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台南的夜雨总是带着一股黏腻的湿气,像是一张怎么也甩不脱的网,严丝合缝地罩住了这栋位于五楼的公寓。
房思琪坐在书桌前,只开了一盏暖黄色的台灯。光圈很小,仅仅能照亮桌面上一方小小的天地,其余的一切都隐没在浓重的黑暗里。她的父母就在隔壁的主卧沉睡,那种安稳的、富有节奏的呼吸声似乎能穿透墙壁,变成一种无声的责备。
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刚刚作案归来的窃贼,或者是满身血污却要假装去参加宴会的戏子。
浴室里的水声早就停了,但那种被热水烫过的皮肤的刺痛感还在。她洗了很久,用沐浴球狠狠地擦过每一寸被李国华碰过的地方——脖颈、乳房、大腿内侧,还有那张被他强行撬开过的嘴。可是没用。那股混杂着烟草、檀香和那股腥膻味道的气息,像是渗进了她的毛孔里,顺着血液流遍全身,最后汇聚在笔尖。
她翻开那本带锁的日记本。这是她唯一的树洞,是她那个正在崩塌的世界里最后一块浮木。
手在抖。握着钢笔的指关节因为用力而泛白,笔尖悬在纸面上,迟迟落不下去。一滴墨水顺着笔尖凝聚,“啪”地一声滴落在洁白的纸页上,炸开一朵黑色的花。
那朵花像极了今天下午,他在书房里按着她的头,逼视着那本《红楼梦》时,她眼中炸开的绝望。
「如果这不是爱,那是什么呢?如果这是脏脏的事情,为什么老师会说这是‘大雅’?他是李国华啊,他是写出那么多锦绣文章的老师,他怎么会错?如果他没错,那就是我错了。是我太狭隘,太庸俗,用世俗的眼光去玷污了这场仪式。」
笔尖划过纸面,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春蚕在啃食桑叶,也像她在啃食自己的灵魂。
「今天,我在那间充满了书香的房间里,被迫——不,是被教导,去理解贾宝玉和袭人的关系。老师的手很热,像一块烙铁。他隔着浴巾揉我的胸部,他说那是‘初试云雨情’。我读过那么多次红楼,却从来不知道这五个字原来是有温度的,是会痛的。」
房思琪停下笔,下意识地抬起左手,轻轻触碰了一下自己的左边乳房。那里现在还隐隐作痛,乳头肿胀得厉害,稍微碰到衣料都会引起一阵战栗。
下午的画面像幻灯片一样在脑海里闪回。
他把她抱在怀里,那是个完全掌控的姿势。他的手指粗糙有力,捏住她稚嫩的乳尖时,没有丝毫的怜惜,只有一种把玩器物的肆意。
“唔……”
她忍不住从喉咙里溢出一声低吟,双腿下意识地夹紧。那种感觉太奇怪了,痛感里夹杂着一丝无法言说的酸麻,顺着脊椎窜上头皮。她觉得自己像是一只被剥了壳的荔枝,汁水淋漓地暴露在空气中,任人采撷。
「古人写‘酥胸’,写‘一握’,原来是这个意思吗?温庭筠写‘水晶帘里玻璃枕,暖香惹梦鸳鸯锦’,那暖香,是不是就是老师身上的味道?虽然那味道让我想要呕吐,让我觉得窒息,但老师说那是男人的味道,是雄性的麝香。」
她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继续写下去。她必须把这套逻辑圆回来。如果她承认这只是单纯的暴力和发泄,那么她就真的只是一个被糟蹋的玩物,那个事实太残忍了,她承受不起。所以,这必须是爱。这必须是文学。
「老师说,袭人是懂事的。因为她知道这是她的本分。那我呢?我也是懂事的吗?当他的手伸进我的内裤,在那湿漉漉的地方搅动时,我没有推开他。我只是哭。我为什么不推开?因为他是老师。在我的世界里,老师是神,神是不会犯错的。神如果要降下惩罚或者恩赐,凡人只能接受。」
房思琪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她想起李国华的手指在她体内进出的感觉。那种异物入侵的恐惧,那是她绝对的隐私领域,连她自己洗澡时都不敢多碰的地方,却被他的手指长驱直入。
咕啾。咕啾。
那是手指在体液中抽插的声音。
当时她羞耻得想死,把脸埋在他的胸口,眼泪把他的衬衫都打湿了。可他却在她耳边笑,说这是“爱液”,说这是“春水”。
「李清照写‘眼波才动被人猜’,是不是也是这种心情?那种隐秘的、羞耻的、却又无法对人言说的心事。老师的手指像是在写狂草,在我的身体里肆意挥毫。他说我的身体是一张最好的宣纸,只有他能在这上面留下墨宝。」
她写不下去了,扔下笔,双手捂住脸。
掌心下的皮肤滚烫。
“对不起……”她对着空气喃喃自语,声音破碎不堪。
那是她今天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当他把那个紫红色的、布满青筋的东西掏出来,逼到她嘴边的时候,她吓坏了。那东西散发着一股浓烈的腥味,像是一条活着的肉虫,在她脸上蹭来蹭去,蹭得她满脸都是那种黏糊糊的液体。
“含住它,思琪。像吃棒棒糖一样。”他是这么命令的。
她摇着头,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她想说“我不要”,想说“我不愿意”,想说“这太恶心了”。
可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老师,我不会……对不起,我不会……”
为什么是“不会”?
为什么不是“不想”?
房思琪痛苦地抓扯着自己的头发。这个“不会”,就像是一份投名状,默认了她愿意做,只是因为技术生疏而感到抱歉。她把拒绝的主动权拱手让出,把自己放在了一个卑微的、需要被教导的位置上。
「我真下贱。我竟然对他道歉。明明是他把那个丑陋的东西塞进我嘴里,明明是他按着我的头,让我不得不吞吐那根肉柱。可我却在道歉。我说‘对不起,老师,我牙齿碰到你了’,我说‘对不起,我不知道舌头该往哪里放’。那一刻,我就不再是房思琪了,我变成了他养的一条狗,一条只会摇尾乞怜、还要担心自己伺候得不好的母狗。」
她重新拿起笔,墨水在纸上晕开一大片。
「王实甫在《西厢记》里写崔莺莺,‘软玉温香抱满怀’,‘露滴牡丹开’。以前读觉得美,现在读觉得惊心动魄。那牡丹开的时候,是不是也像我一样,是被硬生生撕开的?那露滴,是不是也是这种带着腥味的精液?」
她想起那一刻。
他的阴茎在她嘴里进出,塞满了她的口腔,顶到了她的喉咙深处。她无法呼吸,只能发出“呜呜”的悲鸣,生理性的泪水顺着眼角流进鬓发里。
滋滋……啾……
那是口腔包裹着肉体摩擦的声音,还有唾液被搅动的声响。
他按着她的后脑勺,腰部前后耸动。
“思琪,你的嘴真小,真暖和。”他在她头顶喘息,声音像是从地狱里传来的,“这里也是一个小穴,是上面的一张嘴。你看,它也会吃东西,也会流口水。”
房思琪感到一阵强烈的反胃。她捂住嘴,冲向房间角落的垃圾桶,干呕了几声,却什么也吐不出来。晚饭她根本没吃,胃里空空如也,只有酸水在上涌。
她漱了口,重新坐回桌前。镜子里的少女脸色苍白,嘴唇却红肿得不正常,像是刚刚涂了一层厚厚的胭脂,又像是被什么毒虫蛰过。
那是他留下的印记。
「我记得白居易的《长恨歌》,‘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我现在也是‘娇无力’吗?这全身的酸痛,这嘴角的红肿,难道就是所谓的‘恩泽’?如果是,那这恩泽太沉重了,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可如果不是,那我刚才经历的一切算什么?算强奸吗?不,不能是强奸。如果是强奸,那我为什么还坐在这里写日记?我应该报警,应该告诉妈妈。可我不敢。我怕。我怕一旦说出口,那个完美的李老师就碎了,连带着那个爱文学的房思琪也碎了。」
她看着窗外漆黑的夜空,雨还在下。
她想起临走时,李国华给她戴上的那条项链。细细的银链子,坠着一颗红色的宝石,像是一滴凝固的血。
“这是定情信物。”他说,“戴着它,就像老师随时都在抱着你。”
此时此刻,那条项链正冰冷地贴在她的锁骨窝里,像是一道枷锁,也像是一个项圈。
「我是他的了。从他把手指伸进去的那一刻起,从我含住他的那一刻起。我的身体不再属于我自己,它变成了一个容器,一个盛放他欲望和‘文学’的容器。他把那些淫词艳曲塞进我的脑子里,把那些腥膻的液体射进我的嘴里。他在重塑我。」
房思琪的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上划动,写下了一句词:
*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
这是李煜的词。以前她只觉得凄婉,现在却读出了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顺从。
「小周后去见赵光义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种心情?明知道那是羞辱,是践踏,却还要强颜欢笑,还要‘恣意怜’。我现在就是那个小周后。我不仅不能反抗,还要配合他,还要表现出享受,否则就是我不懂事,就是我辜负了他的‘爱’。」
她把脸贴在冰凉的桌面上,眼泪无声地流淌。
身体的记忆是诚实的。
哪怕大脑在拼命洗脑自己这是爱,可是身体在颤抖,在恐惧。
下体那种被摩擦后的火辣感依然存在。虽然没有真的被那个巨大的东西贯穿,但他的手指,还有那个东西在穴口蹭来蹭去的感觉,已经足够让她做噩梦了。
那根肉棒顶端分泌的前列腺液,滑腻腻地涂抹在她的阴唇上。他抓着她的手,强迫她去摸那根东西,去感受它的硬度,它的跳动。
“摸摸它,思琪。它是活的。”
“它喜欢你。它一见到你就硬得发疼。”
“帮帮它。只有你能帮它。”
那些话语像魔咒一样在她耳边回响。
「我帮了他。我用手,用嘴,帮那个丑陋的东西平复了愤怒。当那一股热流喷射在我嘴里、脸上的时候,我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我终于完成任务了,我终于赎罪了。我把那个要吃人的野兽安抚下去了。」
房思琪闭上眼睛,感到一种深深的疲惫。
她觉得自己正在烂掉。
就像一颗从树上掉下来的苹果,外表看起来还是红润可爱的,可是里面已经生了虫,已经开始发黑、发臭。
可是李国华说,那是酿酒的过程。
「他说,把果肉捣烂了,发酵了,才能流出最醇香的酒。现在的痛,现在的羞耻,都是发酵的过程。等过了这一关,我就能变成真正的女人,变成他灵感的缪斯。」
这套逻辑是如此的荒谬,却又是如此的无懈可击——对于一个十六岁、视文学如生命的少女来说。
她拿起笔,在日记的最后写下了一段话,字迹潦草而狂乱:
「我是爱老师的。一定是的。否则我怎么能忍受那种事情?如果不爱,那就是肮脏的性交。如果是爱,那就是灵魂的共振。我要爱他。我必须爱他。为了让自己活下去,为了不让自己觉得自己脏,我只能爱他。哪怕这种爱,要把我的心一片一片凌迟。」
她合上日记本,锁好,把它藏在抽屉的最深处,压在一堆参考书下面。
雨还在下。
房间里恢复了死寂。
房思琪关掉台灯,爬上床,把自己裹进被子里。她蜷缩成一团,像个婴儿一样抱着膝盖。
黑暗中,她仿佛又闻到了那股檀香味。
那是地狱的味道。
也是她现在唯一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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