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咯……嗬” “咯……嗬” 白如雪的海冬清用嘴一啄,轻巧地叼起一张纸片,轻轻一蹦,一下子从案几的一边跳到另一边放下,最奇怪的是,案几的中间,是一个泥捏成的小河模型,而海冬青嘴里叼着的那纸片,赫然是画着的是一个全副装甲的唐军形象。 玛噶公主把一颗红参丸塞到雪儿的嘴里,摸了一下它头说:“宝贝雪儿,去玩吧。”那海冬青一昂首,把红参丸吞下后,展翅一飞,一下子就从门口处飞去,倾刻之间,又在天际翱翔了。 “没想到,唐军袭击了玛沁后,竟然渡过了黄河。”玛噶公主淡淡地说。 这得多有灵性的海冬青啊,虽说不会说话,但用赞蒙赛玛噶教它的方式来传递信息,边境的情报还没送到,它却马上告知了它的主人。 一旁的侍女接口道:“公主,多玛也受到他们袭击了吗?” “应该不会”一个站在一旁,身高六尺有余的彪形大汉摇摇头说:“我弟弟悉多勇猛无双,不会这么轻易败的,再说,要是败了,也会有烽火升起。” 说话的是论钦陵的弟弟赞婆,在松赞干布出征期间,负责逻些城的守卫,现在听从玛噶公主的命令,揖拿来犯之敌。 松赞干布把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划分为四个如(ru,亦译为翼),即以逻些城为中心的伍如(dbu-ru,中央翼),以乃东为中心的约如(gyo-ru,左翼),以南木林为中心的叶如(gyas-ru,右翼),以拉孜为中心的如拉(ru-lag,分支翼),每一个如又分为上下两部分,每如设将军一人,副将一人,分领上下部,各有四个千户所,赞婆是吐蕃的一大猛将,身高六尺有余,善用一把长约一丈,重达五十六斤的铁蒺藜骨朵,据说这是仿三国时番王沙摩柯的兵器,赞婆舞起来虎虎生风,只要让他铁蒺藜骨朵击中,不死也全身伤残,极为了得。 武艺了得,兼得到松赞干布的器重,赞婆是左翼将军,在松赞干布和论钦陵出兵犯唐时调入逻些城协助防守。 一员猛将听女人摆布,赞婆绝对不干,但是这个女人吐番高原上最美丽的一朵鲜花,文武双全,赞婆对她爱慕己久,哪有不听之理,他屁颠颠地跑来,站在玛噶公主的身边,如小猫一样温驯。 赞婆的看着赞蒙赛玛噶,眼里一片炙热,可惜玛噶公主对他深情的目光视若无睹。 玛噶公主点点头说:“据烽火的信息,来犯之敌大约几千人,人数不多,不过装备很精良。” “公主,此事交给我,你在逻些城等着,我亲提大军,把他们的脑袋全拧下来送给你。”赞婆用拳头擂了一下自己的胸肌说:“只要我赞婆出马,捏蚂蚁一样把他们全部捏碎。” 只有几千人,赞婆心里有点不以为然,需要这么劳师动众吗? 自己一出马,还不是手到擒来,只要自己在玛噶公主前表现一下自己的勇猛,说不定,玛噶公主就会对自己另眼相看,这次赞普让自己协助玛噶公主,实则也是给自己安排一个机会,毕竟,松赞干布要稳坐赞普之位、要开疆拓土,绝对少不了自己一族的支持。 “赞婆将军” “属下在”赞婆连忙应道。 玛噶公主冷冷地说:“不可以小看我们的敌人,既然他们敢来,心中必有所倚仗,再说赞普哥哥让我们尽能活捉他们,这一次,我决定亲自率领三万精锐之士,把他们全部捉拿,赞婆将军,我需要你的帮助,另外,给你的弟弟悉多将军传消息,让他把唐军后退的道路全部截断,这一次,我要瓮中之鳖。” “是,公主,属下马上办!” 闻言可以和玛噶公主一起出征,赞婆喜出望外,满口答应,有什么能比和吐蕃之花一起扬马策鞭更有趣呢,到时让她看看自己的历害,肯定就会改变对自己的看法。 虽说知道玛噶公主喜欢那些文质彬彬、有学问的人,但是,赞婆还不放弃,他要让赞蒙赛玛噶知道,只有强壮的勇士,才是她最好的归宿。 候君集一行不知道,吐蕃的复仇大军己从逻些城出发,在吐蕃之花赞蒙赛玛噶的带领下,从伍如和约如两如抽调的三万吐蕃精锐之士,连同吐番猛将赞婆,浩浩荡荡直奔镇蕃军,而天空中的海冬青,每天都在监视着镇蕃军的举动。 “砰砰砰” “威武” “砰砰砰” “威武” “杀啊……” 渡过黄河后,进入更加广阔的吐蕃腹地,这里地广人稀,防卫力量非常薄弱,镇蕃军如无人之境,一把把战刀挥舞,一个个长槊染血,无敌的大唐铁蹄在吐蕃的土地上肆虐,铁蹄所过之处,是鲜血染血的土地。 贡达窝是吐蕃境内的一个小型的部落,仅有三百多户,人口不足二千,但是盛产勇士,尚武成风,以战死为荣,家家都会舞枪射箭,户户门前都立着忠勇旗杆,三百多户人口,获得甲等列户的就有三十多户,这在吐蕃极负盛名,松赞干布多次嘉奖,亲自下令把贡达窝的税给免了,这里土地肥沃、生活富裕,吐蕃的女子都想嫁到这里。 可是,这个勇士的故乡,今天却落了一个全族被灭的惨况,在得知唐军到来,贡达窝的部落酋长一声令下,整个部落包括女人孩子行动起来,挖陷马坑、伏击、放冷箭等方法,让五十多大唐精锐丧身于此,候君集盛怒之下,下命对贡达窝的人格杀勿论,一天之内,这个盛产勇士的部落就从吐番抹去了。 “全军列队!”候军集一声令下,镇蕃军全体立正,一脸肃穆地目视前方,眼里出现一丝悲壮。 五十二名生死与共的兄弟,此刻再也不能跟自己一起扬鞭策马,再也不能跟自己一起高喊唐军视死如归的“死战”,不能再一起大碗吃酒大块吃肉,此刻,他们一字排开,身下压着的,是一堆堆冷冷的木柴。 是的,他们战死了,战死在沙场,在进攻贡达窝时,被早有准备的吐蕃人伏击,那部落前面的陷阱,就夺去了十多位大唐勇士的性命,他们死了,死在战场,死在异乡,但他们的尸首不能在留在这里,华夏人讲求叶落归根,魂归故里,现在就是集体把他们送别,把遗体化为骨灰,这样回家的时候,可以带上他们,不让他们在这里孤独。 “脱帽、行礼。”孙大强大声地吼道,眼睛有一丝微红。 一众将士,包括候君集、刘远、长孙冲、程怀亮,也纷纷地脱去战盔,抱在手中,双眼行着注目礼,准备送战友的最后一程。 “将军,准备好了。”一个战士手持着一个火把,对手举着,准备递给候君集。 这是一个不成文的规矩,点火的,通常都是部队的最高长官,这样以示对死者的尊重。 候君集心情有点沉重的接过火把,心中暗自责备,攻击一个只有一百多名正规吐蕃士兵的部落,除了这个部落反抗异常激烈、凶狠之外,还是与镇蕃军的粗心大意有关,前面的战事太顺利了,顺利到所有人都以为吐蕃人只是一个纸老虎,没想到一下子遭受到这样的打击,虽说在行军、清洗途中,有摔死的、有不幸中箭身亡的,甚至有二个因不适应高原反应,活活病死的,加起来,也没贡达窝这一役多。 五十二名大唐精锐啊,候君集都心痛得泣血了。 自责归自责,早就经历无数次这样的情景,候君集早就习以为常了,要是几十人都放不开,哪能指挥几十万人的大作战呢,有时候为了达到战略目标,还特意派人送死、打败仗麻痹敌人呢。 很快,候君集就收拾好心情,拿起火把,轻轻在那木柴一点,那淋了火油的木柴一下子就燃烧了起来,每点一堆柴火,候君集都会小声地念上一句:兄弟,走好了。 没多久,五十二堆火就烧得旺旺的,火光倒映着的,是几千双同仇敌忾的眼睛、几千张一脸肃穆的脸孔。 不知谁起的头,在候君集点完火的时候,众将士大声地吟唱那首历代军人都喜欢唱的军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一遍又一遍,慷慨雄壮,送别战死沙场的战士,用最响亮、最深情的歌声,为昔日的战友送行,声音越唱越响,在群山在回荡,响彻云霄。 点完火后,候君集也不在这里呆了,吩咐亲兵,把刘远一干将领全部叫到了一旁,准备吩咐下一步的战略部署。 “参见将军” “参见将军” …… 刘远、长孙冲、程怀亮、陆广、程阳、孙大强六人,恭恭敬敬地向候君集行礼,这里就是镇蕃军核心人员了。 “免礼”候君集突然语出惊人地说: “都起来,本将把你们叫来的目的,是我吐蕃军准备化整为零,一分为四,我领一路,刘远、长冲冲和程怀亮,各领一路,更好地打击吐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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