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紫禁城,干清宫。 殿外艳阳高照,殿内阴云密布。 一群群太监,小宫女慌慌张张的忙里忙外,进来进去。 几位手提药箱的宫廷御医战战兢兢的立在门口旁侧,尽管只是初春时节,但他们已然汗流浃背。 大殿内,舒适宽阔的龙床上,静静地躺着一位身着黄色龙袍,面容略显憔悴的年轻男子,仿佛睡着了一般,任凭周围几位绝色的女子呼唤、哭泣。 …… 佛说,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世人常常为表象所迷惑,生生死死,何时尽?活的同时,已经死了,死亡不过是新生的开始,轮回则是下一个生命体的诞生。 此刻,坠落下桥的王克非异常紧张,他感到自己就像一只无根的浮萍,在广阔的水域中荡来荡去、随泼逐流,他努力睁大眼睛,周围却是无尽的黑暗,天和地仿佛连成一片,整个世界似乎都成了一张网,若隐若现,却又触不可及。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耳边便传来了一阵女人嘤嘤的哭泣声,由远而近,由弱到强。 “陛下,你这是怎么了,快醒醒啊,都一天一夜了,你这是要吓死臣妾啊!呜、呜。” 王克非忽然感到头痛欲裂,浑身酸楚,我这是到哪儿了?应该是投胎了吧,怎么会有女人的啼哭声? 他试着睁开了虚弱的双眼,朦胧中,他看到了一丝亮光,晕黄而柔和。 这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房间内的一切布置古香古色,雕龙刻凤的床榻、金线红绸的绣墩、古朴的香炉还在徐徐涌着檀香。 这是哪里啊? 他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可刚要动身,一阵阵剧痛再次袭来,又一次昏睡过去。 “陛下醒了,……哎,陛下,王公公,快传御医!” 沉睡中的王克非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被人不停的摇晃着,忍不住又一次睁开了双眼。 一张吹弹可破的美丽小脸顿时印入自己的眼帘。美,太美了,如不食人间烟火的画中仙子般,美得让人心惊,美得让人不敢直视。 她身着一件金黄色的凤袍,顺披中分秀发,长及玉臀。 头上戴着九龙四凤冠,其上插着一根镶嵌有雪白珍珠的金簪,长长的衣裙遮住了完美的躯体显得面庞光洁无瑕,酥胸高高耸起,更显得高贵优雅,知书达理。 高挺小巧的翘鼻挺立着,修长的睫毛犹如一片森林覆盖在她洁白的脸蛋上,一双水汪汪的眸子里尽是复杂神色,有惊喜,有关怀,有担忧,有惶恐,还有几分幽怨,雍容华贵中更增添了种难以描述的动人神韵。 在她的后面,也是一位绝色的女子,体态高挑,丰腴有致,肤白如雪,柳眉如画,圆圆脸蛋儿的人看上去有一点婴儿肥,十分可爱。 她头顶盘着高贵的云鬓,乌黑的秀发盘在脑后,被一根玉钗定住,凸现华美雍容的感觉,一身玫瑰红的凤尾宫装,勒出不盈一握的腰肢,衬托得她如初春的嫩芽,清鲜妩媚,愣是比旁边的女子们多了一种与众不同的味道。 再往后,就是一群小女孩儿了,她们个个眉清目秀,婀娜多姿,年龄都介于二八之间,统一着装且较为朴素,看起来像是宫女服饰,但无一例外,都漂亮的一塌糊涂。 门外,一名发须鬓白的老御医跄跄踉踉的跑了进来,动作十分狼狈。 俏丽的女子们赶紧让开位置,让御医坐下,御医动作熟练的抬起王克非的手臂,把了一会儿脉搏,看起来像是大吃一惊,又是摇头又是点头的。 他又小心的把王克非的手臂放在床榻之上,用被褥盖好,然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恭喜娘娘,贺喜娘娘,天佑大明,天佑大明啊!圣上脉搏平稳有力,气息畅通无阻,圣体已无恙。此真乃大明之福,万民之幸啊。” What?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怎么这么多穿古装的人啊?还都怪怪的,是在拍电视剧吗?怎么也没见导演和剧组人员啊,摄像机也没有。 “咳,咳!”王克非终于把忍不住,弱弱的问了一句: “这……这是哪儿呀?” “陛下,这是干清宫,您的寝宫呀!”绝色女子回答道。 陛下?干清宫?不对呀,自己应该赶去投胎,怎么来这里了?靠,老子不会穿越了吧,还成了皇帝?我不会是在做梦吧? 王克非用力的拍了拍自己的脸颊,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传来。 靠,是真的,牛头马面还真够意思。 前世中,各种穿越题材的小说,电视剧,几乎数不胜数,但就算白痴,也知道那都是假的,可如今他真的穿越了,穿越到一个未知的陌生世界。 “快,快拿面镜子来!”王克非紧张的喊道。 旁边的宫女不知皇帝要做什么,急忙取来了面铜镜。 啊,这是谁,镜子里的人是谁! 王克非望着铜镜里的连自己都不认识的自己,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痛哭。 “陛下,您怎么了?”绝色女子问道。 “噢,没事,我只是有点头痛,现在好了。”王克非装模作样的挤了挤额头,又问道:“那个…,现在是什么年份?” “回陛下,现在是崇祯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农历三月十八了。” 崇祯十七年,卧槽,不就是1644年吗?有没有搞错啊,而且已经三月十八了,王克非吓得差一点跳起来。 历史上,这一年三月十九日,大明朝行将灭亡,崇祯上吊自杀,真正践行了明朝皇帝“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御国门,君王死社稷”的夙愿。 看来自己是附身在明末崇祯帝朱由检身上了,这个倒霉的皇帝,一生可以说充满了悲剧色彩,尽管他兢兢业业,勤勉勤俭,也终究未能力挽狂澜,扶起将倾之大厦。 我特么,这刚来就要死吗?搞什么搞,还能有比这更悲催的没?苍天啊,大地啊,可恶的牛头马面。 刚刚还在夸人家讲意气的王克非,心里顿时有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 他感到欲哭无泪,稍微定了下神儿,向绝色女子问道:“崇祯十七年,那你是……” “臣妾周玉凤呀。陛下,一天一夜了,臣妾好怕,好怕你一直这样睡下去!还好苍天显灵,祖宗保佑,陛下终于醒过来了。” 绝色女子紧张的拍了拍胸口,柔情款款的回答道。 “皇爷,自皇爷昏迷以来,皇后娘娘衣不解带,茶饭不思,也跟着一天一夜没合眼了。” 一位穿着宫女服饰的女孩也跟着说道。 原来她是皇后,周玉凤,崇祯的正牌老婆。不,看起来现在是自己的老婆了。 史记中记载:周皇后长的天香国色,身材娇小,肤色洁白如玉。 古人诚不欺我也。 看着哭的梨花带雨的周皇后,王克非心里一阵感动,多么好的妻子啊,不但人长得顶尖漂亮,关键是还很善解人意,对比自己前世的媳妇,那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皇后,辛苦你了。我……呃,朕没事了,你快去休息一下吧,诸位爱妃都去休息去吧,朕还要忙公务。” 王克非不敢说太多,说多了容易露馅。 其实,随着外面局势的持续恶化,崇祯连日来一直忙于朝政,焦头烂额,经常审批奏折至深夜,累了困了,就在干清宫小睡,坤宁宫,连同整个后宫,他已多日没有踏足了。 周皇后擦了擦眼泪,起身道:“臣妾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劝诫陛下,只希望陛下能够保证龙体,陛下龙体安康,便是天下万民之福。臣妾告退。” 此时此刻,躺在床榻上的王克非,心情十分复杂。 如今的大明日薄西山,国内矛盾重重,朝不保夕,关外满清也虎视眈眈,步步紧逼,长达数百年的华夏文明,已开始慢慢走向衰落,曾经万国来朝的巍巍大明,窘困至此。 他欲哭无泪,这都什么事儿啊?人家穿越要么才华横溢,文治武功,诗词朗朗上口;要么天赋异禀,精通制造,能造出长枪大炮,征服世界。 我他妈的会什么? 论武功,老子不要说学,连架都没打过;论谋略,也就看过三国演义,三十六计都说不全;论制造,老子枪都没碰过,啥原理都不懂; 真可谓文也不行,武也不行,手不能提,肩不能挑。 就凭这样的能耐穿越,还是在末世,连他自己也认为如果拍电视剧的话都活不了两集,更遑论治国安邦了。 他娘的,前世小说看多了,什么系统,什么召唤,都是骗人的,有个毛啊!王克非长叹一声,大好的心情烟消云散,他无奈的捶了一把大腿。 嗯?什么东西硬邦邦的? 他摸索着掏出来一看,原来是部手机。 王克非顿时非喜出望外,他想起了奈何桥上与牛头马面的对话,这俩小子,虽然人看起来不咋地,但说话还是算话。 嗯嗯,这是个好东西啊,以后也许会用得着,他满怀着心思把手机装进了兜里。 不是王克非不愿意玩儿上一会儿,实在是没有心情。 大军压境,兵临城下,按照历史的轨迹,明日就轮到他上吊了,一想到这些,他不禁感到自己脖子凉飕飕的,连菊花都隐隐作痛。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是默默忍受命运之矢石,还是挺身反抗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除净尽? 毫无疑问,傻子也会选择后者,没人跟生命有仇,想要活命,必须得好好的动动脑子。 王克非试着从床榻上坐起。 一名身着蟒袍,白面无须的老太监赶紧颠颠的小跑着进来,看模样他四五十岁,脸上带着人畜无害的笑容: “皇爷,您醒了,老奴这就叫人伺候您更衣!” 说罢,老太监朝外面招呼了一声,两个容貌秀丽的宫女踱着碎步走了进来,来到近前翩翩施礼:“奴婢伺候皇爷穿衣!” 古代的衣衫穿起来比较繁琐,尤其这龙袍,龙冠,不得不说小宫女们心灵手巧,几分钟后就给自己穿戴整齐。 王克非心想:眼前这个太监,应该就是王承恩了吧,司礼监秉笔太监,历史上唯一一个陪同崇祯上吊的人。 “那个……王承恩。”,他试着叫了一声。 老太监一愣,“老奴在,皇爷有何吩咐?” 看这老太监的反应,崇祯皇帝应该不是这样称呼他的。 “朕饿了,给朕弄点吃的。” “奴婢遵旨!奴婢这就让人去御膳房准备点儿上好的燕窝粥。”老太监看着皇帝的身体确实无恙了,满脸欣喜的回应道。 不多时,用翡翠的碗盛着一小碗燕窝粥就送到。 小宫女一手端着粥,一手拿着匙子,用嘴巴吹了吹着粥上的热气,便往王克非嘴上喂去。 “朕自己来,没事了,都回了吧。让朕静静。” 王克非还是带着后世的思维,对于吃喝拉撒都有人服侍,略略有点不习惯。 “那个…,大伴儿,3月18了,闯贼该围城了,那杜勋还在吗?”他边吃,边试着用崇祯的口气问道。 “回皇爷,昨日众臣吵作一团,您始终拿不定主意,加之又在朝堂上昏过去了,那杜勋等候不着就回去了。”王承恩伺候着恭恭敬敬的回答道。 原来,历史上三月十八日,李自成打到彰义门外,派人向城上喊话,赶快投降吧,不投降就攻城。 他派进北京城谈判的人便是杜勋,杜勋之前是明廷的尚膳监掌印太监,深得崇祯皇帝的信任。 李自成的条件是:割让西北一带给李自成,分国而王。 而且大顺军这一路子上耗费巨大,得让皇帝出点血,给犒师银百万两。 作为回报,大顺军可为朝廷内遏群寇,外抵辽藩。除此之外,为了安全着想,李自成这个王爷就不用来北京朝觐崇祯了。 这样的条件,当然很苛刻,但相比直接灭国,怎么看都更划算一些。 崇祯也觉得这个条件可以商量,但是,他又觉得堂堂天子接受一个农民的如是条件,极没有面子。所以,他不好意思说“成交”。 沉默片刻,他将球踢给了站在旁边的大学士魏藻德,询问他的意思,希望能得到当朝首辅的同意,自己也好顺坡下驴。 魏藻德听了崇祯的问话,马上跪下,一言不发,顿首而已。 当然,魏藻德之所以不给崇祯背黑锅,是他怕,因为历史经验告诉他,皇帝生性多疑善变,刻薄寡恩。 在这种时刻,背上如此丧权辱国的黑锅,将来永世不得翻身,轻者丢官弃爵,重则秋后算账,身首异处。 崇祯皇帝迟迟等不来想要的结果,顿时气得掀翻龙椅,血压升高,晕了过去。谁料,一不小心被着急出手牛头马面李代桃僵。 对于这段历史,王克非还是知道的。 只是现在杜勋走了,相当于与李自成的谈判破裂了。夜间,闯贼将攻入北京,19日凌晨,李自成就将进入紫禁城。 然后,就轮到自己杀妻女上吊了。 唉! 这世界,我来了,又要走了吗? 多么美丽的皇后,还有贵妃,我连手都没捞着摸一下,就要去上吊自杀,这他么也太憋屈了。 再轮回到阴间,牛头马面还会认账不? 这小子们都不讲武德,临走还得踹我一脚。 不行,不能坐以待毙,必须动起来,哪怕只有百分之零点零一的机会,也要搏上一搏。此刻王克非也没有了别的想法,先考虑着如何保命吧。 他急忙放下燕窝粥,回顾了一下历史,闭上眼睛,静静地思索起来。 王克非十分清楚,自己最大的优势就是知道历史的走向,那么作为流寇,李自成真的想灭了大明王朝吗? 答案未必。 他老李曾经说过一句话,“陕,吾之故乡也。富贵必归故乡,即十燕京未足易一西安。”那意思是:还是老家好,十座北京城也赶不上一个西安。 这跟楚霸王项羽的“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同出一辙。 可见,他的理想也就是风风光光、出人头地,其心里还并没有非要改朝换代的的坚决意愿。 当然,后来之所以灭了明朝,也是一步步迫不得已的结果。 在李自成的心中,崇祯至少是个值得敬佩的好皇帝。 他和皇后都穿着打补丁的衣服,上朝时总小心翼翼怕把打补丁的袖口显露出来;每天批阅奏折通宵达旦, 彻夜不眠;每顿饭三素一荤,且不喜酒色。 无论用什么眼光进行看待,崇祯都符合好皇帝的形象。 “君非甚暗,孤立而炀灶恒多,臣尽行私,比党而公忠绝少。”李自成不但公开说崇祯还算是个不错的皇帝,还把明朝即将灭亡的责任推给了所有的官僚士绅,对崇祯报以同情的态度。 后来,即便是俘获崇祯的三位皇子,也礼遇有加,并封太子为宋王。 可以说,他老李向明廷提出这样的和谈条件,决不是因为他一时心血来潮,而是除了自身固有的军事压力以外,也是受封建小生产者的狭隘眼界和沿袭千年的忠君爱国思想所束缚,真心想和皇帝和谈。 …… 想到这里,王克非不禁内心狂喜:答应,必须答应啊,崇祯傻帽,区区一个西北王算什么,那还不是皇帝玉玺盖个章,一道圣旨而已? 你看人家唐玄宗,只要能逃跑活命,哪怕让手下人杀了他最爱的小美人杨贵妃也在所不惜,丢脸虽然丢脸,但人家唐朝后来还不是延续了百余年? 面子值几个钱? 一切以大局为重,过分的纠结,真的会贻误大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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