大的魔法师。 “你知道他没有任何的力量却为何能成为十贤者之首吗?”鲁斯贝尔疑惑地摇了摇头,“因为他学的是科学而不是魔法!”我说,“科学?那是邪术!”少年回答道。 “不,科学不是妖术,而是力量的一种。”“这是个魔法泛滥成灾的时代,科学反而几乎被人们当成了邪术,实际上科学和魔法代表了这个世界的两种力量。” 我盗用了当年智贤者最爱说的话,开导着眼前的这个男孩。 “两种力量?” “所谓的魔法,无非是利用人体的力量引发大自然的力量的共鸣,再利用大自然的力量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而科学就是利用大自然的力量来引发大自然的力量的共鸣,从而来利用大自然的力量。” “科学和魔法只是人们运用大自然力量的两种不同的手段而已。在这个时代的几万年前,这里曾有一个消失了的文明,那是一个只有科学而没有魔法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里,人们可以利用金属做的铁鸟飞上天,利用科学的力量,就是最弱小的人也能打败最强大的人。” “你一定在胡说!” 鲁贝尔斯不太相信我的话,他已明白了我目的,我要让他去做个被人们称作邪术师的科学家,也难怪,谁叫这是个魔法泛滥的时代,要让他接受我的观念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可是我有说服他的办法,“你不信?我有证据!”“你听说过兽人族的托布鲁克要塞吗?”我问道,少年点了点头。 托布鲁克要塞是魔族、帝国乃至龙战士的噩梦,更是魔法师的噩梦。 那里是世上最奇特的地方,被称作魔法黑洞,因为在那里,任何魔法都无法使用。 这使得不擅长魔法而靠身体本钱吃饭的兽人在战争中大占便宜,更可怕的事,那里有着这世界上最可怕的超级兵器——雷神之锤。 雷神之锤是史前文物,在铁匠眼里,它只是件用各种精细的金属部件做成的圆筒状的铁疙瘩,靠着一个数百平方米的镜子似的玩意儿吸收太阳光提供能量,但它发出的可怕的毁灭光线能将数公里射程内的所有物体化为泥土,不,确切地说应是空气才对。 帝国曾经发动四十万大军,集结了两代人共十位龙战士进攻这里,结果在付出牺牲了四位龙战士,死亡近二十万人的惨重代价,也不能攻下这个要塞,要塞前数公里的土路上,尽是帝国士兵的尸骨。 就靠着它,兽人族顶住了人类和魔族几百年来的无数次进攻。 雷神之锤不是魔法武器,而是史前人类用科学的力量造出来的超级兵器。 “真的有那么厉害吗?”鲁斯贝尔被我的话说得有点心动了。 “是真的,通过哈姆巴石将龙之魄和人类的肉体合而为一,这么妙的方法,也是智贤者诺查。丹玛斯通过科学的手段想出来的。” 我又加了把劲,或许是对自己数天前所做的错事感到悔恨的心态在作怪吧,平时都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我努力地鼓舞着眼前这个和我初遇才不过数小时的少年的斗志,拼命地想帮他。 “好,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大哥。”鲁贝尔斯抬起了头,用发光的眼神看着我。 “我能叫你大哥吗?”他突然问道。 “你不是已经叫了吗?”我笑了,他同意去学习科学了。 “总有一天,我会用科学的力量,去改变这个时代!”鲁斯贝尔举起了他瘦弱的拳头说道。 我在鲁贝尔斯的家中过了一夜,因为在风都城天黑后是不能开城门的,我也不想硬闯回去。 在这个魔法泛滥的时代,魔法方阵的出现使得再强的时空穿梭术也无法通过瞬间移动地方法进入城市,我只能等到天亮。 鲁斯贝尔的父母对我这么看中这个没有用的狎西非常惊讶,起初是说什么也不让我把他带走,他们还以为我是人口贩子,逼得我最后不得不表明自己龙战士的身份,他们这才在千恩万谢中同意了。 第二天一早,我带着鲁斯贝尔进了城,找到了义父的弟弟,一个和鲁斯贝尔一样的狎西,哥里德尔。 当我找到他时,他正在摆弄着那些瓶瓶罐罐,哥里德尔和义父一样,都是不修边幅的人,一头白发,满脸鸡皮疙瘩,双眼却极有精神。 “达克,你这个臭小子,又想到我这里来偷东西拿去害谁啊?”哥里德尔一看见我,就大声地笑骂起来,“没有啊,我这回是给你带个好徒弟来的。”我的脸一红,从前,为了对付成天虐待我的赤发狂魔,可是绞尽了脑汁。 有一次,我从别人那儿听到义父西斯菲尔德的弟弟是个成天摆弄科学的邪术师,就偷偷地找到他,请他帮忙替我想法子弄死那个赤发狂魔。 他给了我一包药粉,叫我涂在赤发狂魔坐的椅子上,我照办了。 结果,赤发狂魔在厕所里住了三天,赤发狂魔变绿脸魔了。 小时候的我,对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特别的感兴趣,而哥里德尔也非常喜欢满脑子坏点子的我,常常带着我一起摆弄着那些放着各种乱七八糟东西的瓶瓶罐罐。 我甚至偷偷地跟着他学习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被人们称为邪术的科学,只是后来我发现其实学习科学比学魔法还要费精力,还要枯燥,这才放弃了。 因而,我对科学才有一定的了解,明白他的意义,否则,我也不能在鲁斯贝尔面前发表那么长的一篇关于科学和魔法的大论。 就这样,鲁斯贝尔受我的推荐,就成了哥里德尔的徒弟,开始学习被人们称作妖术,邪术的科学。 命运就是这么有意思,我一时的心血来潮,让这个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个科学家,一个被后人称作“科学之父”的科学家。 安顿好鲁斯贝尔之后,我离开哥里德尔的家门,去找义父,这个老家伙,做为我的义父,在我最要帮助的时候,居然做出那样的事来,太可恶了。 我来到义父家里,他正在熬着一锅古怪至极的药汤,药汤的气味很是奇怪,也不知义父在搞什么鬼。 “你的情况不错啊,达克。”看到前来兴师问罪的我,老家伙居然还能装做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 “世上还找得到脸皮比你更厚的人吗,老家伙。”我恨得直咬牙,这个变态的义父,想不到他比我还要坏。 “当然有啊!”义父头也不回地说着,顺手一从边的罐子里抓了一大把的药粉,撒入药罐中,我注意到,药罐烧的东西,有一味药似乎是龙脑。 “谁?” “就是你啊!”义父抬高了说话的语气。 “我?”我的脸一红,我辩道,“那只是意外,我也没有想到自己怎么会变得那么坏的!” “啧!”义父不信地瘪起了嘴,“难道不是你吗?那晚你在房间里抱着美女胡作非为,我却在外面为你站岗放哨喝冷风;我捉来的美女,却是你在享用;我只为你捉了一个,你却自己到外面抢了三个,不,应是四个才对,伦蒂尔和她的两个漂亮的徒弟,还有我的义女,难道不都是你干的。哈哈,干完了,爽够了,现在反而倒打一耙,装起正人君子,怪起我来了!”义父越说嗓音越大,抓起边上那个用来搅拌的药勺,在我的脑门上狠狠地敲了一记。 我顿时哑口无言,义父说得没错,这主要都是我的错。 “算啦,别难过了,这只是意外嘛,这几天我帮你一直瞒着安达,赶快回家去吧,家里有人正等着你呢。”义父的口气缓了下来,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道。 “是她们吗?”我问道,“药好了没有,干爹,雪芝姐叫我来看看。”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门口传来,听清这个声音,我顿时吓得恨不得马上找个耗子洞钻进去躲起来,因为这个声音不是别人,正是那天被我强暴了的罗莎。 “是你?”看见我,她也是吓了一跳。 天啦,冤家路窄,叫我怎么说,向她道歉吗? 不可能,女儿家清白之躯被我淫辱了二天两夜,一句对不起就可以了事了? 我这个时候,倒真的希望信息蒙的作用真的象传说那么强烈,不过看她的样子…… “对,对不起……”我呐呐地说道,“你这个坏蛋1她低声地骂了我一句,脸蛋却红彤彤的。 “我不知怎么做才能补偿我的过失。” “就差一个药引子了,好在他已经来了。”正在边上熬药的义父插入说道。 “差什么?”罗莎象没有看见我似地,把头转向义父说道。 “嘿嘿,我的乖女儿,你把这条现成的淫龙带去见雪芝,她知道该怎么做的!” 义父满脸怪笑地把手朝我一指。 “你在做什么?谁病了,要熬药?”我听得莫名其妙,罗莎居然是义父的干女儿,真没有想到。 “你去了就知道了。”义父像是什么也没有看到似的。 “如果你想赎罪的话,就乖乖地和我的义女回去。”他说着在背后推了我一把。 “罗莎是你的义女?”我问道,“当然了,是我前几天刚认的,不行吗?” 义父摸着几天没有剃胡须的下巴说。 “前几天,那不是……”想到这,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义父过去胆敢自吹自己是世界上脸皮最厚的人,他可真有本事啊。 “你不怪我?”走在大街上,我终于忍不住发问道。 罗莎没有回答我,她的上牙咬着下嘴唇,从义父家出来后,她的脸就一直是这么的红。 而我自己,也不止一次地涌起了放开两腿,有多远逃多远的念头。 我最终还是没有逃走,从小母亲就教育我,做一个真正的男人,就一定要勇于面对自己所过的事情,不管他是对还是错。 “我该怎么做?我愿意为我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在一个行人不多的角落,我停下步伐,对罗莎说。 罗莎把身子转了过去,似乎在想着什么,突然,她回过头来,一把拉起我的手,快步往前跑。 “雪芝姐在你家里等你。”她边跑边喊道。 我跟着罗莎回到家里,站在家门口,看着古堡,想到马上就要去面对自己犯下来的错误,我犹豫了一下。 “不敢进去吗?”罗莎回过头来,面无表情地对我说。 “怎么不敢,就算是被你们一刀杀了,我也认了!”我一把推开大门,“是男人,就该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任!”我回过头对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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