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在众人瞩目中,她不能一直把脸给遮着。 过得一会,薛崇训总算是看到了模样儿…… 他的感觉顿时变得有些意外。 不是惊艳,原本在诸如“二十四楼花魁”等名声光环下,给薛崇训的期待就够高了,在这种心理准备下很难再有惊艳;自然也不是失望,她虽然柔柔的,但那股子轻盈美好的气质非常有感染力。 所以就是意外了。事前薛崇训听得她那么大的名声,本以为她会是个非常高傲的女人,但事实她的脸上还带着一丝羞涩的矜持,一点都不托大。 过得片刻薛崇训就明白过来,作为歌妓名声再大也是要博得人众喜爱才行,也难怪许多名妓身后都流传着一段让人心生可怜同情的辛酸故事;可比不得公主肆无忌惮的高傲,她们的资本来源于出身。 非烟步伐轻盈,缓缓地走来。 她就像一抹水墨图画一般,把文人笔下赞美的清新脱俗表现到了极致,一眼看去就仿佛能闻到墨香、能感受到文采。 那明亮清澈的眼睛未笑却如含笑,线条柔和的瓜子脸美丽而清新;身段就更不说了,把苗条轻盈的类型演绎到了巅峰,每部分的协调都恰到好处自然而流畅。 她整个人就如画里走出来的一般,一笑一颦、一步一摇都仿佛能戳到文人墨客们的审美要害。 此时此刻薛崇训倒感觉有些不太真实起来,心说非烟更像一副画,一副满载文化品味的画;或是一首诗,一首表达人们骚情感想的艳诗。 就是不太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因为太过飘渺而虚无。 不过当她的目光洒来,款款向薛崇训执礼的时候,如黄莺一般婉转的声音多少让他感受到了一点活气儿。 “妾身非烟拜见河东郡王。”步非烟微微一屈膝。她总算还知道今晚的宴会主要是宴请谁来着。 薛崇训抬了抬麻布做的袖子,笑道:“不必多礼。” 非烟轻轻说道:“王爷想听什么曲,想看什么舞?时下大家爱听爱看的妾身都会一些。” 薛崇训沉吟片刻,想了想大抵没什么想听的,这个时代的歌,《长相思》他挺爱听的,不过这样的歌曲让非烟唱不太适合,也就作罢。 他便说道:“大伙爱听什么,我便听什么。” 这时众人也不客气,纷纷嚷着自己想听的曲名,吵闹一团等宋公出面主持才安静了一些。 非烟自然是顾不上来,便想了一个法子,让大家作诗,她觉得谁作得好便用作词儿唱谁的。 这个法子却是不错,既可以和粉丝们互动,又可以展现她临场发挥的音乐才华…… 看来非烟倒把青楼歌妓里调动气氛追捧的手法用得十分娴熟。 在场的文人墨客相当多,那些门阀子弟、官场人物,个个不缺吃不缺穿的,自然多少会读书识字舞文弄墨。 有道是穷不丢猪富不丢书嘛,你要只有钱不向士族靠拢,大抵是会被当作暴发户而被鄙视的,相反一个“书香门第”多得劲的名字! 何况人群中并不乏真正有水准的文人,在今夜这种盛宴下,说不定能产生一两首可以流传下去的诗词歌赋呢。 想当年《滕王阁序》不也是在邀请名流参加盛宴的时候诞生的么?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世人能背诵的都不在少数,可谓朗朗上口流传千古。 雕栏玉砌的富华大厅里人人争相斗诗,表现才华还在其次,多半是想获得非烟青睐,引起她的注意。 当此之时,薛崇训感受到热烈气氛,倒是理解了“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的合理性,在这种场合和气氛下,为了虚荣为了争强好胜等等,大笔挥霍并不奇怪。 不过今儿没人斗财,而斗起了才华,倒是多少文雅了些。 很快刘家公子的一首《洛阳行》得到了非烟的认可,她便即兴发挥边奏边唱,引得阵阵欢呼的同时,刘阀的公子爷也是脸上有光,红灿灿的一张脸高兴万分。 词儿薛崇训是听不太明白,好像生僻词和典故太多的原因,他心道老子前世还受过高等教育,敢情现在属于半文盲? 好在非烟的声音婉转动听,完全可以不听词的,就当外语歌曲听呗。 薛崇训作为业余音乐爱好者,就算听不懂一些诗句,也是十分受用一脸陶醉。 一曲罢,很多人又写好了诗,争相送上来让步非烟看,不料她却说道:“传言河东郡王文武双全,今夜不赋诗一首让大伙见识见识才华,他日王爷归朝了,我们便不知何时才有幸见识了。” 薛崇训忙摆手道:“我属于打酱油的,让诸士子赋诗便可,我听着也很有乐趣。” “打酱油……”非烟听到这里顿觉好笑,噗哧一声笑出声来,赶忙用袖子遮住嘴巴。 她转而又道:“王爷曾作《送别》,虽格律韵脚不合章法,可正是洒脱不拘一格的表现,意境也很高。今夜王爷却要推辞,是觉得无趣呢,还是怕妾身不够资格唱您的词儿?” 这话倒是让人下不了台了,薛崇训瞪眼无语了片刻:老子连听都听不懂,别说作了!抄诗我倒会几首,可眼下也不好想到恰好应景的不是。 他为难之下忙看向王昌龄:“少伯来一首!” 薛崇训注意到王昌龄之后当下就释然了,嘿嘿,别看少年瘦,王少伯弄一首出来吓死你们!我虽不怎么在行,但手下是有人才滴。 这时王昌龄抱拳道:“请主公恕罪,我闲时虽爱诗赋,但不擅欢宴之词,作来不应景搅了大家的心情,反倒弄巧成拙,见谅见谅。” 薛崇训一时也不明白为啥王昌龄要推辞,他说的是实话?还是故意要把出风头的机会让给我? 大厅里的人们也挺给薛崇训面子,纷纷附和要他来一首诗,众人都用期待的目光看过来。 薛崇训窘急:抄什么好? 近两年心思也不在诗词歌赋上,一时真不好想,蹦出脑海的唐诗无非就是“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或是“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但这些诗在现在的场合唱,实在牛马不对啊。 薛崇训多少也有点虚荣,不想给世人以武夫军阀的形象,但让人郁闷的是他左右一看,除了王昌龄,手下全是武将…… 张五郎、鲍诚、李逵勇等等,让他们作诗? 那还不如让圆脑袋连“四”字都不会写的李逵勇装娘们来得搞笑! 这时薛崇训看向有些儒将气质的殷辞,殷辞忙道:“末将虽读书识字,多读兵法书籍,于诗赋实在……” 他又看向户部侍郎刘安,刘安也看过来,两人面面相觑。 难道在世人眼里,老子真的是那毫无品味的军阀武夫? 就在这时,宋公解围道:“王爷刚从战场上来,心思未收自然难有闲情,非烟还是先瞧瞧诸公的诗罢。” 步非烟颇有些失望的样子,也不看薛崇训一眼了,只对宋公执礼道:“是。” 宋公端起酒杯来,遥对薛崇训,说了一番劝酒的话……薛崇训脑子里忽然想起:《将进酒》!哈哈,不是挺应景的吗? 厅中的奴儿端着盘子已经在收集众墨客的新诗了,就在这时,薛崇训道:“宋公劝酒,我便以此为题作上几句如何?” “哈!王爷总算赏脸,洗耳恭听。” 宋公大喜。 刚才的尴尬虽然掩饰了过去,但多少让河东王脸上无光,他要真作出诗来,无论好坏,只需一顿马屁便能让他更高兴不是。 听说薛崇训要作诗,厅中诸公少年皆侧目看来,虽然大家都说着好话,但也有人想自己表现却被薛崇训给抢了风头内心里悄悄有些不爽,只待看他的笑话。 非烟笑吟吟地说道:“请王爷赐诗。” 看得出来她也不抱多少希望,只要是诗便唱吧,总算是给人王爷一个面子不是。 薛崇训也不多言,回忆了一会儿,发现自己还背得,亏得这首诗语句简单朗朗上口,不然真记不全。 眼见薛崇训沉默下来,一副冥思的样子,大家知道他在酝酿情绪思索诗句了,便渐渐安静下来,姑且听听。 回忆罢,薛崇训便抬起头来,目光深远的样子开口大声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好!”宋公立刻就赞了一句,“开篇气势磅礴,果然只有王爷这样的胸襟才能吟出此种意境!” 薛崇训的神色一案,露出淡淡的忧伤道:“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步非烟那含笑的眼睛顿时一点笑意都没有了,颇为震惊地看着薛崇训那张显得有些黝黑的脸,他此时此刻,配上一身恰如其分的麻布旧袍,仿佛不是一个郡王,仿佛是个真正的忧国忧民的诗人! 薛崇训语调骤转,一抚长袖变得一身潇洒气度,“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小说推荐

反派男主你好坏[快穿]封面反派男主你好坏[快穿]肥肥身为np深度情感作品男主之一的炮灰未婚妻,虞袅的临死遗憾是未能享受过男欢女爱,于是合欢系统选中了她。 主线任务:合欢 支线任务:完成心愿 指定目标:男主或反派 攻略要求:1.不崩坏人设 2.矜持的被攻略 攻略的最高境界就是被攻略,这是一场女主不断被男主或反派攻略推倒的爱情战争,炮灰的逆袭大作战。听雪谱(在落雪的尽头等你)封面听雪谱(在落雪的尽头等你)罗森(弄玉)不管书名叫什么,不管有没有肉戏,这部作品的本质,就是眷属小说,这一点是可以肯定,且不会改变的。时代是在进步的,但就因为时代进步了,大家就要像清教徒一样,眷属不许开,有女角色不能收,甚至自我阉割到连女主都省掉,从头到尾干干净净,这样的“先进”,不是我在二十多年前入行时,想要贯彻的创作理念。因此,不管在哪立足,这部作品的本质,是眷属小说,整个的剧情、人设与合理*,都是为着这点来服务。 这部作品的方向,是希望写成冰与火之歌那样的群像戏,以主角为核心,带动故事,与其他角色的独立支线,比例大概是八二。*作得好,这会是一部有多个支柱撑起的作品,但若*作不好,那就格外冗长了。无论如何,路已经走下去了,涉及核心的部分,不是说转就转向,之前有人反应,可以删减其他人的镜头,集中在主角这边,但其他人的支线,最终都会汇流回主线,成就主线的波澜壮阔,砍掉的话,主线也就残了。当然也不是一点困惑也没有,有时想想,如果问问马丁大爷,我只想看小恶魔的故事,请把龙妈、罗伯、雪诺、汤姆的支线全砍掉,加快故事好吗?不知他会说什么?但,那出来的东西,应该就不是冰与火之歌了。欺骗神明的玩家会陷入修罗场[无限]封面欺骗神明的玩家会陷入修罗场[无限]Hermit【滴! 请玩家注意,您已经成为神眷者 您的一切谎言都无法对神明隐藏 神眷者守则第一条:不可对神明说谎! 系统友情提醒玩家,千万拒绝对神明说谎,否则会被神明弄坏的哦~~] 齐茗:要不,这个神眷者我不当了吧…… 【系统提醒: 1.你是个女装大佬,绝对不能让 任何人知道自己的身份,尤其是 你的神明! 2.你是个海王,请注意自己鱼池里的鱼,小心翻船! 3.你的男友们都很爱你且很变态,对你有很强的占有欲,所以请千万拒绝让他们发现彼此的存在。] 深陷修罗场的齐茗前脚刚对付完外表斯文败类的疯子院长,被他在胸上咬出一堆牙印; 后脚又被衣冠禽兽的医生掀开裙子,在白嫩的大腿内侧吻出密密麻麻的吻痕;再下一步又和看似柔弱不堪的病娇少年勾搭上,躲在黑暗的角落里亲亲摸摸;结束之后还要去勾搭疯批恶鬼,让他用手指插自己的嫩逼,把自己玩到巅峰.. 然后,一场意外,让齐茗暴露了自己身上密密麻麻的吻痕和满身的精华,几个男人瞬间打得任务世界开始崩坏! 齐茗:“….. 擦!事态怎么会发展成这样!! 最后,通关这个恐怖游戏的齐茗成为了最成功的海王:) 副本1:绝望医院 单【已完成✓】 斯文败类医生/病娇柔弱病人少年/掌控欲极强院长/护老婆的触手攻 x 妖艳*感美人护士 副本2:循环列车 双【已完成✓】 阳光帅气舔狗/温柔轻浮乘务员/冷漠禁欲列车长/阴冷恐怖鬼魂攻 x 脚踏三条船海王 副本3:黑暗监狱 单/双【已完成✓】 疯狗系·嚣张犯人/绿茶系·温柔病弱犯人/外表冷静睿智实则抖M秘书攻/斯文败类的狱医 x 冷酷无情变态典狱长 副本4:向阳高中 双 【已完成√】变态同居人叔叔/沉默寡言同桌/恶趣味大佬班主任 x 骄纵任*的“大小姐” 副本5:恶魔的陷阱 单/双【进行中】 疯批优雅恶魔/温柔绅士公爵/神经病邮递员 x 被监禁管控、一心想逃的祭品少爷 副本6:奥德小镇 单 优雅斯文血族公爵/蛊惑人心的海妖/赏金猎人攻/家庭医生 x (伪)贵族傲慢大小姐(真)怪物猎人 副本7:忘我马戏团 单 疯癫小丑先生/暴烈野兽先生/优雅团长先生/小恶魔系服务员双子攻 x 表面柔弱实则暴力小白兔 副本8:真实世界 单/双 以上【所有攻】全员登场 x 脚踏无数条船的海王·时间管理大师·大学生 副本9:回归原点(新手关+1234关)单/双 以上副本:篇幅限制,每个副本的攻不仅仅表面那几个,写文顺序估计如上 1.介于剧情,受非双*,部分剧情会有双*,到时候会在标题提醒,雷萌自取 2.切片攻/双C/1v1/大量修罗场乱斗 3.受开篇就是经历过四个副本的玩家,本文从绝望医院开写(写文顺序参考下述副本),没有前情提要,看不懂,请看现实篇:第四十四章 一切的开端红楼春封面红楼春屋外风吹凉隆安五年,二世为人的贾蔷为保清白身,从虎狼之巢宁国府夺命而逃,自此,一名万年工科单身狗,迎来了他在红楼世界的春天……穿书之欲欲仙途(NP)封面穿书之欲欲仙途(NP)幕幕心楚若婷死后,才发现自己是一本NP修真文中的配角,女主是她嫉妒半辈子的乔荞。 而楚若婷只是一个用来衬托女主的炮灰,最后死相极惨。 楚若婷扪心自问,她没有做错。 她恨乔荞。 也恨上辈子维护乔荞的那帮男人。 重活一世,楚若婷大开金手指杀回修真界,势必问鼎仙途,将仇人通通踩在脚下! NP,七个男主。 温柔大师兄、病娇小疯子、禁欲前辈、忠犬刺客、霸道魔尊、狡诈邪修、傲娇世家子。作为会长的我,才不可能是rbq封面作为会长的我,才不可能是rbq似情“不……拒绝啊……”我对着压在我身上的人大喊着,泪水不断的从眼角滑落,衣服已经被她完全剥落,我用力的去推她,可是这幅病弱的身体让我的反抗却是那么的脆弱不堪。 “嘻嘻嘻,会长大人,这不是已经说好的吗?你做我们的绒布球,我们就会好好的出刀,摸轴听指挥,你现在这样是打算后悔了吗?”压在我身上那位萌萌大姐姐的声音响起,明明是很温柔的声音但是在我看来仿佛恶魔一般,我的哭喊不仅没能让她有任何的不忍心,好似还让她更加的兴奋了! “呜呜……明明……我才是会长……你们……你们怎么能怎样对我……”一想到这,我哭的更加厉害了,明明我才是会长,为什么却无法反抗?云先生,请对老子负责封面云先生,请对老子负责陌生的情人有几句话想写在前面:《云先生》是一篇男穿女玛丽苏深度情感作品,这说明什么呢?就是本文更适合女生读,而且其中的H情节并不是很密集。我也是第一次尝试这种文风,希望H情节可以完美融入到情节和人物形象之中,不会让人觉得突兀、有强行H的感觉。希望大家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但是某些男*读者评价的“没有代入感”就免了吧,说实话我也不是很确定你们到底想代入谁才会说出没有代入感这样的话…… (男穿女,不喜勿读)异世界*幻想之旅封面异世界*幻想之旅韩大狗大屌处男被女神选中,成为拯救异世界的勇者,而拯救异世界美少女的办法就是满足她们的渴求望,真是想想就刺激呀……重生之群美环绕封面重生之群美环绕王永桢亲子,姐妹,佳人,校花,警花,护士之花等等!奔放乳牛战姬无止境巅峰征服地狱——超根怪人编封面奔放乳牛战姬无止境巅峰征服地狱——超根怪人编雷水剑“妈的,这个飞机杯也不行了。” 破旧的出租屋,黑发黑瞳的少年一边气急败坏地自言自语着,一边抓着身下的一个一看就知道已经是用了很久的脏破粉色飞机杯,狠狠地套弄着自己的棍子,当冠首每一次深入飞机杯里,那表面满是龟裂的飞机杯又逐渐增加一道新的裂痕,让人毫不怀疑,下一秒这只被过度使用的飞机杯就会被少年用云端张力棒活活捅坏。 少年名叫林庸,一位妥妥的废宅,在穿越到这个存在英雄和怪人的科幻世界前,整天就知道自省打黄油,是典型的日日夜夜需要发泄高涨渴求的青春期少年,不过相比于同龄的其他年轻人,他的渴求仿佛永远不会有耗光的一刻,每天都能不知疲倦地射个好几发,还依旧保持勃起,要是看到令他兴奋的东西,更是能勃起一整天,棍子的持久力可谓是异常过人,如果不是长相一般,外加家境贫寒,还有死宅般的孤僻*格,说不定凭借这夸张的*能力,林庸跑去给富婆们当鸭子,也能成为人生*家。 可惜,即便林庸穿越后,变成了怪人,也依旧像个死宅每天躲在自己的出租屋里,靠着好不容易打工存钱买到的飞机杯来发泄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