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林峰在苏家正堂等了半个时辰,急得团团转。 眼看天就要黑了,外面已逐渐有了嬉闹喧哗声,王星却还没来。 他一面想着苏诚的计划怕是不能用了,一面又有些希望她干脆不要来了。 因为现在相比于什么调教小穴,他更希望在书院的这段时期,王星是他一个人的。 毕竟就算她毁约,也是毁的他林峰之约,苏诚也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 届时,他便提前告辞回书院,二人岂不是更加快活? 苏诚陪着苏诺已经去了闹市,正悠哉游哉地牵上了未过门的妻子,巧儿的小手,在人群中偷偷摸摸亲热着。 对于王星,他颇有些旁观者清的感觉,林峰自己身在其中,对恋人或许会没底,但他却看得明明白白,王星对林峰是绝对的死心塌地,就和三岁小孩一样好骗,这般人约黄昏后的邀请,就是克服重重困难,也会来的。 “哎,顾兄!”他一眼看见了正给家中女眷河灯的顾蒙。 “好巧啊,子忠!” 顾蒙拉着苏诚越过熙熙攘攘的人潮,急切道:“你可别忘了……” “我这正要说嘛”,苏诚笑嘻嘻地看着他,“法华寺,黄氏七娘为先祖吃斋念佛。” “那寺里的人……?” 苏诚见他毛头小子的模样,心里好笑,伸手拍拍他肩,温厚大笑,宽慰他道:“游之兄尽管放心,都是熟人。” 其中意思不言而喻,顾蒙也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俩人互相客套着回到了河灯摊位。 苏府里,除了几个下人和通明达旦的灯笼,就只有林峰一个在了。 “京城林家的二公子林峰,可在你家?”门口一个清亮的声音响起。 林峰喜不自胜,跳起来就跑到了正门:“杏……明辰!我在这!” “直接进来便是了!”他连忙将人迎进门,转头却看见后面跟着的张护院,不禁有些为难。 门口小厮却说话了:“是九松书院的护院吧,少爷吩咐了小的要好生招待,请爷随我来。” 王星与林峰听了都有些愕然惊惧,却谁也不敢表露出来,一个怕诡计被识破,一个怕失身被嫌弃。 二人各自装作若无其事,一前一后走进了正堂。 林峰给王星准备的衣物在桌子上,整整齐齐放着,青绿的百褶罗衫裙,一根碧玉簪子,简朴清丽不失高贵。 王星欣喜谢过,因着急于去赶中元节热闹,倒也不再避讳,就当着林峰面除了外衫套上,脑后松松挽了个姑娘发髻,插上玉簪。 以前穿男士,总是宽大松垮不显身段,如今换上女装,可谓腰身立显轻盈灵动。 镂玉梳斜,鬓云映香腮,一双瞳仁剪秋水;螓首蛾眉,丹唇点皓齿,巧笑俨然秀色餐。 衣着在身,更比无衣美三分,正所谓是“轻盈臂腕消香腻,绰约腰身漾碧漪。明霞骨,沁雪肌。” 林峰本已狠下了心,可这一番景象瞧在眼里,又是将那王四娘忘到不知哪里去了,心里不住懊悔,若是以前在王家见过这个妹妹,定会二话不说先收了房,便没有这么多事了。 时间已不早,林峰掏出两个面具道:“稳妥起见,还是戴上这个为好。” 说着给了王星一个,自己戴上一个,便不再耽搁携手走了出去。 王星从未见过这般热闹纷繁的景象,车水马龙,灯火通明,街道两边各式各样的河灯,数不清的小吃,甚至还有九松同学开的,只是不敢上前相认。 林峰带足了银子,有求必应,沿路走过,但凡王星多看一眼的便要买下来,手里满满提了五六只灯,袖袋还揣着沉甸甸的簪子坠子。 王星一直劝他,买了也没用,平时还要做男儿打扮,他却不听,哪有女子不爱红妆首饰的?这般一问,王星也羞得没话说了。 吃食更是不用说,茯苓糕、水晶角儿、糯米青团、杏干酪,有卖的便要买来尝尝,你一口我一口地喂着,亲密之相羡煞旁人,更让心有所属,却不敢行动的年轻男女们看得眼红。 终于一路挨到河边,四艘花船驶过,放着烟火,神婆点灯诵佛念经,男女众人也都纷纷将河灯放上一艘小船,注目远送。 王星与林峰站在岸边,看着美好绚丽的河面,仰望夜空绽出的璀璨烟花,不自觉情生意动,双手交握十指紧扣,互相依偎在一起。 母亲,若你在天有灵,请保佑我能嫁给林哥哥,与他长长久久,白头偕老。 虽然是祭奠先人用的,王星看着逐渐飘远的莲灯,依然忍不住偷偷许了个愿。 而林峰也在默默心里想道,一定,一定要想到什么法子让杏儿进门便好了。 磨磨蹭蹭回到苏府,已是夜深人静。 林峰把王星送到她的房间,两人都是情潮汹涌,立刻滚在床上亲热起来。 只是不巧,他下午要王四娘要过于凶猛,干了几个时辰,足足射了三次,此时居然有些举不起来,撩火良久依然软绵绵垂着。 而王星也突然想到,自己昨夜被活生生凌辱一夜,身上痕迹斑驳,不禁也萌生退意。 可两人又都不愿与对方分开,只是不住地在床上相拥亲吻,诉说衷肠,直到实在撑不住方昏昏睡去。 外衣罩衫都未除去,四肢相交,未越雷池半步却已融为一体。 这一晚,可谓是前所未有的默契。 只不过,也是最后的默契了。 “明天去山上泡温泉吧。” 这句话,林峰始终没能说出来。 或许是忘记了,忘记了王星的尴尬身份,忘记了白天与四娘的媾和,忘记了苏诚的苟且约定,也忘记了一切该做的铺垫。 毫无防备的真心相对,假装没有欺骗,没有背叛,林峰不晓得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样的期许,更不敢相信自己竟真的这般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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