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二章

霍雨浩整个人已经完全傻住了。 是啊! 那流淌在他体内的彭湃魂力,正是浩冬之力啊! 这可是百分之百契合度的武魂融合技的底蕴所在。 而武魂融合是需要过程的啊! 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和他产生浩冬之力的,就只有一个人。 在这个世界上,能让他握着感觉到那么熟悉的手,也只有一个人。 刹那间,无数记忆瞬间在霍雨浩脑海中浮现而出。 …… “你是?” “让开。” “哦。” “你也是这个宿舍的吧。看你把宿舍打扫的很干净的份上,我就允许你先暂时跟我住了。我有几条规矩你要记住,第一,不许随便带人回宿舍,第二,不许在宿舍中光着身子惹人厌,第三,晚上睡觉不许打呼噜,第四,不要打扰我。第五,以后宿舍的卫生归你打扫,但不要动我的床铺。听清楚了么?”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不听我的,我就把你打出去。不信你就试试。” “试试就试试,我们出去。” “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在问别人的名字之前,是不是应该先报上自己的?” “我叫王冬。” “我叫霍雨浩。” “很好,我想,你这个名字很快就要在史莱克学院中消失了。走吧,笨蛋。” …… 王冬道:“你虽然感觉不到我身上的气息,但是,在我第一次受到你那精神探测共享辅助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你的气息十分亲近了。我身上的气息之所以不外散,是因为受到我自身另一股力量的制约,只有身体相贴,你才能真正感到我气息的存在。要不要试试?” “身体相贴?怎么贴?”霍雨浩傻乎乎的问道。 王冬顿时气结,“笨蛋,拥抱一下不就行了么?” 霍雨浩呵呵一笑,道:“就这样啊!你直说不就行了。要脱衣服吗?” “不用!”王冬吓了一跳。 霍雨浩笑道:“那来吧。” “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很舒服。” “笨蛋,我是让你抱着舒服的嘛?我是让你感受我武魂的气息。” “呃……,我忘了,再抱一会儿,我试试。” …… “霍雨浩,醒醒。” “啊?” “你离我这么近干什么?” “你……” “哎呦,王冬,你干什么?” “你还问我干什么?你昨天晚上怎么睡在我床上?” “呃……” “这不能怪我吧,你看,你不是也睡着了?” …… “你要干嘛?” “抱抱啊!” “你……,霍雨浩,没想到你是这种人。你信不信我打得你生活不能自理?” “你想到哪里去了。笨蛋,你忘了我们是怎么出现武魂融合这种情况的?现在我们的魂力已经能够融合了。那么,催动武魂融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重复昨天的情况啊!” “你也不说清楚了就说要抱。你故意让我难堪是不是?” “谁知道你思想那么不健康,我们两个男人,能干什么?赶快的吧。早点完事儿也好早点回去继续修炼。” “这荒郊野外的,我们不会像昨天晚上那样直接睡过去吧?” “不会的,今天情况又不同。你怎么婆婆妈妈的像个女人。我来啦。” …… “霍雨浩,你给我起来。” “昨天你不是说,不会再抱着睡了么?” “我、我说过么?” “你……,我跟你拼了。” “你、你看……” “看什么看……” “这、这是你的光明女神蝶造成的?” “不,绝对不是。我的武魂虽然有金色,但却是亮金色或者是蓝金色,绝不是这种淡金。这、这个看上去和你灵眸的颜色是一样的啊!” “快下去,我们过去看看。” …… 过往的一幕幕,不断在霍雨浩脑海中闪过,他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见面时那傲娇的粉蓝色短发少年。 忘不了他们第一次尝试浩冬之力。 忘不了那武魂融合技璀璨中的凋零、黄金之路。 忘不了他们肩并肩战斗在全大陆高级魂师学院斗魂大赛的一幕幕。 更忘不了最终决赛上,那最终出现在比赛台上的光之霓裳。 他竟然是她。我,真的是个笨蛋啊!真的是太笨、太笨的笨蛋啊! 回想着,他从不在宿舍内洗澡,永远看不到他在洗漱和换衣服。 回想着,他那英俊的已经似乎超越男人范畴的容颜。 回想着,两人在分别前夕的同床共枕。 回想着,拥抱时他身体传来的温软。 回想着,那一幕幕、一时时、一刻刻。 现在想来,破绽似乎是那么的多,那么多…… 可是,我这个笨蛋,却直到今天,在这海神缘相亲大会上,在他握住我手的一瞬间,才真正的明白。 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王秋儿。有的,只是王冬,或者说是,王冬儿。 原来,那光之霓裳,根本就是她长大后的样子,那完美的容颜,深深烙印在我心中的容颜,竟然根本就是她啊! 我真是个笨蛋,无可救药的笨蛋。但她,还是给了我这个笨蛋机会。 兄弟之情?去他的兄弟之情吧。那份不顾一切的爱恋,我,似乎,有了! 看着霍雨浩呆滞的样子,谁能想得到,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他竟然会想了这么多。就只因为两人双手相握,他就明白了这么多。 王冬儿的手心中渐渐有了汗水,她也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她其实更加的担心,担心他接受不了这一切。 如果是那样的话,她所作的一切就都白费了。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否能够接受这个现实。 “霍雨浩。你犯什么傻?怎么打,划下道来吧。”戴华斌一声大喝,将呆滞于回忆中的霍雨浩惊醒。 迷惘而充满回忆的眼眸中,重新拥有了光彩,而且是前所未有的璀璨光彩。 握住那柔嫩小手的大手突然变得坚定了。 他没有去理会戴华斌,而是转过头,向王冬儿认真的道:“我真的是个笨蛋,无可救药的笨蛋。但我也是个执着认真的笨蛋。如果你不要这个笨蛋,这个笨蛋会伤心、会痛不欲生。如果你收留这个笨蛋,那这个笨蛋会用生命来守护你,生生世世。” 泪水,“唰”的一下,从王冬的眼眸中瞬间流淌,她费尽心思,终于借着这海神缘相亲大会的机会,将自己最大的秘密展露出来,她内心的紧张、羞涩、惶恐、担忧,在这一刻,在那个跟自己相处这么多年都没发现自己是女儿身的笨蛋那一番笨蛋表白之中,尽皆逝去,有的,只是那羞涩中的甜蜜。 他、他真的接受我女儿身的身份了。 其实,连王冬和霍雨浩自己都不知道,虽然霍雨浩一直没有真正发现她的女儿身,但男人和女人之间平日里的表现毕竟还是有所不同的,更何况王冬的年纪在逐渐长大,身体发育和相貌也越来越女性化,霍雨浩虽然本身并未认出,但在内心之中疑惑却是不只一次出现过的。 尤其是在当初两人施展过光之霓裳后,霍雨浩心中的那份疑惑就变得越来越强烈了,只是因为先后经历了几次大事,导致他的心神完全被那些事情所牵引,才没有真正的揭开这个秘密。 此时此刻,当霍雨浩握住王冬的手,感受着浩冬之力在两人体内流淌的那一瞬,一切的谜底都已揭开,而在他心中完全是一种恍然大悟并且顺理成章的感觉,接受起来又怎会困难? 他只是认清了自己的情感,内心之中原本因为王冬而出现的纠结和疑惑全部化为了全身心的那份男女之情。 “霍雨浩,你还没赢了我们的抢亲呢!”巫风看着霍雨浩不但不理会他们,反而对着那头带斗笠的二号女生情意绵绵的表白,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今天,巫风已经不只是一次吃惊了,她来这次海神缘相亲大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和霍雨浩别别苗头。 霍雨浩猜测的一点都没错,她事先就已经和戴华斌商量好了,为了坚持到这最后一个环节,必须他们两个人相互配合才能做到。 当巫风眼看着宁天向霍雨浩面前而去,并且说出了那样的话时,她内心的震撼是难以名状的,她万万没有想到,宁天竟然会选择霍雨浩,在那一瞬间,对她的打击之巨大,甚至要比败给霍雨浩还要强烈。 没有人注意到,在那时候,巫风的脸色完全是毫无血色的惨白,眼中更是流露出了几分绝望之色。 直到刚才、直到刚才那一刻,当霍雨浩虽然委婉、但却十分坚定的拒绝了宁天的时候,巫风只觉得自己原本已经被抽尽的力气又突然回来了似的。 在那一瞬间,她对霍雨浩的怨念甚至小了许多、许多,他没有选择宁天啊! 这真是太好了。 但是,这份释然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当巫风找回邪幻月的时候,她就已经清醒了过来,她突然想到,为什么? 为什么宁天会选择他? 他有什么好的?

小说推荐

异兽迷城封面异兽迷城彭湃高阳是个孤儿,六岁穿越到“平行世界”,从此生活在一个温馨的五口之家。 十八岁那年,高阳偶然发现世界真相:这里根本不是平行世界,而是一个神秘领域,身边的亲人朋友全是可怕的“兽”! 发现真相的高阳差点被杀,关键时刻获得系统【幸运】——活得越久就越强!一场羔羊与狼的厮杀游戏由此展开……都市大高手封面都市大高手老鹰吃小鸡系统:“金钱,美女,武功,你选哪样?” 张扬:“可以都要吗?” 系统:“不可以,只能选一样!” 张扬:“学会武功可以天下无敌吗?” 系统:“可以!” 张扬:“那我要武功!” …… 系统:“好了,你已经天下无敌了!” 张扬:“呼呼哈,系统快将金钱美女都交出来!我已经天下无敌了!” 系统:“……”万族之劫封面万族之劫老鹰吃小鸡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星门封面星门老鹰吃小鸡传说,在那古老的星空幽暗,伫立着一道血与火侵染的红色之门。 传奇与神话,黑暗与光明,无尽传说皆在这古老的门户中流淌。 俯瞰星门,热血照耀天地,黑暗终将离去!极品家丁 正式版封面极品家丁 正式版禹岩年轻的销售经理,因为一次意外经历,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萧家大宅里一名光荣的——家丁! 年轻的销售经理——林晚荣,和公司的女老板到泰山旅游时意外坠崖,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类似古代中国的宋代或明代),成为萧家大宅里一名光荣的家丁(花匠)——天下第一丁(后来因有功而御赐)。从振兴萧家为起点:灭“白莲”(利用六百人的老弱粮兵,直接铲除白莲教主力团伙),轰“圣坊”〈为了带走老婆肖青璇〉,斗砚秋(大学士梅砚秋,洛凝在京城的导师),戏康宁,金陵赛诗会,山东救官银(创造一大奇观“鱼跃龙门”),气煞玉德仙坊老院主,智护萧家大院‘新’夫人,奇袭突厥皇宫,活捉突厥小可汗,为苗族人民除去贪官,让苗族人民过上好生活。每一件事都可以看出林三的智慧,在那个时代包括现代的人都很难达到的。凡此种种(顺序与原作有出入),不一而是,林三壮举多如牛毛,贤妻良母真心相待。全书叙事“不拘一格”(拘了一格就不是三哥了!)有言:欲知三哥风采如何,且观禹岩家丁风流! 暮晓春来迟, 先于百花知。 岁岁种桃树, 开在断肠时。 《桃花诗》,属于三哥! 本诗为作者禹岩于其作品《极品家丁》内原创。由于常有网友误以为其为古人所作,特此指明。句三一说“岁岁种桃树”。该诗一共在《极品家丁》里出现过三次,分别为“林三于皇宫内青璇画上所见”,“林三于圣坊桃园中与青璇重逢后所对”,以及“林三征胡归来后于玉佛寺圣坊学堂外桃园中闻李香君所言”。前两次均为“岁岁种桃花”,第三次则为“岁岁种桃树”。一世枭雄封面一世枭雄烽火戏诸侯道一个承诺,背负一世枷锁,以悲歌落幕,这是英雄。 扯一个弥天大谎,让整个世界随之起舞,而自己却冷眼旁观,这就是枭雄。 主角在安详闭眼的时候,觉得自己足够资格去第十八层地狱,但是长着翅膀的鸟人却告诉他,天堂很多人在等他。 新人读者看书是怕主角武力值不够高,老书虫看书是怕主角智力值不够高。 很灵动地告诉大家,此书的主角两者都不错,偶尔轰鸣的时候更是变态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天逆封面天逆耳根一个监狱岛众多实验体中的失败品,他的肌肉、骨骼、经脉、大脑只有一项符合正常标准,被所有人都认为是废物的他,踏入凡尘,开始了不平凡的一生。 在强者林立的大陆,为了生存,他时刻谨慎,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变强……老子是癞蛤蟆封面老子是癞蛤蟆烽火戏诸侯国士。 国士无双,一骑绝尘。 红顶。 那一年,风雪漫京城,我一鸣惊人。陈二狗的妖孽人生封面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烽火戏诸侯衣衫褴褛的老人蹲坐在破败房子前的白桦木墩子上,喝一口自制的烧酒,抽一口极烈的青蛤蟆旱烟,眯起眼睛,望着即将落入长白山脉的夕阳,朝身旁一个约莫六七岁、正陪着一黑一白两头土狗玩耍的小孩子说道:“浮生,最让东北虎忌惮的畜生,不是皮糙肉厚的黑瞎子,也不是600斤的野猪王,而是上了山的守山犬。” 许多年后,老人躺进了一座不起眼的坟包,那个没被大雪天刮烟炮冻死、没被张家寨村民戳脊梁骨白眼死的孩子终于走出大山,来到城市,像一条进了山的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所以荣耀。 其爷如老龟,死于无名。其兄如饥鹰,搏击北方。其父如瘦虎,东临碣石。 那绰号陈二狗的他,能否打拼出一世荣华?洛丽塔封面洛丽塔博纳科夫没看过洛丽塔你怎么敢说自己喜欢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