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自冉绝回来开始,他已经在襄平城内住了七八天的功夫了。 在城中冉绝过得很充实,白天带着公孙棠华行走,靠着自己在神宵岛学过的医术知识救治伤病,亦或炼制一些简单的丹药尽可能多的帮助受伤的士兵,晚上就与公孙棠华双双回府,尽享欢愉,偶尔满屋的春宵声都跨过房屋院墙,传到外面,府衙内外的军汉们各个思春,却无处发泄。 对于他这个行为,城中从上至下,上到太守一郡之主公孙昶以及冉绝的两个未来的大小舅哥,下到普通的百姓、军士却没有任何人反对。 虽然两人还没有正式成婚,甚至订婚都没有,只有公孙昶的一个口头约定,但无论在谁的眼里,冉绝辗转千里,孤身一人把公孙棠华救出来的事情早已传到所有人耳中,就凭这一件事,公孙棠华就已经注定是冉绝的女人,这一点,已是整个襄平城里面人的共识了。 同时,冉绝恐怖的屠戮成果与在城中奔走给士卒们疗伤的更是给他带来了大量的人望,这让全城百姓和军中士卒们对于冉绝满是尊敬,对于公孙棠华与他的事情,更是没有任何反对了。 …… “好了,伤口缝上之后就好了,抬起头,让我看看面色。” 年轻的小兵抬起头,看着面前的冉绝,露出一张满的青涩的脸盘,跟冉绝差不多的年纪,不过在这场战争中,他却失去了一条小腿和一条胳膊,从此成了一个残废。 冉绝打量了一下他的面容,说道“肝气生郁,气血有损,小事。棠华,拿笔来,我写一副药方给他,一会让人煮来喝了,三五日就好了。” “冉仙师,我……”小兵欲言又止。 这种情况冉绝这几天都已经遇到好几次了,因此打断了他的话说道“安心养病就是,公孙将军已经为你安排好的赏金,分下了功勋,凭着这些,余生尽可安然度过,不可心存死志,好了,去吧。” 小兵拄着拐,感动地说道“多谢仙师救治,多谢公孙小姐。” ‘应当的,花在你们身上的这些钱,都是棠华的嫁妆啊,那都我的钱……’ 脑中如此想,冉绝却没了刚刚被岳丈大人忽悠完了的那些不平,就光光是一个襄平,战争之后满目疮痍,百姓流离失所,城中饥民遍地,受伤的士卒在军营中哀嚎,纵使全力救治,城中依旧每天都有人死亡。 而这次战争,涉及辽东上下,半个郡都被入侵,受难的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也难怪泰山大人向自己这个女婿哭穷了。 小兵走了之后,又来了一个胸口中箭的老兵,人是抬进来了,进来时已经奄奄一息了,冉绝拔除了箭头,又给他服食了丹药,才让老兵幽幽转醒,之后写下药方,顾不上听他道谢,便低头说道“下一个。” 一只粗壮的胳膊送到冉绝面前,两指一搭,冉绝便立刻察觉到了不对,怒道“你浑身气血充盈,精元鼓荡,并无病症,来我这里干嘛,快……泰山大人。” “贤婿。”公孙昶笑呵呵说道“这几日辛苦贤婿了。” “没事。”冉绝笑到“反正我在城中也是无事,救救这些人也好,他们都是保卫家乡的好男儿,若是死在病榻上,岂不太可惜了。” 听到这话,公孙昶纵然即使作为长辈,亦是对自己的女婿心生敬意,他见过的修士里面,从来没有一个像冉绝这般,能不顾血污腥臭,亲手去救治普通士卒的,尤其更为难得的,他还是一个丹师。 修士和凡人,虽然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却并不像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修士们飞天入地,长生逍遥,而凡人们却要生老病死,人间疾苦。 而丹师们,更是其中的姣姣,他们比普通修士们更为尊贵,靠着自身炼丹的本事,寿限更长,境界也普遍更高,甚至成就散仙的也大有人在,堪比修士中的贵胄。 “贤婿德行仁爱,老夫代军中士卒,拜谢丹师。” “哎。”冉绝急忙去扶“大人不可,这些不过是举手之劳的小事,小婿哪里敢当岳丈如此大礼。” 只是岳丈大人的力气实在太大,冉绝在不动用真元的情况下,根本按不住泰山大人厚重的肩膀,看向一边公孙棠华,没想到娘子也是不理,最后无奈之下,只能受了他这一礼。 “哎,大人(非对官位的尊称,这里尊秦汉词义,指代对长辈的尊称。)这是何故,我不过做些小事,当不得啊。” 其实公孙昶这一拜也并非因为一件事,这其中有许多层面的意义。 一则冉绝救回自己的女儿,他作为父亲,当谢。 二则免去了厚重的嫁妆,让他用这些钱来抚恤将士、安抚百姓,当谢。 三则,冉绝不避污秽,救治伤病,他作为一军主将,当谢。 有此三者,才有公孙昶不顾长幼的一拜。 “这一拜,非为个人,爱婿可坦然受之,无须纠结。” 有过这一拜之后,丈婿二人的关系更进一步,公孙昶便拉这冉绝去城外打猎。 “可是那些伤员怎么办?” 公孙昶笑道“重伤者都已经被爱婿处理完了,余下皆是轻伤而已,军医也能处理,就不劳爱婿亲手施为了,走,今日你陪我去城外射猎一番。” 好吧,既然岳丈大人有此雅兴,冉绝也不能不陪着,只好骑上马跨上弓箭,跟着公孙昶一路出城去。 托在草原上骑着赤兔奔袭的福,冉绝就算没有骑过马,对于骑术也有一定了解了,更何况两者的颠簸劲来说,赤兔一跳一跳的奔跑方式比这些马难以驾驭的多,所以冉绝骑在马上,并无不适。 不过这弓箭就有些难为了,他可不是冉闵,一路就奔着当将军去了,骑马涉猎,诸般兵刃无一不精,骑马都是现学现卖,射箭就更别说了。 因此出城一进山林,就只见公孙昶开弓射箭,百发百中,一两个时辰的功夫身后的驮马上就挂满了猎物,而冉绝连连开弓,最后瞎猫碰见了死耗子之下,居然叫他射中了一只在树上酣睡的山鸡。 于是马上挂着这只白天睡大觉的傻鸟,冉绝一路跟在公孙昶的后面,看着岳丈大人在马上奔腾呼啸,尽展雄风。 又是一圈下来,公孙昶从林中扛着一只鹿走出来,身后的马上已经满满都是猎物,人已经骑不上去了,看着冉绝的马鞍边上挂着孤零零的一只野鸡,开口笑道“老夫还以为贤婿无所不通,原来也有不会的啊。” 冉绝下马答道“小子不通箭术,大人请勿见怪。” “来来。”公孙昶不以为意,扛鹿牵马,走在冉绝身前,说道“老夫打了一头鹿,正逢初秋,鹿肉甚美,就不回城中与他们共享了,前方就有一处小溪,你我翁婿二人,今日就在此处烤肉温酒,喝上一番。” 既然岳丈大人有雅兴,冉绝也只能陪着,一路跟着公孙昶到了河边,看着岳丈大人熟练的杀鹿剥皮,开膛破肚,冉绝不得不佩服。 没想到泰山大人还有如此手艺。 这边帮不上忙,冉绝就只能捡来树枝柴火,然后升起火堆,等着公孙昶处理好鹿肉,最后往火堆上一架,开始烤肉。 围在火堆边上相对而坐,冉绝看着架子上被靠着滋滋作响的鹿肉,扑鼻的香味闻个满鼻,随后就看到公孙昶从怀中掏出了两个水囊,盖子一开,酒香四溢。 “烤肉怎能无酒,来,贤婿。” 冉绝一看公孙昶拿就,瞬间那夜醉酒的荒唐事涌现眼前,登时大摇其头道“大人,小婿不胜酒力,不成……不成……” “胡说。”公孙昶说道“那日与石将军宴上,爱婿连饮三斗,面不改色,怎能说是不胜酒力,休要诳我,快饮。” “不不。”冉绝摇头道“喝酒误事,小婿还是不喝了。” “能有何事?”公孙昶眼睛一瞪,说道“老夫身为太守,都能畅饮,难道爱婿比我还忙不成?” 话说道这步,冉绝就没法再推辞下去了,只能接过水囊,喝了一口。 “嘶……”一口下肚,这酒居然比自己那天宴会上喝过的烧酒还烈,小小一口,在嘴里仿佛一团火,喝下去仿佛一条火线从嗓眼直接烧到胃里,热的烧人。 看着冉绝被辣的直吐舌头,公孙昶哈哈笑道“这酒是烧酒再酿,提纯而成,猛烈无比,老夫最爱。可惜平日主持军务,处理公事,常需清醒,不能常饮,只是今日不同,诸般事物,老夫已经一道卸下,来,今日我与爱婿共醉。” 一听到醉字,冉绝就越发痛苦,然而看着公孙昶满面红光,也不好破坏他的心情,只能舍命陪君子。 鹿肉烤好,翁婿二人割肉饮酒,在旷野之上,一直从傍晚喝道夜半月升,两袋烈酒全部喝光,才算完了。 一囊酒下肚,公孙昶又并未用真元醒酒,因此喝的醉眼朦胧,坐在焰火燃尽的火堆边上,对冉绝说道“贤婿,老夫一生阅人无数,还从未见过如贤婿这般人,只可惜你并非我子,不然我辽东的基业,又何须送到别人手里。” 此间并无外人,公孙昶终于吐露了心迹。若是子嗣堪用,他又怎么甘心把祖宗留下的基业交到赵仲卿一个谋逆之人的手里。 冉绝躺在草地上,这会这迷了脑子,也顾不上什么长幼顺序,远近亲疏了,怅然说道“大人谬赞,小子冉绝何德何能,怎能当一郡之主。小子生如浮萍,若无根之草,不过随风飘摇而已,又哪里有什么本事呢?” 这句话是冉绝打从心眼里面的实话,也是他对自己现在处境的总结。 他眼下虽然算是有了一个家,娇妻美妾,左拥右抱,看似好不快活。 但究其根本,他就像自己所说,宛如一根无根小草,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父母在哪,自己从哪来,活着为了什么,不知道将来要做什么,茫然若浮萍,只能随风飘摇。 公孙昶也是少年人过来,但对于冉绝的这种心境,虽然没有经历过,但也能理解稍微理解一点他的迷茫,因此劝道“贤婿不必忧心,以老夫来看,贤婿既然身入丹道,安心追求长生便是,无须再忧心其他,修者追求长生,迟早要经历亲故的生离死别,到了最后难免孤身一人,贤婿父母不在,眼下虽然难免孤苦,但也免得了将来再有生离死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不然!”冉绝忽然慨然道“上古之时,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说,绝迟早要找到父母师长,和身边的亲故妻子一道成仙,长生不离。” 这可不是一般的豪言壮志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说,乃是源于万年大劫之前的天帝传说。 据传上古之世,天帝成道升仙之时,把家里的牲畜鸡犬都带着一块上天成了仙兽。 而到了今世,虽然修炼之法仍在,最终能够成就仙道的也不过寥寥几人而已,还都是散仙、地仙之类的末流,至于再往高一点的仙人果位,已经数千年没有听说过了。 至于想天帝登界,带着全家鸡犬一道升天的那种,与成仙不同,算是修行的另一道神位了,此时用不到,往后再说。 这番话虽然惊人,但两人此时皆已酩酊,公孙昶也并未真正的当回事,便说道“好,我婿有此壮志,气量惊人,只是将来若有余位,可别忘了把我这个岳丈带着一块成仙啊。” “好!”冉绝满口答应“将来小婿一日登仙,定然让泰山大人也一道共登仙界,同享长生。” 此时的公孙昶说的也不过是一句酒后玩笑而已。他却没有想到,这句玩笑话,最终会一语成谶。 “对了。”公孙昶忽然想起什么似得,对冉绝说道“棠华之事,老夫于你,多有亏欠,老夫再陪嫁一滕,如何?” “嗯?”冉绝眼睛半睁,问道“什么滕?” “腾妾啊!”公孙昶说道“也是我公孙家的姑娘,与棠华一道嫁你,怎样,我公孙家送两个女儿给你,不算亏吧?” 冉绝一听这话,兴致勃勃的撑起身子,问道“漂不漂亮?” 两人眼下都成了一副醉酒模样,什么尊卑长幼都抛到一边,公孙昶也不复往日的严肃威严,笑道“老夫向你保证,绝对是不下于棠华的美人。” 这话眼瞅着就已经没溜到了极致,然而身边没人,只有一个比他还醉得厉害的冉绝,便见这位贤婿猛地一拍岳丈大人的肩膀,高兴地说道“泰山大人,仗义!” “哈哈!”公孙昶欢欣大笑,抱着冉绝的肩膀说道“只是我这侄女,性子可烈的不行。能不能娶回家里,到时候可就要看你的本事了。” “还有我驯服不了的女儿?”冉绝拍拍胸脯,满面自信。 ………… “水……水……” 一只水囊的壶口凑到嘴边,冉绝浑噩的脑子登时反应,摇头拒绝道“不喝了,泰山大人,真的不能再喝了。” “哪个是你泰山大人?”公孙棠华被他的话逗得一笑,说道“要喝酒也没啦,囊里面就是水,快喝吧。” 听到公孙棠华的声音,冉绝猛然睁眼,这才发现自己不知已经躺在了一处软垫上,身下飘忽摇晃,好似飘在水面上,身边坐着公孙棠华,拿着一只水囊,笑着看着他。 “娘子……”冉绝讷讷解释道“泰山大人非得让我喝。” “父亲的名头都搬出来了。”公孙棠华无奈笑道“奴家又能如何?再喝一口水吧。” 再喝了几口水,冉绝终于清醒了一些,开口问道“我们这是在哪?” “车上。”公孙棠华说道“夫君醉了一天一夜,眼下已是傍晚,前面就是我家了。” “啊?”冉绝一听都快要到了公孙棠华家里,急忙起身说道“那我要快起来,沐浴更衣,一会还得见岳母大人呢。” 公孙棠华说道“现在正在路上,那里给夫君找浴桶新衣去。” “那我这满身酒气,怎么好见你家人。” “免啦。”公孙棠华笑道“父亲午时说了,叫你今晚先在家中厢房住上一宿,明日一早再去拜见我长辈、族人。” “族人?” “是啊。”公孙棠华点头道“我家辽东冠姓,累世大族,族人上千,就算之论五服之内,长辈也有百十人,夫君做了公孙家嫡女之婿,自然要拜见他们啦。” 冉绝一听居然要来回的拜见数十人,脑袋瞬间都大了一圈,愁眉苦脸道“啊,这么多人啊。” 公孙棠华问道“怎么,后悔啦?” “没,只是这人也太多了……这一个个的间,几时才能完事?” 公孙棠华见他满面愁容,也不再瞒他说道“其实不用一个个拜见,明日父亲会把家中近亲的长辈都召过来,你挨个见过就是了,不过我母亲与祖父却是重要,夫君怎么说都要准备一些礼物才是。” 这话在理,毕竟是公孙棠华的生母祖父,自己身为女婿孙婿,第一次见面送些礼物也属应当,冉绝想了想道“我法囊里面就剩一些丹药了,送这个行不。” “……”公孙棠华无语。 就在这时候,车厢边上跑来一阵马蹄声,接着就听到外面公孙悌说道“姐夫,阿姊,前面就到了家了。” “知道了。”虽然两人的事情已经是板上钉钉,但听到弟弟喊冉绝姐夫,公孙棠华还是难免的脸上一红,撩开车窗边上的帘子说道“就你贫嘴,快去叫人开门。” “嘿嘿。”公孙悌一笑,隔着车窗冲里面的冉绝一拱手,说道“姐夫,小弟先去。” 随后跃马向前,一路跑到城门下面,对着城楼上大声喊道“我父归家,快开城门。” 城门上的守门关早就认出了太守的车驾,立刻对着公孙悌说道“公子稍待,下官这便开门恭迎主公。” “左右,开城门!” 冉绝把头探出车窗,只见夜幕下的城墙上灯火通明,随着城门上校尉的一句命令,高大的城门应声而启,露出一道宽大的门洞,道路两边左右满是举着火把的军士,一直绵延到城中深处,把夜空下的界面照的宛如白昼。 “恭迎主公。” 领头一骑,头顶钢盔,身穿银甲,身后挂白底貔貅锦绣披风,骑一匹照夜玉狮子,雄踞马上,不怒自威,见城官在门前下拜,说道“夜半回城,无须如此铺张,更不可惊扰百姓。传令身后义从子弟,各归家中便可,不可惊扰旁人,不得违反宵禁。” “诺。”左右公孙嗣公孙悌答应下来,按令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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