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那边看看,看看有没有人。” “奇怪了,这么多人,怎么说没就没有的,应该就在这附近吧。” “抓到他们,我们就发财了,千户长说了,抓到那个姓刘的游击将军,奖一百头牛、金十斤还有二名美女,要是我找到就大发了。” “对对对,大伙都仔细一点,这发财的机会可不是天天都有的。” …… 刘远捂着嘴巴,生怕自己发出异响,被外面的搜索的士兵听到,从而暴露行迹。 从情报上得知,此次大唐出征吐蕃,一共有四个身份尊贵的人,候君集、长孙冲、程怀亮和刘远,候君集正在漠北高原和赞婆缠斗,程怀亮被抓、长孙冲中箭,生死未卜,只有刘远,一直很少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不用想,肯定是那个吐蕃千户长从抓到的俘虏口里拷问出,那带头想烧粮草的,正是刘远无误。 尼玛,狡猾啊,穿着吐蕃的战甲一直在后方招摇撞骗,下黑手、打闷棍,不用说,上次在山沟里被偷营,死伤无数,粮草焚烧一空,最后还嫁祸给多玛的守将悉多,散播谣言,十有八九是他们做的了,而松赞干布一早就宣布要活捉这几个主要人物,现在正是立功的好时机,梅论格当机立断,抽了一千辎重兵配合五百战兵,全力搜索刘远一行。 刘远身边最多只有几十人,有的还是伤兵,还在自己的地盘之内,对他来说,这可是送上来的功劳,机会极为难得,绝不能轻易错过。 此刻,刘远一行四十二人,悄无声息地藏在一个吐蕃农家的地窖下面,以躲过吐蕃士兵的搜索,现在只有这一点人,有一小半或多或少还带着伤,实在不宜再和吐蕃人硬拼了。 幸好,这个地窖很隐蔽,那队搜索的吐蕃士兵没有发现,估计没什么发现,不一会那脚步声越来越轻,声音也越来越小,终于消失听不见的时候,刘远松开手,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 这个地窖,是无意中发现的,多是牧民堆放一些食物、酒、肉干什么的,外面冰天雪地,这地窖温度倒比外面高上不小少,估计也就是这样,那酒才不会凝结成冰,要不然,想吃酒的时候,酒坛子里是一块坚冰,那还怎吃? 看着有点不安的手下,刘远心中暗暗自责:其实像长孙无忌、程咬金等人算得很清楚,松赞干布把吐蕃境内的精兵都抽调到淞州边境,国内兵力空虚,再加上有高原的优势,可以说是对大唐不设防,跟着候君集前去,就是屠杀那些牛羊、普通牧民,说是征讨,实则是尽可能削弱吐蕃的有生力量,战略上震慑吐蕃,事实上,从收到候君集“权宜行事”的命令之前,的确势如破竹,“战无不胜”,因为精壮抽调一空,漠北高原人口少、松赞干布身在大唐,就是发布命令什么的也难,说是刷军功,封官加爵并没有错误。 可是他们千算万算,百密一疏,却是漏了少年的好胜心,收到命令也不及时撤退,贪字得个“贫”,前面太顺风顺水,反而助长了几个少年的骄纵,都说文官熬资历,武将靠军功,大伙都不舍得错过,错过了那个黄金机会,没有及时抽身而出,现在反而陷入泥潭了。 刘远本想再抢一功,然后再发一笔横财,就抽身离开,就偏偏就是栽在这“最后一次”上。 “荒狼大哥,你没事吧?”看到荒狼在整理那些伤口,刘远忍不住关切地问道。 “没什么,小事一桩,伤口裂开,伤不了筋骨”荒狼一脸从容地说。 一个无数次出生入死的人,不但漠视生死,忍耐力、意志力也变得非常坚强,荒狼身上那十多个伤口,有两个伤口都见到骨头了,可以荒狼更是连眉头也不皱一下,那样子,好像身体都不是自己的一样,换作别人,估计现在都躲着床上动都动不了。 傲骨铮铮的硬汉、大丈夫。 赵福有点岔岔不值地说:“该死的蕃奴,一天一夜都不安生,都换了三个地方了,至于吗?” 一个火长无奈地说:“这也难怪,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换我也干了。” 一直在凝听血刀突然开腔道:“蕃人搜索的频率越来越紧了,猜得不错,他们己包围了这一片区域,就算这里,也不是久留之地,我们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众人一片沉默,一时之间也不知说什么好,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也仅是一旬之差,镇蕃军从之前的百战百胜,威风八面,一下子好像成了丧家之犬,要不是荒狼等人精通野外求生,注意抹去痕迹,估计早就被发现了,哪有现在还安稳躲藏在这里。 赵福咬着牙说:“怕什么,大不了一死,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反正杀了那么多,咱也值了。” “对,将军,要不,我们跟他们拼了。” “就是,砍头也不过是碗大的一个疤,我还真有点想念下面的兄弟了,找他们团聚也不错。” “我也是,杀一个够本,杀二个赚一个,我都不知赚多少了,就是死,也值了。” 赵福一开口,一众士兵纷纷表态,倒没一个认怂的,这让刘远原来一直自责的心稍稍放轻松一点,在这个时候,还有一帮这样患难与共的兄弟也不错,真是走到那一步,也不孤单了,不过,一想到小娘她们几个,还有自己一直掂记的产业,刘远心里又燃起了希望和斗志: 说什么也要回到大唐,回到关心自己的人身边。 刘远点点头,对众人说:“好了,我们以寡敌众,虽败犹荣,未到最后一刻,谁也不要轻言放弃,我们不怕死,但不能糊里糊涂地死去,我们要把我们的战绩带回去,我们要把阵亡的家眷照顾好,除了荣誉,我们肩上还有责任!” 众人闻言,一下子低下头,沉默不语,心中若有所思。 “不要说话,有人靠近。”血刀突然发言提醒道。 众人闻言立马噤声,刘远把耳朵贴在地窖上,果然,听到有一个脚步声慢慢走近,一下子就紧张起来。 很快,众人就听到有一个女人用吐蕃语在咕嘟什么,精通吐蕃语的赵福听得明白,那女的自言自语说什么明明听到有异响,怎么现在没有声音了,不会是有什么野兽掉进地窖之类的话。 “咚”一声响,好像那地窖的门被打开,估计有人要下来查看了。 众人一下子紧张了起来,血刀悄无声息抽出那把镶着宝石的短横刀,准备随时应付突发情况。 那地窖是通过挖台阶下来的,那地窖的门一打开,地窖里的光线一下子亮堂了起来,众人躲在两边,屏气凝神,大气都不敢喘。 “咚,咚,咚……” 那咚咚的脚步声,好像敲在众将士的心坎上,一个个都紧张到不得了,随着那脚步声越走越近,刘远终于看清楚来人:是一个大约三十多岁,风韵犹存的中年妇人,脸色比平日见到的吐蕃女子还要白皙一些,头上绑着很多小辨子,向上穿着厚厚的羊皮大衣,最奇怪的是,她的脖子还戴着一条挺不错的珍珠项链,刻她想查看属于她的地窖,生怕有什么动物钻了进来,破坏属于她的东西。 “不要动,敢动我一刀杀死你。”那女人刚一出现,血刀好像猛虎一样冲了上去,一下子把好吐蕃女子推在墙上,一手捂着她的嘴巴,一手把锋利的短横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厉声喝道。 而精通吐蕃语的赵福喝道:“不要动,要是动,一刀杀了你。” 那女的眼睛先是露出惊恐之色,不过很快就沉默下来,最后竟然还发出欣喜的目光,用力地点点头。 血刀看她同意了,这才慢慢抽开那捂着那吐蕃女子嘴巴的手。 “你们不要怕,我不会害你们的。”这女语音一出,众人都楞了一下,因为这女的说的竟然是大唐话,说得还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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