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约克区有一个甜蜜梦幻的许愿池,莱安区有庄严肃穆的三千根大理石柱,塔克区有一条声名狼藉的花街。 辛西娅区有一棵树,菩提树。 霍利斯学院每五年会举行一次评选活动,评选内容就是伦德四区最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和人文景观,参与评选的包括伦德各个阶层,参与人数最高的一次超过了十万人,在最近一次的辛西娅区的评选中,圣索菲亚大教堂前广场上的菩提树压倒了多明尼卡神学院尼伯龙根圆环主楼,樱兰罗国立图书馆,圣索菲亚大教堂,枫叶大街,梅林广场成为了伦德市民认为最能代表辛西娅区的标志。 传说樱兰罗帝国建国两百年后,大魔法师梅林再次出现在伦德,那是一个迷人的秋天,梅林躺在菩提树下的风野草中,看着一片被虫子咬断了叶茎的枯黄叶子飘零而下,这位喜欢思索和研究自然的大魔法师突然想到,叶子为什么是落在地上,而不是飘到天上去,是什么原因让一切抛离地面的物体,最终都会落到地面上? 在这个偶然的念头下,梅林孜孜不倦地研究,最后总结出了著名的梅林三大定律,现在这三大定律不只是魔法研究的基础,也广泛应用在建筑工程,工业器械制造,武器设计研发等领域,成为多米尼卡大陆各大高等学府神秘学科和社会学科必学的专业理论。 且不说这个传说是事实,还是后代文人编撰出来的故事,这棵冠名“梅林的思索”的菩提树已经因此扬名,不只辛西娅区的学生和学者,教授们喜欢有事没事来菩提树下转转,各个领域的著名人物,如奥斯瓦尔多,达文西斯,索罗伦斯,蒙扎忒,奥狄斯这些堪称文化巨匠的名人,都曾经在这颗菩提树下或者讲学,或者展示自己的新作,或者象征性地亲吻树干以视对那位声名显赫的传说人物的尊敬和缅怀。 辛西娅区的人们相信,梅林是不死的,总有一天他还会回到伦德,坐在这颗菩提树下,思考着深邃自然中的神秘现象。 圣索菲亚大教堂充满着学府的味道,多明尼卡神学院圣索菲亚分院的学生和神学老师是这个教堂的常客,这里的神学研究者远远比纯粹的信徒要多得多,据说在教堂最后一片禁止进入的区域里,有着欧德修凡克家族的苦修士,这些坚持着圣徒格吉尔一千二百四十三条清教徒守则的苦修士能够获得远远超过寻常高阶神职人员神术威力的力量,他们几乎与世隔绝,在研诵经文的时候苦修心灵和肉体,并且在他们感悟到圣徒召唤的时候,才会走出圣索菲亚大教堂,像虔诚的信徒布道。 芬格尔斯小姐是到处透露着严肃学术氛围的教堂前最引人注目的风景,此时她能够吸引到比“梅林的思索”更多的注意力。 她像一朵习惯了在温室花圃里盛开的鲜花,悄悄地离开了温暖的环境,来到陌生的地方展示她的美丽,羞怯而又得意。 今天的芬格尔斯小姐是她认为自己十六年的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天,特别挑起卷过的长发透露着优雅,彰显贵族气质的宽檐礼帽上悬挂着细施华洛世奇薄水晶纱,一双略显紧张的眼睛有着少女独特的青涩风情,长长的睫毛卷起,犹如摆在储藏里让人珍藏的手工娃娃,小巧的酒窝和着晕红,迷人的气质让路人的目光无法从她身上离开片刻。 芬格尔斯不知道陆斯恩为什么会挑选这样一个约会地点,她紧紧地抓住提包上细细的珠链,脚跟不安地后翘着踩着干净广场上的灰白色石板。 不知道为什么,沙芭丝蒂安修女让她在出门前再次焚香斋戒沐浴,并且再三叮嘱不能在手指沾染过不洁之物后触碰陆斯恩骑士,好像芬格尔斯不是去约会而是去朝圣一样。 沙芭丝蒂安修女甚至认为,在整个约会过程中,芬格尔斯最好不要去洗手间什么的,要在陆斯恩骑士的允许下才可以对他表示亲昵。 老师的表现有些奇怪,因为在陆斯恩将老师救回来以前,这位严肃的老师总是告诉她,必须小心远离陆斯恩,那是一个危险阴暗的男人。 芬格尔斯按照老师的吩咐准备好了一切,第一次约会留下一个好印象是非常重要的,对于触碰和亲昵的警告,芬格尔斯倒是不怎么在意,她认为像陆斯恩骑士这样绅士而文雅的男子作为约会对象,绝对不会像那些无聊的贵族子弟一样,在第一次约会时就恨不得将女人搂在怀里大肆轻薄。 正当芬格尔斯有些焦急的时候,亘古不变穿着黑色礼服,戴着高顶礼帽,握着黑色手杖的身影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看到他嘴角温柔的笑意,眼角飞扬的赞美,芬格尔斯非常淑女地露出瓷白的牙齿微笑起来。 “很抱歉,让你久等了。”陆斯恩诚挚地道歉,在约会中让一个女士等待可不是一件礼貌的事情,其实他算是提前赶到了,只是他没有想到沙芭丝蒂安会让芬格尔斯来得更早,以表示尊重。 “是我到早了。”一个优雅的贵族小姐应该学会矜持,但芬格尔斯认为,格利沙尔塔小姐那样的女人算是矜持到了极致,自己不如大方一点,像克莉丝汀夫人一样,充分展示出一个高贵女性的雍容气度。 “这是我送你的小礼物,希望你能喜欢。”陆斯恩递给芬格尔斯一卷手稿。 这是一本散发着雪慕叶花香味的手稿,从粉色的纸张和偏向艳丽的封面可以看出,这卷手稿应该出自一个女性之手。 芬格尔斯打开一看,差点惊喜地叫了起来,居然是《勇士》的手抄本,最重要的是这是二十七章的全集,现在市面上的《骑士》月刊只连载到第二十二章。 打开扉页,上面有一个署名,芬格尔斯来不及细看名字,就问道:“这是作者的原稿吗?” “当然,她亲笔署名,要将这本她创作的原稿赠送给芬格尔斯小姐,包括整个《勇士》的署名著作和出版权。”陆斯恩看着少女露出罕见的纯净笑容,微笑道:“现在你甚至可以向你的姐妹们宣称,你就是《勇士》的真正作者。” 芬格尔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仔细看了看名字,居然是多明尼卡神学院最著名的女学者雅兰斯夫人。 如果不是后边有完整的《勇士》未出版章节,芬格尔斯简直不敢相信,那个不苟言笑,在学院里从不和男性同事来往,甚至不愿意多接触男同学的老处女创作出了浪漫多情的英雄形象希罗。 “雅兰斯夫人是我的朋友,你应该知道了,她和我开了个小玩笑,她在最新出版的章节里,把我的名字用在了一个恶魔的角色身上。”陆斯恩露出一种对老朋友恶作剧好笑又好气,却限于双方的深厚友谊,不得不忍耐的表情,很无奈地说道:“她居然在做了这样的事情后,还来托我找芬格尔斯小姐帮忙。” 芬格尔斯沉浸在获得手稿欣喜的心跳了一下,陆斯恩不会只是为了这件事情才和自己约会吧。 “当然,这只是需要顺便提一提的事情,我们不能让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就围绕着他人的事情展开,不是吗?美丽的芬格尔斯小姐。”陆斯恩轻轻地为芬格尔斯合上手稿,似乎在提醒她,应该把注意力转移到他这个约会对象身上了。 “你说得很对,陆斯恩。”芬格尔斯将手稿在陆斯恩眼前晃了晃,放进了自己的手袋,宣示自己接受了陆斯恩送来的小礼物。 秋末的阳光并不伤人,只是有些微微的燥,密布的树林让辛西娅区成为整个伦德最让清洁工人讨厌的工作地点,这里总是散布着大片的落叶,将最后的生命消耗在声嘶力竭的知了声的双翼蝉时不时地会将它们的尸体从树叶上摔下来,吓得女士们惊声尖叫。 芬格尔斯和陆斯恩走在可以踩着落叶发出沙沙声的百叶林大道上,辛西娅区的街道习惯以两旁种植的树种命名,芬格尔斯讲起自己曾经在百叶林大道碰到一个拉着小提琴的老乞丐,这个老乞丐虽然穿着破败,却拥有一把声色上佳的小提琴,芬格尔斯为他的曲子付出了一个金币。 当她再次见到这个老乞丐时,她几乎不认识他了,老乞丐穿着整齐的演出服,拉着动人的浪漫曲子,在奢华的法兰餐厅里为客人们演奏,他获得了热烈掌声和一份稳定的收入。 芬格尔斯感慨道,这个老乞丐原来只是用自己给他的金币买了一身还算体面的衣服,终于有机会迈进一些最看重外形的餐厅的大门,只是当老乞丐有了不错的收入后,芬格尔斯总觉得当初老乞丐的曲子里让她感动的那份悲凉自然的感情已经消失了,而他也没有认出在法兰餐厅里用餐的芬格尔斯。 “人们在获得一些东西的时候,总是会不知不觉地失去另外一些东西,神教导我们,要付出,才能收获,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陆斯恩微笑着,罗秀或者会驻足倾听一个老乞丐干枯黑脏的手指中倾泻出的沧桑曲子,但芬格尔斯……这个玛吉斯家的小姐,更愿意在她心动的男子面前表现自己的才华和艺术欣赏能力,而当她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勇士》这种浅薄的小说才是她的最爱。 “按照《勇士》小说中的剧情套路,我还以为这个老乞丐是某个有着深厚背景和权势的贵族,只是在玩着一个角色扮演的游戏,然后他为芬格尔斯小姐的善良所感动,让自己英俊而富有才华的继承人对善良的小姐发起追求。”陆斯恩嘴角的笑容绝不是嘲讽,却让芬格尔斯不由得脸红起来。 “这应该是小说中的剧情吧?”芬格尔斯勉强地笑着,陆斯恩所说的这种剧情,正是芬格尔斯小姐在自己无聊时创作的一个短篇小说的剧情,她在和陆斯恩讲起老乞丐的故事时,稍稍改编了一下,让故事变得更加现实生动一些。 这样的改编,会更加突出芬格尔斯的善良,她记得陆斯恩在安德莉亚餐厅看着罗秀甩了奥拉萝两个耳光后,陆斯恩曾经感叹过,“真是可惜,丑陋如猪的女子”,芬格尔斯感觉到,相比容貌,陆斯恩可能更加欣赏女子内在的美丽,一个善良而乐于帮助贫穷落魄乞丐的芬格尔斯,肯定会更讨这位有着真正骑士审美观的男人的欢心。 这只是巧合,芬格尔斯不相信陆斯恩会知道自己曾经写过这样一个老乞丐的故事。 “是啊,现实总是要残酷一些,所以那个得到善良小姐帮助的老乞丐,居然没有向在餐厅里默默用餐的恩人说声谢谢。”陆斯恩叹息一声,有些生气地道:“芬格尔斯小姐,你不会忘记了那个老乞丐在哪个法兰餐厅拉小提琴吧?我一定要去好好教训他一下,这种忘恩负义的人,必须狠狠地羞辱他一番,他才会明白最基本的礼貌和人格是什么。” “告诉我吧,善良的芬格尔斯小姐,我知道你不忍心一个老乞丐被我羞辱,但一个真正的骑士无法忍受这种行为。”陆斯恩严肃起来,“一个骑士,只要接受过他人的帮助,哪怕只是一杯清水,我也会报答给他一瓶帕特森红酒。” “啊……我忘记了,很抱歉,现在应该是午餐的时间了吧,或者我们应该找个餐厅坐坐,不愉快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芬格尔斯有些惊慌地安抚着生气的陆斯恩骑士。 “芬格尔斯小姐,你太善良了……”陆斯恩一边咒骂着那个老乞丐,一边顺着芬格尔斯的话,放弃了他所谓的教育他人基本礼貌的冲动。 除了对罗秀,陆斯恩绝对没有任何教育他人的热情,他甚至不想告诉芬格尔斯,一个从未遭受真正风雨历练的贵族小姐,她伪装善良和热情的伎俩是如此低劣,不如坦诚地展示内心的阴暗和欲望,更让陆斯恩欣赏。 陆斯恩可是恶魔啊,如果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善良和热情,他七宗罪的赠礼,还能送给谁呢? 约会时的气氛并不十分热烈,但芬格尔斯并没有对陆斯恩不满,这个温柔俊美的男人所展现出来的风度和广博的见识,还有对芬格尔斯恰到好处的赞美,都让芬格尔斯的芳心跳跃,她只是为自己刚才这个小小的谎言而担忧。 “陆斯恩骑士,我很想听听你昨天晚上勇敢地救出沙芭丝蒂安老师时的惊险故事,虽然老师已经和我说过一遍了,但我更想听你讲出来。”男人们最愿意做的事情是什么? 会有很多,但其中肯定有在美丽的女人面前讲述自己最得意的英雄故事这种事情,尤其是在那个美丽的女子以崇拜仰慕的眼神看着他时,他一定会讲得更加慷慨激烈,并且从这个女子露出的或惊讶或羡慕或担忧的目光中获得满足。 芬格尔斯觉得自己应该掌握着约会的气氛,这才能够更好地接近陆斯恩。 “故事说起来,总是十分动人,但当你亲身经历时,面临的只是肮脏的鲜血和人性的残酷,一个真正的骑士会用自己的后背面对这些阴暗,而把自己的胸膛向他所要保护的女子敞开,拒绝一切危险惊吓到她。”陆斯恩露出淡淡的忧伤,“当在我胸膛里寻求庇护的女子,并不是我最想宠爱保护的那个人时,我的一切战斗,都没有真正的光荣,那只是一场血腥的屠杀,而我担任的只是屠杀者的角色……因为我缺少足够的战斗精神和理由。” 他忧伤的情绪包裹着芬格尔斯,美丽的贵族小姐微微簇拢眉头,为骑士的哀伤而叹息,她抬起头,看着他那双有着渴望和伤感的眼睛,深邃的目光让芬格尔斯无力移开自己的目光,他仿佛在问她:“芬格尔斯小姐,你愿意成为我战斗的理由和精神所在吗?” 陆斯恩的胸膛,一定非常有力而让人安心,芬格尔斯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和陆斯恩进行着无声的对答。 一道目光深情而温柔,一道目光羞涩而欢喜,交织起来似乎能激起恋爱的花火,芬格尔斯十分享受这种感觉,她甚至在想,如果陆斯恩以后能够像他的前任修斯坦尼顿先生那样,有陛下赐予的伯爵头衔和封地,自己甚至可以成为陆斯恩真正的伴侣,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只能发展成为情人。 作为玛吉斯家继承人奥斯顿先生唯一的女儿,芬格尔斯小姐的婚事,甚至可以看作樱兰罗帝国政坛中的风向标,在她的婚事中,不同的人会看到不同的政治意义,获得或者失去一些利益。 所以玛吉斯家不可能和一个没有任何官职和强权在手的普通骑士联姻。 像芬格尔斯这样有着尊贵出身的贵族小姐,她们或者不怎么在乎贵夫人的头衔,但她们绝对会考虑到婚后的交际圈子,这才是她们最看重的。 如果嫁个一个只是担任侍从官的骑士,芬格尔斯甚至会羞于和自己现在的姐妹们一起聚会,而她们也会含蓄地露出一点点对芬格尔斯的不屑和轻视。 芬格尔斯无法忍受这样的眼光和态度,所以她必须嫁给一个或者没有很高的爵位,但一定要握有实权,让人尊敬的丈夫。 这些事情都是以后才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芬格尔斯觉得现在应该充分地享受和陆斯恩在一起渐渐蔓延开来的恋爱感觉。 “我觉得法兰餐厅的氛围要普遍比樱兰罗传统餐厅要好,精致的烛台,洁白的餐巾,还有闪亮的银制餐具,配合着法兰菜独特的香味和色泽的搭配,总是能让人感觉到法兰人根植于骨头里的浪漫情调,我知道辛西娅区有一家法兰餐厅不错,就在我们一直走着的这条街上。”芬格尔斯提议道。 法兰菜离不开酒,法兰人最喜欢用酒来调味,他们喝清汤会用葡萄酒,海鲜类的话会用白兰地,至于品类繁多的甜品,自然要搭配醇美的甜酒,为什么法兰餐厅总是让人感觉绮丽暧昧? 当享受美味的时候,总是会喝下不少的酒,这种能够让人兴奋陶醉甚至迷乱的液体,自然是恋爱中的情侣增添情趣的绝佳饮品。 陆斯恩觉得芬格尔斯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碧溪法尼亚餐厅,这可是个不错的地方,或者在那里会碰到雅兰斯夫人和西格莉德这两个绝妙的女人。 既然是芬格尔斯的提议,那么到时候碰巧遇上,也不会让她误会那是陆斯恩安排的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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