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黎素了然,却转过身子。 叶孟隽有点幼稚的,不甘心的,把黎素的身子掰过来面对自己。 “我留下陪你,我打个地铺?” 黎素内心闪过纠结,只是一瞬间,感情压过理智。 算了,算了。 “这床够睡两个人,我还有个被子,你盖吧。” 叶孟隽心满意足的乐了。 拿着黎素给的被子傻乐。 黎素嗔怪的看他一眼,觉得雷也没那么可怕了。 叶孟隽被这一眼勾的心动。 灯被关上,黎素能听见叶孟隽轻盈的呼吸声。 手被拉住,黎素想躲没有躲开。 “你在国外,会不会想家?”其实他想问的是,你会不会想我。 “偶尔会想,在国外更自由一些,我也挺开心的,你呢,你过得怎么样?” “我啊,很忙,一直努力赚钱,帮着我爸做生意呗。” “难怪看你,都没以前可爱了,少年老成的,一点也不青春。” “我现在什么样?” 她感觉弟弟好忧郁,眉间像有千斤重。 “现在,挺成熟的吧,阿隽,我还是喜欢你原先那样。” “那我努力变回去。” “嗯。” 黎素沉沉睡去,叶孟隽眼中皆是怜爱,彷佛藏着一团炙热的火焰。 他吻了吻黎素的唇,把黎素搂在怀里。 第二天,叶孟隽没有先离开,穿着一件白衬衫,黑色长裤,一米八七,看着有些青春气息了,简单的白衬衫套在他身上,彷佛演校园剧男主似的。 一双潋滟的桃花眼,长睫扑簌,鼻梁高挺,嘴唇红润,五官深邃且立体。 眉宇间不是忧郁,是淡淡的笑意,看着柔和且平易近人。 黎素一时看呆了,叶孟隽轻轻拂过黎素的长发,笑着说,“走吧,我的大小姐。” 黎素娇娇的,眼里有着自己都不知道的得意。 这一天上班的心情都是不错的,想象中的暴风雨并没有来临,迎接她的,是热烈的太阳。 黎素过的很自在。 季玮下午又提出了约黎素见面,黎素想了想,觉得自己有必要见一见他。 季玮顺理成章的提出了来接黎素,黎素没有拒绝。 晚上下班的时候,季玮的车停留在公司门口,黎素一出来就看到季玮的一张帅脸,那张非常有侵略性,男人味十足的脸。 “好久不见,素素,你还是那么漂亮。” 季玮绅士的为黎素打开车门。 “你也是啊。”有人夸自己,黎素心里自然高兴,话也多起来,“这么帅气,有没有谈女朋友?我记得当时冯珊珊很喜欢你呢。” “现在单身,那都过去的事了。” 车子发动,黎素没有注意到停在角落里的劳斯莱斯,更没有注意到叶孟隽铁青的脸色。 叶孟隽发动车子,跟了上去。 他坐在车里,看着餐厅的季玮和黎素说说笑笑,一口气堵在心里,怎么都无法发泄,烟抽了一地,叶孟隽很想去抓着黎素的衣袖就离开,可他又想自己的身份,弟弟而已,他有什么资格呢? 季玮用纸巾给黎素擦嘴角,黎素掏出小镜子,“哎呀,我的妆会花掉的啊。” “你素颜也很漂亮。” “你这今天嘴里都说几个漂亮了,对了,忘记恭喜你,你爸爸升官了。” “嗯,他一直有在竞选方面下功夫,当上市长也不奇怪。” “我妈跟我说,你总联系她,还提了我爸的事,如果你能看我们之前的交情帮帮我,我无比感谢,明人不说暗话,你的目的是什么?” 季玮盯着黎素,小小一张脸,清澈眸子黑亮,白嫩脸颊腮边泛着红,这样清新脱俗的长相,却有着与外表完全相反的性格,让人越发想去一探究竟。 季玮没料到黎素话说的这么直接,索性道:“我的目的是你,素素,高中我们分手,说实话,我很遗憾后悔。” “那大学你有没有为我守身如玉呀?”黎素巧笑如花,略带玩笑的讽刺着。 什么遗憾后悔,不就是没睡到她后悔吗,被她甩了不开心了不能释怀,男人啊,也就那样。 黎素某时某刻,活得还是很通透的。 季玮脸上闪过尴尬,调整好自己的表情,深情道:“我一直在想你,素素,你今天能来见我,想必你也不是对我毫无心意的,不如我们结婚,伯父的事就是我的事,以后两家互相帮衬。” 季玮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一定很深情,足够让女人心花怒放。 黎素勾了勾唇,笑道,“原来你是这个意思,婚姻?”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玩的笑话,黎素身子往后倾,双臂交叉,“不夸张地说,我可是黎峥的掌上明珠,你觉得我爸会需要自己的女儿用婚姻换他的前程吗?” “我年轻,漂亮,有一份不错的工作,追求者一大堆,既不缺情也不缺爱,可不希望有婚姻这种东西束缚住自己。” 季玮忙道:“对不起,是我唐突了你。” “好啦季玮,这话题到此为止,这顿饭我请吧,我还有事先告辞了。” 黎素拎着包,潇洒买单。

小说推荐

神御之权(清茗学院)封面神御之权(清茗学院)keyprca我看了一眼放在桌子上的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只能用绝世仙姿来形容,一袭白色连衣裙将整个人衬托的清丽无双,身材曲线曼妙完美,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美。这个女孩名叫赵清诗,是我们班上的班花,也是我们系最漂亮的女生,从我进入清茗学院第一天看见她,我就爱上了这个女孩,不过赵清诗是清茗学院所在的衡郡市市长的大小姐,学习也很优秀,这样的女孩自然是高傲无比,不可能看上我这样的男生,所以我一直没有勇气去追求这个完美的女生。单人无限之春色无边封面单人无限之春色无边佚名李维坐在电脑的面前,玩着最新的修仙模拟经营游戏,《了不起的修仙模拟器2》,他作为一代修仙模拟器的忠实玩家,在等待了三年时间之后,终于玩到了自己心中神作的续作。 在玩的差不多六十多个小时,同时也体验过了各种MOD玩法后,算是半个技术人员的他,整合出了一套大小达到了三十多个G的MOD整合包,集合了各位创作者的心血精华,李维光是单个MOD作者的感谢名单,就有上百人。 而能够将这些内容全部整合在一起,还能够保证游戏不会崩溃的他,在Q群和论坛之内,被伸手党玩家奉为了神灵。 因为李维所整合的MOD,将原版游戏完全变成了另一个游戏,可玩*得到了极大的拓展,最吸引玩家的便是,这个集合之中,有大量的18禁内容。从校园贷开始封面从校园贷开始佚名我走上放贷这条路,以及放出的第一笔贷款,都要从一个叫吴月的女大学生说起。 被相恋了五年的女朋友甩了之后,那天我开着胖子的破大众,到北大学城去打野球,准备走的时候,想起胖子跟我说前段时间他把一瓶水放到车顶,在这里真的约到一个学生的妹子,打了一炮。不挨*就会死(高h)封面不挨*就会死(高h)小卷宝宝受上天“眷顾”,阮桃从小就生的相貌平平。身材走样,几乎没体验过瘦是什么感觉。因家庭不和,父母在她7岁那年就离了婚。现在她独自一人租房住说来也奇怪。阮桃的母亲是位大美人,父亲也长的一表人材。可生出来的阮桃却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相貌了。所以都18岁了都没谈过恋爱,连跟男生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真是可怜的女人。” 阮桃在睡梦中迷迷糊糊听到一阵宛如天籁的男声。租赁系统:我被女神们哄抢!封面租赁系统:我被女神们哄抢!OVA林子墨刚回到出租屋。 “嗡嗡嗡——”一只大飞虫就突然飞到林子墨的眼前。 “卧槽——”林子墨吓了一跳,随手抓起拖鞋。 “激荡——”追着就是一阵忘我击响致死。 他住的是南方城中村里的握手楼,采光不是很好,有会飞的大蟑螂很合理。 林子墨处理好小强的尸体,躺到床上,看了半天的小说,突然有些百无聊赖道。 “啧,这小说的系统真牛!要是我也有个系统就好了。” 说完他翻了个身,正切换手机界面,打算刷刷短视频的时候。 脑海中突然响起一个好听的甜妹音。 【叮!检测到宿主的愿望,符合系统要求……系统正在绑定……】 林子墨先是一楞,紧接着便是狂喜!从今,过往,以后封面从今,过往,以后美树 杏子柳月和柳星是一对姐弟。 两人年纪上差了好几岁,再加上父母老来得子,更偏爱星的缘故,月怎么看他都不顺眼,总是利用体格的优势欺负弟弟,经常把对方给揍哭。 如果只是一两次的话,她还能找借口、或是威胁自己的弟弟给自己打掩护,从而在父母甚是恐怖的怒瞪中蒙混过关;但随着月越发放纵的“报复”,以及双亲过于忙碌的工作生活,难以吐露真相的星开始害怕待在家里,三天两头都跑到外面去待着。 虽然说小孩子们天生喜欢热闹,是很容易就和同龄人混熟的团体,但是当看到鼻青脸肿、浑身伤疤的星,除去各自家长对于暴力的嫌恶和抗拒教育之外,失去了和大家外形上的“共同点”,他很快就被被挤出群体之外。考研的女大学生封面考研的女大学生佚名我是一个高校教师,由于工作上的需要,系里要求像我这样年轻的老师都要考研。为了能够高效率地复习,我一般都到教室看书,故事因此而开始。魔法学徒日记封面魔法学徒日记污喵王学年舞会第二天,夏莉惊恐地发现自己从某位大魔导师的床上醒来。 好消息是,她以后都很难在他课上挂科了。 坏消息是,她以后再也不能垂涎皇室精英班的美男子们了。我的大学女友封面我的大学女友敏为我奴(stukas)大一的生活对我来说比较苦闷,因为我算是勉强考上的,所以上了大一对我来说简直就是高三的翻版,每天都是在复习、看书中度过的,生怕跟不上学习进度。 不过幸好我的女友萧梓媛也跟我一所大学,我和萧梓媛以前是高中同学,她那时候是班花,我从高一一直追到高三,最后终于到手,后来我们又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所以我的整个大学期间还是相当*福的,每当看着我女友我总是一阵的“鸡”动,没办法,她太诱人了。 我的女友属于娇小玲珑那种类型,虽然我女友的身高只有1米60,不过身材倒是不输给任何一个女人,水嫩、白滑肌肤,纤细的柳腰,浑圆、饱满的身后缀和一对35D的浑圆、昂首的玉乳,而且走路的时候这对玉乳还会上下轻微的颤动,让人看了就想上去狠狠地揉弄一番,女友的两条玉腿像是两根洁白的冰柱,完美无瑕,唯一的缺点就是小腿上微微隆起了一点肌肉,穿上绣鞋以后更是明显,不过我倒是很喜欢。 一双白皙、柔嫩玉足更是让我如痴如狂,每当我们温存的时候,我都会让女友穿上各种长袜给我足交,然后再把精华射在这双绵软柔滑的小脚上,视觉效果相当刺激!而且我女友的样貌也是相当可爱灵动,一双水汪汪的丹凤眼,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配上她饱满的红唇,天啊,灵动至极!那时花开,思风沐雨封面那时花开,思风沐雨沐海听风我和思思是笔友,我们相识的过程很复杂,据说是通过我的一个同学的哥哥的女朋友的表弟的邻居家的一条狗,让我们成了笔友。 当笔友的时候,没有讨论太多,无非是对那些煽情的文字表示一下感慨,其实我完全没想到将来的某一天,我们会碰到一起! 没有想到会碰到了一起,更没有想到直到我们相识很久以后的某一天,我向思思展示了她写给我的信,她才知道,原来我就是她的那个笔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