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所有的牢房门都被打开了,地面上布满了残肢碎肉,鲜血涂红了地牢的墙壁,肠子挂在生锈的铁栅栏上,被割落的头颅,依然保持着生前痛苦恐惧的表情,死不瞑目的双眼仿佛在控诉兽人的残忍。 空气里弥漫着刺鼻的血腥,泥土和鲜血混成黑乎乎的粘稠一团,上面凌乱的印着兽人脚印。 我仿佛能看到兽人撤退之前,一个一个的牢门打开,依次屠杀被锁人质的情景,仿佛能够看到只能坐等被屠戮的人质绝望的眼神。 那是我的子民啊! 我痛苦的闭上双眼,手中紧紧握着圣骑士随身携带的光明圣典,我恨自己的无能,如果我有强大的力量何至于如此。 对不起,小提姆,我的诺言不能兑现了…… 愧疚,自责,痛苦,一时间种种情愫涌上我的心头,让我几乎无法呼吸了,直到乌瑟尔轻轻拍了拍我的肩头,我才清醒过来。 “老师……” “王子殿下,这不是你的错,信仰光明的他们都会升入天堂。光明会带给我们力量,净化一切邪恶。” 老师乌瑟尔每次都会说类似的话,我也一直深信不疑,可是这一次,我却迷茫了,光明,真的能带给我足够的力量么? …… 战胜了黑石部落,我们继续北上治理瘟疫,我一直以为,这只是普通的瘟疫罢了,直到,我们首次遭遇天灾军团。 那是一处偏僻的小镇,我第一次看到不死族的怪物。 我从没想到这个世界上会有这么恶心的生物,它们嘴巴上留着绿色的粘液,长长的舌头伸几乎垂在地面上,佝偻的身子瘦骨如柴,发黄的爪子上挂着碎肉,脖子上缠着肠子。 我无法形容当时的心情,我只想以最快的速度净化眼前的邪恶,它的存在简直是对神灵的亵渎。 乌瑟尔在之前已经分兵去和吉安娜会师,所以我的人手不够,于是生命受到威胁的村民帮我们一起作战,看着他们感激的脸,我心中充满了成就感与归属感,是啊,他们就是我要守护的子民。 “光明神在上,感谢王子殿下您及时赶到,要不然我们恐怕已经成为了食尸鬼的粮食了。”和蔼的村长恭敬的说道,也许由于被过度惊吓,村长的脸色有些发青。 “这是我应该做的。”虽然我表面平静,语气平和,但是内心却充满喜悦,看着他对未来充满希望的脸,我觉得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 父亲,你看到了么,我将来一定会是一名优秀的国王。 “王国永远不会弃任何一个子民而不顾,我这次到此就是为了彻底治理瘟疫。”我信誓旦旦的说道,代表王国播撒下慈爱,这一刻我心中充满了自豪。 然而,老村长突然倒下去了,佝偻的身子剧烈的痉挛,我有些不知所措,急忙蹲下去,扶起他,命令卫兵召来牧师,我想,他可能年纪大了,禁不起战争的劳累。 然而,此时卫兵慌慌张张的冲进来,“王子殿下,大事不好了,村民都变成了僵尸和食尸鬼!并在向我们攻击!”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村民怎么可能变成僵尸? 这时我惊恐的发现,老村长身上长出了绿色的毛发,他的衣服和肉体开始腐烂,眼神开始浑浊,指甲变得锐利。 他突然醒来,猛地张开嘴,发出一声嘶哑的厉吼,嘴中吐出的污浊的死气让我直欲作呕。 我惊呆了! “王子,小心!” 已经大脑的空白的我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看见老村长锐利的爪子抓向我的喉咙,我这才意识到要闪避,可是我整个抱着他,腿被他压住,一时无法发力,已经来不急了! 千钧一发之际忠心的卫兵达尔用身子撞开了我,然而那锐利的一爪却插入了他的小腹。 “啊……”他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反手一剑砍掉了村长的脑袋。 我像一个木头人一样傻傻的看着眼前电光火石的一切,浑身如坠冰窖。 怎么可能,就在前一刻,我还是村民的救世主,而几个呼吸之后,场面竟然变成了这样! “王子!”卫兵匍匐在地上,一手捂着小腹,那里汩汩的流着鲜血——不,不是鲜血,血液的颜色已经发黑,甚至带着轻微的腐臭味,“王子,达尔不能再守护你了,被僵尸伤到的人都会变成它们的同伴,我死也不要变成那样……” “不,不,你要干什么?”我眼睁睁的看着达尔举起骑士剑对准了自己的脖子,眼神流露出凄然、绝望和不舍。 “不要!我们有牧师!我们……”我发疯的奔过去,然而却终究没能抓住他的手。 “达尔,不!达尔!”我茫然失措的捂住达尔脖子上伤口,温热的血液像泉水一样涌出来,我的手开始变得猩红粘稠。 泪水一滴滴的留下,没想到一直自诩坚强的我在死亡面前也是这么脆弱。 “王子……帮我……照顾好罗莎和我……我刚满月的儿子。” “您是我见过最……最英名……善良的王子……您一定会……成为……最伟大的……国王。” “洛丹伦……万岁……” “不——”我愤怒的呐喊,我最好的朋友,最忠实的护卫达尔因我而伤,为了阻止瘟疫的蔓延,他自绝生命。 而杀死他的凶手却是我最爱的,一直守护着的,我的子民! 我疯狂了,瞳仁血红,我提着剑冲出帐篷,却看到外面到处是杀戮和鲜血,我的战士与我的子民厮杀在一起,残肢乱飞,尸骨满地,由于没有人指挥,我的战士伤亡惨重。 我的心在滴血,然而举起的剑却迟迟不能落下,他们是我的子民啊! 可是,我脑海中浮现出达尔死前那不舍的眼神,和对生命的留恋,他多么遗憾没能亲眼看到自己儿子的成长。 当我看到一只食尸鬼打开一名战士的天灵盖,用长长的舌头舔舐其中的脑浆的时候,我彻底疯狂了。 “杀!” 我举起骑士剑,斜挂光明圣典冲入战场,疯狂的杀戮我曾经的子民,每一刀砍在他们身上,也是刺在我心里。 我的仁爱就在这样的杀戮中像泼洒的鲜血一样流逝了。 …… 亲手屠戮了我刚刚拯救的村庄,我带着疲惫的残军赶向斯坦索姆,这是我与乌瑟尔约定的会师地点。 就要见到我朝思暮想的吉安娜了,我想一个初恋的少年一样快乐的笑着,就连几天前杀戮的阴影也淡了不少。 她是我现在唯一的心理寄托了,我有太多太多的话想向她倾诉。 然而在这里,我得到了一个令我绝望的消息,恐惧魔王梅尔甘尼斯已经把瘟疫播撒到斯坦索姆的粮仓,全城的居民已经感染了瘟疫,随时可能变成僵尸! “啊!”我愤怒的吼叫,双手深深插进土壤里,为什么我这么无能,我救不了自己的子民,救不了自己的战士,救不了自己的朋友。 我需要力量,强大的力量! 一旦斯坦索姆的居民堕落成不死族,那将是什么后果,我比谁都清楚。 十数万居民啊,再加上恐惧魔王率领的不死族军团,里应外合,我和乌瑟尔的军队将会全军覆没,而吉安娜也会在此香消玉陨。 可是,让我如何对自己曾经守护的子民举起屠刀? 看着身后疲惫的部队,看着战士们满是尘土的面庞和布满血丝的眼睛,看着他们残缺不全的盔甲和对活下去的渴望,我的心在滴血。 脑海中回想着在小村庄时的一幕幕场景,回想着达尔死前的遗憾和依恋。 不,绝不再让忠心于我的战士枉死,决不让他们新婚的妻子,刚出世的儿女失去依靠。 再次抬起头的时候,我心中已经有了魔鬼。 可以同时吞噬敌人生命和我心中的仁爱的魔鬼。 我红着眼下达了屠城的命令,然而我的好朋友威尔阻止了我,“王子,如果你下达这个命令你将会遭到天下人的唾弃,即便你做的是对的,人们也不会原谅你,只会说你是嗜杀的恶魔,你将来要继承洛丹伦的王位,这个骂名绝对不能让你来背。” “那你说要怎么样?” “退回王都,向国王申请更多的军队,由别的将军指挥屠城。” “可是那时斯坦索姆的居民早就变成僵尸了,我们要损失多少战士?甚至瘟疫会大规模蔓延开来!” “王子……不行啊!” “我意已决,屠城!”我骑着战马冲进斯坦索姆,疯狂的奔驰在斯坦索姆的街道上,迎面而来的狂风撕扯着我的眼泪,如果一定要有个人来背负着万年骂名,就让我来吧! 那一夜,斯坦索姆的护城河都被鲜血染红,街上散乱着无数肢体,我骑着浴血的战马,披头散发,宛如混世恶魔。 我的心在流血,面孔因为杀戮而扭曲,可是我别无选择。 我恨我自己,我恨的我的无能。 深夜,我放火烧了斯坦索姆的粮仓,灼热的火焰映红了洛丹伦的天空。 我插下骑士剑,跪在斯坦索姆血红的土地上,我罪孽深重,我不奢求斯坦索姆居民的原谅,唯一的赎罪方式只有杀了梅尔甘尼斯,彻底粉碎天灾军团这次阴谋。 我指天发誓,誓死为你们报仇,无论付出任何代价,穷尽毕生之精力也要将邪恶不死族铲除。 …… 夕阳的余晖洒向斯坦索姆的废墟,兀自燃烧的火焰控诉着我的滔天罪孽。 每个深夜我都会被噩梦惊醒,无数飞舞在天空的冤魂撕扯着我脆弱的心。 我要疯掉了,我渴望朋友理解和爱人的支持。 每个恐怖的夜晚,我都多么希望吉安娜能在我身边,拥我入怀,听我倾诉。 然而我等到的,却不是心灵的慰藉和归宿。 “你杀戮之心太重,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乌瑟尔眼中的失望深深的刺痛了我,他不愿意接受我的解释,他认为无论如何,一名王者,不可以对自己的子民举起屠刀。 “吉安娜,你也这么认为么?”我用渴望的目光看着吉安娜,那个一直理解我,支持我的女孩,我多么多么希望她理解,哪怕仅仅是勉强的点一下头。 然而她最终一句话也没说,只是转身默默的离开。 她眼中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 我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离开乌瑟尔的军营,无力的跪倒在斯坦索姆的土地上,一直跪倒夕阳西下,暴雨倾盆。 这是苍天在为英雄流泪,还是冤魂在为死亡恸哭? 我任凭暴雨洗礼我的身体,一股股水流宛如小蛇一般爬下我金黄的长发,我多么希望,这场大雨能洗去我手上的血腥。 第二天,乌瑟尔依然决定离开,他带着忠于他的军队与我分道扬镳,在他的身后,我清晰的看到那个我为之梦魂萦绕的身影。 “吉安娜,你也要走么?”我的语气带着一丝乞求。 “对不起……”吉安娜转过身,她的背影深深的刺痛了我。 那一刻,我孤独到极点,我顾不得身为王子骄傲,追上去,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恳求道:“留下来,好么?” 吉安娜摇摇头,她眼里已经噙满了泪水,“阿尔萨斯,我记得你说过,在我和你的子民之间,你更爱你的子民,可是,对待他们你尚且能如此,那么对于地位还不如他们的我,你真的能给我留下一处栖身之地么?” 我愣住了,吉安娜的每一句话都像箭矢一样插的我心在流血,我任凭手中的柔荑逝去…… 那一刻,我心已死。 ……

小说推荐

万族之劫封面万族之劫老鹰吃小鸡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黜龙封面黜龙榴弹怕水此方天地有龙。  龙形百态,不一而足,或游于江海,或翔于高山,或藏于九幽,或腾于云间。  一旦奋起,便可吞风降雪,引江划河,落雷喷火,分山避海。  此处人间也有龙。  人中之龙,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纳放天地之志。  一时机发,便可共度良宵,决势分野,定鼎问道,证位成龙。  作为一个迷路的穿越者,张行一开始也想成龙,但后来,他发现这个行当卷的太厉害了,就决定改行,去黜落群龙。惟我神尊封面惟我神尊傲无常一部逆天神功《大光明神诀》,为陈默逆天转命,踏足无上尊道。 一枚意识海中的“光明种子”,竟然能长成“光明神树”,结出无数果实,瓜熟落地,幻化为一个个美若天仙,战力强横的光明天使,横扫寰宇。 一只玄龟战宠,吞天灭地,相助陈默一路成长,见证成神之路。 数位红颜知己,相知相爱,不离不弃。 且看《惟我神尊》,伴随兄弟姐妹们经历一个恢宏,庞大的世界。 (这是一部充满积极正能量的书,剧情结构严谨,逐步推进。世界经济,人物战力,各方面都经过统算考量,中后期绝不会崩坏~若是错过,就可惜了~)大王饶命封面大王饶命会说话的肘子灵气复苏的时代,寂静生活碎掉了,仿佛雷霆贯穿长空,电光直射天心,雨沙沙地落下。 凡逆我们的终将死去,这就是法则。 …… 这是一个吕树依靠毒鸡汤成为大魔王的故事。异兽迷城封面异兽迷城彭湃高阳是个孤儿,六岁穿越到“平行世界”,从此生活在一个温馨的五口之家。 十八岁那年,高阳偶然发现世界真相:这里根本不是平行世界,而是一个神秘领域,身边的亲人朋友全是可怕的“兽”! 发现真相的高阳差点被杀,关键时刻获得系统【幸运】——活得越久就越强!一场羔羊与狼的厮杀游戏由此展开……朱雀记封面朱雀记猫腻一个非著名少年妖怪神仙成长史 这是一个小红鸟成长过程中减肥的故事,后面简介从略…… 这当然是YY小说,这只是YY小说,别的啥都不是。陈二狗的妖孽人生封面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烽火戏诸侯衣衫褴褛的老人蹲坐在破败房子前的白桦木墩子上,喝一口自制的烧酒,抽一口极烈的青蛤蟆旱烟,眯起眼睛,望着即将落入长白山脉的夕阳,朝身旁一个约莫六七岁、正陪着一黑一白两头土狗玩耍的小孩子说道:“浮生,最让东北虎忌惮的畜生,不是皮糙肉厚的黑瞎子,也不是600斤的野猪王,而是上了山的守山犬。” 许多年后,老人躺进了一座不起眼的坟包,那个没被大雪天刮烟炮冻死、没被张家寨村民戳脊梁骨白眼死的孩子终于走出大山,来到城市,像一条进了山的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所以荣耀。 其爷如老龟,死于无名。其兄如饥鹰,搏击北方。其父如瘦虎,东临碣石。 那绰号陈二狗的他,能否打拼出一世荣华?仙子下地狱定制版封面仙子下地狱定制版匿名仙子下地狱定制版同人(写的有点乱)一世枭雄封面一世枭雄烽火戏诸侯道一个承诺,背负一世枷锁,以悲歌落幕,这是英雄。 扯一个弥天大谎,让整个世界随之起舞,而自己却冷眼旁观,这就是枭雄。 主角在安详闭眼的时候,觉得自己足够资格去第十八层地狱,但是长着翅膀的鸟人却告诉他,天堂很多人在等他。 新人读者看书是怕主角武力值不够高,老书虫看书是怕主角智力值不够高。 很灵动地告诉大家,此书的主角两者都不错,偶尔轰鸣的时候更是变态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地煞七十二变封面地煞七十二变祭酒地煞七十二般变化,每一般变化,就是一项神通。一本神奇的 黄壳书将李长安送回古代世界,每斩杀一个妖魔,就获得一项 神通。 画皮鬼、僵尸王、蜘蛛魔....一个个妖魔倒在他的剑下。 通幽、剑术、斩妖.....一项项神通从书中获得。 当他诛灭百鬼,拔剑四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