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衾褥…… 又要污了。 殷受心中烦躁。 这张床,她向来睡不安稳。 大概就是早就被诅咒了吧。 殷受能想象那些葬身火海的木精们,一个个手牵着手,在火焰中跳跃的样子。 它们唱着歌“祝福”:“颂大王鸾凤结缡,夜夜朱郎换新颜; 螽斯之祝盈百室,螟蛉之子满阶前。 ” 歌声带着森林燃烧树干爆裂的噼啪声,扎得她太阳穴突突的跳。 晦气啊…… 眼前,这具从心口到腹下都覆盖着浓密毛发的雄壮躯体,便是这污秽诅咒最刺眼的具象。 崇侯虎终于结束了。 他喉间发出野兽般的闷吼,紧绷的腰腹剧烈震颤。 黏稠的浊精没有如殷受预料般喷洒在床褥上,而是尽数倾泻在她的那只缀珠软缎绣鞋中! 这还不算完。 接下来,他竟把这只鞋子套在殷受的脚掌上。 冰凉滑腻的触感瞬间传遍了她小巧的足趾和足弓。 黏糊糊,湿漉漉,紧紧的吸附在上。 殷受的脚趾在鞋内本能地蜷缩了一下。 粘稠精液随之滑动,带来更清晰的、令她头皮发麻的触感。 好恶心。 崇侯虎粗重地喘息着,蓝色眼珠里还残留着饷足后的浑浊。 他满足地喟叹一声,头颅甚至想蹭过来,却被殷受冰冷的视线钉在原地。 就在他头颅微动的刹那—— “滚出去。” 殷受呵斥,见崇侯虎还在犹豫,她又反问:“你忘了那日在九间殿上,向我父皇立下的血誓么? ” …… 殿门沉重阖上,余音绕梁。 崇侯虎终于被打发走了,殷受狠狠将绣鞋从脚上蹬了出去。 单只绣鞋落在冰冷地砖上,内里浊白流出少许,殷受打了个寒颤。 不知为何,她脑中倏然闪过昨夜费仲那张苍白丑陋的脸,和他索要另一只绣鞋时眼中闪烁的幽光。 他要鞋何用? 待到日上三竿。 一名男子步履蹒跚,行至朝歌城西一间珠宝铺前。 他半旧的黑色布袍兜帽低垂,遮了大半张脸,只余一张嘴露在外头,脸上几道新鲜血痂格外刺目。 铺门初开,他成了今日首位客人。 伙计打着哈欠,瞥见来人形容不善,不敢怠慢,忙堆起笑脸:“客官早,您要买什么?” 费仲不语,只从袍袖中取出一物,轻轻置于柜上。 伙计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眼珠瞪得溜圆—— 那是一只缀珠软缎绣鞋! 冷汗霎时浸透伙计的后背。这绝非寻常闺阁之物: 鞋面流光溢彩的软缎,非西蜀贡品莫属; 鞋尖鞋帮缀着的珍珠,颗颗浑圆莹润,是顶级的东海鲛人泪; 鞋面上,金线盘绣着精细的蹙金云纹…… 这分明是宫廷御用规制,且唯有最尊贵的那位方可享用! 伙计的声音变了调,带着惶恐的颤音:“这、这位客官……?” 他不敢问来历,更不敢触碰,只觉得那鞋如一块烧红的烙铁。 兜帽下,费仲嘴角极其轻微地向上牵动,扯痛了脸上的伤口。他伸出枯瘦的手指,指尖拂过鞋跟的珍珠,最终停留在鞋面璀璨的金线上。 “拆了。” 他轻咳着吩咐。 “拆了?” 伙计以为自己听错了。 如此珍宝,价值何止千金?竟要拆毁? 费仲的指尖点了点那些珍珠与金饰,“珠子、宝石、玉扣……鞋面上能拆下的金线,悉数拆下。” 伙计脑中嗡嗡作响,全然不解这古怪要求:“拆下之后……客官要这些料子何用?” 费仲抬起头,阴鸷的目光攫住伙计: “串一条女孩儿会喜欢的手链。你仔细做,工钱……自不会亏待。” 日头高悬。 珠宝铺外,朝歌城的街衢热闹非凡。 这座历经两百年的商邑王都,繁华富庶、堕落糜烂。 光天化日,长街如河,汹涌着各色人等。 青石铺就的宽阔路面上,车辙深深,蹄印杂沓,行人摩肩接踵。 空气里弥漫着浓烈的驳杂气息: 刚出炉的麦饼焦香、牲口粪便的臊臭、劣质脂粉的甜腻、香料铺子飘出的昂贵辛烈,以及因人群聚集而蒸腾出的汗味体臭,混杂出一种独属于朝歌的尘世浊气。 费仲耐心等待着。 店铺鳞次栉比,幌子招摇。 绸缎庄的彩帛流光溢彩,堆叠如山; 青铜器作坊里叮当锤响,火星四溅; 贩酒的肆铺门前,粗陶大瓮排开,酒香勾人。 四方的奇珍货物,象牙、美玉、犀角、彩贝,随处可见。 斜对面,青楼娼馆上,穿着轻薄的妓女倚在雕花阑干后,腕上铜钏叮当,眼波流转,媚笑着招徕过客,仔细看的话其中居然不乏面容清秀的少年郎,同样涂脂抹粉,穿着更为大胆费仲对这些东西都不感兴趣。 不多时,他开始昏昏欲睡。 恍惚中,他回到了多年前,那时候他还年轻,只身到朝歌来闯荡。 他向大王献上异能,希望得到青睐。 那时的大王还是殷羡,殷受的父亲。 费仲为大王献技,他家传的本领,幻化飞鸟,展翅千里,朝发夕至,取四海之珍,果然惊艳四座。 “你可以做孤的耳目和臂膀,为朕探知天下事,尽取天下宝物。” 先帝把玩着四海珍品,高兴的说。 “恭喜陛下又得栋梁之材。” 群臣纷纷祝贺。 费仲连忙叩谢,却冷不丁听人说。 “陛下不可用此术士。” 听到声音,费仲茫然的望向殷羡左侧,只见那里正坐着一个跟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少年。 他是谁?是哪位大诸侯之子? 这么年轻,已经可以坐到大王之侧了。 费仲正惊叹不已,就听少年继续说道: “若用此人,天下诸侯将胆战心惊,食不下咽,寝不安眠。” “言不能表,密公于众,诸侯必然心有怨言,与朝歌离心。” 殷羡的脸色沉下去了,费仲的心也沉下去了。 “西伯侯所言有理。” 西伯侯,他这么年轻,居然已经是西伯了? 费仲的心狂跳起来。 “陛下还应当驱逐此人。” “爱卿还有何见解?” “四海珍宝唾手可得,必然诱惑君主不远万里求取,空耗民力,有害社稷。” 不由得费仲辩解,大王已听信了西伯之言。 “爱卿所言极是。” “来人,把他赶出去,永不录用。” …… 咚!咚!咚! 锵——! 一阵密集的鼓点,混杂铜锣声,在他耳边炸响! 费仲猛地一颤,整个人几乎从倚靠的墙角弹起! 一颗心脏在胸腔里狂跳。 他大口喘息,眼前阵阵发黑,金碧辉煌的殿宇、帝乙冰冷的脸、还有西伯侯那双目中无人的眼睛……瞬间烟消云散。 是梦。 他循着声音望去,只见开阔的街角,杂耍百戏的戏班正在敲锣打鼓。 吞刀吐火的艺人引来阵阵喝彩,耍猴的汉子敲着铜锣吆喝,围观的人群里三层外三层,不时爆发出哄笑或惊呼。 一旁,奴隶贩子正高声叫卖,一群新到的奴隶被粗糙的麻绳串成一串,如同待宰的牲口,麻木地站在烈日下,露出或恐惧或绝望的眼神。 精壮的汉子被扒开嘴展示牙口,年轻的女子则被剥掉全身衣物,被粗暴地拉扯着转圈,供人审视亵玩。 还好只是梦。 费仲心想,店铺伙计已把串好的手链用木盘托着,呈到他跟前。 “串好了,女孩子一定喜欢的。” 手链静静地躺在软布上,流光溢彩。 费仲伸手攫在手心。 “嗯。” 他喉咙里滚出一个含混的音节,算是回应。 同时,他另一只手已探入怀中摸出一把磨损的贝币,丢在伙计托着的木盘上。 哗哗脆响,钱币在木台上弹跳滚动,数量远超工钱百倍。 伙计的眼睛瞬间瞪圆了,嘴巴张着,忘了道谢。 等他抬起头,费仲已经转身消失在闹市中了。 如果不是身在闹市,恐惹人注目,费仲恨不得立刻化身飞鸟,直接飞到微王府去。 三年前,先帝驾崩的消息传遍全天下,也传到了他蛰伏的穷乡僻壤。 “费先生,你听说了吗?新登基的是位女君!” 一个旧日朋友特地来告诉他这个消息,“和先帝不同,新君用人不拘一格,她现在正在招揽天下能人异士!不看出生,不讲门第,只要真有本事,她都肯用!你这身本事何不再去碰碰运气?” 费仲闻言只是撩起眼皮:“朝歌?我再不去了。” 他话音刚落,一个瘦小的身影从厨房门帘后怯生生地探出头。 那是他的女儿,乳名就叫小妹。 彼时,小妹穿着打满补丁的粗布衣裳,一张圆乎乎的小脸沾着灶膛的尘灰,唯有眼睛清亮得如同林间初生的小鹿,盛满了不谙世事的好奇。 她问:“爹,你要去朝歌?我能跟你一起去看看吗?我听说朝歌好大好热闹,什么都有。” …… 费仲最终还是带着小妹去了朝歌。 尽管广招贤才的诏令传遍天下,但那巍峨王座也依然在云巅之上,遥不可及。 费仲四处钻营,却处处碰壁。 他那点的本事,在权贵眼中,依然是旁门左道。 而他手里的微薄钱财,在繁华王都里,更是如同烈日下的水滴,迅速蒸发殆尽了。 当微王府采买侍女的消息传来时,费仲毫不犹豫将小妹送了去。 他的女儿可爱,漂亮,懂事,一定会被选中。 而微王殷启,是女君的兄长,他向来风评不错,小妹应该可以吃饱穿暖。 果然,采买官给了他一大笔钱,他又用这笔钱贿赂了王宫里的近侍,才得以见到女君,献上浑身技艺。 女君封他做“暗行御史”,让他监视朝歌群臣动向。 这是个见不得光的差事,甚至都不算是个官,更没几个人认识他。 但费仲已经很满意了,毕竟女君出手阔绰。 钱多了,小妹就可以赎回来了。 …… 费仲站在微王府大门前,手链在怀里被捂得热乎乎的。 从今天开始,小妹不用再做卑躬屈膝侍女。 王府管家是个面团似的中年人,脸上挂着笑。 他接过费仲递上的银钱袋子,在手里掂掂。 “哦,那是你的孩子啊。” 管家拖长了调子,慢条斯理,毫不上心。 “是,我今天来赎她的。” 管家拿起一块雪白的软布,慢悠悠地擦拭自己的手,他垂着眼皮。 接着,他鼻腔里哼出一声意味不明的笑,“那你来晚了。 ” 费仲的脸瞬间僵住。 只听管家假模假式地叹了口气,终于停下了擦拭的动作,抬眼看向费仲。 那眼神里没有怜悯,甚至还带着点看笑话的促狭,“您家这位姑娘,年纪不大,气性倒是不小。 前些日子,犯了点小错,被管事嬷嬷说了两句。 哎哟喂,这可不得了了! 竟一时想不开,趁着夜深人静,一根绳子把自己吊死在房梁上了! 真是晦气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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