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不去理会这些,他趁这个机会,将那副冰冷的淡蓝色手套取了出来,请老矮人帮忙鉴定。老矮人拿着琢磨了一会,说:“寒冰手套。” 他戴上手套,念了一个字符,将手掌摊开给琼恩看,手套上已经缓缓升起白色的冷气,微微凝结起一层寒霜。 老矮人伸手,握住桌上的水杯。 “波”的一声轻微裂响,水杯瞬间碎成了七八块。 老矮人将手套取下,还给琼恩,告诉他激发力量的咒语。 琼恩默记在心,又把那柄匕首取了出来,请他鉴定。 老矮人接过匕首,漫不经心地看了看,陡然脸色一僵。 “这匕首你从哪里得来的?” 这个问题琼恩自然不会老实回答,他本来想说是临行前导师给的,但随即想到这理由说不通,如果真是导师给的,哪里还需要拿来鉴定。 最后他随便编了个理由,说是路上在店中看见,店主也不识货,低价出售,他觉得有些名堂,就花钱买了下来。 老矮人又看了半天,从桌子抽屉里取出一副深蓝色眼镜,彷佛是水晶制作的,小心翼翼地戴上又看了一会,最终点点头,“回返匕首,”他说,“你捡到好东西了。” 琼恩不知道回返匕首是甚么东西,经老矮人解释才明白。 这柄匕首中灌注了一个类似回返真言的法术,具体用法是预先用匕首割破手指,滴一滴血出来,用琥珀封住,放置在某处。 以后万一遇上危险,只要握着匕首念诵咒语,就能自动传送到琥珀的放置地点。 和传送术比起来,这回返术十分不够灵活,它只能固定地传送到预先指定的地点,而不能如传送术一般随心所欲自由指定。 而且也很不安全,如果那枚封着血的琥珀被人发现丶销毁,那回返术自然就不能再生效;如果有人恶作剧,把那枚琥珀丢到大海里去,到时候这边人一回返,结果发现返回到了海底,身边都是鲨鱼…… 虽然有种种不如意,但到底是多了一项保命的护符,何况原本就是白得来的,琼恩也没甚么好抱怨。 传送术自然好,但那不是他目前可以去考虑的事情,太遥远了。 老矮人这里就有琥珀,现场取来,琼恩用匕首割破指尖,滴了一滴血出来,封在琥珀中,收进口袋。 老矮人又将激发回返真言的咒语教给琼恩,他抚摩着匕首,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让琼恩很怀疑老矮人是不是不想把匕首还给自己了。 毕竟,矮人族虽然素有豪爽好客的风评,但其对财宝的贪婪小气,也是声名在外的。 但最后,老矮人还是一脸舍不得地把匕首还给了琼恩。 这种鉴定魔法物品的活,自然是要收钱的,老矮人虽然和琼恩相谈甚欢,但收起钱来可是毫不客气,充分展示矮人一族着名的贪婪习性。 鉴定费和三件巫师袍,连带那份琥珀的钱在内,一口气收了琼恩九枚金币,还说是抹去了零头。 天色不早,琼恩起身告辞。 老矮人似乎很难得遇到人类巫师,或者说令他想起了当年去人类城市学习魔法的往事,居然还有些留恋。 但他又不是美女,琼恩自然懒得有兴趣──事实上,还正有个美女在旅店里等他呢。 匆匆说了几句,便逃了出来。 在回来的路上,他顺便又买了些其他衣物,回到旅店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黑了。梅菲斯守在房间里,看着那枚黎明之石。 旅店里也有晚餐供应,琼恩让服务生送了两份上来。 其间琼恩对梅菲斯说起今天在矮人神殿的遭遇,顺便请教为何这些矮人神祗能共聚一堂。 而且那座神殿名为“莫拉丁熔炉之殿”,显然应该是莫拉丁的神殿,为何同时塞进那么多矮人神祗的塑像进去。 在人类神殿中,这是不可想像的。 “锻魂者莫拉丁是矮人的主神。”梅菲斯听了琼恩的描述,丝毫不以为意,平静回答。 “主神?”琼恩重复着这个词,他不甚明白,因为以前似乎没听过。 “矮人的神祗和我们人类不同,”梅菲斯解释,“我们的诸神……比较散乱,”她轻轻蹙起眉头,思索着,努力选择了这个比较合适的形容,“但矮人诸神却是比较有组织化的。” 她摇了摇头,似乎对自己的这个形容也不甚满意,但一时也想不出更合适的词来代替,只好作罢。 “我们的诸神,并没有某一个领袖,或者说一个最高位阶者,但矮人诸神是有的,就是莫拉丁。莫拉丁是所有矮人神祗的领袖,这便是主神。” 莫拉丁不但是矮人诸神的领袖,同时还是所有矮人尊奉的神祗。 按照矮人的说法,所有矮人的灵魂都是莫拉丁从他的熔炉中锻造出来的,所以莫拉丁又有尊称“锻魂者”。 一个矮人可能会信仰其他某位矮人神,但他同时也可以算是莫拉丁的信徒,便如琼恩碰见的老矮人丹吉尔。 相对人类的诸神来说,矮人神系比较团结紧密,如果要说有矛盾,大概就是以拉杜格和深地-杜菈为代表的灰矮人神比较特立独行,和其他矮人神祗比较不合。 不过就目前来说,大体还算相安无事,至少还能放在同一座神殿里接受信徒朝拜。 没有恶劣到人类诸神那样,动不动就你死我活,弄得天翻地覆。 “拉杜格?”琼恩听到梅菲斯提起这个名字,想起就是老矮人巫师信仰的神祗,“你说他是灰矮人神?他不是矮人的魔法神么?” “魔法神?” 梅菲斯略想了想,毕竟她对矮人的信仰其实也不是特别熟悉,“也勉强可以这么说了,”她评价说,“不过其实他主要的身份是灰矮人的守护神。” 灰矮人这个词琼恩倒是知道。 矮人是个泛称,其中包括盾矮人丶金矮人和灰矮人三大类,以及一些数量稀少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其他族群。 前两大类矮人基本可以一视同仁,差别不大,但灰矮人便比较特别些,他们是居住在幽暗地域(Underdark)的,很少在地表出现。 一般人说矮人,其实指的是盾矮人和金矮人,不包括灰矮人在内。 比起其他矮人,灰矮人的名声普遍要恶劣些,素有“邪恶”的评价。 盾矮人和金矮人往往相处融洽,但对灰矮人也比较敌视。 拉杜格作为灰矮人的守护神,和其他矮人神祗关系自然也就不佳。 虽然他名义上是魔法神,但其他盾矮人和灰矮人中的施法者,都罕有崇拜他的。 灰矮人头发和皮肤全是灰暗色的,非常容易辨认。 琼恩今天遇到的那个老矮人巫师显然不是灰矮人,他却信仰拉杜格,也算是非常少见的事情了。 梅菲斯对于这些倒也并不在意,但当琼恩提到“雷鸣之子”的时候,她微微点了点头。 “大势所趋。”她说。 “甚么?”琼恩没听明白她的意思。 “上古传说,在大约六千年前,矮人族曾经在大陆上建立过庞大的帝国,”少女解释,“但后来人类崛起,矮人族被迫退居深山。” 矮人族退居深山,奉行保守封闭的作风,和人类社会断绝往来。 初时还能相安无事,但随着人类繁衍日多,扩张加剧,原有的地域不能容纳,不可避免地又开始开发山区,侵入矮人族的地盘。 如今在人类的城市中,矮人的身影已经越来越常见,包括商人丶工匠丶佣兵丶冒险者,甚至移居而来的平民百姓;而在矮人聚居地,也渐渐能看到人类的身影。 便如这座阿德巴城,以前纯然就是矮人的地盘,根本不允许人类来往,如今也加入了银月联邦,也接纳人类的商旅和游客了。 人类和矮人,交往越来越密切,越来越频繁。 这种局面的改变,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雷鸣之子。 是他们倡导放弃矮人族的保守作风,主动进入人类社会,学习魔法和人类的文明,参考借鉴人类的社会体制,促使人类和矮人交流来往的加速。 琼恩微微点头,他大约明白了梅菲斯刚才所说的“大势所趋”是甚么意思。 人类的繁衍丶扩展,让矮人族已经无法继续闭关锁国下去。 长此以往,被吞拼,或者说“融合”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人类原本就是极具侵略性的种族。 琼恩甚至可以想像,百年之后,只怕大陆上就没有“矮人”这个独立的种族了。 既然融合已经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那与其坐守等待,不如积极主动,争取更大的利益。 矮人主神莫拉丁降下雷鸣祝福,诞生雷鸣之子,可能目的也在于此吧。 在刚才和老矮人的谈话中,琼恩也知道:雷鸣祝福之年出生的矮人是雷鸣之子,但其后出生的矮人,依然还是普通的矮人,并没有表现出多少魔法天赋。 雷鸣之子虽然天赋强大,但这种天赋更多来自神赐,只怕也不能繁衍继承下去。 目前矮人族的巫师阶层,就是靠这些“雷鸣之子”支撑着,他们后继无人。 仅仅一代人,能做甚么呢? 矮人的寿命比人类长得多,一般能活到四百岁。 雷鸣祝福是六十六年前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说,这些雷鸣之子们,大概还能发挥作用的时间是三百年。 过了这段时间,雷鸣之子凋零去世,矮人族受先天条件的限制,在魔法上的成就肯定会比现在退步。 难道这三百年内,矮人和人类就要全面融合么……还是说未雨绸缪,早作准备? 反正,大势所趋,不可逆转,只能积极迎上。 琼恩思索着,倒是想起一件事情来。 如果矮人族和人类真的融合,那在宗教信仰领域,势必有一场争夺,便如人类有人类的战神,矮人有矮人的战神──以前各拜各的,互不相干,如今融合为一,难道还能容忍两个战神并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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