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那日之后,沈晗章因公事进宫议事,每晚都到深夜才归来,十分疲惫,没有心思去管后院那些事,那位带着咸河剑入府的王姬也没空去碰。 王忧倒是过得很不错,第三日就拿到了裁的四身夏装和打好的银饰,衣裳大都是薄提花锦锻、罗纱等较薄布料制成,简单绣了花样,但看着没有其他姬妾的精致。 转眼已是七日过去,她早上去侍过膳之后,便留在漱绿斋和邱夜光、夕莳在一起绣花聊天,自然,邱夜光是不太会绣的,只能在一旁用丝线、珠子打些络子。 她从春桃那里得知夕莳姓容,是君上赐下的美人,父亲是沈晗章手下一个小小主簿,现在沾了女儿的光已经成为沈晗章手下集曹掾了。 邱夜光则是赫若族称臣时送来的美人之一,当年赫若王亲女入宫为妃,旁系的部落首领也随嫁了自己的女儿到燕国,其中就有邱夜光。 她早上多睡了一会没来得及用早膳,正好漱绿斋有小厨房,邱夜光便兴致大发地说要给她烤家乡的大饼吃。 赫若族的饼与中原地区的不太一样,大而薄,用牛乳和面粉搅在一起,用羊油、蜂蜜、芝麻涂抹其上,烤得酥脆金黄,散发阵阵香气。 王忧已没有开始那样拘谨,知道邱夜光就是直来直往的性子,便也不推脱,和夕莳接过那饼,掰下一小块。 然而热腾腾的烤饼靠放到嘴里时,一股浓郁的腥膻味直冲入鼻,王忧一阵强烈反胃,一下没忍住便干呕出来。 满脸期待的邱夜光和吃饼的夕莳俱是吓了一跳,夕莳连忙叫婢女去请医师,邱夜光小心翼翼地为王忧端了杯水问道:“这么……不好吃吗?” 王忧不好意思说是这饼腥味太重,因为夕莳已经吃了好几口,并没有什么反应,她怕伤了夜光的心,只好摇摇头,小口抿着水说自己可能吃坏了。 不多时,常在府上当值的一位医师便赶到了,他隔着王忧薄薄的袖子切了脉,花白的眉毛皱起,又让王忧换了一只手再切,夕莳问他怎么回事他也不答话,只躬着身子道:“不知姬可否稍抬起点袖子让我再诊?” 王忧看了眼夕莳,夕莳并没有阻止,于是她拂上去一截袖子,露出白皙手腕,让医师诊脉。 这次医师仍是抚着花白胡须诊了很久,才放开王忧的手,道:“姬的脉象像是滑脉,大致有一月有余,只是我年事已高,不知是否准确,还是要从府外请医师再来确认为好。” 邱夜光瞪大了眼睛看着王忧道:“什么是滑脉呀?” 夕莳脸上神色却很复杂,但不过片刻便又恢复如常,低声吩咐医师不要说出去,医师本来还惊讶,但看到夕莳朝小产的栗姬方向使眼色,很快便明白过来,恐怕又是怕后院争斗,好在这位容姬德行有口皆碑,这样做一定有她的理由,便叹了口气带着药箱告退。 王忧脸上表情仿佛凝固住,愣怔许久才回过神来,夕莳已经叫夜光带上烤饼回去,本来服侍的人也早被她们遣到屋中,小小院落里此时只剩下她们俩。 夕莳坐在王忧对面,面上不再是往日笑意盈盈的样子,而是带着些冷意的面无表情。 王忧被她看得心中害怕,不得不低下头去,却被夕莳叫停:“抬头看我。” 王忧十分心虚地对上她的眼睛,如一汪深潭不可见底。 夕莳问道:“你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吗?” 王忧惊讶地看着她,她笑道:“我和夫人素来亲近,夫人不会瞒我。我第一天就知道你是陈国那祸水,随我燕军辗转来此,只是不知你入谁的军帐留了种。” “不是燕军,是李让……陈王李让的孩子。”王忧几乎没怎么犹豫便答道。 王忧一直觉得自己愚笨,从来没有脑子这样转得飞快过,李让自从渔阳公主死后那次,就再也没有碰过她,孩子只有可能是慕容珉的,可……如果说出来孩子是慕容珉的,那会不会为那个善良温柔的中郎将招来祸患。 所以,孩子就是李让的,已经死去的李让的遗腹子。 容夕莳应该并不想让这件事走漏,否则不会连夜光都支走,虽然现在不知道她在打什么算盘,但王忧直觉认为,夕莳并不想要她或者这个孩子的命。 王忧在赌。 背后已经是一身冷汗,王忧感觉心脏快速跳动,全身血液都在急速涌动着。 夕莳定定看着她,像是在分辨她说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王忧虽然看着她,但眼中并无怯意。 许久,夕莳才嫣然一笑道:“想你和孩子都平安无事的话,这件事先别告诉其他人,你知我知就是了。” 王忧别无选择,只好点点头,匆匆离开。 回到自己的芳和居,王忧坐在床上,摸上自己仍然平坦的小腹,那里竟然已经有了一个小小的孩子,慕容珉的孩子,就在她和慕容珉分别前极尽纠缠那一晚,她肚子里有了一颗小小的种子,属于她和那位俊朗将军的血脉,多么神奇…… 可是作为母亲的王忧也不知道,这个孩子能活多久。 王忧躺倒在枕上,惘然笑了。 她在下午收到了流芳送来的一方绢帕,素色绢帛上面用朱红锦线绣了一朵小小的萱草,流芳为夕莳带了话:“容姬说,绣样已经临摹好了,便派奴来归还王姬的帕子。” 王忧感到奇怪,自己从来没有绣过这样的帕子,但既然是夕莳送来的,就也没有反驳,接过帕子道了谢。 傍晚,沈晗章在自己书桌上找到了一枚小小的香囊,白色的素锦上面绣着一朵小小红色萱草,里面放着些普通香料,很淡,但有一丝甜。 沈晗章一下子就想到了那朵还没吃到的小花,小小的,白色的裙子,红色的内衬。 入夜,沈晗章再次踏入王忧的芳和居,令毫无准备的王忧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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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封面绿野仙踪清·李百川《绿野仙踪》成书于乾隆中叶,由李百川所著,是清代中期一部比较重要的长篇小说。书中以当时的社会时代为背景,刻画出了生活其间的各色人物,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读者阅读以后,能够非常贴近地感受到清代中叶的世情和普通民众的生活,十分精彩。 《绿野仙踪》在文学上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它对传统的神魔小说有所突破和创新,融神魔小说、世情小说、历史小说为一体。 小说的人物描写十分精彩,尤其是那些活跃于人间凡世的小人物。小说中写达官之子温如玉贪恋烟花,倾家荡产的一段,最是精彩。郑振铎先生认为,这是“《绿野仙踪》写得最好的一段,也是许多‘妓院文学’中写得最好的一段。” 小说的用笔十分老辣,大气,富有幽默感。所写的人物对话,则口吻毕肖,绘声绘色,能把人物的个*、身份、心理在口语中表现出来,真是一个语言大家的风范。 李百川的朋友陶家鹤叹赏此书为“说部中之极大山水也”,郑振铎先生把《绿野仙踪》和《红楼梦》、《儒林外史》并列为清中叶三大小说。琴瑟何时谐 【民国 h】封面琴瑟何时谐 【民国 h】大马士革羊江从芝,苏南的江家嫡出二小姐,谁曾想流落到上海法租界在长三堂子里做起了妓子,一手琵琶弹得精妙无比,房中之术更甚。 重洁慎入。 (女主不会只和一个人do i) (中间会虐,但作者觉得不会特别虐) (就想成架空民国好了,很多时间会对不上)混在女帝身边的假太监封面混在女帝身边的假太监卡牌大夏皇宫,干清宫前。 一群站成一排站若喽啰身穿灰色太监服饰,面无须,脸上泛着病态白的小太监。 在前面站着一位身穿绛紫色华丽服饰,体态有些佝偻的中年太监,是皇帝的御前长辈,名叫陈力仁,俗称陈长辈。 陈长辈微眯着双眼,居高临下看着面前这群低头新人,声音阴柔尖利说道:“都给洒家听好了,进了皇宫,此刻这是你们最后一次抬头做人的时候。”东汉霸王传封面东汉霸王传知乐“欲望”是世间最奇妙的,它既可以创造无尽生机,也能够毁灭天地万物,世人的命运皆被“欲望”支配,而“道之彼岸”就是让我们摆脱“欲望”的控制,脱出凡人命运的轨迹,达至“天人之境”楚汉相争,楚亡汉兴,一代霸王,饮恨而去。 两百年后,汉室遇劫,王莽篡汉,天下大乱。 天下苍生苦难备至,因缘际会快乐书童却背负起灭莽的重任,汉室安危尽系于手。 纵横江湖的浪子,混迹官场的无赖、征战沙场的英雄,谁才是真正的他? 身世之迷真相大白,他身上流的竟是西楚霸王之血脉。两百年后,楚汉再次相遇,是为先祖与汉相争,还是为天下苍生与汉相融?让他何去何从?龙抬头封面龙抬头墨麒麟五谷世家,似海情仇。 贵生是福家的长工,为人忠耿,尽心尽力的扶持几位阔绰、纨绔的“废柴”家主…… 当贵生叔遭遇各种腹黑权贵,各种无奈,各种爱…… 民国文^^~大江东去浪淘尽(阿呆)封面大江东去浪淘尽(阿呆)一只有颜色的狼我叫阿呆,是西北镖局的准镖师,之所以叫准镖师是因为我还只有十七岁,离成为真正的镖师还有几年要混。我从小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个总镖头,这样就可以万水千山走遍,吃遍天下美味,当然还要阅尽天下的美女。轻呵,最后的一条是我才加上去的。当初我来西北镖局拜师学艺的时候才只有八岁,只想到了前面的两条,哪能想到男女之事,那也未免太早熟了些。绣屏缘封面绣屏缘清·苏庵主人晋人有言:情之所锺,正在吾辈。顾言情,而不悉情之所由始,则流而为曼妙,为妖孽,为因果报应。甚至山魈木魅,得探花月之权;村妇田夫,竞效江皋之赠。任情之误,等于无情,是岂人之所为哉! 小说家掇拾残编,秽言纷乱,然犹沾沾自喜以为情在,于是进登徒而訾宋玉,良可憾已。苏庵逸才旷识,迥异凡流,鉴巴里之陈言,诚恐情怀汨没,沉埋欲海,于是分江郎之梦笔,写焉卿之清琴,乃扫颓波,独呈新藻,怜才好色,自有其真,使千古幽情不致沦于 汶。 而世之观斯集者,恍然与玉山璧月,相对忘言,方抱形秽之惭,又何暇萌诲*之念;故绣屏往事,软障新缘,不为胜业坊之薄幸,遗恨脱鞋,不为章台路之失节。复申投盒,当其屏间一梦,彼璚枝相契,已超寻常渔色之流。逮夫竹里数言而玉质恪守,遂同仙岛埋名之什,则夫玉环之情而正也,季苕之情而顺也,素卿之情而侠,绛英之情而节,蕙娘之情而智也。古今情种,萃集一屏,非才子不足以当之。 盖天下有缘,则有情,有情则纠集不已。此皆慧男女之所为,非可与村夫浪子言也。 昔子于云,慧则通,通则流,兹集所录,殆子于之意耶。从古无无情之人,亦无无缘而致情之事。苟情有所属,缘有所期,置生死于浮云等,具文于草菅。 即或履危蹈险,天必报之以坦途。理或宜然,情有必至。余惜世之不知情者多,而犹假情以文过是,则为妖、为孽,无德而非果报矣。遑问绣屏之知己哉,是为序。 康熙庚戌端月望美香主人题于丛芳小圃之集艳堂师门夺爱(孝心变质的我只好当冲师逆徒)封面师门夺爱(孝心变质的我只好当冲师逆徒)纯爱仙人少年名为王小刚,当地土财主王进财之子,这王进财家大业大,良田千亩,豪宅连野,唯一遗憾的是家中没出过读书人,本来将希望寄托在独子王小刚身上,但这王小刚生*顽劣,尤其痛恨读书,重金聘请的教书先生都被气走了好几个。 但是王小刚武学天赋惊人,王进财想着好歹让儿子有个一技傍身,又花重金将王小刚送进了有名的镖头叶穆门下。闺中艳封面闺中艳搓搓手孤女妙娘,年幼失怙,被送到大伯家中寄养。妙娘生的倾城国色,又是孩童心智,因此招来了一群禽兽。我的笨蛋美人未婚妻命带锦鲤封面我的笨蛋美人未婚妻命带锦鲤hulalazh笨蛋美人:罗意,15岁,是侯府三代唯一的一个姑娘,是的,侯府连一个庶女都没有,连侯府的狗都只生男狗崽,三代只出了一个嫡出的大长女,娇憨可爱,全家人都爱她爱到不行,养成了罗意用缺心眼形容都不及其一二的*格,她对着李唐有天生的肌肤渴求症,小时候要举高高坐大腿,大了还要坐大腿,经常要搂环绕抱,难过时还要大片肌肤坦诚相亲才能撒气,不然可以做出晚上爬墙过去将军府躺在李唐身上的过分举动小将军李唐,23岁,全家只剩李唐和祖母,守孝三年又三年,能说一个字就不会说一句话的少语冷面的将军,因机缘巧合年少时救下隔壁侯爷一家,就和隔壁家的唯一的女小娃娃订了亲,在此之后就多了一个既像女儿又像小尾巴的未婚妻,偏偏那未婚天生妻少根筋,琴棋书画无一精通不说,大家也不在乎,但是如果不陪着她,恐怕一出门就会被人骗人人都说李家李唐天生将才,杀伐果断,偏偏对着她重话都不敢说一句,生怕小姑娘晚上又跑过来要贴贴(不穿衣服)那种才可以睡得着,年少时救下她一家,但其实在她无意间,却救不下十次自己了,似乎未婚妻她命带锦鲤,无论怎么做蠢事都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想写一个李唐和罗意的搞笑甜蜜又唯美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