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章

这是一个秋意萧瑟的夜晚,燕南山一片漆黑,幽幽的森林隐匿在灰色的阴影里,显得深沉而阴森。 如若视力好,便能隐约发现那些藏在树林中的长枪画戟,在清冷的月光下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寒光。 此时的燕南山看似平静,实际上步步杀机,这里集合了燕洲城所有幸存的转职战士,他们在半山腰上开辟出了一处临时营地,以此来对抗天灾军团。 这处营地建立到现在已经三个月了,随着天灾军团一次次攻山,营地里幸存的战士越来越少,他们一个接一个的化为枯骨永远的埋葬在这片土地上,甚至葬身食尸鬼腹中,尸骨无存。 除了战争对生命的直接灭杀外,战士们还要面对饥饿的威胁,低级转职战士可不像传说英雄那样即便不吃不喝也能吸收天地能量,他们不吃饭就得饿死。 当时天灾大军杀到的时候,燕洲城的粮仓全部被天灾的瘟疫污染了,战士们匆匆撤退,物品栏中所带食物自然不多,现在他们被围困在燕南山上已达三个月之久,自带的食物早就吃光了,只有洛奇王国正规军手中还有一些军粮,不管是佣兵还是自由转职战士,想领军粮就要完成战争任务,完成任务难免有所牺牲,这相当于是用生命来换取食物。 此时已经是深夜时分,天空中星光点点,山林里万籁俱寂。 燕南山后山有一处悬崖,那悬崖如巨人探出的臂膀一样孤悬半空,十分险峻。 从那里能俯视整个林海,风吹林动,如滚滚绿涛,波澜不尽,若不是天灾入侵,生灵涂炭,此景不失为美的极致。 由于高处清寒,这时的悬崖石壁上已经结了一层薄薄的白霜,月色皎洁,寒辉如纱,一个身影略显单薄的女子斜倚着磐石,失神的望着远方深沉的黑夜,默默不语。 这女子身穿一套英气的战甲,手捧银盔,一只脚脚尖漫无目的的拨弄着地面的石子,似乎心事重重的样子。 她保持这个姿势很久,终于轻轻的叹了口气,正欲起身离去之时,岩石后面突然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大姐头,在想团长呢?” 那女孩先是微微一惊,旋即露出没好气的神情,“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我在想团里几百号人的安危,还有,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叫我大姐头。” “知道,知道,嘿嘿。”一个嬉皮笑脸的青年从岩石后面绕了出来,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个二十多岁的美丽女孩,那女孩正挽着男子的手臂,一副亲热之极的样子。 身穿战甲斜倚磐石的女子正是琼斯香,而那男子则是在一年前加入风铃鸟佣兵团的新人“狗神”,他身边的女孩则是他在佣兵团里发展的女朋友小蝶。 狗神说他从小就是个孤儿,跟一群流浪儿乞讨,他从记事起就没名字,狗神只是他的外号,说起这个外号的来历实在让人哭笑不得,据他自己说他小时候打架很厉害,有一次大户人家的少爷放了几只狼狗出来咬这些小乞丐,却被狗神一个人把狗全打死炖了狗肉,于是那些流浪儿就都叫他狗神。 后来狗神成了转职战士,这外号就一直沿用了下来,他天赋很好,年纪轻轻便达到了转职战士十九级,按照这个速度,在四十岁眼前突破转职英雄瓶颈完全不成问题,这放在洛奇王国已经是了不起的天才了。 琼斯香道:“别没正经了,下个周的粮食领到了么?” 狗神一听顿时来了兴致,“嘿嘿,当然领到了,就算洛奇国王自己都没的吃也不敢亏了咱们是不?说起来多亏了团长,巴尔格达那一战团长名震天下,国王那老小子知道南先生就是咱们团长后,那表情,哈哈,想起来我就想笑。” 狗神正说的眉飞色舞,琼斯香听后却只是勉强笑了笑,脸上不经意间露出一丝幽怨之色,她叹了一口气后稍稍偏过头去,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本来国难当头,物资短缺,像风铃鸟这样的佣兵团即便拼了命也只能分得一点点食物,而且皇室为了保存正规军的力量,往往拿佣兵团当炮灰。 几个月来,风铃鸟佣兵团为了食物与天灾军团打了大大小小数十场战斗,团里的弟兄们死伤惨重。 直到三天前,六皇子但丁派人突破天灾的重重封锁给洛奇国王送来书信,告诉他当时在巴尔格达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的英雄就是风铃鸟佣兵团的团长顾南升,又点明了琼斯香和顾南升的关系,这让洛奇国王吓的脸都白了,他立刻找人备好食物粮饷亲自去慰问琼斯香,之后更是免去了风铃鸟佣兵团的一切战争任务。 可是琼斯香从国王口中得知顾南升归来的消息后,欢喜之余却又患得患失起来,他既然已经回来了,为什么一直不来看自己呢? 天灾入侵洛奇王国已经长达三个月之久,他难道不知道自己朝不保夕么? 因为这些心思琼斯香这几天都没睡好,一到晚上她就来到后山悬崖上发呆。 狗神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他吐了吐舌头道:“那啥,大姐头,团长估计是没找到这里。” 他身边的小蝶听到后不禁撇了撇嘴,小声咕哝道:“又不是没长嘴,怎么能找不到,男人真是没一个好东西……” 狗神一听瞪了小蝶一眼,“小丫头片子胡说什么呢?团长,这丫头上次打仗的时候被食尸鬼咬了,脑子进了蛆,现在还有点后遗症,别听她胡言乱语,哎哟!你干嘛咬人啊你,属狗的啊!” “你才是狗呢!货真价实的狗!” 琼斯香知道狗神是故意逗自己开心,她勉强笑了笑说道:“我没事,他可能有事耽误了,没赶得及,再说了,我跟他的关系不像你们想的那么近,就算他不来也……” 琼斯香说到后来声音明显小了下去,脸色也白了几分,小蝶没好气的打断她的话,“香姐,你还替他说话呢,这些男人呀,有点本事就沾花惹草,朝三暮四,朝三暮四还勉强能忍受,最受不了的就是喜新厌旧,玩完了就甩……” “我说今天谁得罪你了啊?少说两句能死啊,赶紧给我回去!”狗神拽了小蝶一下,然后对琼斯香道:“那啥,大姐头,以后的事不用操心,有兄弟们在呢,天灾的那些小狗子们打不上来。” “嗯,我知道,你们两个都回去吧,我一个人呆一会儿。”琼斯香心不在焉的说道。 现在凭借燕南山的天险他们确实守得住,可是想突围就不可能了。 粮草有限,迟早有耗尽的那一天,现在洛奇王国给风铃鸟的那点粮食也是其他军队省下来的,这个周能给,下个周还能给么? 想到这里琼斯香心乱如麻,几个月来的战斗已经让风铃鸟损失了上百名战士,那些年轻人都有自己梦想,有些还有自己的家庭,可是现在都成了荒野枯骨。 琼斯香心如刀绞,连续的战斗和渺茫的未来已经压的她几乎窒息了。 这时,琼斯香突然听到背后有脚踩石子的声音,她叹了口气,有些疲倦的说道:“你们两个怎么又回来了……” 琼斯香一边说一边转身,然而她身体刚刚转到一半就僵住了,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无比熟悉的身影,只是他那略显凌乱的头发与稀疏的胡须为他平添了几分过去没有的沧桑感。 而此时那个男子正默默的凝望着她,眼睛中带着一丝欣喜,也带着一丝愧疚。 “你……”琼斯香刚刚张口却立刻用手捂住了嘴,她虽然竭力控制自己,可是泪水还是止不住的往下流,“你……回来了……我,我不是做梦?” 身影一闪,那男子已经消失不见,琼斯香正惊愕失望之际,突然感到一双强有力的臂膀从身后抱住了她。 “丫头,你瘦了。” 琼斯香听到这声音身子一震,她再也忍不住,扑倒顾南升怀中放声大哭。 这几个月来她承受了太多的压力,安抚团员的不稳定情绪,与燕南山的各大势力周旋,带领佣兵团与天灾战斗…… 她只是一个弱女子,纤细的肩膀怎么负担的起这么重的担子,再加上她对顾南升的思念以及对他迟迟不归的幽怨,这更是让她本来就脆弱的身心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琼斯香伏在顾南升怀里,她感觉一股难以名状的安全感充斥了她的心房,什么天灾、战争都不重要了,她哭了好久才抽抽噎噎的说道:“我……我很想你……” “我知道。” 顾南升抚摸着琼斯香凌乱的头发,他注意到阿卡莎站在远处的树林里默默的看向这里,感受到顾南升的目光后阿卡莎笑了笑,然后悄然退入了森林的阴影之中。 “我……我好怕你……你不来了。”此时的琼斯香完全抛掉了以前用来伪装自己的那点小自尊,变成了一个柔弱的小女生。

小说推荐

都市大高手封面都市大高手老鹰吃小鸡系统:“金钱,美女,武功,你选哪样?” 张扬:“可以都要吗?” 系统:“不可以,只能选一样!” 张扬:“学会武功可以天下无敌吗?” 系统:“可以!” 张扬:“那我要武功!” …… 系统:“好了,你已经天下无敌了!” 张扬:“呼呼哈,系统快将金钱美女都交出来!我已经天下无敌了!” 系统:“……”极品公子封面极品公子烽火戏诸侯叶无道,一个以卫道者自居的花花公子,以征服美女为最大乐趣!为什么要把女人当作神圣不可侵犯的女神?为什么我不可以把她们当作我的玩物,当作我利用的棋子,当作我的随从? 钱,他将继承一个超过百亿美元资产庞大家族的财产,多得可以当用美金当纸烧; 貌,他妈妈是省花,爸爸是风流倜傥,长得堪称女人的“杀手”; 既然上帝如此慷慨赋予身为两个庞大家族第三代中唯一的男*公民的他这么多,他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征服美女——上帝送给男人的最好礼物?完美世界封面完美世界辰东一粒尘可填海,一根草斩尽日月星辰,弹指间天翻地覆。 群雄并起,万族林立,诸圣争霸,乱天动地。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一个少年从大荒中走出,一切从这里开始……棋祖封面棋祖苍天白鹤一场火灾,把一个少年带到一个神奇的世界。 这里,万物皆蝼蚁,众生只能靠观想神灵来获得强大的力量。 然而,少年观想的不是任何的神灵,而是穿越带来的棋子。 且看这少年,如何以这小小棋子,成就赫赫威名!全球高武封面全球高武老鹰吃小鸡地窟入侵,武道崛起。 小人物也有大情怀,为生存而战,为守护而战。 且看小人物方平,一步步崛起,拯救(忽悠)全世界的故事!一世枭雄封面一世枭雄烽火戏诸侯道一个承诺,背负一世枷锁,以悲歌落幕,这是英雄。 扯一个弥天大谎,让整个世界随之起舞,而自己却冷眼旁观,这就是枭雄。 主角在安详闭眼的时候,觉得自己足够资格去第十八层地狱,但是长着翅膀的鸟人却告诉他,天堂很多人在等他。 新人读者看书是怕主角武力值不够高,老书虫看书是怕主角智力值不够高。 很灵动地告诉大家,此书的主角两者都不错,偶尔轰鸣的时候更是变态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剑来封面剑来烽火戏诸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陈平安,唯有一剑,可搬山,断江,倒海,降妖,镇魔,敕神,摘星,摧城,开天!我叫陈平安,平平安安的平安,我是一名剑客。走北俱芦洲,问剑正阳山,赴大骊皇城,至蛮荒天下。斩大妖,了恩怨,会旧人,归故乡。刻字剑气长城,陈平安再开青萍剑宗!普罗之主封面普罗之主沙拉古斯他叫李伴峰,山峰的峰,不是发疯的疯,医生说过他没有疯。 为了救朋友一条命,他去了96号站台,上了1160蒸汽列车,来到了停留在蒸汽时代的普罗州。 他遇到了老唱机里的红颜知己,月份牌里的绝世佳丽,老座钟里的摇摆名姝,酒葫芦里的世外高人。 这里有越吃越猛的食修,越抽越强的烟修,越杀越狠的武修,越喝越狂的酒修。 这里有哪都想去的旅修,还有哪都不想去的宅修。 天下百门,谁与争锋。 普罗万修,谁是魁首。 伴峰穿上西装,戴上礼帽,拿上鸡毛掸子,认真问了一句:告诉我,谁是普罗之主?回到过去变成猫封面回到过去变成猫陈词懒调楚华大学东家属区大院门口,门卫大叔接了个电话之后,拉开窗子朝不远处的小树林中气十足一声吼:“黑炭,你妈叫你回家吃饭!” 嗖—— 一只黑猫从小树林那边茂密的草丛里冲射而出,朝某栋楼跑去,眨眼间便消失在楼道口。 在它之后,一个个猫头接连从草丛那边冒出来。饭点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 有人说,猫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整个种族都是神经病的动物,元芳你怎么看? …… 无修真,想看修真的可以点“X”了。陈二狗的妖孽人生封面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烽火戏诸侯衣衫褴褛的老人蹲坐在破败房子前的白桦木墩子上,喝一口自制的烧酒,抽一口极烈的青蛤蟆旱烟,眯起眼睛,望着即将落入长白山脉的夕阳,朝身旁一个约莫六七岁、正陪着一黑一白两头土狗玩耍的小孩子说道:“浮生,最让东北虎忌惮的畜生,不是皮糙肉厚的黑瞎子,也不是600斤的野猪王,而是上了山的守山犬。” 许多年后,老人躺进了一座不起眼的坟包,那个没被大雪天刮烟炮冻死、没被张家寨村民戳脊梁骨白眼死的孩子终于走出大山,来到城市,像一条进了山的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所以荣耀。 其爷如老龟,死于无名。其兄如饥鹰,搏击北方。其父如瘦虎,东临碣石。 那绰号陈二狗的他,能否打拼出一世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