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杜窈窈差点脱口“你是谁”,转念压住,这可能是原女主认识的男人。 她不敢吭声。我不动,敌会动。 男子从坐榻起身,慢悠悠地穿过帷幕,走到杜窈窈面前。 这是一张陌生的脸,长眉细目,俊美得有些锐利,如弦上待发的箭,蓄满侵略之意。 戴金冠,着锦衣,脖上挂一串檀木佛珠。 杜窈窈努力回忆原书,三分了然。 ——宸王楚洵。 宸,有借指王位、帝王之意。足见当今皇帝对其宠爱,封号寓意隐带与太子争位的嫌疑。 皇帝默许宸王在朝堂和太子争权。 太子乃先皇后所出,宸王是万贵妃独子,楚明帝爱重贵妃,偏心宸王。 朝中隐有传闻,若非太子谨慎贤明,事事从不行差踏错,怕是东宫早已易主。 可惜宸王此时风头虽盛,后来发生宫变,被沈阶一箭射杀在太极殿前,曝尸三日。 “窈窈妹妹,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楚洵不嫌杜窈窈披风上的汤渍,凑上前想触她的脸,“如今洗尽铅华,把沈阶迷得爱不释手围着你转。” 杜窈窈侧头微躬,“臣妇见过宸王殿下。” 立即划出楚汉界限。 楚洵一怔,摸她的手落空,阴冷笑道:“现在竟如此规矩,淑女的外表,能遮掩淫荡的本心吗?” 说完从袖中掏出一块白布,扔在杜窈窈胸前。 杜窈窈忐忑接过。 是个肚兜。纯白面料,柔软丝滑,是她常用的内衣料子,正面中间绣一个小小的“窈”字。 一刹石火电光,杜窈窈猛地想起。 原女主在一次酒醉后,曾约表哥宋行楷到某酒楼。 宋行楷为避嫌没来,在永宁侯府的宸王却无意闯入。 原女主没认出,抱着宸王表情述意,送出绣字的贴身肚兜求操。 结果自然没成,沈阶很快派人打断。 杜窈窈能肯定的是,自己与宸王断没什么关系,不然以沈阶对太子的忠心,加上锱铢必较的性子,她坟头早长草三尺高。 她打定主意不认,“殿下的话,臣妇听不懂。” “装傻?”楚洵挑眉,视线落在杜窈窈高耸的胸脯,伸手去解她的披风,“上次没操成你,可想我想得抓心挠肝?” 杜窈窈紧攥领口,低斥道:“殿下自重!” 楚洵的手转而上抬,迫使她仰起下巴,贴近道:“这么美的一张脸,沈阶怎么忍心亏着你,以后跟了本王,本王一定好好疼你。” 他把她抵在门上,另一手掐她腰身,“你长这副模样,合该躺在床上伺候人的。你跟着沈阶有什么前途,他就是太子的一条狗,哪天太子看上你,信不信沈阶能立马把你送给主子暖床。” 言语之间尽是挑拨。 可杜窈窈知道,太子不好人妻,而宸王,过去夺过臣妇。 夺了又怎样,皇帝偏爱,贵妃纵容,御史台呈上去的折子被上边人三言两语打发。 说是王爷醉酒,男女偷情。 没人问过被奸污后的妇人怎么想。 甚至有那趋炎附势的官员,宸王睡了自个发妻,他一顶小轿送妻子到宸王府上。 此风助长,宸王越加猖狂,后来致他死地的其中一条便是:私通庶母,淫乱宫闱。 酒楼误闯之事,不知宸王有心还是无意,杜窈窈决定坦言,不叫宸王自说自话——以为自己找他求操,一个劲儿往脸上贴金。 原女主风流,可心心念念的只有宋行楷,旁人跟前哪会随便低头。 “那日,是臣妇醉酒认错人,冒犯殿下,请殿下勿要怪罪。”杜窈窈一本正色。 “哦?”楚洵不为所动,状似好奇,“那你本想叫哪个奸夫操你?” 陌生男女不适合谈论这个话题,杜窈窈挣了挣,“放开我!” 楚洵捏她下颌的手紧了紧,手沿纤细腰身向上攀爬,哄诱道:“你得先告诉我,那天你想让谁操你?” 脊背像是缠上一条蛇,阴冷黏腻,杜窈窈强忍不适,冷声说:“与殿下无关。” 楚洵置若罔闻,探究地瞅着她,“让本王猜猜看?”稍顿,“窈窈妹妹是不是惦记宋学士?” 宋行楷为翰林院学士,掌管典礼、编撰诸事之职,朝中人称“宋学士。” 杜窈窈不答。 楚洵问得更加露骨,“你是不是想宋行楷操你?” 抬眼望了下门外,月光下,灯光中,一道清肃修长的人影往这边来。 楚洵眉梢眼角暗藏得意,哄杜窈窈,“妹妹,快说,说了本王不仅放开你,还会放你离开。” 杜窈窈狐疑地看着楚洵。 “快说!”楚洵捏住她的后颈逼迫。 脸和颈都在他手上,杜窈窈无力,小声,“是。” 楚洵不满意,命令,“说清楚,那日想让你操你?” 杜窈窈重复,满足这位王爷的无聊趣味,“那日我想让宋行楷操我。” 她又挣扎,“行了吗,能放开我了吗?” “行,怎么不行,哈哈哈哈——”楚洵笑得凤眼眯起,佛珠乱颤,大声道:“沈阶果然不行,妹妹果真骚货!好,好极!” 杜窈窈摸不清头脑,门“哐啷”一声被人从外面踹开。 楚洵抱人闪过,杜窈窈定睛。 竟是沈阶。

小说推荐

重生之官道封面重生之官道录事参军唐逸,一个拥有声势显赫家族背景的青年,同时还带着前生的先知先觉的记忆。 在这样的优势下,他踏入了烦扰复杂的官场。 凭借过人的智慧和谋略,他在这片天空中杀出了一条血路。在女神的帮助下,我成立了理想中的眷属封面在女神的帮助下,我成立了理想中的眷属少年郎为了解救赐予自己神力根源的女神,邪气凛然的男主封辰,与*格各异的美女和美少女们邂逅,将她们攻略,收集神力,撰写君临世界的篇章。 “但是,故事似乎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封辰看着自己手心涌现的邪恶力量,它像是一枚扭曲而黑暗的火焰,能够焚尽而包容世界。 温柔与残忍并存,人*与魔*共生,让世界就此毁灭,亦或是拯救一切?从融合世界中征服万界封面从融合世界中征服万界学医使我快乐“这是哪,我不是死了么?” 我叫张三,一个普罗大众里的大众化的名字,在法律界上已经犯了所有刑法法条的名字。 在一场罕见的巨大流星雨的夜晚,被一个泛着红光的石头砸死,结束了我在现实世界中的一生。 我现在处在一个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概念的混沌里,我能看见我的身体,我能摸到我的脉搏,心跳,我打我自己一下知道疼,说明我不是灵魂状态。 也不是在做梦,我是带着肉身在这虚无之中,我不知道渴求,也没有二便,我能正常呼吸,我仍在行走,仿佛在太空一般只是有个走的状态,但到底走没走我也不知道。 不知何时,前面出现了一抹红光,忽闪忽闪的,当我看见时,仿佛抓到救命稻草一般,拼命的去抓取,那抹红光越来越亮,可能我在接近他的同时,那红光也在奔向我来,那个红光说道。 “三个纪元了,终于等来一个了,再不来,我就要魂飞破散了,小友,我有个机缘给你,你拒绝问我了,我快没有时间了,你到另一个世界你就知道了。”覆雨眷属录(覆雨邪情-行云录-覆雨记)封面覆雨眷属录(覆雨邪情-行云录-覆雨记)易天下一个现代社会的大学生,阴差阳错来到了明朝,黄易笔下《覆雨翻云》的世界,且看他如何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里,覆雨逐艳,翻云羞花……兄弟共妻封面兄弟共妻枫叶红叶紫穿越到异世,嫁给了苏家五兄弟,老大是退伍的英俊将军,老二是俊雅温润的秀才,老三是武功高绝的江湖人士,老四是个吃喝赌的自在子,老五是个十一二岁的漂亮少年……*神重生干遍都市美娇娘封面*神重生干遍都市美娇娘闲来无事男主重生,为了重回巅峰,一路干逼。 一路积蓄贪恋,加强化自己。 一路装逼打脸,干逼震惊众人。 70% 肉 30%剧情推动(肉系爽文。) 关于男主设计。 *神触须 (位置左手,五指可变换成五只触手。) (具体效果你们懂得…低喘…拉下期待……)程嘉嘉’= 猫(程嘉嘉的平行宇宙)封面程嘉嘉’= 猫(程嘉嘉的平行宇宙)adams0740究竟是必然还是偶然决定了宇宙的命运?或者说:‘上帝’玩骰子吗?程嘉嘉从病床上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回了18岁那年。但是造化弄人,这个世界……似乎与她曾经的记忆完全不同?爸爸妈妈没有离异,自己拥有一个完整的四口之家。爸爸、妈妈、自己和妹妹。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程嘉嘉脑海中瞬间涌入许多记忆,是她的,似乎又不是。究竟是蝴蝶迷了庄生,还是庄生迷了蝴蝶?马屌高中生穿越到*观念开放的世界封面马屌高中生穿越到*观念开放的世界热爱生活的小东我是小东,本来是个平凡的高中生,但就在我十六岁这天,我穿越了。 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到了一个与地球十分相似的地球上,而且身高、相貌、名字都一模一样,就连我那壮硕的25cm长的马屌也完全继承过来。 而且我惊奇的发现,这个世界的*观念很开放,开放到难以想象的地步,大街上到处都是穿着暴露,露出大腿、美臀、甚至是半个乳球的美女,无论男女,只要到了十四岁就要启封,不然就会被人嘲笑。得益于*观念的开放,这个世界的男男女女对于深度共振这方面都十分在行。 我在地球上时,从小就被家里人灌输着保守、封建的观念,一直觉得必须得结了婚才能温存。但是我穿越以后,那巨大的马屌与日益旺盛的渴求又让我痛苦不已。快穿:媚色无边封面快穿:媚色无边白露未霜【病秧子侯爷篇】 系统说刷满属*就能重生复仇,我狂撩侯爷却总被病弱避开,直到某夜我装醉拥入他,掌心触及炽热腹肌瞬间,惊觉不对—— 这病弱夫君怎会有沙场悍将的体格? 他翻身将我压下,眸光危险暗沉,“夫人夜夜投怀送抱,本侯……装得辛苦。” 【皇帝的替身篇】 穿成了冷宫皇后,才发现这眷属是场惊天骗局,皇帝不爱红妆却要子嗣,于是夜夜龙榻之上,皆是与天子一样的脸,那个没有名字的替身。 “娘娘,我奉命而来”他嗓音低哑,与她低声交谈,身体炽热,眼神却冰冷如工具,每一次承欢,都是踩在诛九族的刀尖上跳舞。 唯有皇后,决不允许有孕。 可在这吃人的深宫,没有皇嗣,她将死无葬身之地,她偏要铤而走险。 “我要一个孩子。”她扯住他汗湿的衣襟,“你的。” 烛影动荡,他猛地掐住她的腰,终于撕碎恭顺假面,眸光噬人: “娘娘可知,窃取龙种,是凌迟之罪……还是说,您要的,从来就不是陛下的种?” 她在他身下战栗,却更用力地缠紧他。 这深渊,要坠就一起坠! ……穿越到坏人界的我要怎么逃出去(大陆篇)封面穿越到坏人界的我要怎么逃出去(大陆篇)永雏喵喵子打败试炼了老板娘,我牵着薇薇安的小手来到了主位面,本来以为能一起开开心心的玩耍快乐地转遍整个异世界,但……莉莉丝说的很对。 教会……这个恐怖的的庞然大敌,就矗立在我们的头顶。 嘛,虽然我作为人类无所谓,但是薇薇安……是坏人中的高级种——魅魔,也是三十年前祸乱世界的根源,教会的死敌。 虽然我一个异世界人,不好评判三十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又是谁对谁错。 但是,为了可怜的薇薇安,不让她在剩下的人生里就只剩下发呆独处睡觉三部曲,为了让她有一个更快乐多姿多彩的人生,哦,魔生。 我也必定要把教廷,踩在脚下! 所以,我们跑到了大陆东南角最偏僻遥远的一个小村庄……吾之霸业,将从这里开始!! 叉腰.jpg 哦,对了,来到主位面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我的棍子终于可以软下来不用一直硬着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