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秋风和蔼,树影窈窕,宽广的玄武湖有如一面硕大而光滑的镜子,在夕阳余晖的照耀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辉。 宽敞的湖面上波光粼粼,游船如梭,船上不断的有嘻笑声传来,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姐们出游,情景甚是热闹。 无数的学子仕人凛立船头,眼望着千金小姐们乘坐的花船,露出狼一般的渴望神情。 待到接近花船,他们顿时来了个大变脸,装出一副正直清高模样,目不斜视,折扇轻摇,吟诗作赋,尽显风流。 几家官船掩了帘子泛舟湖上,躲在帘子后的千金小姐们,偷偷打量着来来往往的风流才子,挑选着中意的人儿。 站在玄武湖边,如果一定要找一个词来形容林晚荣此时的心情的话,那就是——倒霉,真他娘倒霉。 到这里都一个月了,霉运就一直没有离开过他,也许,从决定参加公司的旅游团到泰山旅游的那一刻起,霉运就伴随着他了。 特别是在旅行的名单中看到那个小妞的名字的时候,他就有种不安宁的感觉。 而事实,也证明了他的猜测。 林晚荣对着湖水,狠狠地吐了口吐沫,心情才稍微好了一点,一种畅快的感觉油然而生。 这口吐沫吐的真爽啊,好久没这么痛快了,妈的,这个年代应该不会有带着红袖章的老太太屁颠屁颠的来罚我五十块钱吧。 林晚荣打量着清澈水面中自己的倒影,剑眉星目,鼻如悬胆,笑容可亲,如果换上一身仕服,恐怕比喜欢在湖中瞎吟几首破诗的那些傻逼才子们还要风骚几分。 只可惜一身青布长衫,脚上一双漏了顶的破布鞋,与那些风流才子们的行头比起来,实在是有些寒酸。 再加上与路上行人完全不同的齐额短发,头上连个纶巾都挽不起来,更是与这种环境显得格格不入。 路边走过的小妞们,只要打量一眼林晚荣的这身装扮,根本不用看脸,就直接将他PASS了,目光直接投向了在寒风中凛立船头冻得瑟瑟发抖的那些所谓才子们。 忽然,路边的美女们像发了疯般向湖边挤来,不断向湖面上远眺着,莺莺燕燕的惊叫声甚是悦耳。 “哇,快看,快看,是金陵第一才子侯跃白侯公子哎——” “哇,好帅啊——” “哇,好痴情哦——” “哎,这是哪家的小姐有如此福分——” 林晚荣顺着小妞们的眼光所指,向前看去。 只见湖面上顺水漂来三艘画舫,每艘都有两层,大概六七米高。灯笼高挂,飞檐楼阁,称得上是气宇轩昂。 三艘画舫上都是旌旗飘扬,左边一艘与右边一艘各有一副巨大的条幅从船顶直落下来。 右边为“春风抚我意”,左边为“只为君倾心”。 中间一艘船上,一个年轻公子哥站立船头,面如冠玉,抚扇轻立,面带微笑,长衫飘飘,说不出的风流潇洒味道。 三艘画舫对面却是一艘更大的精美的画舫,比侯公子的三艘画舫更大,飞檐楼阁,说不出的气派。 只可惜围帘深深,看不清里面人儿的模样,船头迎风飞舞的一个巨大灯笼上,写着一个烫金大字——“洛”。 “是洛小姐啊,金陵第一美女兼才女洛小姐——”站在林晚荣旁边的一个女子高声叫道,脸上满是兴奋的神色,显然是这位洛小姐的粉丝。 金陵第一才子是个什么玩意儿,林晚荣是完全不在乎的。 而这个金陵第一美女兼金陵第一才女,更是让他有些不屑。 这年头,稍微会玩两句文字的女人,都说自己是美女。 在他那个时代,靠身体写作的美女作家们,比牛头上的虱子还多,早就见怪不怪了。 “听说侯公子追求洛小姐已经两年了,他身为金陵府尹的公子,又是名扬江浙的才子,以他的家世,他的文采,唉,我要是洛小姐我早就幸福死了。”一个花痴女道。 “切,洛小姐号称金陵第一才女第一美女,论文采,不比侯公子差,又是江苏总督的千金,论家世,比这侯公子还要高上一筹。所以,洛小姐不一定会看得上侯公子哦。”另一个显然是洛小姐铁杆粉丝的女子分析道。 “依我看,金陵第一才子和金陵第一才女,他们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不说这金陵城中,就说江浙几省,再想找出似他们这么般配的一对,也很困难哦。”花痴女接道。 林晚荣无奈地摇摇头,女人天生好八卦,在哪个时代都一样啊。 湖中的风流侯公子已经将自己画舫停在洛小姐船边,正抱拳躬腰,显然是在对洛小姐画舫里说着什么。 过了良久,那洛小姐画舫里才走出一个俏丽的丫鬟,站在船头上对侯公子说了几句什么,那侯公子脸色一阵失望,接着又是一阵喜悦之色。 林晚荣离他们距离太远,根本听不见他们说什么,不过看那侯公子的脸色甚是奇怪,这姓洛的小妞到底是接受还是拒绝了他呢? 这猴公子怎么一会失望一会高兴的。 旁边的花痴和粉丝显然是一样的疑惑,见洛小姐的画舫慢慢向湖中心游去,洛小姐的粉丝愉快的道:“怎么样,我没有说错吧,侯公子不一定能打动洛小姐的芳心。” 花痴切了一声道:“我看未必吧,看侯公子此时的样子可高兴得很,说不定是月上柳梢,佳人有约也说不定呢。” 这倒也是,以这个世界的风俗来看,毕竟男女有别,谈情说爱自然是要找个没人的地方,月黑风高才好办事。 侯公子见洛小姐的船已经渐渐行远,却依然羽扇轻摇,面带微笑,注目凝视,那所谓的风流多情的样子让林晚荣一阵不爽。 小子,得意什么,论起泡妞,你爷爷我的手段比你高了千倍万倍,瞧你那副花痴样。林晚荣忿忿不平的想到。 已是晚秋时节,马上就要入冬了,湖面上寒风习习,侯公子似乎是难耐寒意,肩头抖了一抖。 林晚荣眼尖,将那动作看的一清二楚,忍不住嘿嘿冷笑,日,冻死你丫的这些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家伙,我还道春天怎么来得这么早,原来是你这厮和小妞们一起发春了。 林晚荣的冷笑引起了旁边几名女子的注意,她们目光落在林晚荣的身上,见到他那寒酸的打扮和短短的头发,俱都捂嘴轻笑起来,等到看见他的样子,便都脸上一红,不敢看他了。 林晚荣一米七七的个头,由于常年坚持不懈的体育锻炼,身形板直,充满了力量,容貌也很是不赖,皮肤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与这个时代清一色的白面才子们比起来,更有一种动人心魄的魅力。 也难怪那几个女子看他一眼便不敢再看,这个男人,对她们心灵的冲击力是相当大的。 当年在北京大学读书的时候,林晚荣也是小有名气的黑马王子,暗恋他的女生不在少数。 “哪里来的乡巴佬……” “看他那寒酸样……” “黄兄,与这厮站在一起,恁地辱没了你的身份,咱们离他远点……” 旁边的几名才子模样的家伙,在看完侯公子的好戏后,自信心本已深受打击,旁边的美女们却又完全无视他们,反而把目光聚集在了林晚荣身上,才子们怎不恼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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