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拉泽尔·鲍什来自一个古老而神秘的炼金家族。 他活了多少岁,没人知道。 太阳东升西落,王朝兴起覆灭,时间沧海桑田,他的家族也从繁盛走向凋零。 在鲍什家族如日中天的时候,拉泽尔尽琢磨一些,用家族中那些长老的话来说,就是“歪门邪道的禁术”,当别的炼金术师都把精力放在如何将石头变成黄金,或者是如何将砂砾变成宝石,甚至是研究如何制造长生不老药的时候,他却把各种动物关在自己的房间里,没日没夜地对着他们释放法术,研究古老的法阵和魔药,或是成日待在森林里,收集那些古老的带着腐败气息的苔藓和蠕虫。 他信奉一本由伟大的由黑酿家族代代相传的魔法书里的一句话:“枯叶、苔藓和虫子才是这个世界的本源,也是一切魔药的起点和终点。” 不知是歪打正着,还是他真的在这些歪门邪道上天赋异禀,当身边的亲人和仆人纷纷被岁月在脸上刻上划痕,他却还是停留在25岁的模样。 一个冷清,英俊,肤色苍白,发色金黄的年轻人。 没有人相信他是长生不老,人们的傲慢不允许他们相信一个成天对着动物、蠕虫和苔藓念咒的人能够研发出长生不老术——他甚至都没办法将石头变成白银呢! 他们更相信他是开发了一种十分逼真的易容术,使人相信他能够长生不老,好在家族受不了他胡搞瞎搞将他逐出家门之后,用来坑蒙拐骗,维持生计。 天地良心,鲍什家族可没有一个蠢人,根本不会有人相信他这些小丑的伎俩。 “你不应该当炼金术师,”他们对他说,“你应该去马戏团,那样会比较受欢迎。” 而拉泽尔已经不再因为这些话感到受伤。他清楚地明白自己究竟掌握了多么强大的魔法,当一个人足够强大的时候,就会变得足够淡定。 在那个点石成金的年代,他的“易容术”并没有为他带来财富和名誉,反而是他开发了一种恢复精力的药——据他说,是以森林里的苔藓和甲壳虫,还有鹿角和鹿血为原料,辅以古老的魔咒,在年轻女孩子的袜子里过滤出来,制作而成的一种魔药,人吃了之后,尤其是男人吃了之后,会变得精力十足,在某些方面异常勇猛。 70岁的老公爵吃了他的这种药之后,立刻使他二十岁的情人怀孕,这件事情传开之后,举国上下都来他这里求药了。 平民们用帽子或靴子盛满铜币,在他的门前排起长队;贵族们则是派人驾着马车带着金银宝石前来,甚至带着美人,只想求他一纸药方;皇族则许他以高官厚禄,城堡庄园,宝马香车……他们都是为了得到这种药。 这药使他赚的盆满钵满,而他并没有变得奢靡颓废,而是过着别人眼中清教徒一般的苦日子——他住在一栋孤零零的石头房子里,那房子对平民来说算得上是别墅,对鲍什家族的人来说却只算是粗糙的山洞一般。 他身边也没有娇妻美妾如云环绕,而是只跟了两个年轻女孩,穿着女仆装,白围裙和白袜子,像所有的女仆那样,照顾他的日常起居。 人们觉得他只当她们是女儿来养——他们这样猜测——因为谁也没有见过她们为他生下后代。 这委实是太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直到一位老国王,靠着他的药从死气沉沉的状态中恢复过来,一直在王位上待到一百岁,并且授予拉泽尔“长寿伯爵”的称号之后,这位炼金术师就声名鹊起。 人们除了叫这种药作“长寿药”,也叫它作“弑子药”,因为老国王为了保住自己的王位,下令杀死了自己的三个儿子。 他的其他子女也远走他乡。 已经快五十年过去了,拉泽尔却依旧是25岁的模样,还是那么清冷,苍白,他总是穿着一身黑色的袍子,袍子里装满了炼金道具。 他身边的女孩子,其中一个保持着十几岁的模样,另一个却逐渐老去,变成一位满脸皱纹的老妇人。 变故发生在他77岁那年的冬天,石头房子里生着旺旺的炉火,原本已经行动迟缓的老妇人,他的女仆,忽然发了疯一般,将另一个女孩儿推入了火炉当中。 烈火熊熊燃烧,女孩儿很快一命呜呼,老妇人也将身投入火炉之中。路西法的火焰将她们化为灰烬,伟大的拉泽尔伯爵从此变成孤身一人。 从那以后,“长寿伯爵”拉泽尔·鲍什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世上再没有人能够研制出恢复精力延年益寿的药物,老国王在112岁那年耗尽存药而死去,他幸存的子女回到皇宫夺回了王位,立刻下令对鲍什家族进行清扫。 鲍什家族也因此逐渐走向衰弱了。 几百年间,鲍什家族的遗孤,或是管家,或是仆人,一直都在寻找长寿伯爵的下落,却再也没有找到过。 他们坚信拉泽尔还活着,但没有人知道拉泽尔会出现在哪里,就像他现在出现在这所平凡的小镇上,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得到。 世事斗转星移,我们这位伟大的炼金术师拉泽尔,也跟随时代的潮流,把黑色的袍子换成了一身帅气的黑色风衣,那些大量的炼金道具和药剂依旧挂在风衣内侧,他依旧是25岁的模样,苍白的肌肤,瘦削的脸颊,金色的头发,长年累月的魔法修炼让他的眼睛变成了异瞳,因此他带上了一副时髦的墨镜,就这样走在街上,人家根本不会觉得他是一位炼金术师,而会觉得他是哪里来度假的模特或者电影明星。 这位电影明星一般的人物如今在众人眼中却不是一位魔法师,而是一位传教士,他在小镇上开了一间修道院,因为看上去很帅气,所以吸引了许多年轻女孩子去他的修道院修行。 这所修道院看上去是很正经的修道院,石头磊成的房子和墙垣,红色的尖型房顶直插云霄,像是一所中世纪的庄园,这在小镇上算是出挑的建筑物了。 修道院给前来修行的人免费发放食物和衣服,提供住处,身为主人的拉泽尔先生还会用他精湛的医术帮人治病疗伤,很快吸引了远近许多居民。 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修道院里每天都传来修女们的欢声笑语。 听年轻的修女们说,这位拉泽尔先生不仅仅是一位传教士,他还是修习魔法之人——这是额外令人神往的。 如果你身在一个有教养的家庭,能读一点书,那么你就能知道,在古代,这片大陆上是有魔法师存在的,后来由于种种原因魔法师们销声匿迹了,或者说是,他们隐藏在了普通人之中,这也是许多人都相信的观点。 偶尔还有传闻,几百公里外的某个村落里,有的人为了争夺一块石头大打出手,竟凭空叫来了闪电——这在科技发达的今天也是叫人难以相信的事情。 修道院本身也是一种充满神秘色彩的存在,那些被羊皮包裹的古老的经书,就像上古时期的魔法书那样,连文字都和当今的通用字完全不一样。 去修道院治过伤病的人们也说,拉泽尔医生——他们去看病的时候习惯管他叫医生——与其说是在治病,不如说是在施法。 他们亲眼看见他从一只鹦鹉身上汲取一种蓝色的光芒,然后放进一个人流血的伤口之中,血顿就时止住了。 他们也亲眼看见他从泥土里提炼出一种金黄色的液体,好像黄金一般,把这种液体涂在溃烂生疮的部位,脓疮很快就会结痂。 这些神奇的事情,说出去都很少有人会相信,但亲眼见过的人无一不为拉泽尔先生折服,他们一听说拉泽尔先生正在找寻年轻的女子做徒弟的时候,纷纷将自己的女儿或是妹妹送了过来。 当然,也有无家可归的孤儿,把这里当成慈善机构投奔而来。 修道院里吃得饱穿得暖,女孩儿们不用做繁重的劳动,只需要有半天时间被安排接待前来礼拜或是求助的人,余下的时间都被用来修习教义和魔法。 拉泽尔教她们用森林里采集到的各种植物调制草药,教她们如何用咒语使得灶上的火力更猛,让一锅饭快速地熟起来,教她们利用月光洁净自己的身体和心灵。 修道院里的低阶修女和其他修道院修女一身黑衣黑裙,只有袜子是白色,而通过拉泽尔的筛选考试成为高阶修女的女孩儿们,从头饰到衣服再到鞋袜都是白色的。 “我们的衣服,袜子都是白色,是为了向月光致敬。人们总是追逐着光明和太阳,殊不知月亮才是灵性和法力的来源。”拉泽尔先生带着她们做夜间功课的时候这样说道。 夜间的功课基本都是在一间叫做“月室”的冥想屋之中。 那里是修道院最大的冥想屋,宽阔得如同皇宫的殿堂。屋顶上开了一个椭圆形的大洞,月光倾泻而下,从正中央开始照亮整个房间。 椭圆的洞底下是一排一排黑色丝绒椅子,每当夜晚降临,明月高悬,被选中的女孩儿们就一排一排地坐在上面,供拉泽尔享用。 年轻女孩的身体暴露在月光下,会产生奇妙的魔力。 女孩儿们在月光下相互做爱,高潮的时候魔力会集中在脚心,拉泽尔通过她们的双脚来吸收魔力,充实自己因为时间转动和魔药的副作用而被不断被消耗的能量。 他称这种吸去能量的行为为“圣洁仪式”。 仪式结束之后,女孩儿们的记忆就自动消除,衣服也会被魔法清理干净,她们以为自己只是一直坐在椅子上冥想,拉泽尔老师站在讲台上,给她们吟唱洁净灵魂的圣歌。 而白天的时候,纯白的修女服会时不时用法力刺激女孩儿们身上最敏感的部位,让她们感觉发痒发热,让她们不自觉地笑出声来。 拉泽尔管这种定时的刺激为“笑的修行”。 他坚称多笑对人是有很大的好处。 女孩儿们也并未多做怀疑,毕竟很多年前就有科学家提出这一论调了。 聚集在这里的女孩儿越来越多,这位传教士就显得一天比一天容光焕发,苍白的脸上也有了血色。 而修女们的脸上也无时无刻不挂着灿烂的微笑,甚至有时走在街上,也能听见她们无端发出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 “笑声会成为人们能量的来源。”拉泽尔先生也时常这样说。 因为他绅士而友好,所以女孩子们也逐渐对他展开心扉,会经常告诉他一些街头巷尾的传闻。 “在您来到这个小镇之前,我们都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魔法呢。”一位叫做萨曼莎的修女说。 她看上去十五六岁年纪,身体正处在发育期,白色的修女服紧绷在她的身体上,显出窈窕曼妙的曲线来。 她是拉泽尔最喜欢的几位学生之一。 她有着湖水一般湛蓝的眼睛,海藻一样茂盛而卷曲的长发,发丝是很浅的金色,在月光下闪着珍珠一般柔和的光泽,她的一双玉足小巧玲珑,套在拉泽尔精心打造的小羊羔皮鞋里,洁白的丝袜裹在她的脚上,线条像是石膏雕刻一般优美。 在修道院里他们常常以师徒相称,女孩儿们会叫他“先生”或“老师”,他则对女孩子们直呼其名,有时候甚至会称呼她们亲昵的小名。 “是的,有传说在北边的森林里藏着两个精灵……”萨曼萨旁边的一个叫做萨米拉的修女说道,她比萨曼莎略微大一些,但身材比她更单薄,修女服饰挂在她身上甚至有些宽松,她的两条腿笔直修长,脚踝纤细分明,脚小而窄,皮肤白得像霜。 “明明是女巫,”萨曼莎打断她,用神秘的故意压低的语气接着说,“我有一次去森林里采集草药,我家人经常让我这么干来补贴家用。为了采集一种很贵的草药,我常常需要跑到森林的最深处,在那里我见过以为银色长发的白衣女子,个子比我还要矮小,她在冰冻的河里洗澡呢……” “只有女巫才不会被冰河冻死或者淹死。”萨米拉说,“她们也不会被火烧伤或者烧死。我们乡下抓到女巫都会投进火里或者河里……” “亲爱的萨曼,我们并不称呼她们为女巫,事实上现在很少有这样的称呼了,这都是旧习——魔法师就是魔法师。当然,她们还可能是精灵。”拉泽尔温柔地纠正她。 他现在气色很好,身心舒畅,因为他刚享用过这两位女孩子的身体——当然,两位女孩子并不知道,她们的记忆都被他替换成了别的,她们还以为自己一直在月光底下冥想呢。 “这世上真有精灵吗?老师。”萨曼莎好奇地问。 “当然,这世界上不止有精灵,还有恶魔。只不过精灵都生活在远离人群的高山深谷,甚至冰川里,而恶魔早就被大魔法师们联合封印到了地底,他们只能通过瘴气和沼泽来伤害人类。” “这么说,我见到的有可能是精灵咯?” “可能是一种冰霜精灵,既然你说她在冰河里洗澡。” “精灵还有不同的种类吗?” “当然了,除了冰霜精灵之外,还有火精灵,木精灵,木精灵又根据植物的不同分为树精灵,花精灵和草精灵。连石头里和土里也住着精灵呢。冰霜精灵不怕严寒也不怕烈火,因为她们可以引水灭火,火精灵甚至可以生活在火堆里,但是她们害怕潮湿,更害怕水,木精灵遇火则死,而土精灵和石头精灵其他什么也不怕,只害怕闪电和魔法。” 她们都是这世间最美味的存在。拉泽尔心想。 他曾经在火山喷发的时候,从岩浆里抓住过一只火精灵,她幻化成身高不到一米的小孩儿模样,蕴藏着源源不断的热力。 她一直陪伴了他整整五十个秋冬,为他在寒夜里提供热量。 他喜欢把她那双火热的小脚抱在怀里。 后来火精灵被他吸干了魔力,消失掉了。 如果北边的森林真的像萨曼莎说的那样,有一只冰霜精灵的话……那么,在夏天一定是很舒服的陪伴吧? 虽然他正在利用魔法缓慢地给这些女孩儿们洗脑,让她们心甘情愿侍奉他直到生命的尽头,但是人类的能量始终还是不够,就算在圣月光的笼罩下一晚上享用十个女孩儿,也不如吸食一个精灵一次能量来得强力。 现在修道院里的这批女孩儿,很快就能被他彻底洗脑,沦为他的玩物,到时候他就不用再给女孩儿们消除记忆,毕竟那也是会消耗一定的魔法呢。 而此时他心里想的,是如何找出萨曼莎口中说的,森林里那只冰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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