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三章

徐芷晴沉默半晌,才开口道:“这里叫克孜尔,地处兴庆西北方八百里以外,紧邻着剑水和萨彦岭,乃是突厥牙帐和王庭所在,简单的说,克孜尔就是突厥的都城。” 高酋倒吸了口冷气,眼睛都不敢眨了:“林兄弟,你不是开玩笑吧?千里迢迢去攻击突厥王庭?那可是胡人的老巢啊,你是不是在说梦话,我老高连想都不敢想啊。” 林晚荣笑着点头:“兵者,诡道,出其不意才能一击制胜。高大哥,试想想,连你这样英明神武的人物都不敢想的事情,那胡人会想得到吗?!” “这倒也是,”高酋自言自语地点点头,嘿嘿道:“那好,打到克孜尔,抢他们的宝马,抢他们的女人!” 这老小子,时时刻刻不忘抢女人啊!林晚荣哈哈笑了几声。 出兵偷袭突厥王庭!! 林晚荣这想法大胆之极,也可以说是狂妄之极,带着些英雄的冒险主义,还隐隐有那么些浪漫主义,也体现了他高人一筹的战略眼光和勇气。 胡不归和杜修元听得一声都不敢吭,眼中却有些狂放的神采流露出来,大华也让胡人欺负的够多了,为什么就不能让胡人惊心动魄一回呢。 二人相互看了一眼,惊颤中带着浓浓的期冀,显然林晚荣这一番惊天言论,已经深深的打动了他们。 “此法不可取。”徐军师轻轻摇头,直接将所有人的期望都否决了:“大批兵马长途奔袭,恐怕还没进入草原,就被突厥人全歼了,还谈什么攻取胡人王庭?” 徐军师的见解可谓一针见血,杜修元和高酋顿时有些丧气,直到看见林将军镇定的眼神,这才又聚集起了些希望。 “不可这样看。”林晚荣不紧不慢道:“何谓偷袭?!那便是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形下,完成对突厥人的致命一击。偷袭胡人牙帐,兵不在多,而在于精。八千或者一万的精锐骑兵,足以成事!” 一万人马也敢去攻取胡人牙帐?高酋吓傻了,喃喃道:“兄弟,人数是不是太少了点,起码也要十万精锐啊!” 他的疑问,也是胡杜二人想知道的,林晚荣朗声笑道:“要是十万兵马,恐怕还没走出兴庆城,就被突厥人发现了。我早说过了,胡人想不到的,才是我们要做的,兵要精,但是人数绝对不能多,否则只能适得其反。” “怕他什么,”被林晚荣三言两语撩拨的豪兴大发,胡不归虎吼一声,双眼兴奋的直放光芒:“给我老胡一万精锐骑兵,我就敢深入草原,把那突厥牙帐挑了,活捉那什么狗屁的毗迦可汗,叫这些胡崽子知道,我大华儿郎,也都是热血着成的汉子!” 胡不归征战多年,与胡人交手无数次,却数这次最为激情澎湃,有一种热血燃烧的豪迈感觉。 徐芷晴身为三军军师,却不能这样意气用事,她摇摇头道:“胡将军,遇事切不可冲动。方才杜将军已经说过了,偷袭突厥单个部落尚且难以成行,何况是胡人牙帐——” “打的就是胡人牙帐,”林晚荣微笑着,截断徐芷晴的话语:“刚才说过了,若是付出与所得不成正比,那就不值得打。而当收获远超付出时,就算撞破了脑袋也要打。突袭突厥王庭这样的大事件,不能把它当作一次普通战役来简单对待,恰恰相反,应该把它提升到战役全局的高度来看。” 战役全局?徐芷晴愣了愣,洁白的玉齿轻咬着鲜艳的红唇,眼神专注,沉思起来。 林晚荣朗声道:“攻取胡人牙帐,也是有策略的,可虚可实。不声不响靠近克孜尔,打他一个措手不及,将牙帐一举灭了,这是最好的结果,此为实。” “那何为虚呢?!”徐芷晴不自觉的开口问道。 “即便是没有到达克孜尔,可是,我们每靠近突厥王庭一步,那都是伟大的胜利。徐小姐可以想想,漫无边际的大草原上,突然从天而降一支神秘的大华骑兵,离着王庭便只有几步之遥,这对突厥人会造成什么样的心理打击?对我大华将士,又是一种什么样的鼓舞?” 林晚荣用力地挥挥手,心里也是沸腾起来。 他长长的吁了口气,看了胡不归一眼道:“胡大哥,你与突厥人打了这么多年仗,若真有我说的这么一天,你会是个什么感觉?” 胡不归双眼赤红着道:“奶奶的,我们大华被突厥人压着打了百余年,若真能在胡人老窝里痛痛快快干上那么一回,叫我老胡死上一百遍都心甘情愿。我那千千万万战死的老兄弟们,打了一辈子胡人,却连突厥牙帐什么样都没见过,他们死的冤啊!老杜,你摸摸,我这血都是烫的啊!” 言为心声,胡不归所言,正代表了千千万万抗胡将士的心愿。 大华被胡人欺负的够久了,若真有大华骑兵千里深入,哪怕只是向突厥牙帐扬蹄怒吼一声,也足以让无数的将士们扬眉吐气、热血沸腾,一扫大华累积多年的羸弱之势,这其中的鼓舞力量,绝不可低估。 这也就是林晚荣所说的“虚”了。 高酋仔细想了想,骇然道:“林兄弟,要按照你这个套路去打,这万余将士孤军深入,不管是实是虚,都会陷入突厥人的重围之中,只怕会九死一生。” “错了,”林晚荣摇摇头,咬着牙一字一顿:“是十死无生!这就是一条不归路!可有些事情,必须有人去做的,不是你,就是我——喂,你们干嘛都这么看着我?!你们想到哪里去了——” 见胡不归等人睁大眼睛悲壮的望着自己,脸上的神情又是敬佩又是惋惜,林大人猛地想到了什么,吓得脸都白了,浑身冷汗簌簌而下,急忙摆手怒道:“我事先声明啊,我只是提出建议,其他的事情与我无干。你们不要指望我啊,打死我也不会去干的,我家里还有一堆的老婆等着我回去赚钱养活——看什么看?!再看我把你眼珠子挖了,通通不许看!胡不归,开饭开饭,大家恰饭!” 他像被踩着了尾巴的兔子,拍拍屁股跑得飞快,那腿倒是真的好的利索了。 走几步便又忍不住鬼鬼祟祟的回头张望两眼,深怕徐小姐被说动了,委任林大人做那孤军深入的总指挥,那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他懊恼的直摇头,心里满是悔意。 胆小鬼! 见他悻悻而逃的背影,徐小姐忍不住骂了声,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她取出林晚荣留下的铅笔,在那地图上画了几下,哼了声道:“杜将军,胡将军,请你二人转告林先锋官,叫他以后多多研习下地图,他说的这偷袭突厥人王庭的法子,不管是十万大军,还是一万精骑,根本就行不通。” “还请军师直言。”杜修元神色审慎道。 徐小姐幽幽叹了口气,纤纤玉指指向那简陋的地图:“你们看,这里是兴庆府,现今离着我们二三百里的路程。而要想攻取克孜尔,必须深入草原深处。可是,我们自何处进入草原呢?!诸位请看,自兴庆以东至定襄、雁门关,绵延八百里,胡人都陈以重兵,一旦我们贸然深入,便正中他们的狼爪,此处不可行。再看另一面,兴庆以西的祁连山脉,乃是胡人骑兵的聚集地,我们无法穿越。自祁连山再往西,便是敦煌窟与那死亡沙漠罗布泊。若真要攻取克孜尔,此处便是唯一通路。可是这茫茫大漠,人迹罕至,飞鸟走兽踪迹已绝,自古便无人能够走出去。不要说是一万,就是百万大军走进去,也一样的困死大漠,徒留一堆白骨而已。” 她无奈摇摇头,苦笑道:“即使穿过罗布泊又怎样?前面还要跨过天山、阿尔泰山,才能接近乌步苏诺尔湖,遥望剑水、克孜尔。这条线路,自古便是只去不回的鬼门关,穿大漠,过雪山,中间有多少的关隘?!胡人敢于将牙帐安置在克孜尔,不是没有道理的,如此的天然屏障,除了神仙,又有谁能逾越?!” 徐芷晴果然学问渊博,不仅对大华边境了若指掌,就连对那突厥境内的地名也是信手拈来,这般本事,纵观大华,无一人能及。 经她连比带划这一番讲解,杜修元几人的脸色便止不住的发白,确实徐小姐所说,要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袭胡人,这几乎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林将军到底还是实战经验太少,虽眼光高远,提出的构想也极其伟大,但是可行性基本为零。 “末将明白了,这就去禀告林将军。”胡不归神色掩不住的失望,梦想中扬眉吐气的一刻终于化为泡影。 “等等,”徐芷晴犹豫了一下,脸上现出抹轻红,她自衣袖里取出个小瓶递给胡不归:“你将这个递于林将军,他腿上的伤虽已大好,却那药粉却仍不能间断。” 她顿了顿,又轻声言道:“叫他莫要误会了,这个是上将军给他的,与我无干。上将军是担心他胡乱行事,到时候旧伤复发,那于我军而言,便是一个大大的损失。” 高酋长哦几声,笑着点头。林将军却也不知道钻到哪里去了,那漫山遍野的军士中,根本寻不见他的影子。 血红的夕阳照在林间田野,徐芷晴脸颊如玉,默立良久,娇俏的影子拖成一条长长的直线,她神色安静,眼中闪过一抹淡淡的泪光,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林将军,林大哥,你躲在这里干什么?!”嘻嘻笑声在林晚荣背后响起,一个年轻的兵士在他背上拍了下,却将林晚荣吓了一跳。 林将军急急转过头来,朝那小子吼道:“好你个李武陵,竟敢背后偷袭长官。你自己绑上个百斤的沙袋跑上十里路,本将军就饶了你。” 李武陵朝他目光所视方向看了一眼,正见徐芷晴跃上马背,纵马飞奔的身影,忍不住长长的哦了声,哈哈笑道:“我道你为何要罚我,原来是你躲在这里偷看我徐姑姑,叫我抓个正着。我这就背着沙袋跑十里地,然后告诉徐姑姑,有人偷看她不放——” “你懂个屁啊,我哪是偷看她,”林大人懊恼道:“我怕她听从了别人的建议,派我去干一件蠢事。” 李武陵不屑一笑:“你自放心吧,我徐姑姑那么聪明的人,怎么派人去干蠢事?不过那提建议的人,也太愚蠢了些。” 还好这小子不知道我就是那提建议的人,林晚荣嘿嘿两声,没有说话,那边胡不归窜过来道:“林将军,原来你在这里啊,叫我一顿好找。” “想找我还不容易么,哪里人多热闹,哪里就有我。”林晚荣笑着说道。 胡不归讪讪一笑:“林将军,你方才提的那建议,徐军师说完全行不通。” 李武陵睁大了眼睛,眼看便要发笑,林晚荣老脸一红,急忙拿手打他:“去去,吃完了就快去训练,我们高级军官谈话,低等喽啰速速回避。” “明白,”李武陵嘻嘻笑道:“等到你与徐姑姑谈话时,连我爷爷那样的高级军官也要回避的,哈哈——” 待到这小子跑的不见踪影了,林晚荣才回过神来,打了个哈哈道:“这小子倒也有趣啊——胡大哥,你刚才说什么?” 胡不归取出地图,将徐芷晴方才所言,细细与林晚荣讲了一遍,脸上的懊恼一览无余。 这徐小姐的地理知识倒也丰富,林晚荣微微一笑,拍拍老胡肩膀:“胡大哥,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绝对的事情。只要肯用功,办法总比问题多。等过几天有空了,我给你讲讲丝绸之路的故事。” 丝绸之路? 什么丝绸之路? 胡不归也糊涂了。 林大人却是及时的闭上了嘴,不肯多透露一个字,以免一不小心被徐小姐抓了壮丁,派去做那送死之事。 …… 自盐川而北,眼望朔方,大军日夜行军,急急往兴庆开去。 越往北走,气候便越是干旱,风沙越多,有时走上一天,便要遇到四五回大风沙,人停马歇,所有人就地蹲下。 待到起身时,浑身上下,头发、眼睛、鼻子、耳朵,处处都沾满了风沙,个个都是灰人。 边塞艰苦果然非同凡响,这是春天,还没出塞呢,就已经体会到了大漠风沙的威力,三十万戍边将士,也不知过的是怎样的生活。 最让人难以忍受的,却是那昼夜无常的温差。白天行路大汗淋漓,就像被水泡了,到了晚间三更,温度低的却又能把人冻成冰棍。 林晚荣倒像是个天生强悍的种,一路行来,气候变化万端,就连高酋也忍不住地打了几个喷嚏,唯独他就像是没事人似的,每天裹着几件袍子吹风沙,还不忘哼上几首信天游。 兴庆府是大华西北的第一重镇,毗邻贺兰山,号称“朔方保障,沙漠之咽喉”。 其土地肥沃,沟渠纵横,灌溉便利,曾有“塞上江南”的美誉,城高墙厚,雄壮威武,昔日的繁华可见一斑。 只是这些年的华胡征战,兴庆府饱受战火洗刷,人口锐减、百姓流失,万顷良田渐渐的荒芜,被漫漫的黄沙掩盖了,叫林晚荣看的好不感慨。 “这么大的河来,这么高的山,兴庆府呀,贺兰山,一眼望不尽荒草滩。 这么大的河来,这么高的山,兴庆府呀,贺兰山,百姓年年没吃穿!” …… 也不知是哪里传来樵夫的歌声,悱恻悠长,缓缓飘入耳膜,与那一眼望不到边的尘沙混杂在一起,说不清的凄惨荒凉。 眼瞅这就要进入兴庆府了,到底是西北要塞,官道两旁的人烟已渐渐的多了起来。 林大人东瞅瞅,西看看,正走的悠闲,却听远处蹄声阵阵,忽然传来阵阵凄厉的喧哗:“快跑啊,胡人,胡人来了!!!” 胡人来了?!林大人差点从马上摔了下来,不会吧,老子还没进城,胡人就打来了?难道是城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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