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不过显然,在场和黎见卿共享着同一个秘密的人,并不像她一样紧张。 陆微之的表现,与他和黎见卿没有任何关系的时候无异,她像个不值得他目光停留的透明人。 寒暄后,徐婉云同黎若昭夫妻分开,她拉着黎见卿的手,感慨万千:“看赵家大女儿就知道了,就算是长得好、家世好、自身过硬,在姻缘这件事上不一定称心。”她意味深长,“若昭倒是好福气,得到的样样都是顶尖,看看人家选的丈夫,有谁不说羡慕?你说你将来…………” “我就不羡慕姐姐的丈夫。”黎见卿打断,“我比较羡慕她的名字,昭昭若日月之明,多美好呀。” “说什么呢。”徐婉云瞪女儿一眼,“见卿见卿,你的名字不也经常被赞美。” 黎见卿闭口不谈,她偶尔会顶嘴,但内心不太愿意惹怒徐婉云。 “好了,说点正事。”徐婉云为女儿整理头发,“今晚妈妈要你打扮得漂亮点,是因为等会要给你介绍个人。” 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黎见卿问道:“谁?” “林正,你之前见过的,只是没有正式认识。”徐婉云说,“今晚的主办方之一就是他家。” “我不要。”黎见卿想也不想地拒绝,“我不喜欢。” “你这孩子,没接触怎么说不喜欢?”徐婉云颦起细细的柳叶眉,“你说说哪里不喜欢。” 黎见卿连买一只宠物猫也需要征求意见,所以她不能说她已经和陆博西恋爱了,她扯了个理由:“他长得不够好看。” “为什么妈妈总说要帮你把关,你看你自己的择偶观,歪到哪里去了。好看能当饭吃吗?”徐婉云摇头,“再说了,人林正哪里不够好看了?” 林正的长相斯文清俊,怎么算都算得上好看,只是和陆博西完全不在一个层次,比…………就更是天上地下。 黎见卿耍横:“我就是不喜欢。” “那你觉得谁好?” 黎见卿眨了眨眼:“陆博西,来过我们家好几次的,你肯定记得。” “哦,我记得。”徐婉云露出笑容,“是不错,又高又帅的,是你们年轻女孩会喜欢的类型。” 陆博西得到了母亲的初步肯定,黎见卿开心不到一分钟,徐婉云话锋一转:“可是他太年轻了,和你差不多大,你们是谈婚论嫁还是过家家?等到他成熟,那中间的变数又太大了。”她拍了拍黎见卿的手,“你先和林正认识,未必要恋爱,你不喜欢再说。” 其实黎见卿知道徐婉云的心意。 论家庭背景,陆家绝对在林家之上,问题就在于,陆博西受宠归受宠,未来分家产少不了他的份,但他大概率不会掌权。 徐婉云很有笼络人心的手段,在黎家这些年,金钱随着黎玠的宠爱,像流水一样流向她,虽然这建立在她生了儿子的基础上。 总之徐婉云不缺钱,关于儿女的婚事,她自有她的野心。 眼光放长远一点,陆博西固然是优选,却并非她心中的最佳。 “知道了。”黎见卿老大不高兴。 依照徐婉云的意思,黎见卿半个晚上都在和林正相处,对方温文儒雅,严格来说,观感不差。 只是偶然一次,林正的视线经过黎见卿的胸口,停的时间太长了。 黎见卿今晚的礼服很得体,没有故意博人眼球的设计。 她对于林正管不住自己的眼睛有点反感,寻了个借口:“我有点不舒服,去下洗手间,不用等我。” 从洗手间出来,途径休息室,休息室的门半开着,里面空静,只有皮沙发上坐着一人。 黎见卿脚步一停,高跟鞋转变方向,走了进去。 黎见卿停在陆微之面前,他以手支颐,正在小憩,不知道她的到来。 这姿势维持不好,很容易显得狼狈。但陆微之做起来优雅而放松,仪态极好极静。 黎见卿端详着他的睡颜,想起徐婉云的话——那长成陆微之这么好看,可以当饭吃吗? 黎见卿已经明白,在曼谷陆微之同意她的“再也不”的时候,她的失落感从而何来。 并非女人的阴道通往心灵,她因为和他上了一次床就喜欢上了他。 而是好胜心。 陆微之怎么能把她当成一处景点,游览过了就过了?今晚上也一样,他怎么能对她视而不见? 黎见卿不能忍受她在陆微之这里留不下一点痕迹。她是不想再和他有交集,但他应该对她念念不忘才对。 至少今晚上,陆微之的心路历程应该是看到她这么漂亮,他却无法拥有,只能远远观望,内心升起占有欲之类的。 黎见卿的想法很简单,她要在陆微之面前多晃悠几圈,以激发他的上述情感,然后翩然离去,回到陆博西的怀抱,不带走一片云彩。 既要、又要、又不要,听起来有点作,但是,黎见卿尽管美丽多金,本质上只是普通女人,会犯下普通女人都会犯的错。 黎见卿特地观察了陆微之的睫毛,挺长的,在他眼下投了一小块沉静的阴影。 陆微之的眼瞳又深又亮,透着疏离和冷淡,如若他往任何人身上认真落一眼,足以使人心颤。 现在这双眼睛是闭着的。 黎见卿感到奇怪,陆微之的面容清峻严整,并不见疲态,他有那么累吗?以她对他浅薄的了解,他精力极好,和她胡搞一晚上都精神奕奕。 演的吧。 黎见卿伸出手掌,在陆微之眼前晃了几下,在她终于发现自己很无聊的时候,他缓慢睁开了眼睛。 和陆微之四目相对,黎见卿果然心颤了一下,她立刻要收回手,被他抓住手腕:“在我面前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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