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李清雅并不懂她这番证词的重要性,更不知它所承载的重量与代价。她看到杜笙叔叔走出去,杜家几位长辈又走进来,他们聚在一起说了什么,好像在争吵,杜叔叔很生气的样子,最后一拨人不欢而散。 李清雅并不懂这些,也不想了解这些。她缓步走到杜玉床边,看着痛不欲生的杜玉。 以前她遇到烦心事,一个人偷偷抹眼泪时,杜玉说过,不开心的时候就多想想那些开心的事情,不要让自己陷入自我怀疑的情绪中去,这世上除了自己,没人能够打败你。她觉得她虽然比杜玉大了两岁,但未必有杜玉懂事,虽然他有时顽劣得比其他小男孩更甚。 于是她轻轻抓住杜玉裸露在外的食指,用尽可能温柔的声音说:“杜玉,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食指动了动。 李清雅有些欣喜,她继续说:“你现在一定很难受吧,我跟你讲一些开心一点的事,好不好?” 食指勾了勾,是在模仿人点头的动作。 “你记得街头那个很凶很凶的卖凉粉的小老头吗?他上次来我们家米铺买米,我偷偷把他的米换成最便宜的米,他最后都没发现。”李清雅不太擅长说故事,她自己都不觉得有趣。那个小老头每次都会说她和杜玉每天游手好闲,还一直吹嘘他的外孙在县城当官,所以杜玉和她都很讨厌那个老头子。 李清雅决定换个故事:“还有还有,娘亲说,杜家三个儿子里,就你最优秀,还好最后把我许配给了你,娘亲还说,她哥哥家还有个女儿,比我小了一岁,到时候也可以许配给你。这样,你就可以有两个老婆了。”李清雅以为杜玉会开心,可说着说着自己却不开心了,“还是算了,我见过大舅的女儿,是个小胖子,还是不要嫁给你了。”其实不是,大舅的女儿是个苗条的姑娘,但她就是不想杜玉对她感兴趣。 她说了几个故事,自己觉得糟透了:“杜玉,我是不是讲故事水平很烂?我还是不说了吧。” 杜玉的食指在她手心摆了摆,像是在摇头。 李清雅摸了摸他的额头,好烫,她让自己冰冰的额头贴住杜玉额头。 “这样会不会好受点?” 她和杜玉挨在一起,以前他们从未如此接近过,她能清楚地看见杜玉的眼睫毛,红红发烫的皮肤。她在想,如果杜玉没有病倒,他的皮肤一定是白色的,光滑细腻,生养得和女子一样精致。 她喜欢杜玉,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份喜欢并非来自某次一见钟情,而是来自方方面面,他的外貌,他的性格,他的身份,他与她的共同经历,这份喜爱是岁月赐予的,难以被剥夺,也难以被洗去。 她想到大舅的女儿,又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他:“杜玉,你以后想要个小老婆吗?如果想,我帮你督促她减肥。” 杜玉的食指摇了摇。 李清雅后脑勺有些酥麻,她觉得大抵是开心极了,她想起不知哪里看到的一些男女情事,想去亲一亲杜玉。 可身后传来脚步声,她连忙抽回脑袋,像只鹌鹑似地守在杜玉床前。原来是杜叔叔回来了,他脖子有些红,想必是刚刚和其他人吵了一架还没回过神。 不知道杜叔叔看到刚才那一幕没……李清雅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杜笙心思却在其他地方:“清雅,你答应叔叔,你之前看到的哪些事,一个字也不能往外说,哪怕是你的家人也不能说,从今往后,杜玉就只是病倒的,而不是被人害的,知道吗?” 李清雅茫然地抬头:“可是……为什么?” “……在我们没有反击的能力前,过早的暴露只会导致灭顶之灾……是叔叔太没用……不过早晚有一天……”杜笙与其说是在和李清雅解释,不如说是在和自己妥协。 李清雅不在意那些,她只在乎杜玉能否康复:“那杜玉呢?叔叔你能治好他吗?” 杜笙想了想:“县城的医师肯定治不好……只能想办法把玉儿送到寻仙山,求叶仙子出手了……” “可是妈妈说叶仙子好像从来不会答应什么事……” “不,这一次她一定会答应的,只有这一次。”杜笙下定决心,好像要做一件大事。他很快离去了,脚步匆匆,像是要去做什么准备。李清雅很快听见他在外面喊人去院子里挖什么东西。 她又坐回杜玉床边,抓住杜玉的手指:“杜叔叔要送你去山上找神仙,她一定会治好你的。等你治好了病,我再也不说你呆子了好不好?” 杜玉手指勾了一下,随后他发出一声压抑的呻吟。 李清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她不知道自己能为杜玉做些什么,只能陪着他说话,说些蹩脚的故事。 杜家人准备了马车,人声鼎沸,杜笙让人把杜玉带进马车,马上要上山,片刻都不得耽搁。李清雅心中一阵慌乱,她不知此去一别,何时能再相见,趁着人还没来,她对杜玉说: “去山上后,你一定要快些康复,好好治病,早一点回来好不好?” 手指又动了动。 身后大门被打开,李清雅语速更快了些:“我等你回来哦,我不会把我们的秘密据点告诉别人的。还有,还有,还有你要去多久?大概几天回来……” 杜玉手指抽回去,又伸出整个手指,艰难地比了个“三”的手势。 是三天,还是三个星期,或者三个月? 李清雅不得而知,她觉得如果是三天还好,三个星期就有些长了,三个月更是一段漫长到无法想象的时间。 她眼睁睁地看着杜玉被抬上马车,车夫一甩鞭子,马车便飞快地消失在视野中。 李清雅呆呆地看着马车消失的方向,心中只觉空落落的。 春去秋来,守望在路口的小女孩成了少女,她从每天都会守望在路口,到每星期一次,再到每个月一次,直到再也不来。桃花开了又落,积雪融了又生,少女也成了待字闺中的大姑娘,她再也不会玩幼稚的过家家游戏,再也不会陪一个男孩去和蚂蚁做邻居。没人知道她在最初的三个月里是多么期待又思念,也没人知道她最终是多么失望又落寞,正如她不知道杜玉最后那个“三”的手势到底是何意。 也许只有在偶尔挂灯笼时,看到通往镇外的石板路,她能想到当年有个男孩,载着她一颗心渐行渐远。 当年一别,竟已有八年了。 (向读者姥爷们道歉,稍微晚了一点……)

小说推荐

异世之风流大法师(加料版)封面异世之风流大法师(加料版)天堂不寂寞他身怀精神异能和中华顶尖古武绝学,灵魂穿越到这片陌生的苍澜大陆,附身在正要侵犯公主的豪门少爷身上,谁知这家伙竟然服了强力灵药金枪不倒丹,意志被磨得差不多的主角只好无耻地将公主玷污了……为了与身边佳人过着无拘无束的逍遥生活,而一步步踏上了问鼎巅峰的旅程……凡人修仙传封面凡人修仙传忘语一个普通的山村穷小子,韩立,在自己叔叔的引荐下,走出山野,跨入了一个江湖小门派,成为了一名长老的记名弟子,一个阴谋,让他懵懵懂懂的开始修仙,从此,飘渺无踪的仙路出现在了他的脚下,破解门派覆灭之噩,破解自身的困局,他冲出江湖,进入修仙界。 仙缘难定,他以这样的身份,如何在门派中立足?又如何以平庸的资质,进入到修仙强者的行列? 一个神奇的小绿瓶,让他拥有了一丝变强的机会,通过不断发掘它的潜力,再加上自身努力,以及天*的谨慎,他战战兢兢的在残酷的修真界生存下来,抓住每一次机会提升自己的实力。 大浪淘沙,终现真金,当数十年数百数千年之后,这个普通的小子却如同宝剑出鞘,和仙宗仙师并列于山海内外!曾经的山野穷小子,今日纵横三界的韩老魔,一切,皆有可能!【春秋风华录封面【春秋风华录神鸟仙子沉沦原来我是妖二代封面原来我是妖二代卖报小郎君李羡鱼二十岁那年,收到了父亲的遗产,一个年芳十八,貌美如花的祖奶奶。 李羡鱼:“祖奶奶,为什么你这么年轻。” 祖奶奶:“因为我十八那年就死了。” 李羡鱼:Σ(っ°Д°;)っ六朝清羽记封面六朝清羽记弄玉,龙璇一个景气差遇上裁员的不得志小子程宗扬,与一天到晚想要穿越时空的好朋友段强,一起坐上了往上海的班机。 两人正在机上开着穿越的玩笑,忽然机身微微一抖,像是遇到气流。倏地一道强烈的紫色雷电闪过,正看到段强惊讶的目光,接着那电光像细针一样刺在程宗扬的太阳穴上。于是,两人凭空从飞机上消失了。 当两人清醒后,遇到了荒诞离奇的事,明明是秦朝的军队背景,却正攻打着半兽人。而段强也在这一次半兽人的袭击死于非命。后来程宗扬也更了解原来,岳飞的口令是:日出东方,唯我不败……天魔(嘞好)封面天魔(嘞好)嘞好元和八年,天下歌舞升平,魔道销声匿迹数百年,人人向道,正道宗门遍地开花,鼎盛至极。一颗魔种却在缓缓生长,一代天魔带领魔道重新崛起。哪吒传奇之摆弄敖闰美脚封面哪吒传奇之摆弄敖闰美脚酒肉穿肠过“啊,头好痛,怎么回事?”刺目的白光透过眼帘,一位女子慢慢苏醒。剧烈的疼痛让她不禁发出一声低吟,一时间竟有些空灵。 女子记忆中最后的画面,是在自己让申公豹在陈塘关上空用裂空爪撕裂空间,以便带领妖族踏平陈塘关。但自己刚与西海北海二位龙王现身,就感受到一阵火热的风刮来,然后…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东海龙王敖闰摇了摇头,试图甩掉脑海里的灼热。一头飘逸的蓝色长卷随之起伏,如同深海中的水母触须般柔顺灵动。发丝间隐约可见两支珊瑚色的龙角,在幽暗的环境中泛着淡淡的珠光。她的双眸深邃如海,流转间透出红色光芒,低眉抬眸间仿佛藏着无尽谋略与美艳魅惑。即堕小短文封面即堕小短文hanshengjiang这一系列都是灵鸡一动的产物,可能写着写着没兴致了就草草收尾。总之都是短篇修为散尽后,我被绝色女徒覆盖其上封面修为散尽后,我被绝色女徒覆盖其上应欢欢世人皆知,万剑宗宗主聂云修为盖世,曾挽修仙界大厦将倾,燃尽一身法力击杀魔教圣女陈知雪,以免她屠戮世间。 两位渡劫期大能的战斗打的空间破碎,一个月后,两人皆不知所踪,都说魔教圣女尸骨无存,万剑宗宗主散尽修为隐入尘世。 只剩聂云的两位半步渡劫的女徒,维持着万剑宗的局面。 一知半解的外人,大概会把这些话当成真的,甚至有些蒙在鼓里的史官还会将其当作正史流传下去。 而不为人知的是,就在那万剑宗最幽暗的地牢里,聂云最疼爱的大徒弟,给他特制了无法挣脱的枷锁。异世界游记封面异世界游记古昱子一个来到庞大辽阔的异世界,体会风土人情(划掉),体会各种深度共振的第一人称游记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