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日子过得很快,又是一个月过去,时间已然进入七月。 任之初高考结束后,几乎每年的暑假都会到一个地方旅行。 说是避暑,讨厌六七月,其实是不喜欢顾随离开的夏天。 今年幸运啊,拿到了学校的奖学金,她做自媒体拍的学校宣传视频还拿了奖,豪华邮轮船票一张。 走之前母亲帮忙收拾的行李,说去吧去吧,好好玩几天,gd也带走,猫凶得很,只听你话。 任之初笑眯眯坐在阳台的软沙发里,怀里抱着gd,乖巧地很。她不看它,猫就喵喵叫,或者舔她下巴,引她注意。 偶尔看看一边唠唠叨叨的母亲,偶尔看看怀里的小猫。 耳边放着歌喜欢的歌,岁月静好。 榕城的天空鲜少出现湛蓝,可今天竟然连云彩都透着亮。 任母扯开纱帘,泄进几缕光,照进她的窗。 “真是好天气,出去玩玩也好。” 任之初抬头看天,笑的好看。 这是她这三年来第一次直视阳光,那么刺眼,又那么温暖。 她揉着gd腋窝,它最爱这样。 她说,“是啊。我看到了呢。” 所有美好披星戴月纷至沓来,她都看得到。 三年了,终于拨开云雾见光明。 她还记着。 高三那年城市整治雾霾,天空好不容易漂亮了那么两三个月。 陈清喊她抬抬眼,书快被你看破了,天空多美,多看看,可是千载难逢好时间。 但是任之初从不盯着窗外看。 她说,“没有意义。” 昏昏欲睡,头脑浑浊。 任之初扯着行李箱背着gd上了邮轮,人没自己想的那么多。又是深夜,她来不及看,匆匆回到房间睡觉。 第二天早上醒的时候已经中午十一点了。 她照着旧习惯喊gd,闭着眼,喊了两句,猫儿子没应。 手臂从白色被子里探出来,摸了一圈,空荡荡一大片。 她又喊一声,依旧没应。 这下奇怪了。 睁了眼,顺着屋子转一圈,没找到猫。 任之初来不及多想,换上衣服出了房间。 “gd?” 皱皱眉,顺着走廊走啊走,走着走着,愣了。 船飘在海上,没有人。 整个邮轮只有她一个人。 又是她一个人了。 老这样,老是留她一个人。 父母一样,他也一样。 她一瞬间的崩溃,跌跌撞撞下了楼。 清一水儿的高逼格软装,水晶灯随着海风飘荡,她被晃的看不到蓝天。 第一反应是跑回去找手机,她光着脚,顺着楼梯要上去,人到二层甲板前的时候,停了。 甲板前的沙发里坐了个人,白衬衫黑西裤,看不到脸。 任之初不愿意走了,她踏着海鸥的鸣叫,踩着艳阳高照,走过去,到他身后。 她没开口。 他也是。 海风吹拂他的白衫,他成熟了,不是当初的顾随了。 他看了会儿猫,眼却透过心缝儿探来看她,笑的温柔。 他在逗猫,用最不羁却温柔的语气。 然后把猫抱进怀里,温柔抚弄。“gd……” “你好不好?” 任之初往前一步,侧侧脑袋,笑。 眼角划了一滴泪,落在她脸颊,她看到他手背上的刀痕。 心好象又开始痛了,“挺好,胖了。” “是嘛……”他稍显艰难的曲起右腿,眯着眼笑,“乖不乖?” 她又前一步,脑子里的思念在尖叫,可她不能带着这种悲伤靠近他。 她用手背擦擦泪水,越擦越多。 “不乖,一点都不乖……” “每天嚷嚷着想你,谁的话都不听,连太阳都讨厌。” “我妈说要给它丢了,不听话啊,整天不好好吃饭。” 顾随喉结艰难滚动,他眼眶刺痛,胸口包扎的地方起了红。 她看到了,他侧侧身子,用猫遮住那片红。 她能听到的,不只是天上的海鸥,远处的船鸣,他怀里的猫…… 还有蓝天白云,被绞杀的彻骨思念,热腾腾为他燃烧的心。 “你好不好?” 是她问的。 蹲在他脚边,抚摸猫的脑袋。 摸着摸着,又开始落泪。 “你好不好?” 又一遍,和以前一样,得不到回答就会一直问,倔的要死。 顾随手臂撑额,声音从胸腔传过来。 “不好。” 他这么一说,又开始难受了。 真的不好啊。 他好爱任之初的,每天都不敢想她,趁着受伤才勉强原谅自己一小会儿,偷偷做个有她的梦。 想着想着,有点哽咽了。 “我很不好,任之初。” “我很想你。” 他站起身,骨头咔咔响,像是陈旧的老自行车。 听的任之初一阵心碎。 他真的不好啊,哪儿哪儿都不好。就她看到的,外露的伤疤少说三处。 黑皮鞋端庄高贵,应该令人笔直坚挺,气宇轩昂的。 可伤疤太丑了,衬的他有点孤单可怜。 他起身,便是要来抱她。 任之初没动,蹲在地上揉猫的脑袋。 泪一滴一滴往下落,落到她手臂,落到干涩的地板。 他就站在她跟前,缓缓蹲下,额角冒虚汗,却依旧将她抱紧。 顾随一瞬间屏息,他日日夜夜闹不懂自己为何总是在幸福的时候才会想到她,后来时间久了,濒亡之际更是弥留念她。 当时他就总想,要是她日夜卧在自己床边,或者怀里,他大概率心脏不会那么疼。 他想,这大概就是爱情了。 反正这辈子就只认她了,她爱或不爱都行。 如果她不爱了,他就接着做英雄,死后长眠于父母脚下。 如果她还爱啊,他就不走了,思绪起伏三载,他内心升起一股子古早老思想。 这思想的名字叫从一而终。 任之初感觉到怀抱宽了些,暖了些。 她在他脖颈儿贪婪的呼吸,闭着眼睛感受,张大手臂拥抱。 他就在她怀里,她死都不愿再放手。 任之初能看到他眉眼间深邃的纹路,大概是经常的皱眉。 那纹路看着就是饱经了风霜,磋磨稚气,她很想去触一下。 后来忍了。 因为她知道他将会一直如此下去,少了稚气,多了更多烦恼。 但这个人,不管是好是坏,是丑是帅,她都会一直爱下去。 他手掌还是很大,温热拍在她脑袋后边。 她捂住眼,咽下泪,否认事实。 “别凶我,我没哭!” 他哈哈笑,有点不知好歹了。 “哭吧哭吧。” 任之初就哭。 他吻住她,笑的比艳阳好看。 “爷回来了。” “任之初。” 像在炫耀。 跟献宝一样展示给她看。 瞧,老子牛逼不。 说的要安全回来找你的,我没食言吧? 我在的话,你可以哭的。 闹也行,凶巴巴也行,噪音绑架也来一套,原来不是老爱让我抱你? 抱吧,别小气巴巴的不敢用力,我胸口一点都不疼。 宝贝呀宝贝。 我真的好想好想你。 这场拥抱耗费三年的思念。 顾随抱住她,窝在温暖的甲板沙发。 邮轮的舷窗很圆,像柟国夜里的月亮。 他的手顺着攀上她半遮的脊背,微凉,像月亮。又触到脖颈儿,温热,像心脏。 任之初窝在他怀抱里,她不想说话,只是抚摸他下巴的半块儿疤。 摸着摸着,退出他怀抱,在他身旁蹲下来,抚摸他的胸口,到膝盖。 她没问疼不疼,贪恋他的美色,热爱他的生机勃勃。 他瞅过来,她才钻进他颈窝儿小小声询问。 “喂!哪儿来的船啊……” 他笑着,看向远方天际线。 真好。 此后看向天空不再是为了算日子,而是单纯享受美好。 点一支烟,塞进嘴里。 华子味还是正,可他也突然想念南苏丹的卷烟。 他笑,吊儿郎的勾起她脖子,一口咬上耳后软肉。 “从我爸那儿偷来的啊……” 他笑,凑她耳边,“船上的人都被我丢下去了。” “把你掳走!” “你怕不怕?” 任之初不怕,摇头落泪。 他的吊儿郎当还在,他还很爱她,他咬她力道也一样痛。 是一直爱的那个顾随了。 这一瞬间,她感到庆幸。 海风有些凉丝丝的。 太阳迟了暮。 船飘荡在海面上,任之初勾起他脖子。 哽咽难忍,吻住他唇瓣。 “顾随。” “三年零一个月了。” “再晚点儿我就不要你了。” “不会……”他洋洋得意,表情贱的任之初想打他。 一拳到胸口上方十公分,顿了。 顾随看她这样就想笑,还是那么善良啊,他这坏胚坏到骨子里了,她还是舍不得伤他。 笑着笑着,心脏开始抽痛。 嘴就要去够烟。 “你不要脸。” “我真能不要你的。” “不会。”他又说一遍,“你忘不了我。” “你再不回来,我都要把你长什么样子都忘了。” 顾随笑。 怎么可能呢? “没关系,最后遗忘的都是声线。” 他说。 “只要你还记得我的声音,那你就永远忘不掉我。” 任之初点点头,又摇摇头。 “你好不要脸。” 她说,“你那样做,让我怎么能忘记你?” 猫的名字叫gd。 gd,顾的。 她每喊一次猫,都能想起他一次。 但她总也舍不得把猫丢掉。 还有手机。 三年前某天。 任之初又一次打开他留下的那手机。 抠抠弄弄,依旧什么都没有。 手机嗡嗡响,提示及时充电。 她蹲在地毯上,一手捏手机,一手捏充电线。 插上去一瞬间。 手机响起一阵熟悉的声音。 “任之初……” “你要记得想我。” 那天任之初窝在床上听了一整天的这段苹果手机S14充电提醒。 他低低哑哑的声音回荡耳边。 “任之初……” …… “任之初……” 他太冷漠了,和他朋友圈一样的字少冷淡。 可是任之初这三个字他念了无数次,她现在才明白,原来每个字都是爱意纠缠。 那你说说。 我要怎么样才能遗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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