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骑士之间的比武,曾经一度被教皇和多米尼克大陆上的国王们禁止。 要培养一个骑士,需要花费不菲的金钱和社会资源,骑士的死亡或者失去战斗力,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一种难以承受的损失。 没有领主愿意看到追随自己的骑士,因为一些私人的理由受到伤害,领主们觉得,骑士之血只应该在战场上留下,否则就是一种耻辱。 骑士在战场上的勇往直前,除了因为他们的骑士精神与铠甲的保护外,还有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只要不被当场格杀,他们被俘虏后活命的机会非常大。 战胜方一般不会杀掉俘虏的骑士,他会向战败方要求价格不菲的赎金,而战败方通常都会努力支付这笔赎金。 骑士们不会介意在战场上的失败被俘,他们被赎回后,依然可以享受从前的待遇,没有谁会觉得他应该承受什么耻辱。 但是在骑士们私下举行的一些决斗,他们会拼尽全力,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以及家族徽章的光荣,他们不死不休,如果在决斗中投降,他们会觉得有愧于自己的骑士精神,永远抬不起头来。 即使不是关乎信仰和仇恨的决斗,只是单纯的比武决斗,失败者还是需要支付赎金,马匹,铠甲装备给胜利者,许多贵族虽然不在乎这笔支出,但是那种耻辱感会让他们骑士头衔吸引女人的魅力大幅度下降,这也是费迪南德被称为贵族公敌一个重要的因由。 人性是最难被压抑的,也许人类本来就是一种很乐意在同类的鲜血中获得快感的生物……尤其体现在一些男人的处女情节上,处女膜破裂时的鲜血,男人们的快感,可不只是在于拥有女人的贞洁。 坚持骑士精神的骑士们也不会例外,百年战争结束后,多米尼克大陆虽然还会时不时地爆发出一些地区性的战争,但是大体上还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和平局势。 骑士们上战场的机会少了许多,彼此间的比武却开始兴盛起来,发展到现在,骑士间的比武已经成为一项非常隆重和吸引人的盛事了,尤其是每年的骑士资格考试期间,以及枪与花骑士团招收新团员时,来自帝国各行省各郡的骑士,举行的各种比武,会吸引女人们的目光,也会为他们赢取巨额的财富。 比武已经成为低级骑士向上攀爬,获得贵妇人小姐青睐的重要途径。 奥斯顿并不希望在尤金芬妮庄园发生不可挽回的流血事件,他将陆斯恩口中的决斗,定义为友谊比武。 不管是脸上写着我一定要杀了你的马歇尔,还是让人无法琢磨的陆斯恩,都会给财政部监察大臣这个面子。 玛吉斯家有自己的家族骑士和庄园护卫,这些骑士和护卫训练的地方,被称为骑士厅,位置在小湖西南角的大洋槐树之间。 巴掌大的大洋槐树叶纷纷落下,秋风一吹,荡漾在湖面上,更多的树叶落在通往骑士厅的小路上,走在上边,会发出好听的沙沙声。 芬格尔斯小姐觉得这种声音十分悦耳,因为这种柔和近乎呢喃的味道,很像那位烈金雷诺特家族的陆斯恩骑士和自己说话时的感觉。 芬格尔斯又发现了格利沙尔塔小姐一个让人嫉恨的地方,拥有如此完美的侍从官,他的赞美总是如同诗歌一样优美,而且总是如此的诚恳,还有眼睛里那份暖暖的情意,会让人心里软绵绵的,流淌着最浓郁醇香的蜜糖。 想想那个格利沙尔塔小姐一定可以天天享受那种温柔心醉的眼神,深情款款的赞美,芬格尔斯实在找不到不让自己嫉妒她的理由。 芬格尔斯唯一骄傲的是,似乎从来没有传闻说有人为格利沙尔塔小姐决斗,而这位她最亲近的侍从官,陆斯恩骑士今天却以自己之名,向坎斯拉夫家族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发出了以和芬格尔斯小姐共进晚餐为赌注的决斗。 一个是获得夏洛特庄园作为领地的新晋骑士,一个是骑士家族坎斯拉夫家的马歇尔少爷,这种人物之间的决斗,如果传到伦德名媛圈子里,绝对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 作为主角的芬格尔斯,自然可以享受那种让人飘飘然的羡慕,嫉妒,眼热的目光,还有酸溜溜却又忍不住好奇的询问。 太美妙了,芬格尔斯甚至期盼在决斗中有人受伤流点血,那就更好了,当自己以伤心怜惜的口吻说起一位骑士因为自己决斗而流血,那些掩嘴惊讶羡慕的贵妇人们,绝对是衬托芬格尔斯小姐魅力不可抵挡的最佳配角。 决斗当然是要在芬格尔斯小姐姗姗来迟之后才开始,一场有监察大臣公证的比武,不能太马虎,陆斯恩请求管家雷蒙德派人到夏洛特庄园取他的那套尖刺重型铠甲——这个夸张的东西,陆斯恩本来以为自己再也用不上了。 没有让陆斯恩出乎意料,马歇尔骑士是有备而来,他居然随身带着全套铠甲和一把锋利的长剑,以及两个骑士侍从,三个侍童。 就算陆斯恩不主动提起比武,看来这位马歇尔骑士也会找机会用陆斯恩来证明他的勇武。 芬格尔斯小姐利用等待陆斯恩铠甲送过来的时间,重新换了一套风格华丽的宫廷长裙,本就气质出众的她,更显得端庄典雅,尤其是长裙上点缀的华美水晶饰纹,让她散发出一种梦幻迷离的美感,高贵的气质一点也不亚于《勇士》小说中英雄希罗从邪恶城堡里拯救出来的公主。 微斜盖住发鬓的礼帽周围点缀着一圈含苞欲放的优银香花蕾,那种有着玻璃质感的璀璨花瓣,是最适合她的配饰,低低垂下的薄纱帽沿,刚好遮在她半睁的眸子前,不再有少女的那份青涩,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妩媚成熟的风韵。 马歇尔深深陶醉于其中,芬格尔斯小姐的美,绝对会让他获得如同英雄希罗那样的勇气,毫不犹豫地向企图占据美丽女子的恶魔发起挑战。 实际上,他确实也在准备做这种事情。 骑士厅的地面并没有安装整齐的木地板或者地砖,而是铺着一层黄土和黑沙的混合物,散发着淡淡的泥土味,非常有野外战斗的气氛。 顶棚用大块大块的玻璃搭建,从早到晚的阳光都能透射而入,左墙上画着数十个人形,用来让骑士们练习投射长枪。 右墙上陈列着一排排的锋利长剑,长枪长矛,钉锤和狼牙棒等重型武器。 曾经在历史上有一段时间,信奉始祖的骑士都愿意使用钉锤和狼牙棒,因为这些钝武器能够击昏甚至击杀敌人,却不会流血,非常符合厌恶流血的教义。 多米尼克大陆历史上著名的狮心王理查和有征服者名号的威廉国王,在战场上,钉锤就是最好辨认他们的徽章。 仆人们搬来四张椅子,芬格尔斯小姐,莎芭斯蒂安修女,以及奥斯顿先生,雷蒙德管家,将会见证这场为了获得芬格尔斯小姐晚餐邀约权力的决斗。 观看者还有尤金芬妮庄园一些有暇的仆人和家族骑士,护院骑兵等人。 失败者同时也要获得唐吉士骑士的称号,并且将自己的全套铠甲和骑士佩剑,交付给胜利者。 “这是一场没有太多悬念的战斗。”莎芭斯蒂安看了一眼满脸兴奋的芬格尔斯,凑近奥斯顿先生,低声说道。 奥斯顿正在打量着欣赏陈列架上多种类型武器的陆斯恩,后者还会时不时地用他那温柔的笑容与眼神,和芬格尔斯小姐进行无声的交流。 马歇尔在朗诵教义,跟随护教骑士学习修行的缺点之一,他们的每一次战斗,都需要背诵一大段的经文,为自己的战斗在《日经》中找到合乎教义的理由。 “你是说?”奥斯顿先生虽然也有一个骑士头衔,但那可是他作为玛吉斯家族继承人一生下来就拥有的头衔,他只知道从体型上来分辨那位骑士更有力气。 “这个陆斯恩,很强。”莎芭斯蒂安依然遮掩着面纱,和奥斯顿的目光一起跟随陆斯恩的脚步移动。 “和费迪南德相比如何?”显然,奥斯顿先生也栽在了费迪南德手下。 “费迪南德?”莎芭斯蒂安的眼眸中闪烁着看透人心的睿智,那绝对不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修女可以拥有的光采,这是一种看透世间凡俗种种,超然之后的彻悟,这样的莎芭斯蒂安修女让奥斯顿有了第一次见到克莉丝汀夫人时的感觉。 莎芭斯蒂安没有评价费迪南德和陆斯恩的实力,只是转过头来,看着貌似虔诚诵经的马歇尔,他多半在心里诅咒怒骂陆斯恩死到临头还不忘记挑逗芬格尔斯小姐。 仆人将最新送到尤金芬妮的《骑士》月刊送了过来,似乎不方便打扰芬格尔斯小姐,月刊递到了莎芭斯蒂安修女身前,修女顺手接了过来。 “希望马歇尔不要让陆斯恩太过光芒四射,这样会让芬格尔斯无法自拔。她从小就喜欢那种可以保护她,以锐不可挡的气势击溃敌人的强者。这也是她迷恋《勇士》中那个希罗的原因之一。”莎芭斯蒂安谈起芬格尔斯,眸子中的摄人光芒敛去,多了一份温馨,“最新一期的《骑士》月刊已经送过来了,听说连载的《勇士》似乎增加了一个新角色,恶魔……” 莎芭斯蒂安低头随手翻开,脸色一僵,这绝对不是巧合……《勇士》中的恶魔角色,名为陆斯恩·夏尔! 莎芭斯蒂安修女回头搜寻,那位仆人的身影已经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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