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一章

“全部不要动,不然我就开枪了。” 看到被几十个枪口瞄准,叶凡冷冰冰的说道。 他一边挟制着龙二往直升机旁边走去,一边警惕的看着周围。 他选的路线,基本上都是在狙击的死角,而且又能将现场的情况尽收眼底。 佘坤和阿龙则紧紧地跟随在叶凡后面。 看到山外面居然都有这么多人,而且沙巴的人居然全部抱着头蹲在地上,他们心中也是非常震撼。 这次来抓叶凡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啊。 很快,叶凡就来到了直升机旁边。 “你们俩先上去。”叶凡对佘坤和阿龙说道。 听到叶凡吩咐,两人马上爬上了直升机。这个时候,其余的人也都都围了过来,不过并不敢靠前,深怕叶凡真的开枪了。 “龙二,不好意思了。飞机我会留在边境线上。麻烦你们自己去开了。”在快要到飞机口的时候,叶凡突然用细微的声音说道。 “叶少,我只能帮到你这里了。”暗中,龙二与叶凡交换了个眼神。 叶凡不再说话,而是猛地将龙二往前一推,同时他自己已经跳入了飞机中。 随后,叶凡启动直升机,在其他人围上来时,直升机已经缓缓地升天了。 看到所有人都将枪口瞄准了直升机,龙二马上沉声吼道:“别开枪。” 一声令下,所有人只好无奈的将枪收了起来,看着直升机变得越来越小…… “徐处,对不起,我没办法和兄弟动手……”看着直升机逐渐消失,龙二心中默默地说道。 此时,他脸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冷漠,看着沙巴等人说道:“全部押解回去。” 这一次,沙巴手下的主要力量都在,几乎算是被一网打尽。 也算是替贵林消除了一个大势力。 龙二这么做,更重要的,却是因为沙巴居然派人围追自己的兄弟。 想着叶凡临走时在他耳边说的话,他又点了几个龙牙的名字,然后安排他们去了边境线上开飞机。 大概二十多分钟后,在阿龙的引导下,叶凡将飞机降落在越国与华夏帝国边境线上一个比较平坦的地方,而且刚好避过了边防站。 随后,三人翻过一座山,进入了越国境内。 在边境线上的越国小镇上,佘坤找到了他在当地的一个联络人,又租了一辆汽车。 随后,三人又马不停蹄的赶往了最靠近这个小镇的一座城市。 在那里,有通往新加坡的航班。 因为航线问题,这座城市目前还没有直接通往南非的航班,叶凡必须要在新加坡换乘直接开往南非的航班…… 第二天,南非机场一辆从新加坡直飞的航班,缓缓地降落。很快,一个身穿着夹克的青年从飞机上走下来。 看到青年走下飞机,不远处停着的一辆劳斯劳斯马上开了过去。 很快,一个身高在一米九,有着典型沙脸型的白人从车上跳下来,快步迎了上去。 “伟大的战神大人,欢迎您的回归。” 白人走到青年面前,一脸恭敬的说道。他本来想给叶凡来一个大大的拥抱,不过还是忍住了。本来就已经有很多人好奇的看着这边了。 “走,先上车再说。” 叶凡抬头看了眼前的大个子一眼。 这个有着鹰钩鼻,有着一头微卷金发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替他在南非做任务的安德烈。 安德烈,全球有名的武器走私大亨,在沙俄有着恐怖的能量,甚至与沙俄当局的几个大佬关系都非常密切,经常帮他们办一些他们不方便做的事情。 几年前跟随叶凡后,他的生意已经做到了欧洲、美国和非洲地区。 手上也有一只不弱的力量。 和佘坤不一样,佘坤只是叶凡手中的一刻棋子。 而安德烈,却是叶凡的朋友,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当年叶凡混迹地下世界的时候,就时常见到安德烈的影子。 所以这几年叶凡消失了几年,但是安德烈却一直活跃着。 而他,一直等待着叶凡的回归! 做到车上,安德烈马上打开车内的小冰柜,从里面取出几盘水果,又拿出了一瓶红酒,打开来替叶凡斟了一杯酒。 喝着红酒,叶凡打趣道:“安德烈,最近女人是不是干多了?怎么比上次瘦多了?” 叶凡不提女人还好,一提到女人,安德烈就无比的激动。 手舞足蹈的说道:“您是不知道,南非的女人那是大大的有味道。今天晚上就给您安排两个处尝尝鲜。” “黑不溜秋的……”叶凡喝了一口酒,笑道。 “嘿,这您就不懂了。黑是黑了点,那皮肤,啧啧,光滑的就像玉石一般。而且非洲女人在床上,那就是女王啊。您是不尝不知道啊。” 安德烈似乎想到了什么,越说越兴奋,似乎恨不得马上搂一个非妞摁倒在沙发上。 此时他们已经出了飞机场,叶凡看到,在他乘坐的劳斯莱斯后面,还跟着四辆越野车,分两排跟着。 放下酒杯,叶凡斜靠在座位上。 看到安德烈还在兴奋地诉说着这几天干了多少个非妞,叶凡一脚揣在他身上,笑骂道:“你大爷的,不会天天找女人,忘了给老子办事了吧?” 虽然被叶凡踹了一脚安德烈只是嘿嘿一笑,说道:“战神大人吩咐下来的事情,我哪里能怠慢呢。一切都妥妥的,就等着您过来呢。” “龙女在那个酒店,现在就带我过去吧。” 叶凡略一思考,一脸认真地说道。 他不想在拖延了,目前国内的事情调查的也有一点眉目了。 这次南非之行,一是帮助龙女,再者就是就看能不能查出点什么来。 “啊……我还给您安排了丰富的午宴,晚上还有节目。要不您修养一天在见龙女吧。”安德烈赶紧说道。 “不用了,我今天就去见龙女吧。”叶凡闭上了眼睛,沉声说道。做了一夜的飞机,他也有点疲惫。 看到叶凡坚持,安德烈马上给司机叮嘱了几句。 四十多分钟后,一辆劳斯劳斯,四辆越野车停在了南非当地一家著名的酒店门口。 而此时,任志华恰好坐在酒店的大厅内。 他和林冰约好了,今天在酒店谈一些事情……

小说推荐

都市偷心龙爪手封面都市偷心龙爪手wtw1974《都市偷心龙爪手》本篇1-2185 外传1-565 19岁林天龙,中专毕业,电能储备,圣手发威,市场挖金,情场收美,帮佳人濒临关门的小诊所起死回生,使生意萧条的私立医院火爆起来。周旋在炎都市政经法文教卫官员之间,卷入争权夺利官场斗争之中,白领、医护、警花、教师,美少女少女、灵动佳人、成熟美妇,最后建立属于自己的经济帝国美女眷属。凌霄仙母录封面凌霄仙母录这波是啥凌霄帝国,这世上最繁荣强盛的国度。 在千万年前一位昊武皇帝横空出世,据说这位皇帝是数千古一遇的圣体,万古无敌,带领军队几乎横扫整块大陆,创造了历史上最为宏伟的巨大版图。 传闻昊武皇帝喜好女色,不光收集全世界最美艳的宠妃三千作为眷属,十多年的征战中更是在大陆上播下无数种子。 只可惜无一子嗣继承他的圣体。 而昊武皇帝死后,时过境迁,到如今胤丰皇帝年过半百,凌霄帝国依旧是无可动摇的霸主。从属国对它俯首称臣,每年将许许多多财宝美女送往凌霄帝都——无阙城。...见微知著(弟妹H)封面见微知著(弟妹H)乱佳音纷繁交错的树影遮蔽了露台,朦胧的光与声,一点点地自繁华的会厅渗入微凉的夏夜。 爷爷的寿辰和地下恋男朋友的生日撞车了,虽然年满二十岁的生日比较重要,而且这是两人恋爱后陆博西第一次过生日,但是血浓于水,黎见卿别无选择,乖乖出席爷爷的寿宴。 半途,黎见卿提着裙子,从华丽喧腾的宴会厅逃出,躲在花园阳台,给陆博西打电话:“生日快乐,好啦,你知道我没办法,缺席会被我妈妈说的……” 黎见卿穿了一条黑白配色的高定小礼服,裙身重工镶钻,一头栗棕色的茂密长卷发落在肩后,整个人光闪闪地发亮,甜美无敌的公主范儿。两人乱情修订版封面两人乱情修订版修补匠小说原来对老一辈的年龄设置稍微有点大,特别是岳母的年龄,根据之前的情节大概推定人物所生活的年代,按照那个年代的特点对人物年龄稍作调整。 人物及剧情简介 男1:王伟忠,男2的父亲,52岁,小学文凭,身高170mm,常年体力劳动风吹日晒年龄显老,看上去像像60岁的老头,身体有点佝偻身高显得只有165mm。18岁当兵、21岁退伍、22岁结婚,同年独子王俊凯(男2)出生,27岁丧妻被迫外出打工养家,52岁投奔儿子,由于儿子有佳人风云瘾且自身*能力强大,深受女1晚辈妇周梦莹迷恋。 女1:周梦莹,男1的晚辈妇,27岁,身高170mm,高挑魔鬼般的S型身材使其看上去有1米7多,校花美女,遗传了母亲特点:表面传统,内心灵动,渴求极强。大二与男2谈恋爱,硕博连读期间怀孕、结婚并生下女儿,博士毕业后在读书期间一直实习的某设计院工作,并很快升任设计总监。由于老公王俊凯(男2)有佳人风云心理加上自身追求刺激,自愿与男1发生两人纠葛关系,且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男2:王俊凯,男1的独子,女1老公,30岁,某外企部门经理,身高180mm。穷小子凭借自己帅气、幽默风趣但真诚打动校花最终抱得美人归。由于早年丧母,父亲养家常年在外打工,从小独自生活,逐渐形成恋母心理及佳人风云瘾,把自己的美女老婆让给父亲享用,爱恋岳母。 女2:施雅蓉,女1的母亲,男2的岳母,身份证年龄47岁实际45岁,大学教授,身高165mm,知*美女,表面端庄,内心灵动,渴求强。16岁就懵懵懂懂的崇拜和爱恋邻家28岁退伍而转业为警察的“大哥哥”周立军,18岁凭借自己活泼且大胆的举动与之确立恋爱,大一暑假期间第一次偷吃禁果后就意外怀上孩子,还好周立军本身就是警察,凭借在系统内的关系而且当时很多资料也未联网的便利,很顺利就给施雅蓉办理了休学一年,身份证也提高2岁办理结婚登记和生下女1周梦莹。毕业后留校教书。由于周立军办案中受伤(由于隐瞒,女2一直不知情),导致常年独守空房,碍于教授身份表面知*尔雅实则渴求难耐,逐渐被自己女婿捕获,深陷不伦爱恋中。 关于写作习惯,原小说是第一人称,而我喜欢第三人称,整合后大致看了一下,感觉转变不大,后续还是会采用第三人称。 除了第十一篇为新增,总篇章节点与原文一致了。孽欲青春(和继母的乡下生活)封面孽欲青春(和继母的乡下生活)佚名自从我有记忆以来,我爸就是个混子,喜欢喝酒,经常喝得烂醉,喝醉之后就把我妈脱了衣服吊起来,往死里打。 那时候,我很小,总是被吓得躲在房间里偷偷地哭。后来,我妈终于无法忍受这种折磨,变得精神错乱,最后跟着一个野男人跑了,那一年,我六岁。 同龄的小孩儿也不叫我吴清,而是叫我“无娘清”,这是我心中的伤疤。城里俏婊子回村给混沌农民做人便器封面城里俏婊子回村给混沌农民做人便器恹恹艳艳又是一个暖冬,太阳照在身上,把人照的暖洋洋的,除了风有点大,根本觉不出有一点冬天的感觉。 郑启站在火车站售票厅门口,已经被太阳晒了一个多小时,羽绒服包裹的身体已经有了一点点的汗渍,他焦急的左看右看,不时的拿出手机看看时间。 郑启今年二十三岁,今年上大四,一米七的个子,长的也是平平淡淡,可是大三的时候,因缘际会下,救了要跳楼自杀的校花柳如妍,两人便谈起了恋爱,到现在已经如胶似漆。他也曾去过如妍家,因为如妍家就一个女儿,郑启又是农村人,家里人对女儿跟郑启处对象不是很满意,但因为郑启救了女儿一命,为人又是那种比较老实的类型,再加上女儿的百般恳求便同意了。岳母爱我,我爱她封面岳母爱我,我爱她dearnyan是的,我就是那种996工作制的IT男,虽然工作辛苦了一点,但是好在工资还算不错,又经历了几年的打拼,如今年收入也在四十万上下了,老婆是个音乐老师,在市二中拿点死工资混日子,其实她本来有机会去省舞蹈队的,可是当年岳母死活不让她去,然后妻子就没招了,老老实实去当了伟大的人民教师!岳父相封面岳父相怪人,天堂圣客小说描写的是一个父亲与三个女儿之间的纠葛之路,小说其精彩之处在于其心理描写,让人如临其境。不过至于题目为什么叫岳父相则不太清楚,如有兄弟知道请告知。 1-12为原作,13-23为续作。走火入魔引起的二三事封面走火入魔引起的二三事倾雨NTR文 不喜勿入 有人喂投和定制喵走火入魔。这是一个在江湖上无论谁听到,都会闻之色变的词汇。\\当修炼者因为身心上的某些阻碍,导致练功出现偏差时,便回出现这种现象。诸如气血逆流、器官经络受损都是小事。严重起来,数十年修为功亏一篑,一朝成为半身不遂的废人,这些都不算少见。妈妈,长袜,绣鞋封面妈妈,长袜,绣鞋cs0ra12虽然这听起来可能令人难以置信,不过这是确确实实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 我的名字是谢雨,今年17岁。我出生没多久爸爸就跟妈妈离婚,从小就是妈妈一个人把姊姊跟我,妹妹三个人带大的。 听妈妈说爸爸是个知名企业家的儿子(据说当年也是帅哥一枚),因为爱上了只是平民出身的大学校花(当然是我妈),不愿与相亲对象结婚,而被迫和妈妈一起私奔。 虽然最后还是被妈妈的丈母娘(也就是我的祖母)雇的私家侦探查到地址而不得不离婚,但是爸爸在临走前把它这些年存的钱全部汇入妈妈的账户里,大概有3亿多新台币,也算是个有情有义的男人,再加上我小时候对他的印象很不错,因此我还是很尊敬我的这位父亲的。 只是后来听说他因此断了情缘,最后跑去美国的一个小村庄当神父了。 而妈妈则是因为闲闲没事做,利用那笔钱的一部分开了一家小公司,雇了3,4个员工,生活倒也还算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