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话说回来,阿梓这三年多以来也过得并不轻松——她是回到狐寨里才知道,自己喂给秦辕的那根千年人参是世间罕见的冰晶人参。 人参本就是难得的奇珍,千年人参更是号称能去阎罗殿追魂救命,那根冰晶人参么大概这百余年世上就出现了那么一根,长在昆仑山巅,由冰雪融水滋养长成,真真的集天地之灵、吸日月之精华。 狐族同辈本以为阿梓是知道的,见她得此至宝,想来定是她的修炼到了瓶颈,即将要突破桎梏,用这冰晶人参来祝自己一臂之力的。 谁承想阿梓她就单纯是运气不错罢了——她本是上昆仑找白团子玩——她们许久不见,往年都是白团子来中原找她玩,这次撒了娇,偏偏要去阿梓去昆仑。 在昆仑玩了些时日,阿梓有些不舍,却也不能久留。 她是在返途下山时看见那雪地里闪着金光的,本还以为是前人埋下的金坨子,没成想费好大力气扒拉开那层层绒雪才见着竟是根人参——已经出了人形,少说也长了千年。 于是也没多想,阿梓就只是采下收着。 千年人参虽是珍贵,可阿梓也是从小娇生惯养,族人彼此相敬,再加之祖母又偏爱她,千年人参这种东西她若是想要总还是能搞到的。 那天那天本就是个意外。 阿梓回了中原,在京城周边溜达,不时幻化出人形逛逛庙会。 她见着有个小姐实在漂亮,就溜至她身后,眨眼间便附身在那小姐身上。 谁承想这小姐的魂魄实在是羸弱得厉害。 凡人的魂魄力量就像是心底里的一簇火苗,多半跟人求生的欲望有些牵连。 面临危机,一个人若是想活,那他魂魄的力量则会大得惊人,时常能爆发出奇迹来。 可若是一个人本就一心求死,满脑子都想着自寻短见,那火苗便会暗淡到几乎看不见了。 阿梓才刚附身到那小姐身上,就被那暗淡无光的魂魄吓到——她心底的火苗像是早已经熄了,徒有个一张倾国倾城的空皮囊,内心却已经是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看什么都起不了一丝波澜。 吓人,吓人。 阿梓连忙抽身出来,幻化成狐狸的模样,钻进树林里,想着刚刚那姑娘,那样沉鱼落雁的美艳模样,却只想着死,她就觉得自己心里一阵阵揪着疼,怎么想都不舒服。 这个季节嘛,兔子最肥美。 虽然白团子是兔子精,但是想来她应该是不会介意的!只要不告诉她就好。 结果嘛,兔子没抓上,还遇上了秦辕,搭进去一根千年人参——不过她也确实收到了还算不错的“报酬”,毕竟那阳精里带着的灵炁可是实打实地被她吸收,那种从头到脚焕然一新的感觉真是让人终生难忘。 再加上秦辕那么卖力的“表演”,阿梓只觉得实在新奇有趣,临走时还坏心眼地捉弄了那男人一下,嘻嘻。 不过阿梓的好心情也没持续多久——她回到寨里,本是在跟祖母开开心心地说话,结果下一秒就被祖母揪了耳朵。 “那么难得珍奇的冰晶人参!!你就随便喂给个凡人了!你这不是糟蹋东西吗!!!!” “啊——疼疼疼,啊!不就是根人参么!”阿梓委屈,又被拧着耳朵,疼得吱哇乱叫,道,“啥?啥是冰晶人参。” 祖母气得想用手杖捶她,又被阿梓蹦着躲开。 “不、不就是根人参嘛!” 祖母也不是心疼人参,阿梓现在修炼到了关键时间,本以为这臭妮子自己知道上心了,提前找好了天材地宝,助力自己突破瓶颈,一飞冲天。 结果现在可倒好,阿梓竟然能把那么珍贵的材料拱手让人——还是随便给了个凡人,这、这简直是暴殄天物啊,没了那人参,她修炼得多费多少功夫?? “我、我也不是白白送给他的!”阿梓噘着嘴,辩解道,“我吸收了他不少阳精呢!可、可相当不错的!” “你知道个屁!”祖母气得骂了脏话,手杖在地上连杵了数下,道:“你吸收的那些都是九牛一毛!是冰山一角!!你就吸收了那么一点点就觉得相当不错,可见那根人参有多、多” “我、我不管,没了就是没了。” 阿梓性子倔,她才不觉得那人参有什么珍贵的——她是在雪地里随便一瞥就能找到的东西能有多稀罕? 跟祖母顶了两句嘴,阿梓便又从寨子里跑出去,回了昆仑。 哼,祖母不是说那东西珍贵吗??她非要再找着一箩筐带回去! 然后这不就快三年了。 别说一箩筐,阿梓连半根人参的影子都没见到,在那终年大雪封山的昆仑,目之所及尽是苍茫,她也再没机会见着那闪着金黄的东西… 不好意思回山寨找祖母哭诉,阿梓思来想去,怕是…怕是只能找秦辕了。 这种上千年寿命的人参都有了心性,被秦辕吃了就算是认了主人,会一直保护他的魂魄——除非秦辕自己气数尽了,否则不会轻易消散。 所以现在这世间,秦辕该是最…最接近冰晶人参的凡人了。 阿梓心想没准…没准可以麻烦那男人,放几碗血出来,给自己修炼用用… 他…他要是大人不记小人过的话,没准会、会愿意帮自己这个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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