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二郎神没想到自己的一个笑容竟然引起了这猴子这么多的话,不由苦笑道:“好吧,大圣说得没错,小弟是有事来求你了。” “这才对嘛。” 孙悟空哈哈大笑道:“如果连你二郎神都变得婆婆妈妈了,这仙界还有个屁的意思?有什么事就说吧!” 二郎神整理了一下思路道:“想必大圣也应该听说了吧,圣人由于不太满意我们仙界一直争斗不休,好像有帮助天庭平定你我的意思,所以我想和大圣你结盟,在圣人没有出手之前先逼上天庭,让他们修改那陈旧的天条,然后咱们三方就停手罢战,让仙界恢复太平,不知道大圣意下如何。” 如果没有于同之前的分析,孙悟空肯定不会同意二郎神的提议,不过现在却不同了,他虽然还不想招惹圣人,但是更不想被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于是笑道:“这个好说,不如二郎真君你到我那里,咱们详谈一下如何?” “如此甚好!” 二郎神不愧是二郎神,正所谓艺高人胆大,现在就算是到对方的大本营去,也是毫不犹豫得答应下来,不过想想,孙悟空也同样如此,此次来救援灵幻仙子等人,同样也是一个人深入敌方,可见仙界绝对是一个以实力说话的地方。 二郎神既然已经答应下来,众人再不多说,直接起程到中立方的地盘走去,由于知道二郎神不会再抓自己了,小公主对他的敌意也完全消失,此时看着二郎神身边那条大黑狗,问道:“那个杨什么的,你这条狗狗好威武呀,它为什么不变成人形?我看它的实力并不低呀。” 二郎神虽然对于男女之事并不怎么放在心上,但是此时被小公主这样可爱的一个小美女忽视到连名字都没有记住,反而更加注意自己的狗,也不由苦笑起来,解释道:“它一直都是这样,已经习惯了,所以平时都不会化做人形。” “哦。” 小公主有些无趣得哦了一声,不再理会二郎神,抱住于同的胳膊,小声说道:“老公啊,咱们回头也养条狗狗吧。” “为什么要养这个?” 于同有些奇怪得问道。 “谁叫这个家伙派人抓我的。” 小公主哼了一声道:“咱们虽然不能把他怎么样,不过可以养条狗狗把他的这只给咬死啊。” 于同心中不由暗汗,哮天犬的实力虽然算不得太强,但也绝对不是随便养条狗就能咬死的吧? 而且现在孙悟空已经要和二郎神结盟了,自己如果弄死他的爱犬,好像有点儿说不过去,不过为了哄小公主开心,他还是说道:“不用那么麻烦,我空间里还有几只机器狗,到时候让它们咬他的狗一下就行了。” “太好了,快给我一只。” 小公主兴奋得说道:“我现在就要教训他!” 于同无奈,只得从空间里取出一只只有巴掌大的机器狗,这也是他准备弄来逗女儿玩的,没想到倒是先逗了小公主开心。 小公主有些无语得接过那只小得离谱的狗,问道:“老公,这只狗狗真的能打过他的那只大狗吗?” “放心吧,就算打不赢也应该差不多,反正坏了我还有。” 于同笑道,这只玩具狗自然没有什么战斗力,不过于同给它加持一下就完全不同了,以他的实力,不让孙悟空和杨戬看出什么来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 小公主对于同是极为信任的,见他说得肯定,于是也有了信心,大声对走在前面的杨戬喊道:“喂,那个姓杨的,敢不敢让你的狗狗和我的打一架?” “嗯?” 杨戬回过头来,奇怪得看着小公主手里那只小小的没有一丝生命气息的狗狗,心中暗想,难道小公主说的就是它吗? 可是这东西恐怕连动都不会动吧,又怎么能和哮天犬相斗? “狗狗,上去,把那只大狗给我咬死!” 小公主根本没管二郎神答不答应,直接把那只玩具狗放在了地上,吩咐了一声,却根本没有见到它有任何动作,于是求助得看向于同道:“老公,它怎么不会动呀?” “你还没有打开开头,它自然不会动了。” 于同笑着弯腰在那玩具狗的肚子上摸了一下,好像是打开了玩具狗的开头,其实却是瞬间给它输入了一道和哮天犬身上的力量数量相当的神力。 随着于同大手的离开,那只玩具狗闪电般得冲了出去,扑向根本没有一丝准备的哮天犬,将它吓了一跳,急忙奋起迎战,却发现这只小得离谱的狗狗竟然有着不下于自己的强大战力。 孙悟空并没有看两只狗打架,而是看向了于同,笑问道:“兄弟,这又是你那所谓的高科技产品吧?这只小狗的实力还真是不错呢。” 二郎神之前虽然对于于同他们都很客气,但那也只是看在孙悟空的面子上,其实根本没有将他们放在眼里,不过此时他却不得不对于同这个看似只有灵仙境界的人刮目相看了,因为自己的哮天犬虽然说不上十分厉害,但是和一般的天仙都是有着一战之力的,没想到却被一个灵仙拿出来的东西逼成了平手,而且这人能被孙悟空看上并结为兄弟,想来必定有着不凡之处。 那只玩具狗虽然有了于同给的实力,但是之后于同就没再管它了,所以根本不是战斗经验丰富的哮天犬的对手,很快就被哮天犬撕成了碎片,不过此时哮天犬的身上也多出了好几个伤口。 看着遍体鳞伤的哮天犬,于同心里暗暗说道:狗狗啊,为了我可爱的小公主能开心,也只能对不住你了。 不过看那哮天犬的样子,却是十分的兴奋,这让于同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仙界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只要是有着自己的思维的,就没有一个不好斗的。 这个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众人又踏上了行程,而小公主虽然没有能让自己的狗狗咬死二郎神的狗,但是也算出了那口气,所以也变得开心起来,搂着于同的胳膊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而正因为这样,二郎神对于同就更多了一层关注,因为他知道,于同绝对是刚刚认识小公主的,可是却能让她如此依恋,这绝对是一件很不寻常的事。 又走了半天,众人终于来到中立方的地盘,从这里向西,一直到仙界的边缘,都是孙悟空他们这个势力的范围,而孙悟空并没有像其他的首领一样住在己方势力范围的中心,而是住在了最边缘的一个山洞里。 到了这里,灵幻仙子就要暂时和于同分手了,因为她要去远处的一个仙池里帮紫霞仙子重塑肉身,而小公主因为还没有见过肉身是怎么重塑的,所以也要跟着去看看,由于这里是孙悟空的地盘,于同对她们的安全也很放心,于是就由她们去了。 至于天心和玄尘二人,孙悟空也给他们安排了一个住处,毕竟以他们的实力是不可能参与到这件可以说是关系到整个仙界的大事中去的,而于同这个同样是灵仙的家伙,却被二郎神特意留了下来,一起进了孙悟空的洞府,于是这个本应是两会会谈的会面变成了三人。 进了洞府,三人坐定后,孙悟空并没有立马说结盟的事,而是从一旁取过一个小小的酒葫芦递给于同道:“兄弟,来尝尝哥哥自己酿的酒,看看是不是和下界的那些酒有些不同。” 于同接了过来,慢慢倒出一杯,随着酒液的倒出,一股淡淡的果香瞬间溢满整个洞府,在人间界的时候,于同也是喝过猴儿酒的,不过现在只是闻到这股香气,他就知道,自己以前喝的那些根本远不能和这个相比,暗道孙悟空真不愧是猴子祖宗啊! 轻轻抿了一口,于同闭上眼睛品味了一下,只觉得一百果的香气瞬间在唇齿间弥漫开来,忍不住赞道:“好酒!” 孙悟空哈哈大笑道:“我就知道你得说是好酒,我可不是自夸,要论起酿酒的功夫,在仙界俺老孙绝对算得上是第一!来来来,杨戬,你也别闲着啊,尝一尝!” 说着亲自给杨戬倒了一杯,然后很是期待得看着他,似乎对自己酿酒的才能比实力更加的看重。 二郎神却是没有心思和于同一样品酒,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酒,然后说道:“大圣,现在咱们可以谈谈结盟的事了吧?” 孙悟空显然很不满二郎神没有夸自己酿的酒好,很是鄙视得说道:“亏你还是成名多年的高手呢,这养气的功夫竟然还不如我兄弟!” 二郎神不由气结,自己最重要的事就是结盟好不好? 你那兄弟哪里会关心这个? 于同却是笑道:“既然二郎真君这么急着结盟,自然是有他自己的道理了,想必是关系到很重要的事吧。” 孙悟空猛然一怔,拍了下自己的额头道:“对啊。兄弟你还真是提醒我了,杨戬,你小子有些不对,要说别人想要改变天条是因为嫉妒俺老孙的自由自在也就算了,但是你堂堂一个司法天神,又自己住在灌江口,根本不接受天庭调遣,要说自由,你一点也不比俺老孙差啊,你为的又是什么?” 二郎神没想到孙悟空的这个兄弟比他还要精明,只是从自己的态度中就能看出自己还有其它的原因,当下也不再隐瞒,苦苦一笑道:“既然大圣问了,我也就不再瞒着了,其实我想修改天条,是有着自己的私心的,为的就是要救出我那受苦多年的母亲。” “可是你母亲不是已经被你力劈桃山救出来了么?后来却又被……” 于同把来自人间界的传说说了一遍,不过说完后连他自己也感觉有些荒谬,二郎神自己也曾经受过这样的磨难,又岂会再刁难他的外甥? 听完于同的话后,二郎神不由瞪大了双目,奇怪得问道:“于兄,你这是听谁说的?我那妹妹杨婵到现在还待字闰中,又哪里来的儿子?而且我母亲何等的神通,又岂能被一座小小的凡山给困住?” 于同这下总算是明白了,想来是因为人们向往自由,又觉得二郎神不能改变天条,才会编出后面的故事的,不禁有些不好意思的道:“看来是我弄错了,不过真君你真的没有劈过桃山?” “劈是劈过。” 二郎神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当年因为救不出母亲,心中气愤,所以才随手劈了那座山泄愤的,而且你说的担山追日也是真的,不过那也是我为了发泄心中的愤恨才做出来的,却没想到被人传成了这样。” 于同不由暗自感慨人们的想象力之强大,而且也很好奇二郎神的母亲瑶姬到底被关在哪里,于是问道:“那不知真君你的母亲是被关在何处?” 二郎神叹了口气道:“也是在一座山下,不过不是桃山,而是始仙山。” 于同并没有听过这个所谓的始仙山,但是孙悟空显然是知道的,不由大忙道:“这玉帝老儿也真够狠的啊,你母亲可是他的亲妹妹,他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 “那始仙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于同不由问道。 “那里可以说是整个仙界的根基。” 孙悟空知道于同才刚刚飞升,自然不知道仙界的东西,于是解释道:“也就是说,杨戬如果想救出他的母亲,除了修改天条之外,也只能强行毁掉始仙山,从而让整个仙界塌陷了。” “只要能救出我的母亲,就算是毁掉整个仙界我也不在乎!可是那始仙山有天条之力封着,那可是圣人之力啊,我一个小小的金仙又哪里能破坏得了?所以也就只剩下修改天条这一条路可以走了。” 说到这里,二郎神双目充满恳求得看着孙悟空道:“所以,我还要请大圣多多帮忙,只要大圣能帮我逼迫天庭修改天条,从而救出我的母亲,以后大圣但有差遣,我杨戬绝没有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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