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在临时的公爵俯的马棚里,这些隆巴顿招揽来的家伙排列成了一行。 这个略微有些简陋(当然只是相对而言)的公爵俯,占地不大,在堆满了广厦豪宅的帝都,这样的一个府邸只能算是中等偏下,显然和杜维的公爵身份很不匹配。 但是,公爵俯里却绝不缺少马匹。 原来的罗林家族撤出帝都的时候,房子卖了,人都遣散了,但是身为武勋世家的罗林伯爵府上,马匹是众多的,这些马全部都被杜维要了过来。 “你们可以随意挑选自己的坐骑。”隆巴顿一声令下,这些落魄的武士们每个人脸上都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来到这个郁金香公爵俯,大家就已经得知这里的主人的身份,居然是最近名满天下的少年大公爵!想想自己之前一天还可怜巴巴的在奴隶市场找饭吃,而现在一下就进了帝国目前风头最劲的豪门! 还能拥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 不过隆巴顿看着这些家伙费劲的骑马的样子,暗中摇头,看着身边的杜维,低声道:“哎,这些家伙都只是武士,却不是骑士,今后到西北那个地方,不会骑马可怎么行!西北那个地方,就连小孩子都会骑马。” 基本上来说,大陆上地武者,只要是拥有正牌武士等级的,都是通过了骑士协会的考核。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只是“武士”,却不能被称为“骑士”。 所谓骑士,最最简单的道理:你至少要会骑马吧? 但是对于这些低级的武士来说,他们连自己都养不活,哪里还有钱财来养一匹属于自己的马?养活一匹马的花费,可远比养活一个人要贵得多了! 武者的没落。是大陆上的现状,而那个名存实亡的“骑士协会”,曾经是和魔法工会并列大陆的强大组织,但是现在却已经沦落到上不得台面了。骑士协会负责考核和颁发骑士等级徽章。 但是大多数习武的人,却连马都养不起……他们只会武技,却不会骑马。 而眼前的这些家伙,虽然都只是武士,而不是骑士…… “嗯?”隆巴顿忽然眼睛一亮。他看见了最后一个翻身上马的老烟。这个今天招揽来的实力最强的家伙,他居然是会骑马的!而且看来骑术相当不错,他上马的姿势很干净利落,一看就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而且他骑在马上的姿势……上身停得笔直,双腿并不像其他那些菜鸟那样死命的夹着马肚子,看上去很轻松。 “这个家伙是一个“骑士”。”隆巴顿越发的对这个老烟好奇了:“他武技不错,骑术看来也不俗。能有这么强的实力,还有这样的骑术的人,怎么会沦落到奴隶市场去找饭吃?” 这个问题同样也是杜维心里想问的。 这个临时公爵俯虽然小。但是作为一个典型的贵族豪宅,一些基本的设施也还是具备的,比如……一个规模虽小,但是目前也足够用的跑马场。 留下那帮菜鸟们欢快的练习骑术之后,隆巴顿把老烟单独叫到了房间里,同样在房间等候的,还有杜维。 老烟的神色有些复杂,他大概想到了这位公爵大人把自己叫进来是干什么。 果然…… “报上你服役的番号。骑士!”隆巴顿不等老烟站定,忽然站了起来,然后大声的喝道。 几乎是条件反射一样,多年训练的结果,使得老烟不由自主的站直了身子,双腿双手并拢,狠狠的跺了一下脚下的皮靴,然后挺胸大声喝道:“王城近卫军团皇家近卫军第四骑兵队第六小队骑长……” 说到最后,老烟猛然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可不是在御林军了。 不过隆巴顿和杜维对这个结果已经很满意了。 看着这个叫老烟的家伙一脸不自然的表情,杜维笑了笑:“你曾经是一名御林军的军官?” “……是的。” 隆巴顿释然的笑了:“难怪我看见你喜欢把裤脚塞进靴子里……只有那些喜欢漂亮的御林军才会这么干。” 老烟有些脸红,的确,极度注重皇家威仪的御林军,在很多细节上都和普通的军队不同,尤其是在个人仪表上,御林军都堪称是典范。 他们的制服总是汤得笔挺,裤子上一道褶皱都没有,还喜欢把裤脚塞进长长的马靴里,使得整个人看起来格外的挺拔。 但是“喜欢漂亮”这个说法,依然深深刺痛了老烟,他仿佛想起了政变日当天,三千最精锐的御林军,却依然那身“漂亮”的装备,被一千叛军仿佛兔子那样追杀得到处逃窜。 军人是应该讲究仪表,但是如果过分追求仪表……那只能算是仪仗队。 “好了,我的将军。”杜维笑着对隆巴顿摆摆手,然后看着老烟,温言道:“我想,不用我问,你也明白我想问什么了吧?” 老烟点头,他叹了口气:“大人,您是准备以逃兵罪把我抓起来吗?” 的确,这是老烟最担心的。帝国军队对于逃兵的惩罚是异常严重的,毫无任何回旋余地……逃兵罪,杀! “说说你的经历,老烟。”杜维笑着。 “我……曾经是一名御林军。”老眼咬了咬牙:“就在夏日祭典日之前,我一直在御林军服役,整整十二年……” 随后,老烟把政变日当天自己所在的那三千准备接受检阅的御林军的遭遇手了一遍。 “……我当时中了一箭,就在这里。”老烟指了自己胸前的伤口:“我晕了过去,但是并没有死,后来在清理战场的时候,我被当作死尸搬到了城外。半夜的时候,我醒来了,发现自己躺在死人堆里,周围静悄悄的,远处的焚烧点正在成批的焚烧尸体,有叛军,也有我们的人,我当时还不知道到底是叛军赢了,还是我们赢了,所以我不敢走出去,我悄悄的离开了那里……他们人手不足,尸体又太多,那里有数千尸体,却只有不到一百人看守,所以我悄悄的离开了那里,他们没有人发掘。” “然后呢?”杜维点了点头。 “然后我溜到了附近的一个镇子,在一户农家堆积干草的棚子里睡了一个晚上,到第二天中午醒来的时候,我偷了一件衣服,然后流到河边清洗了伤口,然后我在大陆上的时候,被一队行商救了,我告诉他们帝都里发生了政变,我是一个平民……那些日子很混乱,帝都里很多平民受伤,我的说法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那些行商给了我一些药物和食物,然后就离开了。几天后,我回到了帝都里。” “你回来了。”杜维点了点头:“那么,那个时候你应该已经知道了在政变之中,到底哪一方获胜了吧?既然是皇室获胜了。你为什么不重新回到御林军里?像你这样在政变日当天奋勇杀敌并且负伤,最后又大难不死的人,会得到奖赏的,你为什么不回去?” 老烟沉默了,但是杜维却看出,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的眼睛里似乎有火焰在燃烧! “大人,我们一共三千人,大多都死了。尤其是我所在的那个小队,我手下的兄弟全部死光了。还有我所在的中队,我们的长官战死了,我们全中队的人,活下来的恐怕只有我一个。”老烟的声音有些激动,更有些干涩:“我在那里干了十二年,我队皇室忠心耿耿,那里有的兄弟,和我一起当班的几个人,每次当班之后,我们都会一起去喝酒赌钱,一起去找女人,我还记得,当年我一次骑马摔断了腿,我的长官亲自把我从马场背了回去!可……他们都死了。”说到最后,老烟的声音有些干巴巴的:“他们都死了。” 杜维没说话,隆巴顿犹豫了一下,咬了咬嘴唇,也没出声。 “我记得他们的名字,他们都是我的兄弟,我的长官,汉克骑长,他是一个好军官,他对我们要求严格,而且还在不当班的时候请我们去他家里喝酒,还有卢萨,我赌钱的时候还欠他十六个铜角没还,还有伦尔,我们队里的一个家伙,政变日之前,我们还因为抢掠一个姑娘而打了一架,事后我想对他道歉……可是……”老烟忽然声音颤抖起来,仿佛那么笨拙的,干巴巴的重复着一个事实:“可是他们都死了。” “可他们的死不是你的错。”杜维看着这个老烟的眼睛:“他们是被叛军杀死的。你很幸运没有死,为什么不回去?” 老烟没有回答杜维的话,他反而对杜维提出了一个问题:“公爵大人,政变那天的事情,后来在帝都流传了开来,所有人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老烟的眼神里带着一丝灰色的,他的眼珠原本就是淡淡的灰色,此刻看来,就好像是一个垂死的人:“大人,辰皇子殿下,他成了摄政王。在政变日当天,他早就有准备,他早就知道大皇子会叛乱!他早就知道,一切都知道!所以他布置下那么多后手,最后他轻松的赢了。现在,他是摄政王,将来,他还会成为皇帝,我地说法没错吧?” 杜维忽然觉得自己明白了这个眼前的中年男人的内心! “辰皇子他既然早就知道,为什么不阻止?” “辰皇子他既然早就知道,为什么我们这三千人还要去死?” “辰皇子他既然早就知道,为什么不在政变之前就做点什么?” “辰皇子他既然早就知道,……?” 这些问题,杜维都没法回答,或者说,他知道答案,但是却无法书出口。 “尊敬的公爵大人,您觉得无法回答么?”老烟苦笑了一生:“我自己,其实是知道的。” 他深深的吸了口气:“因为辰皇子他根本没有想过要在事前阻止那场政变,他需要利用政变来除掉大皇子,他需要那场政变,所以,我们那三千人,就是被他抛弃的棋子,是被他放弃的诱饵,我们三千人的死,可以让大皇子错误的认为政变进行的很顺利……我们三千人必须要死,因为我们在辰皇子的计划里,在开始,就是被放弃的。” 最后,老烟总结道:“这些,我都明白了。” 杜维叹了口气,而身旁的隆巴顿,却忽然狠狠的一拳砸在了桌子上。 “我是一名御林军。”老声音吟很沉重:“曾经我无比忠心于皇室,只要紫荆花皇旗指向的地方,我愿意去浴血奋战,愿意用我的声明去拼杀!去扞卫皇室,但是那天,我大难不死,然后忽然可笑的发现……我原本效忠的人,他根本就不值得我去效忠!” “我是一名军人,我愿意去战死!但是……我绝对不愿意被人出卖放弃而死!所以,活下来的我,拒绝再次为皇室效力,我不会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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