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

“缪斯,我在亚金城看到了她,远远的看到了一眼,她穿着铠甲和制服,身边还有一些其他的军人……不过看模样,那些人很古怪。派人去打听了一下,好像是从中部战线来调集物资的军队……” 小查理微笑说了出来,杜维的脸色立刻就严肃了起来。 杜维立刻派人写了一封信,快马加鞭,让人紧急送到中部狼牙军营去。 可又过了会儿,他却又把侍卫长老烟叫来: “胖子那个家伙,我担心他又不按命令行事,这事情,你亲自跑一趟!把人给我带回来!简直就是胡闹!!” 帝国北部战线,中部要塞以南。 这里距离帝国战区空军基地并不远,单独的这座军营,从面积上来看足以容纳上万人的驻扎。 而这个军营里,虽然并没有那么多数量的军队,不过在营门口,清早的时候,来来往往的穿戴着铠甲的战士就已经来回忙碌起来。 一队马车车队在出示的文件之后开进了军营里,马车后裸露的车厢上装载的是一袋一袋的粮食,肉干,还有武器铠甲,一捆一捆的重脊破甲箭。 军营的里面,一杆旗杆上悬挂着一面绣着怪异图案的军旗,那奇怪的花纹,仿佛是某种野兽尖锐的獠牙。 而军营里的校场上,并没有如帝国其他正规军那样的整齐操练的队列,倒是一些清早训练的战士,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看似松散,其实暗含了某种规则的队列,在操场之上组成了一个一个地小团队,借着校场上的地形:高低。破地,障碍,等等等等,进行一些奇怪的战术演练。 那些战士有的甚至都没有穿戴铠甲,而是身上穿着一些诡异的带有强烈伪装作用的衣服,比如挂满了树枝树叶的制服,或者用稻草扎起来的头盔,甚至有的连脸上都涂抹了黑黑绿绿的油彩。 校场地边上,还有一些战士,脱去了上衣。光着棒子,在互相角力,周围不少人围观,声声呐喊。 这里浑然不像是帝国的正规军——他们的确不是。 这里,是帝国唯一的一支官方正式招募,并且承认其合法身份的雇佣军——狼牙军——在隆巴顿的领导下,曾经立下奇功。获得了第一次空降敌后作战胜利的狼牙军。 隆巴顿,这个胖子早上带着一队骑兵在营地周围骑了几圈马,此刻全身已经活动开了,满头热汗,脱去了铠甲只穿着一身制服,大步在营地里走过,一路上和那些粗豪地汉子们点头打着招呼“埃姆雷。你昨晚摔跤输了。小心摔断了你的腿!”“卡尔,你这个混蛋,一早以来不许喝酒!”“洛奇,你眼睛怎么这么红,难道昨晚想娘儿们想得睡不着吗” 这些言语虽然粗鄙,可是在这种地方,却是战士们最共同的语言。 很显然,隆巴顿已经得到了这支狼牙军里佣兵们的拥戴,每一个人对他都是恭敬而亲热。 胖子大步走过一个一个营房之后。来到了自己的大帐旁一脚踢开了木板们,大步走了进去。 这个营房是隆巴顿自己的营房的隔壁一间,走了进来,就看见地上随意地丢方着脱下来地铠甲和武器,空气里还有一股子淡淡的酒的味道。 胖子耸耸鼻子。有些皱眉。 营房里只有一张床。床上一个人身子紧紧的裹着毛毯,蜷缩成一团正在呼呼大睡。大概是因为太过疲惫了,还发出了断断续续轻微的鼾声。 胖子走近到了床边,低头看着床上的人。 缪斯,这个假小子,裹在毛毯里——不过从她裸露外面的肩膀看来,这个丫头睡觉没有脱衣服,而是和衣而睡,此刻侧躺着,怀里紧紧的抱着一个装酒的皮囊,因为睡得太过香甜,小嘴微微张着,嘴角和枕头上,甚至还留下了一丝口水地痕迹。 “哼,挺可爱的一个丫头,怎么睡相像个傻子。老天,居然还大呼噜,流口水。” 胖子挑了挑眉毛,也不伸手,就抬起脚来,隔着毯子,轻轻的在缪斯的屁股上踢了一下,叫了一嗓子:“喂,假小子,起床了!” 没反应…… “喂!起床了!” 呼噜……呼噜…… 胖子怒了,转身走到门外,提了一桶水大步走了回来,站在缪斯的床前,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哨子,用力一吹…… 睡梦之中地缪斯,正匝了匝嘴,仿佛还做着美梦,忽然就听见一阵尖锐地哨声!那声音尖锐刺耳,陡然就把她惊醒了! 随后还听见了胖子那可恶的吼叫…… 紧急集合?? 呼啦一下,缪斯立刻如条件反射一般地从床上弹了起来,下意识的就去伸手乱抓,寻找丢在床边的靴子。可她刚睁开眼睛,就看见胖子那张可恶的笑脸就在床边,她还没叫出来…… 哗啦! 一桶凉水就当头泼了下来,顿时缪斯就犹如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尖叫一声,猛跳了起来! “混蛋!死胖子!你干什么!你疯了吗!!” 缪斯终于清醒了,瞪着眼睛死死的盯着胖子。这可恶的胖子,居然还一脸恶意的笑容,手里提着水桶,笑眯眯的看着自己。 “醒了?那么快给老子起来!你简直就是一头喜欢睡懒觉的小猪……还是一头贵族小猪。” 缪斯火了,她立刻尖叫了一声:“你这个死胖子!谁允许你跑进我房间里来的!”说完,她还下意识的死死的抓着毛毯。 胖子叹了口气,不屑的撇了这个丫头一眼:“干什么?反正你又没脱衣服……再说了,以你的年纪,当我女儿都嫌小。你听好了,这里是军营!现在太阳都晒屁股了,你还躲在被窝里吗?” 缪斯无奈的看了一眼这个无赖的胖子,再次倒了下去。倒在床上,呻吟了一声:“求你了,胖子……今天我轮休!见鬼!今天我轮休!我昨天才从东部战线回来!骑马来回奔波了六天!给你运回来了整整二十六车物资!现在我放假!放假你懂不懂!!” 隆巴顿丝毫没有半点觉悟地样子,依然一脸坏笑:“我当然懂,放假是我亲口批准的。不过……” 他忽然伸手把床上的酒囊提了起来,晃了两下:“空了……你可真能喝啊,看来你现在酒量见涨了。可是,你这个家伙,难道忘记了我的命令了吗!放假的人,允许在营里自由活动。但是……不许在军营里喝酒!!” 说着,胖子犹如抓住了什么把柄一样,笑眯眯的盯着缪斯。 缪斯却丝毫不畏,瞥了胖子一眼,一句话就把胖子死死的顶了回去:“死胖子,这袋酒是我从你房间里偷来的。” “呃……” 他赶紧晃了晃酒囊,立刻尖叫吼道;“混蛋!这是我的珍藏!你居然把它喝光了!!” 缪斯晃了晃脑袋。这才掀起了毯子,爬到了床边,睡眼惺忪,在地上摸了一会儿:“胖子,你把我的靴子踢到哪儿去了?” “在你地脚上。”隆巴顿愤愤的捏着空酒囊:“你睡觉都不脱靴子的吗?” 缪斯这才跳到了地上,伸了个懒腰,胡乱抓起了铠甲和武器套在了身上。这才回头瞪了胖子一眼:“就算你是我的长官。也不能随便闯进我的房间吧……还有,下次你喊我起床,不许再泼水了!现在我要洗脸了……” “抱歉,没有水给你洗脸了。”胖子指着那个已经空空的水桶:“你的水已经用掉了。” 这里毕竟是军营,每个战士,每天只有一桶水可以用。 缪斯愤怒地看着那个空空的水桶,大怒:“你!!你知道不知道,我为了完成你的任务,已经三天没睡!三天没洗脸了!!你居然!!我是女孩子啊!女孩子是要干净的!!” 胖子抱着膀子。微笑看着她,这才故意道:“哦,你是女孩吗?我可忘记了你还是女孩子呢。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是的,如果一定要形容缪斯现在的模样,那么只有一个最最简单直接地词语:邋遢! 非常邋遢! 她地头发乱糟糟的。甚至有些灰头土脸——几天奔波去调集粮食和物资。她昨晚赶回来的时候疲惫之极,喝了酒之后倒头就睡。根本就没顾的上梳洗。 身上的衣服原本是白色的,现在也泛着一片一片可疑的污迹,黄色的尘土,还有酒痕…… 看着她这副模样,谁会想到,她可是那个李斯特家族堂堂的缪斯少爷(小姐?),而且还是一个有洁癖地贵族! 自从离家出走跑到北方来,走投无路的缪斯只能跑来投奔了胖子,躲在了这个军营里,在胖子手下担任了一个军官——当然了,没有正式的官职,因为这是一支雇佣军,除了名义上的首领胖子和侯赛因之外,其他人都没有正式的官职。 每天她和那些满口粗话地佣兵们一起训练,摸爬滚打,骑马野外拉练,一走就是两三天,野外露宿,喝溪水,吃干粮,几天不洗澡更是常有地事情。 来到北方之后,她一直躲在胖子的身边,可是……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躲什么。 后来杜维率兵北上,担任东部战线地主帅之后,胖子曾经想把她打发到东部去,但是这个小妞死活不肯——或许是因为加布里在东部? 可似乎也不是…… 她继续留在了胖子这里。 而胖子这里,这支雇佣军,名义上是归中部战区,但是因为之前违抗号令,私自发动了那场敌后空降的作战,虽然后来作战计划成功,胖子还因此收到了奖赏,这支雇佣军也得到了一个正式的番号“狼牙军”。 可是却让原本就看不上这群“乌合之众”的暴风军团高层。越发的不满了!就算是那次作战成功了,但是暴风军团里的高层,却越发的讨厌胖子和这支雇佣军了,在原本的“乌合之众”这个名词之外,还加了一条“不服调遣”。 加上,中部的暴风军团一直以来没有取得什么好地战果,胖子的雇佣军得到了封赏,却不免让人眼红起来。 结果……之后,在军中的物资补给上,这支狼牙军就少不得受了一些白眼。在发放供给物资的时候,就经常被暴风军团的人刁难,克扣,卡压,拖延…… 胖子原本脾气就暴躁,更是干脆和暴风军团的人翻了脸。 幸好,空军的安德列将军和郁金香家族关系亲密。在他的支持下,经常把空军的物资调集过来援助胖子,可是受够了暴风军团白眼的胖子,却干脆在杜维北上之后,就派人去找了杜维联系。 杜维对于自己地嫡系,自然是要护短的,从那之后。胖子这支雇佣军。虽然依然留在了中部,但是物资方面的攻击,却全部都是从东部战线运送而来了。 缪斯不肯去东部,坚持留在胖子身边,胖子也无所谓。前几天,又让缪斯亲自带队去东部亚金城去领取这一个月的物资,缪斯带队来回奔波了六天,着实辛苦了一番。 说起来,胖子也算是很照顾缪斯了。给她单独住了一间营房,平日里也照顾有佳。虽然军营里来了个女人——不过反正这些雇佣兵都不是正规军,帝国的佣兵行业,也不是没有女人(比如从前的若琳),所以那些佣兵并不会太大惊小怪。 “好吧好吧。”看着缪斯杀人的眼神。胖子摆了摆手:“我喊你起床是好心……你这个不知道好歹地丫头。快起来,有好事情。如果去晚了没赶上。比怪我不照顾你。” 缪斯已经把武器佩戴好了,随便从水桶里抹了几下,手掌沾了沾水,在脸上胡乱,用力抹了抹脸,捋了捋头发:“好吧,什么好事!” “我们要出发了。”胖子一脸的诡异微笑:“我亲自带队……我们绕过要塞,一路往西,然后……悄悄跑到那些敌人的后面捞一票!嘿嘿,现在是粮食收获的季节,我们可不能闲着,去给它们捣捣乱。” 缪斯眼睛立刻一亮:“果然是好事!好了,算你有良心,这么有趣的事情不忘记喊我。” “就快走!我们一会儿就准备出发了。” 走到了门口,胖子忽然站住了,回头看了缪斯一眼,犹豫了一下:“还有一件事情……缪斯,你在我这里,这个事情,瞒不住人的。我想公爵大人迟早会知道——说不定他现在已经知道了。没准这几天就会有信来,让我把你送过去……” 缪斯立刻眼神变得有些茫然,愣了一下,然后用力摇头:“我不去!哪儿也不许!我可不想到杜维的手下……我最讨厌那个家伙了。” 胖子摸了摸下巴,嘿嘿笑了笑,笑容有些古怪:“那可随便你……只不过,万一老板知道了,我偷偷帮你躲藏,只怕我又要挨军棍了。” 缪斯翻了个白眼:“你一身肥肉,打不坏你地。” 迟疑了一下,缪斯才收起了嘻笑地样子,压低声音,语气诚恳,正色道:“其实……我知道你很照顾我……谢谢你,隆巴顿叔叔。” 胖子一听,一张脸顿时好像见了鬼一样,嘴巴里好像塞了个鸡蛋,瞪大了眼珠瞪着缪斯:“你!你叫我什么!你居然叫我叔叔?!我的天啊缪斯做了个鬼脸,嫣然一笑:“不是吗?你自己都说,我的年纪当你女儿都嫌小了。” “老子还不到四十岁呢!”胖子怒道,说完,伸出厚大的手掌,在缪斯的脑袋上狠狠的拍了一下:“不许这么叫老子!妈的。”他说的虽然轻松,可是眼神里却闪过了一丝痛苦。 缪斯看在了眼里,压低了声音,柔声道:“胖子……我听说,你以前有个女儿……” “关你屁事。”胖子火了,做势就要伸脚去踢缪斯,被缪斯一跳躲开:“快去牵你的马!去营门口集合!迟到地话,我打你军棍!” 缪斯吐了吐舌头,赶紧跑了出去,走过胖子身边的时候,低声说了一句:“谢谢。” 看着这个丫头蹦蹦跳跳跑掉了,隆巴顿这才叹了口气,望着远去的背影,这个二百五的眼神里,居然露出了一丝货真价实的慈祥和温情来。 捏了捏口袋……口袋里有一封信,是杜维写来地。 他刚才对缪斯说谎了……杜维不是“迟早会知道”,而是已经知道了!已经知道缪斯就在这里。 这封信是昨晚快马送到地,信里,杜维要胖子立刻派人把缪斯送到亚金城去——如果她不肯,就绑也要绑过去! 这是信里杜维的原话。 可这次,胖子却自作主张,违抗了一次杜维地命令——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违抗命令了。 只因为……当初,这个可怜的假小子,单人匹马跑来投奔自己的时候,这个从前总是一脸坚强,仿佛个小刺猬一样的小妮子,在跑到自己这里来的时候,一脸的疲惫和柔弱,眼神里那种悲伤的东西,让胖子生出了怜悯之心。 这些日子,她在自己这里,和一帮粗豪的汉子一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大声叫嚷,看似快乐,可是……有哪个女孩子,会晚上在房间里,抱着酒囊睡觉? 枕头上的那痕迹……真的只是口水吗? 还是……眼泪? “他妈的。”胖子搓了搓自己满是横肉的脸颊:“这帮年轻的小崽子,情情爱爱的,真是麻烦。哪有老子我年轻的时候,想爱就爱,想恨就恨来的痛快?喜欢的娘儿们,就大大方方的一把抢过来好了。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老烟怀里揣着着杜维的亲笔信,带着一队骑兵,一路奔波来到了狼牙军的营地,已经是傍晚了。 可是他却终于来晚了一步,狼牙军的人告诉他,统领隆巴顿大人,今天一早,就抽了一千人,出去“打猎”了。“打猎”是这帮佣兵的黑话,其实就是带人绕路去敌后骚扰去了。 隆巴顿不在,老烟在营里打听了一下,说出了缪斯的相貌,果然很多人认得。只是却得知,隆巴顿把缪斯一起带走了。 老烟叹了口气……果然如公爵大人想的一样,让自己快马加鞭来接人,晚了就来不及了。 这个隆巴顿,又抗命了。

小说推荐

老婆爱上我封面老婆爱上我傲无常男人以事业待偷情,则无妞不破。男人以偷情待事业,则无事不成。泡妞,最高的境界是泡老婆! 刘青,茂远集团综合部里一名普通的员工,却有着不为人知的真实身份——美若天仙却冷若冰霜的集团董事长慕晚晴的老公。 原本希望能在平淡生活中找到真实的自我,但与暴龙女警有意无意中的得罪而结怨,与自己的直接领导老套剧情下的一夜情,与单亲少女因游戏而逐渐走进彼此的世界…… 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四处留情的刘青,逐渐走向丰富多彩的人生,却也背负着那段让铁汉流泪的悠悠往事……极品公子封面极品公子烽火戏诸侯叶无道,一个以卫道者自居的花花公子,以征服美女为最大乐趣!为什么要把女人当作神圣不可侵犯的女神?为什么我不可以把她们当作我的玩物,当作我利用的棋子,当作我的随从? 钱,他将继承一个超过百亿美元资产庞大家族的财产,多得可以当用美金当纸烧; 貌,他妈妈是省花,爸爸是风流倜傥,长得堪称女人的“杀手”; 既然上帝如此慷慨赋予身为两个庞大家族第三代中唯一的男*公民的他这么多,他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征服美女——上帝送给男人的最好礼物?末世之黑暗召唤师封面末世之黑暗召唤师晓夜圆舞曲召唤骨龙、召唤巫妖、召唤死神的黑暗大召唤师李佳玉重生了,一切都回到了末日轰鸣的前一刻! 空间剧烈震荡,地表裂开无数通往虫界、深渊界的缝隙,顷刻之间,虫族、尸族的汪洋大军席卷地球,人类文明岌岌可危,生死一线! 心灵尚未被污染的李佳玉,召唤物不再只局限于黑暗,他还可以召唤光明生物! 面对令人沉醉的死亡阴影,他发誓要阻止悲剧的重演! 律动于穷途末路的末世,他要踏上血腥的杀戮之道! 游走于死亡边缘,他不再活在阴冷的黑暗中,他将踏上光明的辉煌之路! “这是唯一的翻盘机会……我将赌上所有的一切,去弥补遗憾,保护好曾经逝去的亲人!” 城墙之上,眺望着无穷无尽的虫潮,李佳玉的身后站着一排形态各异的黑暗召唤兽……全球高武封面全球高武老鹰吃小鸡地窟入侵,武道崛起。 小人物也有大情怀,为生存而战,为守护而战。 且看小人物方平,一步步崛起,拯救(忽悠)全世界的故事!黜龙封面黜龙榴弹怕水此方天地有龙。  龙形百态,不一而足,或游于江海,或翔于高山,或藏于九幽,或腾于云间。  一旦奋起,便可吞风降雪,引江划河,落雷喷火,分山避海。  此处人间也有龙。  人中之龙,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纳放天地之志。  一时机发,便可共度良宵,决势分野,定鼎问道,证位成龙。  作为一个迷路的穿越者,张行一开始也想成龙,但后来,他发现这个行当卷的太厉害了,就决定改行,去黜落群龙。妙笔计划:光明行封面妙笔计划:光明行卖报小郎君“妙笔计划”是王者荣耀与阅文集团合作的王者荣耀文学共创活动。 首期活动由王者荣耀邀请25位阅文知名作家,基于王者荣耀的世界观及英雄设定,创作作家心中的王者故事。 一面是想为家族报仇雪恨,一面却不愿复仇中牵扯到无辜百姓,李信因此陷入两难选择,他身上蕴含的统御之力也因为这份纠结无法施展,他对未来的道路充满迷茫,直到一块上古之玉出现在他生活里。陈二狗的妖孽人生封面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烽火戏诸侯衣衫褴褛的老人蹲坐在破败房子前的白桦木墩子上,喝一口自制的烧酒,抽一口极烈的青蛤蟆旱烟,眯起眼睛,望着即将落入长白山脉的夕阳,朝身旁一个约莫六七岁、正陪着一黑一白两头土狗玩耍的小孩子说道:“浮生,最让东北虎忌惮的畜生,不是皮糙肉厚的黑瞎子,也不是600斤的野猪王,而是上了山的守山犬。” 许多年后,老人躺进了一座不起眼的坟包,那个没被大雪天刮烟炮冻死、没被张家寨村民戳脊梁骨白眼死的孩子终于走出大山,来到城市,像一条进了山的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所以荣耀。 其爷如老龟,死于无名。其兄如饥鹰,搏击北方。其父如瘦虎,东临碣石。 那绰号陈二狗的他,能否打拼出一世荣华?浴火焚神封面浴火焚神傲无常流氓读者刘潜是个长混起点中文网的无聊学生。某日看yy修真小说正大爽时,背后出现了个仙风道骨的修真者。一时不察被拐去异界且看主角如何利用起点各yy小说中学来的无良招数和经验,以及凭其灵动无耻的风格,纵横逍遥异界,脚踩修真界。 你会看到一个恣意的世界,庞大奇妙的世界将逐一解开面纱,即有类东方的修炼体术体系,亦有似西方的魔法斗气结构,视角跟随主角感受身临其境的愉悦。 读破万卷yy书,走遍异界都不怕。无良皇帝封面无良皇帝傲无常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在现代钢铁水泥都市中苦苦律动生存。 然而一个特殊的意外,改变了我人生的轨迹。 因缘巧合回到了古代成为了当朝皇帝。 从此开始了一生波澜壮阔,精彩纷呈,却又刺激之极的帝王生涯。隐杀封面隐杀愤怒的香蕉一个厌倦了无休止的杀戮和冰冷残酷麻木的生存压迫之后的顶尖杀手,决定从这世界上最严密的杀手组织中逃离。 机会来了,那是一个组织里防备松懈的晚上,他出逃。 却绝望地发现,组织里的高手和异能者们正齐聚一堂,准备捕捉亟待浴火重生、正处于虚弱期的神鸟凤凰。 自知逃生无望的杀手,把愤怒绝望的子弹射向了高攻低防的异能者,随后,他被蜂拥而至的子弹击倒,但凤凰却趁机突围而出,并决定满足他一个愿望~ “我要自由!” 于是,杀手重生到了他十岁时候,命运被改变之前,杀死了本该带他去杀手组织的两个杀手,他获得了别样的、全新的人生。 两个天真的小女孩,一个老练的小男孩。 然后,温馨的童年…… 带你重温,时光流逝,我们长大后,逝去的那些纯真美好,以及梦想和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