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一章

其实这只手镯算是叶冷松年初在缅甸买的那块巨大翡翠原石切出来后,制成的第一只成品。 原本手镯料子打算先封存的,先把边角料以及成色不好的先拿出来,或卖或送人,等到核心的位置,才慢慢加工,以后留着送人。 毕竟就算这么大一块原石,水头、颜色都很好,但真要切出这种品相的手镯,也切不出太多,估摸着最多也就二十几只,再剩下的,品相、水头、颜色都要差上一个等级了。 只不过,景甜生日临近,他手上一时又没有太好的东西可以送,特意去珠宝店买一个首饰吧,又没什么意思,最后还是决定,把做出来当样品给他看的第一个成品手镯送给景甜。 如今的景甜还没出道,但在网络上已经有了不小的名气,特别是叶冷松刚为她发行的个人EP大碟中的两首歌,传唱度已经很高。 甚至很多彩铃都在用那首:《ring ring ring》做主题。 但是,景甜知道,自己嗓音天赋很一般,和杨幂比,也算是半斤八两。 这个想法包括杨幂,以前还没感觉出,都挺自信的,认为自己要是有好歌的话,也能成为歌手。 直到真正和张韶涵、和杨钰莹、和微微姐、和泉水姐一起在卡拉OK里唱歌。 水平与效果立刻就分出高下。 也算是让杨幂和景甜彻底死了做歌手的打算,一心一意准备在演绎事业上发展。 但景甜比杨幂的优点是,她很听话,也很刻苦,几乎每天都坚持形体锻炼,从不间断。 而杨幂则三天打渔,两天晒网,靠着小聪明,能偷懒则偷懒。 两人一起住进叶冷松别墅也有段时间了,这里离公司、离未来的母校北京电影学院,交通都很方便,加上叶冷松默许了她们鸠占鹊巢,于是,两人算是彻底的搬了进来。 并且商量好,以后也不住校了,就在这里住着。 除了主卧留给叶冷松,依然按着他的喜好、风格没动外,整个别墅已经被景甜和杨幂改得面目全非,最突出的,就是一间大的副客厅,被她们改成了练功房。 一人一间的卧室,更是布置的像是公主房一样。 连主客厅,都处处透着女孩子的色调,粉色窗帘、芭比娃娃、卡通海报、毛绒玩具,以及景甜和杨幂的各种写真照片。 让许久没来的叶冷松都为之一愣,以为走错了地方。 反正他也不差这一间别墅,两个小丫头喜欢,那就让她们住呗,自己偶尔回来,也能有不一样的感觉。 但这样一来,也有一个坏处。 找他的妹子变少了。 原本这间别墅,叶冷松是打算作为以后在北京的居所的,和他关系密切的女人都知道这间别墅,想他了,就会过来。 如今倒好,住就算了,两个丫头像是在宣示主权一样,各色内衣、内裤挂在阳台,随风招展,让很多过来的妹子望而却步,悻悻而归。 “幂幂姐,冷松哥亲过你没有?” “嗯?”杨幂被景甜这一么一问,有些愣神,以为她发现了什么。 其实景甜也只是因为和杨幂坐的近,若有若无的闻到她身上好像有叶冷松的气味,才这么一问的,毕竟杨幂喜欢叶冷松,鬼都能看出来。 以景甜现有的世界观,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亲嘴应该就算最亲密的举动了。 但景甜哪里知道,两人何止亲嘴,杨幂都被她们的冷松哥操喷了。现在嘴里、花房里,还残留着叶冷松的精液。 “有没有嘛?” 饶是杨幂很大胆,在这种追问下,还是难得的出现了害羞,低着头,犹豫了一会,才回答:“有……过吧……” “啊?那是什么感觉?” “就是……就是……”什么感觉,杨幂还真不好描述,眼珠一转,把话题引到景甜身上。 “冷松哥这么宠你,亲过你没有?” 因为景甜在公司身份特殊的原因,整个公司,除了刘亦菲,叶冷松最宠的,可能就是景甜了。 景甜有点点失落的说:“没有,就在我晚上睡觉时,说晚安后,亲一下我的额头。” 亲额头和亲嘴是完全两种概念,虽然亲额头也是宠溺的一种表现,但这种宠更多的像是对妹妹、对女儿这种宠,和男女之情根本不沾边。 景甜再不懂,这个道理也是懂的。 她喜欢叶冷松,杨幂同样知道,公司甚至流传过,景家和叶家是世交,景家和叶家都有让两家亲上加亲的打算。 不过后来,这个传言一直没有得到过证实,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这不妨碍景甜喜欢。 对于这个和自己住在一起的小姐妹,杨幂同样是喜欢的,懂事、大方、会为人着想,这是景甜的优点。 虽然对于异性,所有女人都会有独占欲,但叶冷松不同,杨幂知道,自己不可能独占叶冷松,哪怕是刘亦菲也不可能,所以刘亦菲也有好闺蜜,好同盟,那就是刘诗诗。 听说刘诗诗已经认了刘亦菲的妈妈为干妈,两人关系更亲了。 既然要找同盟,当然找一个和自己关系好的,景甜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一是她同样喜欢叶冷松,叶冷松也宠她。 二是两人不仅同住,马上就要成为同学了,自己以后和叶冷松亲热,景甜不可能不察觉,与其这样,不如…… 反正就算没有景甜也是李甜、王甜。 想通这些关节,杨幂这半吊子军师就开始帮着出主意。毕竟她有成功的案例在先,自信心要足上很多。 “我教你啊……下次再见到冷松哥你要这样……” “对,还有,再道晚安时,不能只亲额头了,可以先试着碰碰嘴唇,等适应了,就可以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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