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顾朗走后,秦小曼跟着父母走亲串户倒也没闲着。除去初一那天回老家被秦奶奶训导了一顿,这个年倒也过得顺当。 初五的晚上,秦小曼和顾朗通完电话,实在受不了这种两地分别的揪心味儿,“蹬蹬蹬”跑到她妈屋里,猛地推开门,深吸一口气,吼道:“妈,我要去找顾朗!” 秦爸爸跑外头去喝酒去了。 秦妈妈正对着时尚杂志上教的练习“莲花坐法”,盘着腿,提上口气,收腹、夹臀、挺胸、压肩、收回颈椎,保持着前腹贴后背的意念,被小曼这一咋呼,存着的一口气霎时散了。 不由恼怒地瞪了她一眼,“干嘛呢,大呼小叫的?快来看看,妈妈的身材是不是好点了。我好像感到脂肪在燃烧了。” 从怀了小曼后,秦妈妈的体重就居高不下,眼看着顾母还是那么苗条的身材,她急啊! “妈,”秦小曼扑到床上搂着她妈撒娇,“我明天就去美国好不好,我想他了。” “出息!”秦妈妈点点她的额头,“就这么几天不见就受不了了?当初他一走几年也没见你这么着过。” 秦小曼捏捏她腰上的肥肉,“这和以前不一样。” 秦妈妈挪开她的爪子,“去去,有什么不一样。” 目光落到她脖子上挂着的戒指上,揶揄道,“一个戒指就把你坑走了,啊?男人不能惯,你这么巴巴地去找他,他还不一定稀罕呢。” “妈,你怎么突然间变了?”小曼置疑秦妈妈的行为,以前她可是恨不得将她打包塞给顾朗的。 秦妈妈倒是理直气壮,缓缓抬臂合手,长长吐出一口气,“以前你们叫恋爱,现在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就要有女孩子的矜持。你也忒赖着他了吧,过犹不及,懂不懂这个理儿?照我说,你就安安心心地给我呆家里过完这个年。等他回来,办了你们的事,以后你想去哪,妈都不管你。” 秦小曼欲盖弥彰地嘟囔,“谁谈婚论嫁了?” “死样!” 秦妈妈手一抖捏着她的小脸蛋,“上回相亲我就看出来,朗朗看你跟头狼一样。那时候他拖着你干啥去了?知不知道你那小嘴肿的跟头猪似的。” “妈!”秦小曼将头埋进被子里害羞,“您真是的。还真是有经验。” “那是。” 秦妈妈得意道,“当年你爸要调京城去,要带我走。我没缠着他,你爸还不是为了我留下来了?这叫以退为进。哎,别闷着了。” 她下手拉开小曼裹着的被子,若有所思道,“朗朗要是娶了你呀,我还得说说他呢,不能只想着工作冷落了你。有什么事情大得过一家人过年啊,年轻人就是容易受外界诱惑。” 小曼红着脸给顾朗说好话,“除夕夜他不是赶回来了嘛。妈,你想多了,他对我挺好的。” “好好,看你被滋润的小样。” 秦妈妈突然叹了口气,很是伤感道,“闺女,你也算是苦尽甘来。我看小说里的那竹马哥哥弟弟啥的都是守身如玉型的,怎么你就摊上个花花公子?” 小曼抖了一下,“妈,您知道得可真多。” “走了,别妨碍我养生。” 秦妈妈推推她,让她下去。 秦小曼抱着枕头慢吞吞走了出去,走到外面又想起正事忘了,忙又这回去,头探进去问道,“妈,我明天就走了啊。” “不行,这事你问你爸去。他要不同意,你别想出这个家门!” 喝得微醉的秦爸爸听了女儿的话,最本能的反应是拒绝。 可是,事关女儿终生幸福的大事啊。 天人交战一番后,秦爸爸不情愿地说道:“其实吧,男人也是需要人疼的。我看那小子也是真的稀罕你。你在原地等的时间也够久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他没有发觉对你的感情反过来追求你,却因为你的畏缩错过这段姻缘,岂不是一辈子的憾事?” 他拍着女儿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你呀,性子也算活泼讨喜,就是不够勇敢,过于软弱。依爸爸看,顾朗对你的心思早就有了,生生被你们忽略了。白白错过这么多年,可惜了。” 秦爸爸确实有点醉了,嘟嘟噜噜有的没得说了一大堆。 这番话触到了小曼的痛处,眼泪汪汪地咬着唇,哽咽道:“爸,你是说顾朗很早就喜欢我了吗?” 秦爸爸见宝贝闺女哭了,连连摆手,“哼”了一声沉下脸,“都是那个小子不识货!” 小曼擦擦眼泪,“爸,你是同意我去找他了吧。好,”她神情变得前所未有的坚毅,“我要为了我的幸福勇敢一次,明天参加完同学会我就去找他!” “女儿,爸爸不是这个意思。”秦爸爸只想抽自己,这都说的什么啊?他真是老糊涂了,大过年的把自己女儿往外推。 第二天上午10点,小曼骑着有些生锈的自行车穿过曲曲折折的小路赶去参加同学会。 她和顾朗就读的学校距他们二人所住的家属区大约有十分钟的车程。 因为长久不骑,车链子上生了一层锈,随着齿轮的转动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 这两天下了雪,路上撒了不少防滑的煤炉渣,轧上去“咯吱咯吱”,仿若碾碎的是这二十多年来的时光,碎成片片的光影融进凉白的阳光里,在她眼前晃悠悠地沉浮。 巷口卖烤红薯的老伯还在,乐呵呵地和她打招呼。小曼停下车,对着冻得发麻的双手哈了口气,“阿伯,给我两个烤红薯。” “好,好!”老伯拿纸袋子装了两个大的称了放进她车筐里,“小曼,有好久没吃过伯伯的红薯了吧。” “嗯。谢谢伯伯。”小曼将头上的帽子往下压了压,“外头的都不如阿伯烤的香甜。” 老伯被她夸得心情大好,红光满面,看了看她周围,“咦,你哥哥还没回来吗?” “回来了,不过又走了。” “是啊,你哥哥是厉害的人,忙点好哦。” 老伯对小曼和顾朗记得很清楚,他在这巷口卖了将近二十年的烤红薯了。 白褂蓝裤的青涩少年一点点长成高大俊朗的男子,不知何时他身边的女孩由其他人所替代,她反而每天在后头躲躲藏藏地跟着。 小曼蹬起车子往前骑了两步又回头说道:“阿伯,这回我要去找他了。” 老伯冲她扬扬手里的红薯,高声说道:“那敢情好。记得叫他回来吃我的红薯。” “嗯。” 同学会定在魏家餐馆,小曼到时,包厢里已经坐得满满当当的了。 “小曼!”还未等她站稳,豌豆飞扑过来,差点把她撞倒,“你个死丫头,也不联系我!” 豌豆本名李婉,属于大姐头似的女生。用以前的话形容是泼辣,时髦点叫彪悍。 小曼被她半拖半抱地往沙发上拉,“快来看看我未来老公。” 一个眉目宽和的男子冲她礼貌的点点头。小曼坐定后拿胳膊肘戳戳豌豆的肚子,小声说道,“行啊你,挺不错的。” “那是,老娘的眼光一向准。”豌豆得意洋洋,护着自己的肚子,“你别碰这里,没轻没重的!” “怎么了?该不会是有了吧?” 秦小曼邪恶地摸摸她的肚子,心里热乎乎的。 真好,真正的友谊不会被时间冲淡的。 两人凑在一处还是这么自然。 没想到豌豆的脸唰的红了,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小曼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你不会真的……?” 豌豆少有的羞涩点头。 小曼赏给她一句话,“你可真先进。” 将买来的红薯塞给她,“给你买的。” 豌豆激动地啃了她一口,“就知道你最好了!” 几个男同学嘻嘻哈哈地走进来,各人扛了捆啤酒,打头的是任帅,看到秦小曼,忙热情地打招呼。 小曼对他的印象大大转好,冲他挥挥手。 其他的几个男士不怀好意地冲任帅挤挤眼。 小曼不禁感慨,这些同学变化可真大呀。以前任帅很不合群的,没想到长大后这么像个男人。 一干人吃吃喝喝后就开始胡天海地地瞎聊。 豌豆的老公貌似是个海龟,一群男人便说起了外国的事情,情绪更是高涨。 不知谁先提起了顾朗,小曼的耳朵敏感地竖了起来。 “你说这顾学长真他妈牛X!” 一人明显喝高了,扬着张报纸挥舞,“南宫家的千金小姐看中了他,这马上就进入豪门了。真不是我们能比的。” 任帅急得去堵他的嘴巴。 那人手一抖,报纸飘飘然落到小曼脚边。 头版的娱乐新闻,英文的,但是照片上的人她绝对认不错,她的男人,被一个美女亲昵地挽着胳膊,美女另一只手捧着一大束花,笑得一脸幸福。 豌豆还不知道她和顾朗已经在一起的事情,捡起看了看,啧啧叹道:“小曼,你这王宝钏可做得没盼头。” 小曼撅着嘴说道:“叫我潘金莲,我要去毒死这个西门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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