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一个原本对山珍海味心存艳羡的乡下人吃惯了腌菜豆腐,有一天他尝过了燕窝鱼翅,于是他夜郎自大地觉得不会再对这个世界上任何珍馐怀有敬畏,但等他有一天看到昂贵的鲍鱼,他猛然发现自己跟那盘菜的距离还是很远,这就是现在陈二狗的心境,看到那个手腕上系着一只碧青色葫芦酒壶的女人,就算他适应了曹蒹葭的存在,这一次依然让他极端泄气地感到忐忑,被那个光头粗壮手臂卡住脖子钉在墙壁,陈二狗没太多的恐慌,当初到阿梅饭馆没多久,他出于为乡下人争口气的龌龊心态产生了扒下李唯这城里小妞衣服的念头,后来这念头没了,到了今天,看到那一抹大红胭脂,他又没来由没道理地诞生这种想法,而且格外强烈,这让陈二狗想到了灵性的白熊,虽然说从科学角度来看它跟狼断然没有生育的几率,但白熊从不会跟乡村土狗为伍,它喜欢进了山,掠食惊扰狼群,偶尔还能与陌生狼群和睦相处,富贵说白熊肯定死得比黑豺早,结果一语成谶。 女人没有心思去揣测一个底层小人物的心思,她把陈二狗的出神视作对她权威的挑衅,躺回紫竹藤椅,慵懒道:“蒙虫,弄瞎他一只眼睛。” 光头男人一米九的个子,身材魁梧,一听到女人吩咐,空闲的右手二话不说便扬起砸向陈二狗左眼眶。 从被扯住领口拖拽到靠墙,一直没有剧烈抗拒的陈二狗出乎意料地爆发出一股蛮横冲劲,一改弱者形象,在拳头砸瞎左眼之前,还给对方一记刁钻膝撞,然后趁对方踉跄的时机,学着富贵八极拳贴山靠,欺身而近,肩膀一靠,学了点八极拳皮毛的陈二狗虽然没将这个男人撞翻,但好歹腾挪出喘气的空间,揉了揉脖子,弓起身子盯着并没有恼羞成怒的对手,发现这个光头只是很玩味地瞧着自己,这一定程度上激怒了脾气本来就很倔的陈二狗,因为这种眼神就像白熊和黑豺围住一条野鸡脖蛇后并不逮而是挑逗的戏谑。 这个时候陈二狗才发现这个光头头顶竟然刻有一幅图案,别人都是纹身在手臂或者后背,撑死了在某些隐秘部位,他倒好,直接剃了个光头纹在头部,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这么一个虎背熊腰的男人没纹野兽图腾,也没纹让人觉得与他身份相符的刚硬图案,反而是数不清的大小红色莲花,以覆盖天灵盖的最大一朵红莲为中心,一层层铺散开来,少说也有二三十朵,层次分明,绚烂而诡异,陈二狗信鬼神,再联系到那女人妖惑不似人的脸庞,第一时间想到了是不是撞了邪。 女人似乎没想到陈二狗能反戈一击,饶有兴致问道:“蒙虫,这年轻人是个练家子?” “凑合。刚才大意了。” 光头男平淡道,再度出人意料,他的嗓子不沙哑粗糙,如果不看他体型,指不定就有人误认为说这话的人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说话就像苏州评弹。 近乎自负的胸有成竹若非装腔作势,便是来源于自身的强大实力,一口正宗软糯苏州话的光头男向前踏出一步,他敢保证只要这个狡猾的家伙转身向门口逃窜,他就能拍碎脊柱骨,不过他没打算下杀手,一个一开始便苦心经营弱者形象然后伺机出击的小家伙,他不舍得一口气玩死。 “我们有仇?”陈二狗问了个自己也觉得挺尴尬的问题,但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蒙虫嘴角扬起一个弧度,依然精致,如那一头莲花,一勾一勒一笔一画都极具心思,配合他粗犷的体态容貌,无疑是巨大的反差。 “没。” 女人那只雪嫩纤柔手腕轻微摇晃,被红绳牵引的朴雅酒壶也在空中晃动,带出一个能蛊惑人心的轨迹,“听你口音,应该是东北人,如果还是农村哪个旮旯走到上海的山里人,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两三米长的棕黑锦蛇,你觉得它吞食野鸡山跳,是为什么?” “填饱肚子,好繁育后代。”陈二狗毫不犹豫道,他是农村人,农村一个裤裆里带把的牲口最大责任便是传宗接代,顺着这思维自然把畜生的生存视作繁殖的本能。 这个答案显然与女人的初衷是偏离不少,他和她要是有共同语言才是怪事,因为一本莫名其妙的日记闯入这房子的女人从藤椅上站起身,背对着窗口望向陈二狗,如果仅就相貌而言,那是一张只能算作动人的脸庞,没到颠倒众生令人惊为天人的地步,但总有种女人,强大到让陈二狗忽略容颜,只记住气质,第一个是他娘,第二个是曹蒹葭,第三个便是这位拎着个酒壶、脚上穿着一双白底红牡丹漂亮布鞋的陌生女人。 她瞥了眼陈二狗,似乎没发现能够让她看第二眼的特质,便转身望向窗外的街道,道:“说弄瞎你眼睛,是真的,不过那是前两分钟的事情。你叫陈二狗,我知道,孙大爷教你下的象棋,这点我跟你一样,都是那老人手把手领进门的。不过我估计你的脑子,这辈子是下不赢我的,孙大爷也真是的,挑谁不好,挑了你这么个徒弟。对了,你见过孙满弓否,我估计没有,否则按他的脾气,早把你剁了。” “见过。” 陈二狗微笑道,一脸看似小人得志的肤浅神情,完全是复制张胜利的幼稚笑容。 似乎对他这么个被她视作一文不值的小人物心目中,能见到孙满弓,就是天大荣幸的事情,这装癫扮痴的作风是跟富贵学的,技巧则是长期与天斗与人斗磨练出来的,曹蒹葭曾戏言这家伙要考中戏北影,面试部分肯定过关。 “笑得真假。” 女人一阵见血道,没转身,仿佛就感受到了陈二狗笑容里不可告人的奸诈,她两根手指捻住酒壶,拿掉盖子,顿时一股香气流溢开来,这酒断然不是市场上花点钱就能买到的那种。 她喝酒不是浅尝小酌的那种,而是一口灌满喉咙,倾泻直下,然后任由那一口酒在腹中烧火,她盖上酒壶,轻轻呼出一口酒气,道:“仔细一想,你这样的男人,挺可怜,也挺可敬。我一看到你,就想到一个人,一想他,我就容易不想安静,一想发泄就想涂抹点胭脂,最后便想杀人,其实我是个信佛的人,这是难得的大实话。不过你放一百个心,孙大爷的徒弟,我要敢下手随意折腾成残废,孙满弓肯定不会放过我,被那条东北虎盯上,我会失眠。” “其实你不也挺可怜挺可敬。” 陈二狗靠着墙,没打算逃跑,兴许是这是孙大爷住过几十年岁月的缘故,他敢把心里话说出来,“一个女人要爬到你那个位置,肯定不容易,要回报就得付出,这是最简单的道理,所以我才敢大言不惭地说你可怜,没笑话你的意思,我是东北小村子跑出来的农民,村子小,一百多号人,村头吵架村尾都听得一清二楚,端碗饭边吃边走不到半碗就走了个遍,我能个啥大世面大见识,但到了上海后见到几个能打的,才真知道天外有天,以前村子之间打架赢惯了就真以为了不得挺是个东西,现在才知道自己真不是玩意,跑题了,不好意思,语文太差的缘故,我不知道孙大爷是什么来头,做过什么丰功伟绩或者大罪大孽,我也不感兴趣,我只知道老人是我到了这座大城市的第一个指路人,他老人家的房间即使租给了别人,我也不敢瞎折腾。当然,我知道你很厉害,说话就听得出,你手下也能打,是真高手,但说句不自量力的话,今天要是你想要对这房子做什么过分的事情,我就算把命撩这里,也得跟你过不去一次。” 女人没生气,只是打趣道:“蒙虫,他竟然瞧出了你是高手。” 蒙虫微笑道:“我本来就是,全上海都知道的事情。” 陈二狗叹息一声,道:“其实这话一说出口,我就后悔了。” 女人靠着窗户摇摇晃晃手中的酒壶,冷笑道:“逞英雄谁不会,刚会走路的小孩都会,说几句不知天高地厚的大话,做出一副视死如归的恶心姿态,就真以为自己是内心无愧的爷们了?陈二狗,我今天不为难你,不是因为你是只匍匐在我脚下的小蚂蚁,也不是因为你几句话一番作态打动了我,只是因为你跟那个叫孙药眠的老不死家伙下了几盘棋,仅此而已。” 陈二狗笑容牵强,除非是心境到了八风不动境界的神人,否则被一个娘们如此不带脏字却最能伤人的挤兑都不可能做到心态古井不波。 她带着叫蒙虫的男人走出房间,没有半点留恋。 陈二狗来到紫竹藤椅旁边,却没有躺上去,而是蹲下来,抽起了烟,烟雾缭绕,夹杂着上等竹叶青的酒香。 刚走出房间竹叶青蛇一般的女人下意识转头,看到那个背影,手一紧,紧紧抓住酒壶。 十二年前,有个坚强了一辈子的男人也是这样蹲在藤椅旁,黯然抽着烟,寂寞而无助。 十二年后的她朝眼前的背影呢喃道:“这一次我会看着你走下去,走好。”

小说推荐

凡人修仙之仙界篇封面凡人修仙之仙界篇忘语凡人修仙,风云再起 时空穿梭,轮回逆转 金仙太乙,大罗道祖 三千大道,法则至尊 《凡人修仙传》仙界篇,一个韩立叱咤仙界的故事,一个凡人小子修仙的不灭传说。大魔头封面大魔头傲无常玩召唤,炼阴魂,血祭万鬼幡。 且看雷动从一个无名小辈,加入邪宗后,一步一步从一个普通少年成长为惊天大魔头,纵横于天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惟我神尊封面惟我神尊傲无常一部逆天神功《大光明神诀》,为陈默逆天转命,踏足无上尊道。 一枚意识海中的“光明种子”,竟然能长成“光明神树”,结出无数果实,瓜熟落地,幻化为一个个美若天仙,战力强横的光明天使,横扫寰宇。 一只玄龟战宠,吞天灭地,相助陈默一路成长,见证成神之路。 数位红颜知己,相知相爱,不离不弃。 且看《惟我神尊》,伴随兄弟姐妹们经历一个恢宏,庞大的世界。 (这是一部充满积极正能量的书,剧情结构严谨,逐步推进。世界经济,人物战力,各方面都经过统算考量,中后期绝不会崩坏~若是错过,就可惜了~)我是大玩家封面我是大玩家会说话的肘子文抄公也不能不劳而获! 你见过抄个小说就要被系统逼去玩命的穿越者吗? 你见过说句前世名言就要被系统逼着体罚的穿越者吗? 我特么就是想赚个钱而已,怎么就这么难! 系统,你敢不敢不搞事情了?我特么可能是个假的穿越者!大道争锋封面大道争锋误道者不堕轮回入大千,心传一道在人间。愿起一剑杀万劫,无情换作有情天!剑来封面剑来烽火戏诸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陈平安,唯有一剑,可搬山,断江,倒海,降妖,镇魔,敕神,摘星,摧城,开天!我叫陈平安,平平安安的平安,我是一名剑客。走北俱芦洲,问剑正阳山,赴大骊皇城,至蛮荒天下。斩大妖,了恩怨,会旧人,归故乡。刻字剑气长城,陈平安再开青萍剑宗!普罗之主封面普罗之主沙拉古斯他叫李伴峰,山峰的峰,不是发疯的疯,医生说过他没有疯。 为了救朋友一条命,他去了96号站台,上了1160蒸汽列车,来到了停留在蒸汽时代的普罗州。 他遇到了老唱机里的红颜知己,月份牌里的绝世佳丽,老座钟里的摇摆名姝,酒葫芦里的世外高人。 这里有越吃越猛的食修,越抽越强的烟修,越杀越狠的武修,越喝越狂的酒修。 这里有哪都想去的旅修,还有哪都不想去的宅修。 天下百门,谁与争锋。 普罗万修,谁是魁首。 伴峰穿上西装,戴上礼帽,拿上鸡毛掸子,认真问了一句:告诉我,谁是普罗之主?天逆封面天逆耳根一个监狱岛众多实验体中的失败品,他的肌肉、骨骼、经脉、大脑只有一项符合正常标准,被所有人都认为是废物的他,踏入凡尘,开始了不平凡的一生。 在强者林立的大陆,为了生存,他时刻谨慎,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变强……天神下凡封面天神下凡烽火戏诸侯三样东西会使帝国在一百年内成为至高的伟大王国:《国富论》,《教诲》和紫曜花 ——虔诚者奥古斯丁。 他独自从神圣中来。 走向永恒的不朽。 【小说已太监,最终——第三卷 身穿教袍的大帝:第15章 我征服(中)】洛丽塔封面洛丽塔博纳科夫没看过洛丽塔你怎么敢说自己喜欢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