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外头的宫女接过侍卫手中的信,转交给开门的宫女后,瞅了眼坐在床边,侧着身,看着就很不开心的临安一眼,识趣的退走了。 开门的是那位被许七安拍过屁股蛋的清秀宫女,她拆开信封,展开看了一眼。 仅看了开头一句,聪明的宫女就不再看了,也猜出是谁的信,掩嘴笑道:“殿下,狗奴才来信了。” 裱裱立刻转过脸,扫了一眼两页信纸,又别过头去:“太长不看。” 这很符合临安公主的性格,两位宫女窃笑一声,把信搁在案上,柔柔道:“奴婢先出去了,殿下有事传唤。” 宫女一出去,裱裱就频频看向桌案,等脚步声远去,她边嘀咕边走到案边,拿起信读了起来。 听了怀庆的话,她有些生气,狗奴才表面忠厚,暗地里竟然是个好色之徒,整日流连教坊司,想想她就堵得慌。 但又不知道原因,所以回来后便生闷气。 按理说,她堂堂临安公主,手底下侍卫多如牛毛,那些人的生活作风如何,她从来都不关心的。 她在案前坐下,挺着腰背,微微垂首,坐姿很有精气神,自小就被培养起良好的行姿坐姿走姿。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殿下的音容笑貌如在眼前,响在耳畔,半月不见,甚是想念。” “呸!”裱裱啐了一口,嘴角不自觉勾起。 这种不公式化的开头,充分表达出对方的依赖和想念,凸出自己的重要性。临安公主最吃这一套。 她是喜欢浪漫的姑娘,也就霸道总裁在这个时代无法萌芽,不然裱裱就是女频文的狂热粉。 她接着往下读,信中写了许多光怪陆离的奇诡异事,比如运河中发生水鬼害人事件,她的狗奴才奋不顾身的跃入河中救人,大战三百回合,把那个可怜的侍卫救回来,侍卫感恩戴德的下跪磕头,但狗奴才扶起他,震耳发聩的说:男儿膝下有黄金! 说的真好……裱裱嘴角带笑,越看越入迷。 她喜欢看这些稀奇古怪的事,趣味性十足,又惊悚又刺激。 门外,两位贴身宫女悄悄推开一道缝隙,趴在门缝里看了看,愕然的发现临安公主坐在桌边,如痴如醉,时而轻笑,时而蹙眉,时而又露出害怕的表情。 悄悄的退开,两人低声说话: “公主心情又好了?” “嗯,明显的呀……看信也看的这么认真。” “姐姐,信里写什么?” “别问,主子的事不要乱打听,你忘记宫里嬷嬷怎么教我们的了?” “那个许七安真有本事,公主才认识他多久,就对他这般上心……嗯,这些话我不会到处乱说的。” …… 裱裱意犹未尽的看到末尾,发现故事已经结束,狗奴才说起了青州的一种莲花,叫红莲,妖艳如火,总能让卑职想起殿下身穿红裙的绝代风姿…… 看着看着,裱裱圆润晶莹的脸蛋泛起羞涩的红霞,妩媚醉人。 尽管知道房内无人,她还是心虚的瞟了眼门口,然后把信纸仅仅拽在掌心。 “他,他……” 临安公主听见了自己“砰砰”狂跳的心,鹅蛋脸火烧火燎。 他怎么敢给自己写这种信?勾搭公主,一旦泄露出去,可是要以死谢罪的。想到这里在,裱裱就想把信撕了,毁掉证据。 但她又有些舍不得,因为打娘胎里出来,公主殿下首次收到这种性质的信件,故事精彩刺激,许宁宴说话又那么好听…… 乌黑明亮的眼睛转了转,聪明的临安就想到主意了,她把脱水干瘪的花瓣和信件放在一起,夹在一本厚厚的书里,是母妃送给她的孤本。 “好啦,这样就没人会发现!”裱裱吐出一口气,插着腰。 没多久,院子里的两名贴身宫女听见了公主殿下的召唤:“进来更衣,本宫要换红裙子!” 宫女们应声进屋,服侍临安公主更衣,在她的指示下,换上一件红艳似火的漂亮裙子。 临安满意的点头,翩然旋身,裙摆宛如绽放的花朵。 “看,本宫的绝代风姿!”她昂起下巴,自信的说。 “……”宫女们对视一眼,一头雾水。 “殿下,您不生气啦?”被许七安拍过屁股的宫女试探道。 “生什么气?”临安反问。 “那个狗奴才啊。”宫女刚说完,便见裱裱柳眉倒竖,气势汹汹的打断,不悦道: “什么狗奴才,狗奴才是你能叫的?你要称呼许大人。” 我的狗奴才不给别人叫的,她心说。 …… 影梅小阁。 穿着白色棉布长裙,披散着头发,未梳妆打扮的浮香,拎着竹篮在院子里折梅花。 梅花艳艳,庭院幽静,她穿着繁复的白裙,裙摆拖曳在地,雪白皓腕挂着竹篮,篮里沉淀着一簇簇折下来的梅花,她扬起另一只手臂攀枝。 梅花与佳人,交相辉映。 院子里的丫鬟望着这一幕,赏心悦目。现在娘子越来越淡泊了,每日练舞,调琴,赏梅,尽做一些雅致之事。 打茶围也几乎不露面,要么就出去小酌一杯,便撇下客人离开。客人们非但不怒,反而愈发的追捧。 渐渐的,现在能见一面浮香花魁,就值得男人们可以吹嘘好几天。 继“暗香浮动月黄昏”之后,还有一首诗的名气不小: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 经过教坊司的宣传,为这首诗编造了一个典故: 才华横溢的许大人惹哭了浮香娘子,为了哄娘子高兴,急的团团乱转。最后连喝三杯烈酒,借着酒意,文思泉涌,才有了这首诗出世。 单纯的诗没有灵魂,有了典故和故事之后,立刻变的津津乐道。 很多读书人信以为真,觉得浮香是有才运的女子,多接触,说不准自己也能像许七安那样写出传世诗篇,流芳百世。 大奉版炒作卖人设! 不过,自从许大人离京后,娘子就时常长吁短叹,隔三天,派人去打探一次消息,问许大人有没有回京。 这时,守院门的小厮跑了进来,手里拽着一封信,隔着远远的挥舞: “浮香娘子,有青州来的信,许大人寄来的。” 许七安不敢在寄给公主们的信封上署名,但寄给浮香和家里的信,则不需顾忌。 本来颇有兴致的浮香,先是一愣,接着反应极大的丢开了竹篮,梅花也不要了,提着裙摆,跑着迎了上来,都不让丫鬟传信。 她从小厮手里夺过信封,妙目晶晶发亮,像是突然收好礼物,沉浸在意外之喜里的小女孩。 许郎竟然给我寄信……浮香内心的欢喜感爆棚了,因为她意识到自己在那个男人心里,还是有些地位的,并不是逢场作戏的关系而已。 这个领悟让她身体飘飘然,竟有些头晕目眩。 “娘子……”丫鬟小声的提醒,娘子脸上的笑容过于痴傻。 浮香丝毫不搭理她,一手提裙,一手拿信,脚步飞快的回了卧室,关上门后,迫不及待的拆开,边看边往床榻走,坐在床沿。 她抿着粉色的唇,逐字逐句的看,因为信不长,所以生怕看的太快,就没了。 看到许七安没有去青州的教坊司,浮香心里莫名的很高兴,看到他说想他时,要记得修一修指甲,浮香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呸!” 浮香满脸羞红的啐了一口,宝贝似的把信抱在胸口,往床榻一趟,闭上眼,丰润的小嘴勾起愉悦的弧度。 …… 司天监这边的信收的有些晚,恰好到饭点,为了晋升炼金术师的褚采薇,感觉已经把来年的努力都用完了。 明年开始要当一条咸鱼,过几年再尝试晋升下一品,反正不要那么累了。 圆润的鹅蛋脸清减了几分,下巴都变尖了。 她正坐在饭堂里,与师兄弟们一起吃晚膳,不过吃之前,褚采薇打算先看看许宁宴给她寄的信。 她有点小小的开心。 “禹州有一种美食,叫黄芽菜煟火腿,火腿是南方独有的美食,北方难觅…… “青州美食数不胜数,容我一一道来……” 看着看着,褚采薇睁大了眼睛,吨吨吨的咽口水。等这封信看完,司天监的寻常饭菜一下子不香了。 竟觉得难以下咽。 “可恶的许宁宴……”褚采薇拍桌而起,气冲冲的往外走。 “采薇师妹去哪儿?” “我要去青州,还有禹州!” “啊?” “去酒楼啦,我才不要吃司天监的饭菜,差劲!” …… 黄昏之前,许玲月带着小豆丁从塾堂回府,身后跟着两名体壮的仆从。 穿着深红色罗衣,百褶长裙的婶婶,正握着剪刀,修剪厅里的盆栽。 婶婶这个一家主母当的很无趣,孩子们刚长大,未曾娶妻,因此还没有恶媳妇等着她斗。 再加上许府人丁不旺,不像那些钟鸣鼎食之家,里里外外一群人,婶婶管理宅子的担子也不重。 每天吃茶,浇花,顺便带着府上仆从出门逛街。 要说这内城,就是比外城更繁华更安全,她走在街上都不用怕遇到恶霸。因为内城有打更人巡逻,有京城五卫,有府衙的捕快。 她都一把年纪了,上了街,仍有男人魂不守舍的盯着她看,真讨厌。 许玲月进了厅,看见母亲俯身修剪的背影,小腰纤细,宽松的罗裙下是浑圆丰腴的满月。 她有些羡慕。 “娘,我回来啦……”许铃音脖子上挂着小布包,随着她的狂奔,布包一晃一晃。 晃的她身形不稳,一头撞到婶婶的臀儿。 “咋咋呼呼的。”婶婶回头骂道。 训斥完幼女,她望向长女:“铃音在塾堂表现怎么样?” 小豆丁上学了,这是上次许二郎回家时,定下来的要求。绝对没有发泄不满的意思,纯粹是不想看着幼妹荒废学业。 于是许二叔就托人在内城找了一家颇有名气的塾堂,先生是个老秀才,治学很厉害。举人是不会教孩子启蒙的。 即使是秀才,教儿童启蒙已经是杀鸡用牛刀,但没办法,家长们给的太多了。 与许铃音一起上学的孩子,都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许玲月看了眼没心没肺的妹妹,叹口气,柔声道: “先生说,念书的时候她总是最大声的,最认真的。但念完之后她就忘了,今天终于会背三句三字经了……先生高兴的险些老泪纵横。” 婶婶觉得好丢人,用指头戳幼女额头:“笨蛋,读书要过脑子的。不要左耳进右耳出。” “我不是笨蛋,不是不是不是。”许铃音大声抗议。 “你就是笨蛋。” “娘才是笨蛋,因为我是娘生的。”小豆丁跟她抬杠。 “……”婶婶哑口无言,拎着她啪啪打了几下屁股,皮糙肉厚的许铃音一点都不怕,非要证明自己不是笨蛋。 婶婶叹口气,不打算和幼女争执,除了把自己气的嗷嗷叫,一点效果都没有。 “你大哥寄了几分信回来,搁桌上了,玲月你去看看。”婶婶是不识字的。 许玲月眼睛一亮,兴奋的走到桌边,拿起信扫了一眼,三封信,分别是寄给自己的,父亲的,母亲的。 “娘,大哥也给你寄了。” 婶婶一愣,水润的眸子闪过惊喜,心说这个倒霉侄儿竟还惦记着老娘。 “我来读我来读……”小豆丁觉得自己上了几天学,是个读书人了,念信的担子应该交给她。 许玲月好笑的看她一眼,把寄给父亲的信递过去,拆开寄给自己的。 小豆丁接过信,顿时小眉头竖起:“真厉害呢,大哥会写这么多的字。大哥的字写的比我好。” “废话,你要不要念。”婶婶坐在椅子上。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她念完了。 “这是信吗?这是你大哥写的信吗?”婶婶生气了。 “这就是信,我都念出来了。”小豆丁双臂像翅膀一样拍打,来增加自己的说服力。 “是你只会念这三句吧。” 这时候,许玲月已经看完了大哥写给她的信,她把那片干瘪的花瓣收好,打算放进香囊里收藏起来。 许玲月精致的瓜子脸盈满笑容,这才拆开寄给婶婶的信:“娘,我给你念大哥寄给你的信。” 婶婶立刻换了一个慵懒的坐姿,矜持点头:“嗯。” “请照顾好铃音,完毕!”许玲月有些尴尬的强笑一下,“大哥写信又简练又点题……” “他是故意写信气我的。”婶婶叫道,生气的别过脸。 …… 许七安和宋廷风、朱广孝,换上便服,只带了佩刀。赶在宵禁前离开驿站,来到了黄伯街附近。 他们在临街的小酒楼点了桌饭菜,一边喝酒,一边等待落日,许七安嘴里叼着筷子,手里捏着酒杯,看着街上行人越来越少,天色渐渐暗沉。 最后一抹余晖消失在西边,他把酒杯往桌上一搁,“小二,结账。” 宋廷风看着他掏出碎银结账,出了酒楼,往黄伯街走去,他纳闷道:“宁宴,你哪来这么多银子?都没见你用过铜钱。” 铜钱这个货币单位配不上我这个气运之子……许七安道:“你管我啊。” “不是,我就觉得你刚才那粒碎银有些熟悉,缺了一角……我昨天丢了三钱银子,也是缺一角,那好像是我的银子?”宋廷风有些不确定的说。 “自信点,把‘好像’去掉,那就是你的银子。”许七安拍拍他肩膀:“我在你房门口捡的。” “你特娘的……快把银子还我。”宋廷风追着他打。 很快,他们来到了黄伯街,白帝城著名的黑市之一,与街外不同,这里并不清冷,人流熙熙攘攘。 不过都有带兜帽或面罩,不以真面目示人。 三人披上一件黑袍,戴好兜帽,把佩刀藏在袍子里,进入了黄伯街。 浓郁的血腥味扑鼻而来,两边铺子清一色都是卖狗肉的,有栓着的活狗,有烧煮好的熟肉,也有生肉。 “好多年没吃狗肉了……”许七安有些意动。 事情办完了,就买几斤狗肉回驿站,寒冷的隆冬里围着火锅吃狗肉,人生一大快事。 很快,他们按着铺子的门牌号,找到了丁15号铺子。从外表看,这也是一家卖生狗肉的铺子,但耳目聪敏的三人,耳廓同时一动,听见了铺子里传出莺莺燕燕的声音。 这确实是一家卖狗肉的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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