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山风吹空林,飒飒如有人。 这里的风不大,声音却特别响,穿过丛林,穿过山凹,穿过峭壁巨石,发出不断的呼啸。 只是,与以往不同的是,在这股山风之中却带着一股浓郁的,根本就无法抹去的血腥味道。 如果是平时,如此浓郁的血腥味会将丛林中那些凶恶的猛兽们全部招惹过来。但是此时,在这里附近却没有任何稍微大点的动物胆敢靠近。 郑浩天的那几声咆哮,充斥着凶戾的到了极点的气息。 所有的山中动物都以为这是一头在熊狼山中号称霸主的狂暴熊王,而且这只熊王正因为某些原因陷入了疯狂之中。 在这里,没有任何生物愿意招惹如此状态之下的狂暴熊王,所以凡是听到了咆哮声,感受到了这里凌厉的杀机之后,它们都是有多远就逃多远了。 余威华和林廷膛目结舌的看着这一切,虽然此时危机已经解除,但他们却依旧是有着一种如梦似幻般的感觉。 特别是他们的目光所及,看到那张开了双臂,仰天长啸的郑浩天之时,简直就不敢相信这就是他们从小玩到大的好伙伴了。 因为就连他们的内心深处,也隐隐的泛起了一个诡异的念头。 郑浩天不会真的是一头传说中的,生活在万里大山深处的狂暴熊王吧。 长啸声一开始隆隆不绝,许久之后,从最为亢奋和壮怀激烈之处慢慢的跌落下来,最终趋于平淡而逐渐消失。 然而,当这一切声音恢复平静之时,郑浩天的身体却是骤然间向后倒下,并且重重的与大地做了一个最亲密的接触。 余威华和林廷两人一怔,他们不约而同的站了起来,以最快的速度跑了过去。 虽然此时他们的身上依旧是缺乏力量,无论是长时间的生死搏杀,还是被郑浩天这突如其来的一吓,都不是那么好受的事情。 但是,他们从小习武,底蕴还是相当深厚,经过了一些时间的休息,多少恢复了几分。 来到了郑浩天的面前,只见他仰卧在地,一行嘴巴张的大大的,口中不停的喘着粗气,如同一只老旧破损的风箱,正在进行着最后的挣扎。 虽然此时郑浩天的身体似乎恢复了正常,远没有适才那样的凶恶可怖。 但他的一双眼睛却是像金鱼眼一般的凸了出来,那一丝丝因为疯狂而引起的红色尚未褪去,显得颇为狰狞恐怖。 他们两人的心中一凛,虽然内心处也是惊惧不已,但还是毫不犹豫的伸出了双手,将已经瘫痪在地,明显脱力的郑浩天扶了起来。 将他的身体移到了大树下,依偎着大树靠好之后,林廷道:“威华,你照顾浩天,我去补一刀。” 余威华眼中闪过了一丝凌厉的精光,道:“我去。” 他猛地站了起来,拿起了自己跌落的钢叉,来到了一头头巨狼的身前。不过,他迟疑了半响,终于还是没有刺下去。 二十多头巨狼,都被郑浩天拍过了一下。 仅仅是那么的一下,就已经将所有的狼头都拍碎了。 看着那脑浆与血液混杂在一起的红白相间的模样,他就知道,这些巨狼绝对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面对活着的巨狼,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的补上一叉子,但是对付死狼么,他就无法下手了。 这样高大雄壮的巨狼皮,每一张都能够在城市里换到不菲的钱粮,他对于狼群的怨念就算是再大,也不会与村子中的收入过不去。 摇了摇头,余威华放下了钢叉,将所有的狼尸都收集起来,并且堆放在一起。 “浩天,感觉怎么样了。” 余威华回头,恰好看到林廷以独特的手法轻轻的在郑浩天的胸口揉动着,并且低声询问。 郑浩天那依旧是有些泛红的眼眸转动了一下,他似乎刚刚从一种丧魂落魄的状态中回返过来。 “林廷,我刚才怎么了?”郑浩天开口问道,不过他一开口,就连自己也吓了一跳,因为他的声音沙哑无比,犹如金铁交击的铿锵之声,难听之极。 林廷二话不说,他伸手从腰间将水葫芦解下,凑到了郑浩天的嘴边。 他大口大口的吞咽着那有些冰凉感觉的清水,当这种冰凉的感觉通过食道流入肚中之时,整个人才真正的平静了下来。 隐隐的,他已经回想起了自己所做的一切。不过,这一切纵然是他也觉得难以置信。 此时,他的感觉相当的复杂。既有因为最初的怯弱而连累了两位好友的愧疚不安,又有因为最后的疯狂而感到惊惧恐慌。 余威华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好小子,隐藏的还很深,平日里怎么没有见你这么疯狂过。” 郑浩天扯动了一下嘴角,勉强的露出了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 “威华,我是不是一个怪物?” “是。”余威华毫不犹豫的说道。 “胡说八道。”林廷抬头,狠狠的瞪着余威华,眼眸中尽是恼怒之色,大有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意思。 余威华对他的威胁目光置之不理,而是大笑着道:“你是一个小怪物,不过也是好怪物,如果没有你,我和林廷这一次可是必死无疑了。” 郑浩天一怔,随后哑然失笑。 林廷也是松了一口气,他摇着头,无奈的瞅着余威华,心中暗道,这个笨蛋…… 这就是余威华,这个憨厚老实的汉子,他不懂得安慰人,也不懂得骗人,但是从他的口中说出来的真心话,却具有一种无以伦比的神奇效果。 莫名的,郑浩天放心下来,他知道,自己并不会因为先前的怯弱和疯狂表现而失去这两位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们的友谊了。 余威华的眼眸突地一亮,他重重的拍了一下郑浩天,兴奋的道:“浩天,我们发财了。” 郑浩天和林廷讶然的看着他,只见余威华手舞足蹈的道:“我数过了,二十多头狼,都是从深山中出来的巨狼,它们的皮毛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破损,卖出去可是一笔天大的收入。”顿了顿,他依旧是满脸红光的道:“这一次的收获,比上一次的巨熊来犯还要大的多。” 郑浩天虽然是浑身脱力,但是见到他这副模样,却依旧是翻起了白眼。 “威华,二十多头狼的价值能够和三十二头熊相比么?” 余威华嘿嘿的笑着,道:“如果是普通的深山巨狼,当然无法与熊相比了。但是你别忘了,这里面可是有一头白眼狼啊。” 郑浩天的眼眸一亮,他久居熊狼山下,当然听说过白眼狼的传说。 在熊狼山中,有两种生物无疑是最为强大的。 熊和狼,他们是这里真正的霸主。 在熊类之中,狂暴熊王无疑站在了所有生物的巅峰,只要它们开始发狂,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敌人,都唯有转身逃遁的命。 而除了狂暴熊王之外,就属白眼狼王最为著名了。 白眼狼王最大的特点就是智慧极高,它们是狼群中真正的王者。在它们的指挥之下,能够让同等的狼群发挥出翻倍,甚至于是更为强大的力量。 虽然在个体实力上,白眼狼王并不强大,但是入山的猎人们宁肯遇到狂暴熊王,也不愿意与白眼狼王打交道。 遇到了熊王,只要分散逃遁,多少还是有着一些生还的希望。但若是遇到了白眼狼王,那么在这只通灵的畜生指挥下,只怕很难逃脱狼吻了。 这一次郑浩天的突然爆发,将狼群和白眼狼王全灭,简直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同样的,白眼狼王之皮在城市中绝对可以卖到一个无法想象的天价,单单这一张完整的狼皮,其价值就已经足以超过三十多头黑熊了。 林廷犹豫了一下,突地道:“威华,浩天,今天发生的事情除了余叔之外,不要向任何人提及。” 余威华重重的点了一下头,郑浩天的眼中则是闪过了一丝感激之色。 他先前的怯弱和后来的疯狂,都是不正常的表现,怯弱会让人笑话和歧视,疯狂会让人害怕和恐惧,甚至于是不敢与他相处。 所以,林廷的提议自然是让他彻底的安心了。 就像是没有看到郑浩天感激的目光似的,林廷缓声道:“白眼狼王和狂暴熊王都是山中霸主,但是想要打到它们却是千难万难。若是让其它村子知道我们的手上有白眼狼王皮,一定会眼红的。” 郑浩天微怔,他的心中莫名的涌出了一股暖流。 林廷虽然找了一个很不错的借口,但他的心思自己又怎会不明白呢。 “浩天,你休息一会,我们去将这些狼尸处理了。”林廷拍了一下伙伴,站了起来。 郑浩天道:“我也去。”他动了一下,想要站起来帮忙,但是身体一软,却是浑身疼痛难当,龇牙咧嘴的难受之极。 林廷连忙道:“胡闹,你给我坐着别动。” 郑浩天苦笑一声,唯有乖乖的点着头,看着两个伙伴整理这些巨狼的尸首。 只是,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郑浩天的心中就像是揣着一个火炉子般,暖洋洋的十分舒适,就连身上的疲惫和疼痛似乎也不觉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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