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怕我失忆忘记了督军的身份,沈怀风又道:“督军的权力极大,可以左右大将军的军事调动,有尚方宝剑,可以先斩后奏,对军中的高级军官功绩过失,都可以通过密函上奏朝廷,所以,大伙都忌惮他。” 我微微点头,细心观察了一下,果然发现众将士都对这个钱纪中露出厌恶之色,我见沈怀风虽然伤势颇重,脸上有污血,但仔细看去仍见他目清眉秀,道骨仙风,顿时心生好感。沈怀风略为沉吟了片刻,随即屏退了许多围观的将士,眼看天空灰蒙蒙,恐怕要下雨,他又命人支起了帐篷,这才跪坐在我身边,诚恳道:“虽说大将军身受重伤,但皇眷不可私议呀,这会身边都是自家人,大将军想问什么都可以问。” “哦。” 我突然恍然大悟,如果李香君是公主,我确实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议论她,想明白了,我默默颔首:“我到底是谁?” 沈怀风道:“大将军本是皇上身边的御前近卫军统领,半年前才蒙皇上御赐为勇冠无敌大将军,领衔二十万大军驻守边关,这半年来,大将军带领军队打了大大小小六十余杖,从无落败,真乃神人也。” 看来越来越像吴奶奶所说的,我更加相信自己便是大将军,心中暗暗得意,没想到自己如此厉害,嘴上却讪讪道:“那李香君真是公主?” “正是。” 沈怀风朝我神秘一笑,伸出两根手指头来:“将军日夜叨念的人有两位,一人是天下第一美人何碧涵,另一人便是公主李香君。” 我茫然问:“那到底谁是天下第一美人呢?” “这就由将军评判了,我们这些寻常人士没福气一睹公主天颜,不过,上次何碧涵来大明山见将军,我可是见到了她的真容,恕在下无礼,何碧涵绝对称得上当今绝色,无人能比。” 沈怀风一脸赞赏之色。 “既然何碧涵是天下第一美人,我还叨念公主李香君,如此推断,这公主也是极美。” 沈怀风鼓掌:“呵呵,我虽然没见过公主,但市井坊间都流传公主的美色倾城倾国,才二八年华,却非常聪颖伶俐,据说,公主腰身奇软,跳舞很好看,舞技可是当世无双,大将军担当了六年的御前近卫军统领,应该见过公主跳舞,这福气真是羡煞我等啊。” 我急问:“公主嫁人了?” 沈怀风摇头叹息:“大将军真糊涂了,人人都说你爱慕公主,你们自幼相识,可谓青梅竹马,但至今你们没婚约,如今公主到了婚嫁的年龄,大将军可要保重身体,至于公主嫁不嫁人,就看大将军的造化了,若是皇上将公主许配给大将军,那就是我们众将士所盼,是天下百姓所盼啊。” 我还想再问,帐篷外高喊:“报告,马血煮好了。” 沈怀风忙叫进来,那位虎背熊腰的士兵捧着一个残缺的泥罐急速走进,递到我面前,我一看,泥罐里面赫然是煮熟的马血,我闻了闻,哇,那气味恐怕比郭泳娴熬的药汤要难闻一百倍,我急忙摆手,示意拿走,沈怀风忙道:“大将军失血过多,保命要紧,眼下先喝点马血补补气,稍后等火头兵抓来野猪野味,再好好弄给将军吃,以前将军受伤,可是大口喝过生马血,这会失忆了,连煮熟的马血都不敢喝了?” “以前我喝过生马血?” 我瞪大了眼珠子。 “是的。” 沈怀风点点头,我一看,马上心念急转,暗思沈怀风的话有几分道理,先保命再说,何况众多士兵看着,我要是表现窝囊,将士们一定讥笑我,万一传开,说我失忆后变成了孬种,那以后还怎么领兵打仗,还怎么服众?想到这层,我咬咬牙,大喝一声:“拿来。” 虎背熊腰的士兵见状,马上捧来泥罐,卫兵扶我支起身子,我接过一试,还不算太烫,只不过一团泥巴似的糊状物委实难以下咽,瞄了一眼军师,我咬咬牙,闭上眼睛,咕嘟咕嘟地猛喝下去,一口气不喘全喝完,随手一扔泥罐:“味道好极了,哈哈。” 众将士一看,都哈哈大笑,我胸闷欲呕,示意重新躺下,屏退左右后,沈怀风会意,趋前问我有何吩咐,我小声问:“军师,我什么都忘记了,你告诉我,现在该如何办?” 沈怀风沉吟了半天,道:“源景城的敌军已经退回城里了,这场恶战他们的伤亡比我们多得多,天色渐暗,又快要下雨了,按理说,他们万万不敢出战,我们先休整队伍,生火做饭,派出几支小分队去警戒便可。” 我点称是,又问是不是要传令下去,军师微笑点头,我马上吩咐传令兵传令军队原地休整。传令兵才走一会就下起大雨,幸好帐篷结实没漏水,我趁这个时机跟军师讨教了如何行军打仗,如果调令军队,如何应对敌情…… 沈怀风自然不敢怠慢,说得巨细无遗,虽然我身受重伤,但军威仍在,气势犹存,军师始终对我恭恭敬敬,我眼珠一转,知道以前我是何等威风,此时千万不能变得懦弱胆小,思索片刻,我的语气逐渐强势,马上让军师把所有高级的军官,参谋都招来我帐前议论战事,众将官休整了半天,洗掉了脸上的脏污,个个还原精悍刚猛的模样,可他们见到我满身重伤,却不愿休息时,眼神流露出无比的崇敬,我也奇怪,如此重伤,我竟能精神抖擞,奇妙的是,那些伤口不算很疼了。 记忆如排山倒海般填充我的脑海,我记忆起了很多事情,我勾引唐贵妃,奸淫皇后,偷看香君公主洗澡,我还连抗十五道圣旨,领军杀敌,虽骁勇异常,但为了建功立业,我杀人如麻,死在我绝世神功下的敌人不计其数。 良将手下午弱兵,军士们见我如此剽悍,个个摩拳擦掌,在军师的引导下,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战事,我见督军钱纪中在,故意不吱声,正好了解所有交战的全过程。 原来,我本是大典王朝的御前近卫军统领,半年前,边关重镇源景城被外敌侵入,我上报朝廷,主动请缨前去迎战,皇上恩准,赐我勇冠无敌大将军,统领二十大军前去收复失地,这几月杀来,敌人被我大军杀得节节败退,夺回源景城已经指日可待,被我围困半月有余的敌军粮草已断,援军未期,只能想尽一切办法突围,皇上有旨,誓要杀光敌军,因为才有了敌人拼死反扑,我军誓死围堵的惨烈场面,光这几天,就死伤无数。 议论正浓,我的卫兵来报,说饭弄好了,我一声令下:“大家都饿了,就在我帐里吃饭,吃完了再议。” 众将士应诺,不一会,火头兵与卫兵都搬来了简陋的桌子,椅子,还放上了米饭馒头,铺以马肉,我问火头兵死了多少匹战马,火头兵说敌我双方死的战马有两百九十多匹,足够全军将士分吃一小口马肉,帐篷里都是高级将官,马肉的分量自然稍多一点。火头兵还拿出小灶,全是野外抓到的野味,我见不少,干脆放在桌上,让大家一起吃,众将官又是一惊,个个脸露喜色,也不客气,哄抢而吃,那些野味的肉质比马肉细腻多了,加上火头兵专心烹饪,那味儿绝对不是马肉能比拟,将官吃得大呼过瘾。 我暗暗好笑,这笼络人心是我最拿手的本事,可突然间,我就瞥见钱纪中少言寡语,一口饭菜都未吃,我又不禁纳闷,难道他一身臃肿皮囊不觉得饿吗? 管他饿不饿,大伙儿饿了才重要,不到半时辰,桌上的米饭馒头,野味马肉全都吃得干干净净,我雷厉风行,宣布马上再议战事。而我,则一边咀嚼着馒头,一边倾听众人的议论,慢慢地的,我听出了蹊跷,将官们所有的议论都围绕着明天该如何进攻,如何诱敌,如何劝降,就连军师沈怀风也是这个论调。 一直不作声的我突然问了一句:“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沈怀风一愣,看了看油灯,说道:“已过了亥时。” 他以为我困了,马上笑道:“那就议论到这,大家都累了,回营地休息吧。” 众将官领命,刚要离去,我开声阻止:“且慢。” 钱纪中与众将官怔了怔,都坐在椅子上不动,我用凌厉的眼光扫视了一下众将官,冷冷问:“如果我是敌军,我就偏偏在这个大伤元气,在这个雨过路滑的夜晚出来突袭,你们如何应对?” 众将官一惊,都互相小声交流,谭为天为先锋大将,他先开声:“按理说,敌军损失超我军,又缺粮草,士气正低,不敢轻易偷袭。” 有人附和,频频点头。 我冷冷道:“今天交战如此惨烈,这说明敌人已经殊死反扑,我们已经下了格杀令,敌军待援无望,固守是死,与我军消耗是死,反扑也是死,不过,反扑还有一线生机,至少可以逃出一部分。” 将官门脸色各异,都不敢再说,眼睛朝军师看去,一个魁梧的战将站起来道:“谅他们也不敢来偷袭,我右翼无损,负责警戒的前哨都是精兵,一有动静,我们可以马上战斗,其他的弟兄今天损失惨重,不如让他们休息。” 我冷冷道:“敌我激战了一天,同样疲累,同样损失惨重,但两者不同,我们是求胜,敌人则是求生,求胜可以等,求生则刻不容缓,我身受重伤的消息恐怕早已传遍全军,这消息自然传到了敌军的耳朵里,敌人一定认为我军的统帅受到重伤,又是大战刚过,又是夜晚,又是下雨,我们的防备一定很松懈……” 谭为天点点头:“他们一定会铤而走险,拼死一搏。” 一位将官霍地站起:“而且敌军突围的方向一定是我们这边,不是右翼,因为我们要保护大将军,势必把兵力收缩。” “对。” 我大吼一声。 军师微微点头:“一点即通,大将军精通兵法,不拘常势,我们就唯将军是令。” 那位身材魁梧的战将激动道:“大将军一席话,我都没心思睡了。” 我见取得了共识,马上果断地指示:“那我们就赌一把,赌他们今夜突袭,反正他们不来突袭,我们也没亏什么,传我命令,全军轮番休息,将官不许卸甲,兵士睡觉也要拿着刀枪。” “是。” 众将官齐声回应,声势陡盛,我又与众人细致商议,命他们各司其职,前后呼应,等谋划妥当了才各自散去,沈怀风见左右无人,噗通一下跪了下来:“大将军是否恢复记忆了?” 我茫然摇头,沈怀风摇头叹息,与我交谈了一会便劝我休息,我也觉得困倦了,闭上眼睛缓缓睡去,还做梦了。 梦里全是我的女人,姨妈,小君,戴辛妮,楚蕙,葛玲玲,唐依琳,庄美琪,郭泳娴,王怡,章言言,何婷婷,连孟姗姗也梦到了,可我却觉得少了一个女人,我焦急得很,四周寻找,终于,我找到了,原来,是我的命中贵人何芙,我开心极了,急急忙忙扑过去,不料,何芙却拔出一把三尺长的利剑朝我刺来,我大骇,蓦然惊醒,眼前竟然是一位身背长剑,长发披肩,头戴斗笠的美貌女子,她眼大星眸,瓜子脸,坚强的下巴,紧闭的樱桃小嘴……这模样我再熟悉不过了,想都没想,张嘴就喊:何芙,你怎么来了? 这美丽的女人瞪着我怔怔出神,小嘴儿微微张开,眼神露出了不可思议,她望了望身边的沈怀风,莺声问:“沈军师,他喊我什么?” 沈怀风尴尬道:“何姑娘,大将军深受重伤,恐有些失忆,这会正发烧,可能又神智不清,胡乱喊错了你的名字,你可别见怪。” 美貌女子摘下斗笠,摇了摇头:“不,他没喊错,我有个小名,叫芙儿,那是我爷爷给我起的小名,芙蓉与荷相似,寓意出淤泥不染,这小名除了父母之外,没人知晓,江湖的人只知道我叫何碧涵,他是如何知道的?” “啊?” 沈怀风愣了一下,更是尴尬:“这……老夫也不知,或许,姑娘前世,今生,下辈子都跟大将军有缘分。” “沈军师说笑了。” 美貌女子露出一丝羞涩,帐篷里烛光明亮,我能看出她脸上有一抹红晕,真是大感惊喜,原来何芙也有前世,她的前世居然是侠女,哇塞,很飒爽,很英姿,紧身的黑衣把她的身体曲线勾勒得曼妙之极,举手投足之间,从容大气,一双美目如电,仿佛能将世间的丑陋和罪恶看个真切。 我的记忆仍在恢复中,浑浑噩噩,模模糊糊,但我记忆起与何碧涵相识于绿林大会中,那次草莽英雄们商议如何与官府联手抗击敌寇,我亲自赴会,结识了何碧涵,侠女慕英雄,英雄爱侠女,我们惺惺相惜,飞鸽传书,半月前,我大军驻扎大明山上,何碧涵来到军中协调战事,那晚,我们终于勾搭成功,云雨巫山,露水承欢,我射了何碧涵六次,何碧涵失禁了八回,惊喜的是,她是处女。 “呵呵,姑娘风尘仆仆赶来,我们这里都没好东西招待你,真抱歉,你请坐。” 沈军师示意卫兵给何碧涵端来一张高脚凳子,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一张简易的木床上,估计是在我昏睡时,大家把我搬上了床,这可比担架舒舒服多,头下枕着的也是一团干草。 何碧涵没有落座,而是深情地打量着我:“沈军师,你别客气,行军打仗不比风花雪夜,哪有这般讲究,他没死,就……就是最好的招待。” 说到这,她脸有异样,眼睛眨了眨,又笑了出来,不过,我和军师都看出她笑得很勉强。 沈怀风一声轻叹:“姑娘别这么说,大将军的命硬得很,好了,他的伤就交给何姑娘了,我出去巡视一下。” 走到帐外,沈怀风传令,任何人都不准靠近我的帐篷。 “你怎么知道我小名。” 何碧涵从怀里拿出一瓶瓷白的瓶子,又从斗笠的边沿抠出一柄指长的小刀,拿着小刀在蜡烛上烤了烤,她来到床边,轻轻坐下,我明白了,她要用小刀割开了我身上的布条。 我坏笑,编了一句谎言:“大明山那晚上,你迷离时无意说了很多淫词浪语,其中就有芙儿爽,芙儿乐之言……” 话没说完,何碧涵已羞得无地自容,转身欲走,我手臂疾伸,抓住她的手肘,马上赔笑道歉,柔言哄骗了半天才令何碧涵转嗔为喜,重新为我治伤涂药,烛灯下,美人越看越美,我禁不住赞道:“碧涵,几百年后,你的模样没变,你名字就叫何芙。” 何碧涵无限娇羞,喜不自胜,眉目间俨然流出淡淡的妩媚,估计心跳加剧了,手抖了,不小心触到我的伤口,我心想,在将士面前,我都坚忍着不喊痛,在女人面前更需表现出英雄气概,所以,我很淡定,任凭何碧涵为我清洗伤口,给伤口上药,我始终不皱一下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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