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声“住手”如惊雷一般响在陈小毛的耳边,兴奋的小弟弟就像霜打的茄子蔫了。 这平时没人来的荒山野岭竟有人,还是个年轻小伙子。 陈小毛平时游手好闲,但却是个欺软怕硬的人,除了偶尔欺负欺负担心的女人,其他人他可从来不敢惹。 要是碰上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当场就会服软。 现在别人抓了个现行,要是送到派出所,那可是要治罪的。 陈小毛头晕晕的,吓得腿都软了。 同样的一声“住手”听在沈红梅的耳朵里,不次于天籁之音。如同溺水之人抓住了一块木头,天无绝人之人。她推开陈小毛站了起来。 李国明虽然跟他们俩是一个村的,但平时说话不多。 他看着衣衫不整的沈红梅。 雪白肌肤从衣服里露出来。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沈红梅的肌肤嫩得能挤出水来。 沈红梅虽然是个寡妇,但是年纪并不大,才三十多岁。 她男人五年前被车撞死了,只剩下一双儿女。 肇事司机当场跑了,一分赔偿金都没得到。 如今大女儿快上五年级了,小儿子才六岁快上一年级了。 寡妇门前是非多。 晚上去敲门的男人也不少,但她只想找一个对自己对孩子都要负责的人。 可是一个女人带着两个拖油瓶,哪个男人敢娶。 所以她也没有改嫁,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两个孩子也挺懂事。 大女儿不仅读书成绩好,家务活样样都能干。 虽然晚上很寂寞,但是这一对孩子让沈红梅感到很欣慰。 “小兄弟,看你对她也有意思。老哥哥让你先上。” 李国明盯着沈红梅身上的重点部位看的时间有点长。 同时男人,陈小毛觉得李国明对沈红梅也有点意思。 他主动邀请李国明联手对付沈红梅。 这句话吓得沈红梅连忙拉拉衣服。 经陈小毛这么一说,李国明的眼神让她有些害怕。 前有狼后有虎,自己一个弱女子,如何能从两头凶猛的狼嘴里逃生呢? 看来,自己今天难逃一劫了。 沈红梅有些绝望。 “滚!你以为谁都跟你是一样的混蛋。给老子滚远点。要不把你送到派出所告你个强女干未遂罪。” 李国明不否认对待林杏儿、刘莹时用了点暴力。 但是她们也都半推半就,李国明相信自己的魅力。 自己可以做的事,不一定就能允许别人做。 看着陈小毛猥琐的样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李国明的怒火熊熊燃烧。 陈小毛看着如同发怒的豹子一般的李国明,害怕强壮的他会狠狠收拾自己一顿,只得灰溜溜的走了。 但是他心中暗道:沈寡妇,我一定要得到你! 沈红梅看着危机已经解除,腼腆地笑着对李国明道:“谢谢你了!” “不用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嘛。”李国明不好意思地收回了目光,又问道,“大姐,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呀?” 沈红梅不好意思地说出了事情的经过。两人一同走出了树林。 “妈妈,我累了,我要回家。” 树林外有一块棉花地。 地里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带着一个小男孩在捡棉花。 小女孩虽然一头大汗,但是还是熟练地捡起棉花来。 小男孩有些贪玩,看见了沈红梅就跑到地边来了。 “小宝,你先在地边玩一会儿。我和姐姐把这块地捡完就回家。”沈红梅摸摸男孩的脑袋,笑着道。 “妈妈,我想吃莲蓬。”叫小宝的小男孩看见李国明手中拿的莲蓬,流着口水道。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好吃?”沈红梅虽然责骂儿子,但是眼睛有些不好意思地望着李国明。 李国明从塑料袋里拿出几个莲蓬笑着对他道:“你要乖乖的听妈妈的话,叔叔就给你莲蓬吃。” “小宝最乖了,最听妈妈的话了。”小男孩高兴道。 “拿去吧。这是叔叔奖给你的。”李国明把莲蓬给了小宝。 “叔叔,你真好!谢谢叔叔!” 小宝接过莲蓬,快乐地跑向女孩那里,“姐姐,分给一个。” 孩子的幸福总是那么简单,一个小小的莲蓬就能满足。 女孩对李国明笑了笑,让弟弟一个人吃,自己像个小大人一样继续劳动。 “谢谢你!小宝嘴贪吃了。”沈红梅把希望全都寄托一双儿女身上。看着快乐的孩子,刚才的阴影全都消散了。她拿起蛇皮袋继续捡棉花。 “小孩嘛,总是喜欢吃、喜欢玩的。倒是大姐你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真不容易。”同样是生活在农村,李国明能够体会到沈红梅生活的艰难。 “都习惯了。只要他们姐弟俩能快点长大,再苦再累,我也愿意。”沈红梅坚定地道,说完又开始忙碌了起来。 李国明告别了沈红梅心里沉甸甸,想着农村人什么时候都能过上小康生活。他一边思考一边向大姐家走去。 呆小子第一次写书,打字速度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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