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程家的产业遭国民政府查抄后,转眼间便落得与吴家一般家徒四壁。 程富整日里只顾着钻营生意,却不知这商场上最讲究的是人情往来。 程家根基尚浅,又惯会投机取巧,不知不觉间早已将人得罪了个遍。 程富三天两头被巡捕房传唤,身子骨就在这来回折腾中渐渐垮了,最后竟直接死在了巡捕房的牢房里。 程家败落至此,连丧事都办不起了。 程令砚只得寻了处僻静地界,草草将父亲埋葬。 这程令砚的性子与程富截然不同——程富为了名利什么都干得出来,程令砚却生性温和,对经商之事更是毫无兴致。 这些年不过是被程富当作提线木偶,勉强做着违心的事。 如今程家倾覆,程富又撒手人寰,他反倒觉得真正活过来了。 眼下程家就剩他和妹妹程令岚相依为命,其他人不是死了便是散了。 程令砚在沪市寻了一处租金尚可的宅子。 他前半生过惯了锦衣玉食的日子,幸而在洋学堂念过书,识得几个字,便在报馆谋了份文职的差事,每月十五块大洋的进项,除去房租,勉强够他与程令岚度日。 他盘算着攒些钱,好早些离开沪市——这地方于他而言,实在没留下多少快活的回忆。 程令岚却与兄长心思迥异。她总惦记着要留在沪市,巴望着能回到从前钟鸣鼎食的光景。 阿岚,程令砚常这般劝她,程家已经败了,你我如今与街上拉黄包车的、挑担卖菜的并无二致。 若说有什么不同,不过是咱们前半生做过少爷小姐罢了。 你且醒醒罢——以现今这般身份,哪户高门大户肯明媒正娶你去做正房太太? 至多当个姨娘罢了。 收收心,跟着哥哥好生过日子,总不教你出去吃苦就是。 他说话时,总不自觉摩挲着袖口磨破的线头,那是从前苏州绣娘用上等丝线缝制的杭绸衫子,如今已洗得发白。 程令岚垂着眼帘把玩着手中的绢帕,对兄长的劝诫恍若未闻:哥哥不必再费唇舌,便是做小我也认了。 她眼波流转间自带一段风流韵致,与那郑顺意相比竟也不遑多让。 虽说程家如今式微,可冲着程令岚这副好相貌前来提亲的显贵子弟仍不在少数。 千挑万选之下,她偏偏相中了那户高门望族,即便要做姨太太也认了。 程令砚见妹妹这般执迷不悟,急得额角都沁出细汗:阿岚,你如今仗着青春貌美自然得宠,可韶华易逝…话未说完便被程令岚阴鸷的眼神截住。 他强压下心头忧虑继续劝道:不如寻个本分人家安稳度日。 若实在要给人做小…他咬了咬牙,便是吴歧路府上也强过现在这户。 虽与吴歧路早已割袍断义,可对其为人处世,程令砚仍是信得过的。 程令岚自小娇纵成性,哪里听得进程令砚的规劝。 她将手中的绢帕绞得死紧,冷笑道:哥哥不必多费唇舌。 当年吴歧路看不上我程令岚,难道如今我还要上赶着给他做小? 程令砚见她这般执拗便不再言语。窗外的海棠被风吹得簌簌作响, 谁知不出三日,程令岚竟真收拾了箱笼,坐着顶青布小轿进了那户人家的偏门。 临行前,她悄悄往兄长手里塞了个绣着并蒂莲的荷包,里头整整齐齐码着十块银元,在晨光里泛着冷清的色泽。 程令岚初时确实风光,可她那挥金如土的脾性和刁钻刻薄的性子终究惹恼了夫家。 大妇明里暗里地排挤,丈夫也日渐冷落,她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 程令砚临行前又来看她。他站在雕花窗前,望着妹妹憔悴的面容,终是忍不住开口:阿岚,跟我走吧。这沪上的日子,你过得也未必舒心。 程令岚绞着绣帕的手指微微发颤。前线是什么地方?枪林弹雨,朝不保夕。她如今虽不得宠,好歹锦衣玉食,总比提着脑袋过日子强。 哥,我……她垂下眼帘,我就想安安稳稳的。 程令砚长叹一声。 他这一走,妹妹在偌大的沪市就真的举目无亲了。 若是再受人欺负,连个撑腰的都没有。 可他心里装着家国大义,实在难以两全。 我给你在汇丰银行开个户头吧。他终是妥协了,往后每月汇钱来,总不至于让你过得太艰难。 程令岚突然扑进他怀里,泪水浸湿了他靛青色的长衫。 从今往后,这繁华的十里洋场,就只剩她一个人了。 程令砚喉头滚动,强忍着没让眼泪落下。 烽火连天的年月,这一别,或许就是永诀。 白昭远渡重洋之际,沪上风云变幻,国民政府清算商贾的浪潮席卷吴氏产业,他却浑然不知。 在南洋闯荡的岁月里,他几经生死,终成一方商界巨擘。 如今这位爱国实业家荣归故里,锦衣夜行间仍念念不忘故人郑顺意。 他撒开人脉四处探听,终觅得郑顺与吴歧路下落。 相见时,这位南洋富商开门见山:愿倾囊相助他们重振旗鼓,但有两个条件——吴氏盈利须分他两成;若遇南洋订单,吴歧路必得随他扬帆出海。 生意场上,总要留条后路。 白昭把玩着手中的翡翠扳指,眼底闪着精明的光。 白昭的资本注入为吴氏注入了新的生机。 吴歧路在商海中敏锐地捕捉到转瞬即逝的机遇,凭借与生俱来的商业嗅觉,在郑顺意不动声色的运筹帷幄下,仅用一年光景便让吴氏完成了惊人的复兴。 曾经摇摇欲坠的商业帝国不仅重振旗鼓,更以崭新的姿态超越了鼎盛时期的规模。 这位年轻的掌舵者在商战中逐渐褪去青涩,行事作风愈发沉稳老练。 而始终站在幕后的郑顺意,既是他的智囊团,又是他精神世界的定海神针。 每当关键时刻,那些看似不经意的提点总能化险为夷。 当吴氏重新在黄浦江畔站稳脚跟时,白昭对吴歧路的韧劲赞赏有加,提出要带他去南海开拓新天地。 吴歧路习惯性地找到郑顺意商议。 书房里,郑顺意摩挲着茶杯,目光温和而坚定:这是属于你的征程。 放心去闯,我在家里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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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封面绿野仙踪清·李百川《绿野仙踪》成书于乾隆中叶,由李百川所著,是清代中期一部比较重要的长篇小说。书中以当时的社会时代为背景,刻画出了生活其间的各色人物,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读者阅读以后,能够非常贴近地感受到清代中叶的世情和普通民众的生活,十分精彩。 《绿野仙踪》在文学上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它对传统的神魔小说有所突破和创新,融神魔小说、世情小说、历史小说为一体。 小说的人物描写十分精彩,尤其是那些活跃于人间凡世的小人物。小说中写达官之子温如玉贪恋烟花,倾家荡产的一段,最是精彩。郑振铎先生认为,这是“《绿野仙踪》写得最好的一段,也是许多‘妓院文学’中写得最好的一段。” 小说的用笔十分老辣,大气,富有幽默感。所写的人物对话,则口吻毕肖,绘声绘色,能把人物的个*、身份、心理在口语中表现出来,真是一个语言大家的风范。 李百川的朋友陶家鹤叹赏此书为“说部中之极大山水也”,郑振铎先生把《绿野仙踪》和《红楼梦》、《儒林外史》并列为清中叶三大小说。你闻起来香香的封面你闻起来香香的茶茶好萌中短篇深度情感作品合集,每个故事分开独立存在。温馨提示:1.甜宠剧情肉,多为1v1、HE。2.每个故事开篇首章为故事简介,可考虑入不入坑。无良公子封面无良公子五莲山樵飞贼陆如风不幸被卫兵毒镖打伤,幸遇药师李善得救治,此后李家便富甲一方,陆如风也眠花卧柳,好不逍遥。 陆如风是情中圣手,也是旷世神偷,故事曲折,美的东西不胜收!!红楼春梦(yaojiji)封面红楼春梦(yaojiji)yaojiji且说林黛玉自在荣府以来,贾母万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迎春,探春,惜春三个亲孙女倒且靠后,便是宝玉和黛玉二人之亲密友爱处,亦自较别个不同,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真是言和意顺,略无参商。不想如今忽然来了一个薛宝钗,年岁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因此黛玉心中便有些悒郁不忿之意,宝钗却浑然不觉。那宝玉亦在孩提之间,况自天*所禀来的一片愚拙偏僻,视姊妹弟兄皆出一意,并无亲疏远近之别。其中因与黛玉同随贾母一处坐卧,故略比别个姊妹熟惯些。既熟惯,则更觉亲密,既亲密,则不免一时有求全之毁,不虞之隙。受辱侠女终极完整版封面受辱侠女终极完整版欧也妮格朗正值阳春三月,江淮绿意盎然,一骑黑衣白马在林荫道上向东驰去。骑者身形窈窕,俏面上覆着黑纱遮尘,只露出一对剔透的美目,姿态轻盈美妙,背上携着宝剑,竟是位会武的年轻女郎。 林荫道路尽头,是一处大镇,黑衣女郎怕冲撞了镇上的行人,便翻身下马,牵着缰绳,在街上缓缓而行。她来到一处商铺打听,得知此处是淮州府辖白龙镇,若再要向东,便要翻过那座白龙山去。 黑衣女郎寻思,此时天已将暮,夜间山路难行,不如在镇上觅一处精洁的客栈打尖入宿。正往前走着,瞧见十字路口围着一圈人,煞是热闹,听动静,似是有人卖艺。 她此番初涉江湖,见到此景,也有些新鲜好奇,想要观瞧,却被围观路人遮挡,看不真切,于是翻身上马,骑在马背上往人群中望去。服侍暴君课程封面服侍暴君课程黑眼圈大夏王朝,盛世表象之下,早已腐朽不堪。当今圣上乃一昏庸之君,整日沉迷酒色,不问朝政,任由权臣把持国柄。丞相赵无极乃一奸佞之徒,心机深沉,党羽遍布朝野。为铲除异己,他假借为皇帝选妃之名,上书设立“皇家天香苑”,表面上乃是选拔天下妙龄女子,教以宫廷礼仪,供皇帝择取后妃。实则,此苑成一暗黑牢笼,专将政敌、中立家族之女眷,以莫须有罪名或陷阱诱捕,投入其中,加以试炼磨练,用以震慑对手,瓦解敌对势力。朝中正直官员敢怒不敢言,民间百姓亦噤若寒蝉,皇家天香苑如一朵妖艳毒花,绽放于帝都之中,包容无数无辜女子。藏剑山庄封面藏剑山庄佚名晨光微熹,藏剑山庄主殿外已是人声鼎沸,众弟子正在等待一年一度的宗门大会开始。而在后山一处精致的阁楼内,却上演着一场旖旎春色。 这里是苏清雪的闺房,平日里除了几个贴身侍女,任何人都不得擅入。此刻房内,一阵阵令人神色紧实的低语声不断传出。 “啊……逆徒……你……你怎敢……嗯啊……”越王封面越王猫吃了鸟林弃,先帝少女,先帝驾崩后,其与新帝子女共同养于眷属。 永宁十一年,林弃十五岁,分化为乾元,两年后,林稷封她为越王,前往封地会稽赴任。 人生十七载,前四年养在别宫娘娘膝下,后十三年,养在长姐眷属,林弃看着愈来愈近的会稽城墙,松开的五指再度紧张地握紧。 她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归处。帝宫春封面帝宫春风禾尽起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一位高权重的太子,一位金枝玉叶的公主,一座宫,一段畸恋。他是她最敬重的兄长,却在她及笄前,强行带走了她。他逼迫她,羞辱她,捏着她的脸道:“倾国倾城,是你的罪孽。”后来,他爱得疯魔,视她为禁脔,把她捧在掌心百般娇宠。 她问:“皇兄,你什么时候会腻烦我?” 他回:“不会有那么一日。” 他千方百计将她深藏在身侧,诱她一起沉沦。可她的心,永远冷硬如铁,只想逃离。 *此文三观不正,亲兄妹,索求豪夺,男主渣,非常渣;乌孙悲欢封面乌孙悲欢wusunnimi身为新任乌孙昆弥的母亲,须卜兰最近看到了不少势利小人的献媚嘴脸。仅仅在一个月前,他们还忙着讨好翁归夫妇和他们那个略显文弱的儿子元贵,那时候,须卜兰在城外的居所,是多么冷清啊…… 除了很少几个心向匈奴的忠义之士,长年没什么人肯来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