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压极限距离不太现实。”李沐看了眼冯公子,道,“凌云窟不比平原,这里四通八达,洞穴太多,声波传输的明显比外面远。我们又只有几个人,很容易在视线中把火麒麟搞丢了。一个搞不好,把火麒麟放跑了,得不偿失,不过,用舞蹈动作来刷它,倒是可以试试。” 这时,聂风四人已然被火麒麟逼的很狼狈了。 火麒麟近乎刀枪不入,身上又燃烧着火焰,偏偏它时不时的还会喷出一口火来。 一会儿的功夫。 聂风,步惊云和剑晨都被烧到过了。 明月的功夫最弱,打火麒麟的时候,基本插不上手,她又被聂风可以保护,基本在外围晃悠,没有被火焰灼伤。 久攻不下。 步惊云显得有些急躁,好几次想抢到火麒麟的侧面,用无双剑扎它的伤口,反而差点被火麒麟咬伤。 “大家先退出来,让火麒麟跳几支舞,我们也趁机恢复一下精力。”和冯公子敲定了对策,李沐上前一步道,“火麒麟几百年来,都没有人能干掉,打它不能着急。” “李兄,不用跳舞,我们还能撑住。”聂风道。 “是啊,李兄。”剑晨道,“等它跑的时候,再用共舞拖住它吧!现在没有必要,我们恢复精力,火麒麟是神兽,它的精力比我们恢复的更快。” “还是退开吧!”李沐道,“火麒麟身高体重,和我们的身体构造不一样。或许,共舞对它的挫伤更大,什么方法都要试一试的。” “风,剑晨,云师兄,我们最好听李公子的。”明月喘息着道,“刚才,火麒麟的前肢在身侧摆动的时候,它显得很痛苦,此时,它的前肢也没有之前灵活了。继续撑下去,等它恢复了灵活性,危险的就是我们了!” 明月说的有道理。 聂风等人相互使了个眼色,迅速脱离了火麒麟。 步惊云最执着,他虽然也退开了,但仍保持着和火麒麟最近的距离,三个男人之中,他对火麒麟造成的伤害最低,显然让心高气傲的云师兄受到了不小的刺激。 火麒麟被激发了凶性,围攻它的人推开,它却根本没想着逃跑,扭头就对着旁边对步惊云喷出了一口火焰。 步惊云狼狈的躲开。 下一秒。 一首电音的《hyakkiyakou》的节奏从冯公子身上响起。 百鬼夜行。 群魔乱舞。 凌云窟里,每个人的动作都不一样,火麒麟人立而起,再次陷入了狂躁之中。 事实证明。 所有的人类舞蹈动作都不适合火麒麟庞大的身躯,它跳的很痛苦,看向聂风等人的目光越发的仇恨。 估计这个时候,放开了共舞,让它跑它也不跑了! “有效,但动作它还能承受,小冯,切歌!慢点切,等它爬地上,再换歌。”李沐的注意力全在火麒麟身上,压根无暇顾及聂风等人跳什么,自己跳的又是什么。 “嗯!”冯公子点头。 音乐戛然而止。 火麒麟咆哮了一声,迅速趴在地上,恢复了它的惯用姿势,可还没等它调整好。 街舞风格的背景音乐《ballrockin》马上响了起来。 这一首歌真正让火麒麟遭了罪。 街舞的动作夸张,幅度大。 左跨步;右跨步;猛转体180度;双手合拢,身体呈l形;托马斯回旋;头顶地托马斯回旋…… 手撑地,大腿贴在背后,膝盖放在肩膀上…… 单手撑地,背部螺旋…… 各种各的高难度动作,对于聂风等习武之人,或许不算什么,但对于火麒麟,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咆哮声连连,火麒麟却又不得不跟着音乐做着各种让它难受的动作。 当这首歌结束的时候。 火麒麟的肌肉估计已经严重拉伤了,它惊恐的看了眼冯公子的方向,已经不想着报复了! 四肢落地的一瞬间。 它掉头就向凌云窟内跑去,电视剧中,火麒麟一直在洞穴里跑过来跑过去,但这次,遭受了极大的创伤,以至于它跑步的动作都变了形。 冯公子哪能让它跑掉。 迅速的切歌。 《波斯猫》《阿哥阿妹跳起来》两首歌迅速掠过,来自杰克逊的《dangerous》被刷了出来。 强劲动感的节奏下。 来自人类舞王的步伐,让火麒麟的后肢再一次饱受摧残,火焰覆盖之下,李沐隐隐约约可以看到,火麒麟的腿似乎有点抽筋了。 《dangerous》不仅给火麒麟带来了伤害,也给明月带来了些许的精神创伤,毕竟,这支舞曲中,有许多羞于见人的sx动作,一曲之后,明月的脸骚的通红,低着头一直不敢看聂风。 至于洞穴里的几个男人,已经麻木了,他们和李沐一样,更关心,火麒麟什么时候倒下。 而可怜的断浪。 第一首歌结束的时候,抓紧时间跑出了凌云窟,不过,悲催的他却没跑出共舞的范围。 凌云窟的洞口就像是一个喇叭一样,把冯公子的音乐传了出来。 然后。 断浪就在他爹的墓碑前,被迫着又跳起了舞。 断浪本打算再趁着切换舞蹈的时机跑掉的,但刷火麒麟的冯公子根本没给他机会,舞曲是一支连着一支。 断浪迫不得已,在大佛膝上,铁青着脸,又做起了孤独的舞者。 他感觉自己被针对了! 尤其是芭蕾舞《天鹅湖》被冯公子刷出来之后,断浪感受到了浓浓的屈辱感,这种屈辱感比在天下会十年的杂役生涯,还要严重。 …… 凌云窟里。 李沐和冯公子,聂风四人,手拉手踮着脚尖跳起了小天鹅。 这是第一次刷出来芭蕾舞! 用脚尖跳舞,这匪夷所思的舞蹈让聂风等人脸黑的像是锅底一样。 每一个人都在回忆自己的经历,然后暗自庆幸此刻是在凌云窟,周围没有观众。 若是在天下会,若是在侠王府,把这首舞曲刷出来,几个人都不用在江湖上露面了,直接退隐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火麒麟嗷嗷直叫。 脚尖点地,一会儿大跳,一会儿小跳,它的后腿本来跳完杰克逊的滑步之后就有点抽筋,现在这脚尖点地的动作简直要了它的老命! 毕竟。 它的吨位摆在那里,作用于蹄尖的压强太大,坚硬的蹄子每在地上戳一下,都能戳出一个深深的小洞。 每一个大跳的动作之后,半条腿都能陷入坚硬的岩石里面去。 火麒麟的吼叫声已经渐渐微弱了下去,看向冯公子的眼神充满了惊惧和哀求,就像是在看天神一般。 原来,欢快的芭蕾舞才是对火麒麟伤害最大的!

小说推荐

我在精神病院学斩神封面我在精神病院学斩神三九音域你是否想过,在霓虹璀璨的都市之下,潜藏着来自古老神话的怪物? 你是否想过,在那高悬于世人头顶的月亮之上,伫立着守望人间的神明? 你是否想过,在人潮汹涌的现代城市之中,存在代替神明行走人间的超凡之人? 人类统治的社会中,潜伏着无数诡异; 在那些无人问津的生命禁区,居住着古老的神明。 炽天使米迦勒,冥王哈迪斯,海神波塞冬…… 而属于大夏的神明,究竟去了何处? 在这属于“人”的世界,“神秘”需要被肃清!天云孽海封面天云孽海猫绿吴大当家打量着床头被绑起来的年轻女子,一张惊艳凛丽的秀靥,眉目如画,红唇水嫩,整个人透着一股出尘超然的气质,身段儿也是曼妙非常,胸前因为恚怒羞恼而不断起伏的起伏更是引人无限遐思。她穿着一身的湛蓝色长裙,衣袖边绣着朵朵流云,腰间系着一条坠着银白色小珍珠的流苏腰带,倘若不是被他拘禁在这里,走起路来的时候,这串流苏还能把这娘们儿的腰身衬托得动荡生姿。 在朦胧的灯光下,一双在袍子下半遮半掩的白皙长腿映着一层淡淡的绯红,令吴大当家不自觉的舔了舔有些干燥的嘴唇。这一趟真的是太值了,他已经很久没有碰上姿色如此出众的女子了,而且这一位还是拥有明息境上品修为的修士,二十出头的芳华,便拥有这份造诣,在寻常宗派里便是毋庸置疑的翘楚,放到名门大派里,凭着这副如花似玉的姿容,也定然不会泯然于众人。覆雨大唐之无限风流(覆雨大唐)封面覆雨大唐之无限风流(覆雨大唐)八方极乐平凡的韩星在一次奇遇下认识了幻世之神,穿越到《覆雨翻云》的世界,随后更拥有随意穿越《覆雨翻云》和《大唐双龙传》的能力。 且看主角如何不建势力,不登基,不称帝,却能不费一兵一卒暗掌两大王朝,一人独拥两大眷属。妖女请留步封面妖女请留步枚可武林江湖,纷争不断。宁尘开了间小茶馆、当起了小掌柜。 他觉得,能平淡一生,便是幸福。每日吃吃喝喝、钓鱼喂鸟,便是逍遥。直至宁尘从一场噩梦惊醒: “威震天下的女魔头在我家里,我怎么会做这种怪梦?” 只可惜噩梦成真,阴风四起。 难以言喻的恐怖降临此间,阴森妖媚的冷笑幽幽回荡: “你,想要力量么?”*10 “…………”宁尘冷汗直流,正想回话,却猛地一呆。 等等,几个女魔头?神鹰帝国封面神鹰帝国九重天晋阳王武无敌乃是神鹰帝国唯一的外姓王,官拜大将军,位高权重,权倾朝野,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就是这样的一位王爷,膝下却仅有可怜的两个儿子,而女儿却高达十五个,典型的阴盛阳衰。一个风雪之夜,一位十二岁的少年突然到访晋阳玉府,自称是晋阳王的儿子,他的出现,使得整个武家家族陷入了混乱,从而揭开了神鹰帝国贵族阶层奢侈放纵的一页…… 小说从身世空灵的人物武天骄开始,一路描写他从任人欺凌弱不禁风到雄霸天下千古一帝的坎坷、传奇的成长经历。在合欢宗当炉鼎的那些年封面在合欢宗当炉鼎的那些年Shell张大根出生于市井,偶然的机会,他被合欢宗的外出搜罗炉鼎的长老看中,连骗带哄下把他带到了合欢宗。从此张大根开始了与合欢宗师姐的宿命羁绊生活。为了避免被吸成人干,林大根努力修炼,他能否摆脱被吸干的命运呢。修仙原来只要温存就可以封面修仙原来只要温存就可以做饭达人山野间的清晨,薄雾如纱,笼罩着宁静的小村庄。十八岁的云凡,身形昂首,眼神中却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失落。自从半年前意外觉醒了灵根,他便怀揣着修仙的梦想,踏上了寻仙问道之路。然而,现实却给了他沉重的一击。我的道家仙子师娘封面我的道家仙子师娘sasame【我的道家仙子美母】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部作品,肉戏极其出彩,作为绿母文情节也非常不错。 觉得唯一比较遗憾的就是,裴仙子的宿命之约之情似乎太表面,寰氏兄弟的脑子也不正常,那么好的天赋,修道也很努力,可是全篇下来,好像他们最大的理想就是搞女人。 作为一个理工狗,不太能接受这种不合理,所以就从他们的角度写个穿越文,算是换个口味。 不过,因为写双主角实在超越了我的能力,就改了一下,直接写死寰宇。 由于是个理工狗,笔力有限,所以借鉴了【我的道家仙子美母】,【乱欲之渊】,【佳人美母们和少年的不伦恋】,【我的江湖】等作品的肉戏,特此感谢以上作者以及月在荒城大大的努力,同时还请原谅我的冒昧。*世媚魔传封面*世媚魔传玫瑰圣骑士第一次写玄幻类的试炼文,取材于大唐双龙传哟~中国历史的写得不是很好,请大家拒绝和我较真。 另外本文口味较重些,希望大家喜欢。碧梦仙缘封面碧梦仙缘仙源宮主又是一个难熬的夜,林逸从床上律动着爬了起来,单薄的身子和惨白的脸色都说明着他现在的状态,也不知道是上天的安排还是命中注定,从孤儿院的大火开始,他便已经身处在这人间地狱之中。 “正常人的魂魄都是三魂七魄,而你……却缺了一魂三魄,看来是天不受你,年轻人,你要好自为之啊。” 那个镶着金牙的算命骗子又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当年口袋里仅有四十七块五毛钱的十六岁小孩就这样上了当,可是如今再看看镜子当中因为化疗而头发脱得一毛不剩的自己,林逸的心情也暴戾起来。 仅仅只是过了四年,自己在二十岁的时候就被检查出来患了白血病,两年的时间病魔已经严重试炼了他的身体,在外人看来,他早已是被阎王定了死期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