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夜色渐深,忙碌的蓬莱宫逐渐寂静下来,四周虫鸣渐起,除却负责巡逻的护卫,大部分人早已进入梦乡。 位于蓬莱宫主殿后方,一座奢华雅致的楼阁,傍山而立,四周碧水环绕,这座辉煌华丽的楼阁,乃是下人们的禁足之地,皆因这儿便是蓬莱剑姬的寝宫。 除了负责剑姬起居的丫鬟们,寝宫严禁任何男子踏足。当然,林子轩与陆中铭并不在此列。 寝宫内,地面铺满了名贵舒适的地毯,八盏流苏宫灯,柔和的光芒照满整座寝宫。 宫墙上,还挂着几幅足以传世的名贵山水画,珍珠碧玉点缀其间,将整座寝宫衬托得富丽堂皇。 在别致精美的云母屏风后,雪白的床幔掀起,只见锦帷绣帐之中,蓬莱剑姬秦雨宁白皙无瑕的赤裸胴体,正在陆中铭的身上曼妙的扭动着。 秦雨宁此时浑身香汗淋漓,饱满圆润的美乳,随着她曼妙的腰肢起伏扭动,不停地上下晃动,两点嫣红在白皙挺拔的双乳上,展现出惊人的美态。 换作一般男人,面对这般美艳攻势,怕早就一泄如注,武功的高低在这样的香艳时刻,全无半点分别。 然而陆中铭却非寻常之人,他天生精力旺盛,曾连续五天,每夜连御三女而不倒,现今虽已年近四十,男性雄风仍不减当年。 今夜,与这绝色美人在床塌上肉搏了大半个时辰,精关仍守得紧紧,反而是被无数男人视为女神的蓬莱剑姬,在他的强硬雄风下,已丢了两回。 秦雨宁两颊现出醉人的酡红,望着身下的男人,感觉体内那根阳具已是坚硬如铁,再瞧他已舒爽地闭起眼睛,嘴里发出轻微的急促喘气声,便知他已到了强弩之末。 秦雨宁于是吃吃地笑了起来:“怎么了?为何闭着眼睛,是否怕睁开眼望见本宫,会立刻丢盔弃甲?” 陆中铭闻声睁开了眼睛,一边喘着气,一边强自忍耐道:“宫主真是说笑,莫说丢盔弃甲,便是再撑半个时辰,我也绰绰有余。” “是吗?”秦雨宁媚眼如丝地望着他,“那本宫便要看看,你是否撑得住半个时辰,若撑不住,本宫可要罚你三天不许上这张床。” 说罢,她俯下娇躯,香唇印上了陆中铭的大嘴,吐气如兰,一条丁香小舌还趁着热吻的当,不住地撩拨身下男人的情欲。 陆中铭立感吃不消,秦雨宁的唇舌香香软软,滑滑腻腻,耳边还传来她动人悦耳的轻微呻吟声。 随着她紧紧的拥抱,她胸前一对美乳紧压在他的胸膛上,丰满滑腻,最要命的,是此刻她圆润挺拔的香臀,起伏套弄的速度越来越快,接连串的香艳攻势,竟让他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 “啊,宫主,先缓一缓……” “怎么啦,才刚开始,你就要投降了?这可不行呀。” 话音刚落,陆中铭感觉到身上的美人套弄得更快了,不过数息,终于一声大吼,深藏于剑姬蜜穴内的阳具,噗噗噗地乱跳,射了个一塌糊涂。 秦雨宁感觉体内那根宝贝正兀自乱跳,且硬邦邦地,顿时浑身一颤,伏在陆中铭的身上,紧抱着他,娇喘不止。 “都怪你,噗噗乱射,害得本宫也丢了。”高潮过后,秦雨宁从陆中铭身上下来,见他胸膛上下起伏,正喘着粗气,顿时嗔怪地拍打了他几下。 陆中铭回过神来,笑了笑,道:“虽然我刚才撑不了半个时辰,但也让宫主丢了一回,也算将功补过,刚才宫主说的便当没说过,如何?” “你想得倒美,本宫说过的话,从不反口。” 陆中铭顿时苦笑:“宫主,我离宫的这个把月来,每晚我无时不刻不在想你。别说三晚,就是一晚我也忍受不了。” 秦雨宁脸上的红晕仍未散去,整个人看起来美艳不是可方物,“谁让你夸下海口,这就是你要付出的代价。三天时间,很快就过去的,再说,今晚不是还有大把时间吗……” “既是如此,那我只好把接下来三晚的时间,全用在今夜上了。” 秦雨宁吃吃地笑着:“好啊,本宫倒要看看,你要怎么个用法,唔……唔……” 原来她话未说完,陆中铭已重振旗鼓,翻身压在秦雨宁的身上,大嘴狠狠地吻住了她的香唇。 很快,两人便在床塌上,忘情地拥抱热吻起来。 秦雨宁的香吻很快撩拨起陆中铭的情欲,他伏在美人的身上,将她两条修长的美腿,分别架在自己的肩膀上,接着臀部轻轻地向前一挺,身下的美人顿时一声娇哼,陆中铭那根粗壮坚硬的阳根,再度进入那幽窄湿润的蜜穴之中。 陆中铭用力地耸动了起来,看着这被无数男人视为女神的蓬莱剑姬,被自己肏得呻吟不止,他感到无比的自豪。 “啪啪啪啪……” “唔嗯……顶得太深了……嗯哼……” 宽敞的寝宫里,肉体撞击脆响,以及令人热血沸腾地娇吟声,直到后半夜,天色渐亮,声音才逐渐沉寂下去。 ………… 一大清早,林子轩便吩咐下人,准备好船只干粮以及水袋等。待准备完毕,他便去向秦雨宁请安。 “少爷,夫人正在梳洗,您先在这候一会儿。” 开口的,是秦雨宁贴身丫鬟之一的杏儿,这个小丫鬟长得玲珑俏丽,比林子轩还小两岁,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卖了,秦雨宁看其可怜,便吩咐将她买下。 蓬莱宫内类似杏儿这样的丫鬟共有二十多个,秦雨宁对待她们向来大度,不但每月银钱比大陆标准要高上两倍以上,到她们十六岁成年后,更不会限制她们的去留,要嫁人了,还会得到丰厚的嫁妆。 这样的待遇,在外界是想都不用想的。 “不麻烦了,杏儿你一会跟我娘说,我去龙湖峰抓只云雀,过两天便回来。” 蓬莱宫傍山而建,所建的位置是蓬莱群岛面积最大的主岛,除了主岛之外,还有十几个围绕在主岛四周,面积较小的群岛。 群岛上高山连绵,龙湖峰处于其中位置最偏的岛上,岛上山峦奇特,峰恋峭拔,怪石嵯峨,极难攀爬。 加上山峰上并无奇珍,连宫里的采药人都懒得踏进一步,因而人烟绝迹。 龙湖峰难以攀爬,但像林子轩这般轻功出色的,自然不是什么难事。 更何况,小时候他时不时跟林天豪上山捉鸟,下湖摸鱼,比宫内任何人都熟悉。 一听林子轩说要捉云雀,杏儿顿时双眼发光:“少爷要捉云雀,不知要送给谁?应该不是少奶奶,少爷已经送过她一只了,莫非是送给婉儿姐?” “咦,你怎么知道?” 杏儿皱了皱小巧的鼻子,“哼哼”两声,得意地说道:“我当然知道,婉儿姐跟少爷那么要好,少爷不送她,还能送谁。” 杏儿虽是秦雨宁的贴身丫鬟,但林子轩平日的起居,也一向由她负责,两人十分熟稔,加上林子轩待她一向很好,杏儿完全不像其他下人,面对林子轩无论是言语或是行为,均不敢有任何逾越。 林子轩捏了捏她的小脸,道:“就你聪明,好了,我要抓紧时间上山,一会你跟我娘说一声。” “知道啦,我不是小孩子了,别再捏我的脸了。”杏儿拍掉了他作怪的手,气鼓鼓地道。 林子轩哈哈一笑,走了。 “少爷,上山的时候要小心呀。” “知道了。” 林子轩并不打算浪费时间,他要先出宫,然后直接乘船出海,龙湖峰并不远,乘船还不用小半个时辰,他之所以赶时间,是因为云雀有作息时间,想要成功捉到小云雀,时间的把握十分重要。 云雀体型娇小,颈部呈火红色,尾翎修长且富有光泽,外表十分美丽,极受人们喜爱。 且其极具灵性,能日行千里,由人类驯养大的云雀,还能略通人言,可执行主人一些简单的指令,这令其成为无数女性追捧的灵鸟。 不过,其数量非常稀少,而且极难捕捉。 “少爷,船已经准备好了,可以登船了。” 这时,有下人过来向他报告。 林子轩点头道:“好,现在出发。” 蓬莱岛上的人出行,从来离不开船,岛上大大小小的船只,加起来数目超过一千,这是自蓬莱剑姬名动天下之后,才逐渐发展出来的盛况。 上一代宫主,即是林子轩的外婆,长期患病,无力管理宫中事务,加上林子轩的外公早早过世,蓬莱宫在大陆上的影响力大幅减弱。 秦雨宁出道时,她的身上肩负着蓬莱宫崛起的重任。 后来,秦雨宁在大陆闯荡的时候,结识了林天豪,两人相识半年后,秦雨宁便发现自己怀了孕,于是便和林天豪一起回蓬莱岛,两人成了亲。 秦雨宁一直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帮助她把蓬莱宫的产业发展大,然而直到林子轩出生,林天豪天天闷在岛上,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正事一丁点也不干,整天就带着儿子在四处乱跑。 久劝不听,秦雨宁那时开始后悔,为何自己瞎了眼,找了这样一个男人。 直到有一次,秦雨宁带着一船珍贵的玉珊瑚和七星贝,准备送往京都。 那是一笔大生意,对当时的蓬莱宫极是重要,秦雨宁要求丈夫一块出行,因她一个人长途跋涉,实是精力疲惫,需要一个信任的人为她分担,然而林天豪仍是毫不犹豫地拒绝。 那一次,秦雨宁终于和他大吵了一架,最后愤然离宫。 岂料,在进入大江的第七天,当晚,竟遇到黑道半夜劫货,那晚死伤了三十多个护卫,秦雨宁拼着内伤,连败当时来犯的八大高手。 然而外人只看到她连败八大高手的威风,却不知道秦雨宁也受了不轻的内伤,她一直强撑着,将伤势拖到了回宫后才处理。 自那过后,秦雨宁对林天豪不再抱有任何期望。 “少爷,到了,前面就是龙湖峰。” 下人们的提醒,把林子轩的思绪拉回了现实,海风吹来,他心里却微微有些堵。 很小的时候,林子轩觉得他的父亲,是天下最好玩的人,经常能变着花样带他出去玩耍,那个时候,他最喜欢的便是成天跟在他身后。 后来逐渐长大一些,秦雨宁将他带在身边,明令禁止他父亲来找他,在秦雨宁的嘴里,那是一个没有任何责任心,没有担当,好吃懒做的窝囊废,蓬莱宫最没用的男人。 在秦雨宁身边,在她的耳目濡染下,林子轩开始懂事,曾经在他眼里最为亲近的父亲,变成了令人鄙夷的对象,甚至连叫他一声爹,林子轩也觉羞耻。 那天,秦雨宁当着一众宾客的面,毫不留情:“带上你那把破剑,跟这条傻狗,永远不得踏上我蓬莱岛上一步。” 面对无数宾客鄙夷的目光,那人竟还笑嘻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句:“老爹走啦,儿子,你娘以后就要你好好照顾啦。” 接着在宾客及宫内仆人们嘲弄的目光中,那人背着一个包袱,带着秦雨宁最反感的两样东西,一把生锈的破剑,以及那条对他寸步不离的傻狗,施施然地离开。 其脸皮之厚,无人可及。 那一刻,林子轩只觉若地上有个缝,他宁愿钻进去,也不愿与那人扯上任何关系。 秦雨宁则恨恨地一咬牙,道:“真是个怂包,老娘要找一个比他好上百倍的男人,让他后悔莫及。” 不知不觉,离那人被赶走,已经过去三年了。 林子轩翻身上岸,带好装备,便立刻上山。 他想起那人,觉得心里有些堵,是因为林子轩虽巴不得与他撇清关系,但回想起来,他的身上有不少本领,都是是小时候他教他的。 云雀的捕捉方法,也是其中之一。 三年前,林子轩用他所教的方法,成功得到一枚云雀蛋,送给了他的未婚妻司马瑾儿。如今,他又要用同样的方法,再弄一枚去送给闻人婉。 林子轩已有三年时间未再踏足龙湖峰,这里的变化与三年前已不太一样,林子轩先是仔细地分辨周围的树种,确定了路线,再小心地前进。 成年云雀极不容易捕捉,林子轩的目标是寻到未孵化的蛋,或者幼年的云雀,那样当它养大之后能通人性,价值要比野生成年云雀高上许多。 而且,成年云雀速度极快,若不能在短距离内将其擒获,一旦它飞上天空,速度只可用迅电流光来形容。 陆中铭是九洲国三大武宗之一,整个九洲国武功比他强,轻功比他好的,算下来没多少个。 但是当林子轩问,他能否捉到云雀时,陆中铭哈哈大笑,说了一句:“纵有绝世轻功,也难以捉住飞翔中的云雀。哪怕你陆叔叔我,怕也只能追在它屁股后面吃灰尘。” 可想而知,要捉住成年云雀的难度有多大。 林子轩行动的速度很快,他先要观察树木的种类,判断哪些区域有可能是云雀的觅食区,还要寻找到水源,多样结合,便有机会找到云雀的栖身之所。 由于云雀每次筑巢的位置都不相同,因此林子轩必须重新寻找。 龙湖峰海拔上千米,很多地方既陡峭又危险,不过林子轩轻身功夫,由秦雨宁和陆中铭亲身教导,轻松一跃便是数丈,攀爬起来并不觉困难。 只是这一次,林子轩没有上回幸运,他足足寻找了近三个时辰,一无所获,毒蛇虫蚁倒是遇见不少。 他寻了一颗干净的大石,歇息起来,并小口地吃着带来的干粮。 只要肯动手,山林中食物丰足,但林子轩习惯轻便的口粮,除非东西吃完,否则他是不打算打野味或吃野果。 休息了一阵,林子轩继续上山。 傍晚时分,他已经来到了山顶,从山顶鸟瞰而下,下方出现一个蜿蜒曲折的蓝湖,仿似一条蓝色巨龙,蜿蜒入海,那便是龙湖了。 忽然,林子轩神情一凝,他看到了湖岸边处,出现一缕炊烟。 下面有人! 林子轩有些踌躇,是该继续寻找云雀,还是下去看个究竟。 但很快,他便决定下去看看。 现在时候不早,一时半会怕是难以寻到云雀的踪迹。 干脆下去,看看究竟是何人,竟来这人烟绝迹的大山。 待到下山,太阳半个头已沉入山里,远远的,林子轩便望见湖岸上不远处,正坐着一个人,前方生起篝火,似乎正在烤着东西。 那人似乎看见了他,突然一动也不动,林子轩却是模模糊糊,看不清他的样子,待到走近的时候,那人忽然咧嘴一笑:“哟,儿子。” 如果不是那玩世不恭的熟悉语气,林子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脸上的胡须爬得盖过了半张脸,身上的衣服又老又旧,裤腿高高地卷起,脚上一双沾满泥土的草鞋,就像在田间刚干完农活的庄稼汉,不,甚至连庄稼汉都不如。 林子轩从没想过会在这样的情形下,撞见他,更没有想到,再一次遇见他,他会是这般的落魄。 “儿子,你来得正好,老爹这条鱼刚刚烤好,这口福就让给你了。”男人朝林子轩高声招手。 林子轩望着他,沉默不语。 男人连声催促:“过来呀,你小时候不是最爱吃老爹我烤的鱼吗?” 林子轩盯着他道:“这三年来,你一直躲在这?” “什么躲,我这是住。”男人纠正他,“这儿多好,山明水秀,闲时打打猎,摸摸鱼,生活自由又自在。” 林子轩露出鄙夷之色,想要嘲讽他两句,但不知为何,又没有开口。 好半晌,他才道:“你就打算这样一直躲在这里,不出去?” “我都说了,是住,你爹我有什么需要躲的,唔,快烤好了,真香。”男人悠哉悠哉地烤着鱼,末了,还大力地嗅了一口。 凭心而论,男人烤的鱼确实很香,林子轩已不知多久,未闻到这熟悉的香味。 然而此刻,他的脚像是生了根似的,再香的味道也激不起他半点兴趣。 他冷冷地说道:“对,是住。曾经有着更好的环境,你不觉得珍惜,娘给过你一次又一次机会,你除了让她失望,没有让她开心过哪怕一回。如今像山村野夫一样地在这里生活,我只能说,这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的。” 男人愣了一愣,“我们大人的事,你小孩子不懂的啦。” 林子轩最恨男人这种语气,当下冷笑:“是啊,我是不懂。我只知道,娘当初一心一意地对你,你为什么就不肯顺从她一次,哪怕只有一次,像个男人一样站出来,又怎会被娘扫地出门。” “人各有志,这不能勉强嘛,你不懂的。”男人仍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 这人到了这种地步,仍没有悔改,林子轩听得气极反笑:“也对,人各有志不能勉强,如今娘有陆叔叔照顾,她过得可比以前舒心多了。陆叔叔可不比你,人家是九洲国三大武宗之一,由圣上亲封,却对娘千依百顺。” “哦,照顾得好就好。”男人听得点了点头,便再无任何表示。 林子轩见他这个模样,脸色铁青,心中那最后一丁点的幻想,终于破灭。 远处传来几声熟悉的犬吠,林子轩朝声音来源望去,一道黑影如影子般一闪而逝,接着一条黑白相间的大狗扑到了林子轩的身上。 “旺财!”林子轩惊喜地抱住了大狗。 旺财吐着大舌头,顶着一张标志性苦大仇深的脸,脑袋兴奋地在林子轩身上拱来拱去。 虽然秦雨宁一向不待见这条傻狗,但论起来,林子轩还未学会走路时,便整日骑在它的身上招摇过市,说它是林子轩小时最好的伙伴并不为过。 说起来,一般的狗少有活到旺财这么久的,如今见到好伙伴,林子轩既惊喜又开心。 “对了,儿子,说起来,你跑到龙湖峰来做什么?” 男人这时烤好了鱼,不过自己却没有吃,而是向旺财吹了一下口哨,旺财立时跑得撒欢,将鱼叼到了嘴里。 “捉云雀。”林子轩冷淡地道。 男人“哦”了一声,接着眉毛一挑,嘿嘿笑了起来:“送给谁?是瑾儿还是婉儿?” “跟你没关系。”林子轩没好气地说。 男人顿时嘿嘿一笑:“当然有关系,因为我手头就有一只,是幼鸟来着,很听话哦。就给你带回去吧,反正跟在我身边也没什么用,龙湖峰近来云雀快要绝迹了,很难找了。” 说完,男人嘴里发出一声尖哨,片刻后,树林中窜出一道火红的影子。 一只火红色的小鸟,静静地立在男人的肩头,尾翎长长地垂下,如宝石般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林子轩。 男人说了一声“去”,这只幼小的云雀,竟然便主动飞到了林子轩的左肩上,好奇地与他对望。 这意外之喜令林子轩有些震惊,他摸着小云雀柔软的羽毛,可以相像当闻人婉见到这美丽的礼物,会是何等的开心。 一阵冷风忽然吹来,林子轩回过神来,发现不知何时,湖边起了浓雾。 不止如此,刚才明明是晴朗的天气,忽然间,天空暗了下来,乌云正以极快的速度,在迅速汇聚。 林子轩这时候发现,男人的脸色已经变了,脸上的懒散和玩世不恭消失不见,当细微的雨点洒在他脸上时,男人霍然转身。 “跟着我,跑!” 或许是男人沉重的语气,林子轩感觉到事不寻常,没有反对。 男人跑得很快,在密集的树林中左穿右拐,林子轩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秦雨宁曾经告诉过他,说男人的武功是三脚猫水准,但轻功却相当不错。 现在看来,岂止是不错,林子轩已经是用最快的速度,好几次差点跟不上他。 终于,一间木制的小房屋,出现在不远处。 待到两人进屋,通过屋里的小窗口往外望,外面已是茫茫一片,雾气和雨水混淆在一起,天地都分不清界限。 还好他们跑得快,要是再晚上一点,早就变落汤鸡。 木屋十分简洁,一张小桌子,一张竹床,占去了大部分空间。 外面开始雷鸣电闪,暴雨倾盆而下,小木屋此时给林子轩的感觉,便像大海里的一叶扁舟,随时可能会支离破碎。 小云雀忽然像受到什么惊吓,上窜下跳个不停,似坐立不安。旺财则身体前倾,露出尖利的獠牙,嘴中更是发出阵阵低沉的吼声。 林子轩忽然浑身汗毛直竖,一丝莫名异样的恐惧,从心中滋生。 这时,耳边传来男人沉重的叹息。 “终于来了,可是,来得真不是时候啊。” 男人站了起来,走到屋角,那把生锈的铁剑,就靠在屋角,他轻轻地把这把生了锈的长剑握在手中,接着来到林子轩的身边。 “一会不论你看到了什么,都不要理会。”男人看着前方,“逃,以你最快的速度,向森林最深处逃,绝不可回头。” 他顿了顿,补充道:“另外,不管接下来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告诉别人,因为,只要是正常人,都不会相信的。” 林子轩尽了最大的努力,浑身依旧颤抖不止,他全身的勇气,在接触到那个东西时,支离破碎。 木屋的小窗外,透过浓厚的雨雾,两个鲜红的大灯笼,正一瞬不瞬地望着屋内。 一声震天吟吼,木屋在一瞬间经成了飞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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