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用现代的话来说,吐蕃就是军事帝国,全民皆兵,呼之能来,来则能战。 如没意外,每一个领主,就是当地的军队最高指官,根据实力和势力范围,分为百户、千户、万户不等,千户是由赞普指定,有特殊功劳的大臣可以受封为世袭千户长。 玛沁千户所,是吐蕃境内六十一个千户所中的其中一个。 于勃论拿着酒杯,醉焉焉地看着堂中跳着艳舞的美女,心里得意极了。 这些女子,有大唐美女、有美艳的胡姬、有别具风情的羊同女子,都是从外族抢来的,如今这些都成为自己的玩物,供自己玩享、泄欲。 美酒醇厚芳香、美女艳丽多姿、屋内温暧如春,手下对自己曲意奉承,美妙的乐声在耳边回绕,架在火上的肥羊正散发着迷人的肉香,虽说现在下着小雪,外面是白茫茫的一边,和外面一比,这里就是传说中的天堂。 “来来来,都满上,这是我大哥给我送来的大唐美酒,来,吃酒吃酒。”于勃论举起酒杯,高兴地说。 “论钦陵真赞(吐蕃人强雄的男子称之为‘赞’),真英雄也,此次兵发大唐,肯定能马到功成。” “就是,就是,到时多抢粮食和美女,那就太好了。” “于勃论大人一系真乃我吐蕃的中流砥柱” 一众士兵争相向他们的千户大人献媚,除了他的确勇猛,他的家族是吐蕃的名门望族,很值得吐蕃人尊敬。 美滋滋喝完杯中的大唐美酒,众人都忍不住舔一下嘴唇,这大唐美酒可比吐蕃自产的那个奶酒好吃多了,至少没有那股奶臊味,从喉咙直达胃部,入口柔和,后劲十足,果然是一等一的美酒。 一个小队长的人好奇地说:“怪了,呼巴,今晚不是你去接替哈伦百户长放哨的吗?怎么你还在这里?” 呼巴得意地说:“战马我都准备好了,就是没看到他回来找我交班,那家伙,不是玩女人就是喝酒,估计十有八九又是在哨所喝得醉焉焉的了,这样不错,替我守哨。” 一个有点年长的百户有点担心地说:“老是喝醉怎么行,那哨所是很重要的,是我们的眼睛和鼻子,能看到来敌、嗅到敌人的气味,要是没人放哨,就怕……” “怕什么?怕吐谷浑、怕大唐的士兵摸上来?”那百户哈哈大笑地说:“我玛沁那是天佑之地,有神灵庇佑,外族来到这里都要受到诅咒,战斗力尽失,我们就像宰羊一样把他们宰了,正好赚些军功换酒喝。” “正是,唐军要是能出现在这里,好比玛噶公主会与我约会一般,这可能吗?哈哈……” “哈哈……” 大堂内一众将士闻言都放声大笑,对他们说来,吐蕃境内出现大唐的军队,就像吐番高原上最美丽的公主,他们伟大的赞普松赞干布的妹妹赞蒙赛玛噶公主垂青自己一般,那是遥不可及的事,赞蒙赛玛噶美丽、高贵、性情奔放,号称吐蕃之花,那是所有吐蕃勇士心中的女神。 “好了,好了,喝酒。” 于勃论眼里也出现一丝狂热,他对那朵长在高原上的“吐蕃之花”爱慕己久,不过他不想再讨论这个问题,那哈论敢如此大胆,与自己的包庇分不开的,谁叫他是自己的表弟呢,他举起酒杯道:“为了赞普伟大的事业,干了。” “干!”千户长有令,谁敢不从,大堂里的众人再次举起酒怀,高高兴兴地放怀畅饮。 “好,哈哈……” 千户所热闹非凡,在玛沁城外,刘远趴在一块岩石后面偷偷地往前望,前面,就是镇蕃军攻击的第一个目标,玛沁镇,这是很落后的一个边陲小镇,被大雪笼罩着,所谓的城墙,其实只有二米多高,看起来也不坚固,和大唐那些动辄几丈高的城墙简直就是没法比,不过这也是游牧民族的特点,擅长野战,不擅攻坚,对他们来说,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 守着大门的那两个吐蕃士兵用羊皮把全身都裹得紧紧的,把长矛倚在墙上,把手放进袖里,把身子躲在角落里躲着寒冷的北风,刘远一早就摸清了他们的规律,那一队负责巡逻的吐蕃士兵,大约二刻钟巡逻一次。 时间足够! 等巡逻队刚刚走过,刘远手一挥,荒狼还长孙冲身边一叫叫“猴叔”的护卫马上轻声地摸了过去,只见他们两个用白布包头,身上披着一件白色披风,全身都是白,走在雪地里,不是认真看的话,还真不容易发现。 两个吐蕃士兵还在打着盹,对他们来说,在这里守门,不过应付一下而己,是一份苦差,这天冷地冻,谁会吃饱闲着没事干跑来这里,就算有什么人要来,前面还有哈论百户长在前面看着呢,怕什么? 刘远在千里目里看到,只见荒狼还有猴叔,两人都是趴在地下,两只有力的手臂用力拖着身体快而无声地靠近,要不是细看,还真不容易发现,很快,两人己悄无声息地靠近,二百五十岁、二百步、一百步……等两人悄悄靠近到大约八十步左右,荒狼后胡禄中抽出两支利箭,咬在口中,然后解下他那支犀角装饰的长弓,看了一下那两人的位置,同时支箭一左一右放了上去,瞄准了,把弓拉得弯弯的,突然一松手,“嗖嗖”的两声,利箭破空而去。 精壮的那个吐蕃士兵突然感到胸口一痛,睁大会眼睛一看,心中一凉:一支长箭插在自己的心脏位置,那血从皮甲中涌出来,不好,敌袭,张张嘴想提示里面的兄弟,没想到什么也说不出来,用力扭头看看和自己一起守门的那位兄弟,胸口同样插着一支利箭,眼睛瞪得老大会,嘴角有鲜血流出,一早就挂了,接着自己眼前一黑,无力栽倒在地,抽搐几下,一命归西。 一箭双雕,正中要害,这荒狼,射术果然极为了得。 “好”刘远轻喝了一声采,把手一挥,又有几个士兵飞快地跑了过去,躲在城墙下面,轻轻出短的那把横刀,屏气凝神地等待着,而那两个守门的吐蕃士兵,则把他们扶正坐好,一看还是倦着身子在守门一般。 又等了半刻钟,那支巡逻队这才慢慢从远处走过来。 “小远,千里目给我看看。”刘远看得正爽,没想到候君集突然出现在身后,把千里目要了过去。 候君集拿起千里目,刚好看到埋伏在城墙下面的士兵,一人一个,动作非常迅速,一点意外都没有,那十人负责巡逻的小队,全被从城墙上拉下,还没醒过神,就被这些精锐的斥候小队干脆地抹了脖子或插入了心脏,偶然一二声轻声的惨叫,也被掩饰在风雪中,估计就是没有风雪声,千户所里那喧哗的吵骂奏乐之声,那帮死到临头还在寻欢作声的吐蕃军官也不会听到。 只是几个呼吸间,十条鲜活的生命就被收割掉,就是候君集也忍不住在心里喝了一声彩。 放倒了哨兵和巡逻小队,他们并没有马上停下,而是快速把那些吐蕃士兵的衣服的剥下,自己穿上,把尸体堆在墙脚,用雪堆在上面,然后顶替他们的位置,开始“巡逻”起来。 一切处理完了以后,荒狼拿出一块红布,对远处的刘远等人扬了扬,发出一切顺利的信号。 “快,所有人计划行事。”刘远兴奋地一拳砸在雪地上,声音都有点颤动了。 太久没有经过战火的洗礼,和平的气息己经麻木了他们的神经,没人会想到,有朝一支带任务精锐部队带着神圣的使命,深入到这个贫瘠边陲小镇,而他们所要付出的代价,将是他们性命。 清除了哨兵还有巡逻队,等于蒙住了敌人的眼睛、捂住了他们的耳朵,镇蕃军可以众容布置了。 “是,刘校尉” 大军开始行动,有骑兵到路口埋伏,有陌刀手着准备断其退路,除此之外,还有大批弓箭手在城墙下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在松软的雪里挖起了坑,然后埋伏在里面,准备给敌人致命的一击。 “刘兄,我们把千户所围住剿杀不好吗?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长孙冲有点奇怪地问道。 五千对五百,那是秋风扫落叶之势,用得着这么麻烦吗? 刘远解释道:“如果围住,他们就会利用有利的地形,在暗处施冷箭,狗急跑墙,会造成我军损失,万一他发狠,自己放火烧了粮草,对我们来说,那就是失败,现在只要把他们诱出门外这块空地,他们就避无可避,我们光是用弓箭就足够把他们打发了。” “原来是这样,高,真是高。”长孙冲说完,扭头骑头一旁的袖手旁观的候君集说:“候将军,请允许我参战,这样的战斗,用不上督战队。” “去吧,小心点”候君集知道长孙冲立功心切,这样一面倒的战斗,而他身边还有四名极为彪悍的护卫守住,不会出什么问题,闻言点点头,放任他去准备。 早一点上战场,早一点见血,也就早一点成熟。 过了一会,传令兵走过来,小声地说:“禀刘校尉,所有人准备就绪,请指示。” 刘远嘴边出现一丝冷笑,点点头,对传令兵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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